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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锌话中有话,我自然听得出。
他年岁小,又独爱当师父的我,若一时冲动当着方迤行的面误将事实真相说出来,那我就死啦!
我有些不放心,不对,是大大的不放心!
当即二话不说抓了子锌拎回房,好好地教育了一整个下午,让他将那些不该记的,不该看的,统统当做不知道。
子锌一再保证,一再指天发誓,说不敢有违师命,眼眶红红地看着我,我这才踏实了半分。
方迤行如今已完全忘记了那日那事,根本是天助我也,开玩笑!我还会主动提醒他想起来吗?
我像是那么蠢的人吗?
师兄那边是绝对不会出卖我的,小徒弟在我颇具技巧的威逼利诱下,看上去暂时也排除了危险,余下,只看为师我要怎么想办法融化那块冰山了……
挥退小徒弟后,我关上房门,回到床上忧伤地将自己裹成了个蚕蛹,明明是五月好天气,我却还盖着大厚棉被,心寒程度,可想而知。
九天娘娘,玄女娘娘,看在你我大家都是女人的份上,可一定要保佑徒子我马到成功啊。
哎,只希望我冥思苦想出来的提议,对方迤行而言,不要太猎奇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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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冥思苦想出来的提议,对方迤行而言,一定是太猎奇了。
如若不然,刚结束练武从山上下来,原本额覆薄汗、面色红润的方迤行,不会在听了我的话后吓得脸色苍白,身如扶柳。
那样子,像极了从前我二人野炊时我哄他说锅里煮的、他嘴里嚼的,正是他最喜欢的肥兔崽子时的绝望。
我还以为他真的换了性子,原来还是从前那个呆脑壳儿嘛。
事情经过是这样。
已经秘密尾随了他好几日,摸清了方迤行的作息规律,这天一大早,我偷偷跟在他屁股后面朝通往剑灵台的山上走。
因昏迷时日匮乏修炼,看得出来,醒来后迤行尤其用功,无论是内功心法亦或剑术锻炼,日日加紧,从不落下。
剑灵台下剑灵山,崇山峻岭,茂竹修林。
他是好,不紧不慢行到山脚下,“嗖——”的一声变出把三尺青锋,纵身跃上,袖角翩然,衣带当风,踩着剑就往山顶直接飞去了,可怜我这失了功力的师父,老胳膊老腿儿的,只能一步步迈着石阶往上走。
我暗自思忖,功力散了大半这事,一定不能让方迤行知道。
目前,他认我做师父已是极不情愿,若万一给他知道,我这个师父名号虽是响当当的,其实早已金玉其外败絮其中,那不是更加完蛋?
是以,我只好当做是锻炼身体,咬着牙地往上爬。
剑灵山好哇——
仰望之时,悬崖峭壁,直入云霄,颇具登峰造极之感,而山顶的无边风光,只肖一眼,便能让人心旷神怡。
我私以为,若要谈个小情,说个小爱,这里再是合适不过了。
这么想着,便觉得心中胜算又多了几分,不禁喜滋滋的,脚下的步子也跟着轻快起来。
换了以前,剑灵山山顶就跟我小屋后院似的,说来就来,说走就走,压根儿就没觉得此处地势原来是如此之险峻。
我走啊走,走啊走。
道袍湿了干,干了湿。
鸟儿叽叽喳喳地飞走了,鸟儿又喳喳唧唧地飞了过来,直到衣服不知是第几次湿透,像是灌满了铅的腿再也迈不动,我变成一滩软泥,将自己晾在路旁一块阴凉巨石上喘着粗气玩。
我心里拔凉拔凉地想,原来那些“岁月不饶人”、“今时不同往日”的说法,竟然都是真的。
就在我几乎想要放弃登到山顶去找方迤行“谈心”的想法时,他倒好,居然神清气爽地从山上下来了。
再一看日头。
娘之!我居然爬了两个时辰的山!
现在分明已经晌午时分了,却还没爬到一半!
脑瓜飞快运转,我想,择日不如撞日,择地不如撞地。
虽然此处不及剑灵山顶景色秀丽,风光宜人,但也莫不失为一处妙境,那——我就上吧!
刻意忽略方迤行自见了我后眼中闪现的诧异,忍着浑身酸痛,我哆哆嗦嗦从巨石上爬起,扯着嘴角,气儿还没理顺,“迤、迤行,巧啊——这是……刚练武完毕?”
