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君举高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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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君举高高- 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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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就像是小学生写的格子字,明秀忍不住笑出来,落差太大了。

陆旭尧无视明秀杀必死视线,气定神闲的将‘家书’收起来,道:“不是说要去庄子上么?得巧我这会儿有空,我送你过去。”

“咦,表哥你不陪着我啊?——实在是太好啦!”

陆旭尧:“……”见过过河拆桥的,没见过河还没过,就要拆桥的。偏他拿明秀没有半点办法,要是明秀少一根汗毛,不说那谁谁,就是父亲那关他都过不了。

……

“我打量着姑娘身条抽长了几寸呢,这不这夏季的衣裳穿着都有些短了。”

明秀平时注重养生,锻炼又有规划,再者本来也又才十三岁,身量抽长是正常的,平日里看不出来,这和以往一比就能看得出来,短短两个月竟长高了两寸多。

海棠红薄纱斜襟褶子,白色纱裙,水红长宫绦压裙,梳着弯月髻,覆额的刘海,鬓边的两缕头发于耳畔扎紧,扎成了麻花辫,干净利落之余带着紧致精巧,越显得腰肢纤袅,体态轻盈,纤腰如峰,明艳大方。

哪里还有半分之前‘沈明秀’的畏缩之气,眉宇间的张扬仍在,不同的是‘沈明秀’是色厉内荏,明秀则是从骨子里透露出来的高傲。她的出身,她的经历,渐渐的融入到‘沈明秀’身上,将原本那股明丽鲜艳绽放出来。

“姑娘,过几日就是七夕乞巧节,往常乞巧节都是皇家来办的,只今年皇上御驾亲征,便没得办了。不过奴婢听说没得宫里办的乞巧会,也有个几家商会联合办的鹊桥会,热闹的紧。姑娘来庄子上也有小半个月了,也不嫌闷得慌,不如去瞧瞧热闹?这鹊桥会就是个给千金小姐玩耍的地方,规矩礼仪也没那么拘束的。”

“鹊桥会?”明秀拿笔的手一顿,慢慢的笑了。

绣凤不禁一哆嗦,姑娘这又是想到什么了?

“去,怎么不去——”明秀将画笔放下,看着画上的一池荷花,撇撇嘴,好久没动笔了都觉得生疏了,她还是擅长画人物画啊,可惜没那个机会。“等过了七夕,也该回府了。”

明秀到陆府的庄子上哪是一味游玩纳凉的,比起沈府的庄子,这里马场比武场一应俱全,锻炼起来也得心应手。再者没那么蝎蝎螫螫,也不用顾忌暗处投来的不明视线,那匹小母马从上次来骑马后就一直养在庄子上。

想起世子爷捎带回来的‘家书’,明秀心里酸酸涨涨的。可她不是真?十三岁?会情窦初开的小女孩,芯子里是高傲又自信的沈上校,这场穿越不是她想要的。

‘既来之,则安之’的矫情话就不必说,她的高傲也不允许她随波逐流,就那么浑浑噩噩的做个安分守己的大家闺秀——选秀不过就嫁个门当户对的男人,然后困守在后院的那一亩三分地搞宅斗——这样的生活从来不是她想要的。

世子爷的出现让明秀心动了。

命运啊,从来都是握在自己手心里的,明秀从来都这样坚信。

没有困难创造困难也要上,比如锻炼身体。明秀折腾出来这么多事,除了宣告她不是个任人随意揉捏的软柿子外,就是想方设法的转移视线,让她在众目睽睽之下做她想做的事,或者是远离那些无处不在的视线,暂时自在些。

显然,效果不错。

“哎——”感觉老了。

“姑娘?”绣凤出声提醒。

明秀低头一看,原本画上该题词的空白处被她不知不觉的写了四个字,眼神虚瞟,孩子气的鼓了鼓脸颊,略一思索又写了一行诗——‘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想想后面的诗,都不是什么吉利的寓意,再加上有几句她记得实在模糊哈。

——这点就比不上沈明嫣,唐诗宋词手到拈来,记忆力相当不错。

——不过,一池荷花边上题了这么两句诗,真的合适吗?

在绣凤的注视下,明秀诡异的升起了那么一点点羞涩,“咳咳,怎么了?”然后若无其事的将画儿收起来,耳朵尖儿却红了。

……

陆旭尧得知明秀要去鹊桥会,表情有些不自然,对上明秀清澈的目光,笑的温和带了揶揄道:“也好,不过明秀你穿针乞巧时可别穿不过去哦。”

明秀黑线,撇嘴道:“表哥,针我还是会穿的。”对上陆旭尧明显不信的目光,炸毛:“没想到表哥对乞巧节上的女儿家的事很了解嘛。”

陆旭尧笑眯眯道:“博闻强识罢了。”

明秀斜了他一眼,真不知道这有什么好得瑟的,“我是去玩耍,表哥你可要去?鹊桥会上怕有好些个闺秀碧玉,如今表哥还是孤家寡人的,说不定会来个金风玉露一相逢呢。”

陆旭尧摸摸鼻子,“不急不急,我听说这次鹊桥会办的虽不如往年盛