上山下山只有这一条道,眼前他无处遁形,微微一怔后抬手给了我一拜,话语有些勉强,但看得出来,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了,我可怜的行儿唷。
“回师父,迤行练武完毕,正打算下山,与师父路中相遇,实在是……巧。”
明显不怎么巧。
任谁看了我这一副要上山不上山,要下山又下不去的模样,一定都知道我是刻意而为之,至于,为何阆风派的人上个山都会如此辛苦,方迤行看上去有些无法理解。
而我,正是打算利用他这一刻的迟疑,一口气道明来意。
“是这样的,为师想过了——”
我很严肃地起了一个头,成功捕获了方迤行的注意力,然后继续道,“虽无法告诉你当初事故究竟因何而起,但作为迤行的师父,你会失忆这件事情,为师我……是要负很大责任的。”
他听后不言不语,既不赞同也不否认,模样看上去还算恭敬,于是我便忍不住多打量了几眼。
成年后身材不比年少时,如今的方迤行宽肩窄腰,练武服穿在精瘦的身子上看上去尤是妥帖,因为练功动武,此时双颊还红润着,眼睛又湿乎乎的,潮湿发绺贴着额角,模样十分可爱,勾得我心里直痒痒。
但就目前而言,不是什么吃豆腐的好时候。
我得先下功夫跟这块豆腐商讨好归属的问题,然后再动口,只不过豆腐自己不知道,其实之前我已经偷偷吃过一次了。
言语间我快速登上两级台阶,再转身看他,因为有高出的两级台阶在脚下垫着,终于得以成功与他平视。
方迤行的眼形长,眼尾略弯,是极具蛊惑本钱的桃花眼。
当初就是被缩在怀里的小迤行那双眼睛湿漉漉地一看,听他倔强地说“不要丢下我一个人”,我就彻底丢盔弃甲、缴械投降了。
而我更是知道,比起水汪汪的眼眸,细细探看才能发现的他眼底的璀璨,更是容易缭乱人心。
忆起旧时,心口暖暖的,笼罩与身的凉意褪去大半。
我吸了一口气,大胆握上他的手,早已忘了自己一身汗臭,自认为景美、山美、人美,天时地利人和都给我占尽了,春风得意放声道,“迤行,如今你失去记忆,无依无靠,身如浮萍乱世飘,何等凄惨可怜?为师深思熟虑过了,为师决定择日便嫁与你,对你终身负责。”
话音刚落,一群尖喙小彩鸟出现得恰到好处,绕着我们俩飞高飞低,叽喳叫闹,极是动听,仿若是感受到了这一刻我内心的激动和澎湃!
只是,被小彩鸟包围的二人之中的另一个,看起来……不怎么好。
未几,方迤行面上的血色褪得干干净净,他下意识欲从我这抽回,我却早先一步捉紧那只已僵硬十分的手,笑得灿烂逼人,“迤行,我们成亲罢!”
作者有话要说:咦咦咦咦咦咦——————————
第二章就求亲了吗?然后方迤行答应后这个故事就结束了吧XXDDD【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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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禽兽师父,洗心革面吧!(三) 。。。
章零③
昆仑之上,共有八大仙门。
八派中,以昆仑、琼华最为强盛,作为昆仑山上排名倒数第二的阆风派二把手,执剑长老霆钧真人的名号,远比阆风派的名号来得响亮。
生性活泼,不拘小节,十二之龄依仗卓越天资独闯昆仑,以一身自学武艺上山拜师,是阆风派中唯一的女子。
十六学成,出师下山,此后五年间游走江湖、行侠仗义,留下许多关于她的传奇。
可以很负责任地说,这些绝对不是我花银子请江湖人士杜撰散播的。
在下施家小芙,就是众人口中那个所谓的传奇。
十六岁坐上执剑长老的位子是没错,被掌门亲自授予“霆钧真人”的封号也不假,只不过,学成下山是为了去圆毕生行侠仗义之夙愿,却是和事实有点出入。
彼时,我在山上与师兄闹了大别扭,满腹怨气无处发泄,仗着自己拳脚有点本事,打算下山想法儿搅臭阆风派的名声,给已经做了掌门的瞿青师兄添点堵。
气头上做出的决定完全不可取,风餐露宿了几日之后我突然意识到,若阆风派的名声被搅臭了,日后我要想在江湖行点什么方便就不太容易了。
损人不利己……我差点干了蠢事!
只是,既然闹了别扭,我也不能就这么腆着脸回去,便只好硬着头皮开始游走江湖。
走得累了就飞着,一路披星戴月日夜兼程,竟在一个月之后让我去到了江南。
都说江南好,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
我自小在炎热蜀地打滚长大,第一次见识何谓“堆金积玉地,温柔富贵乡”,不免惊叹万分。
此地水美,鱼肥,姑娘少年一个儿赛一个儿的漂亮,真是怎么看怎么让人欢喜。
于是乎,我正式打算在江南落脚一阵。
可自下山一个多月来,身上能用的盘缠早就光花了,眼下走投无路,我只好重操旧业。
事实证明,无论是蜀中还是江南,冀北还是辽东,扒手一活儿从来都是小乞儿们赖以生存的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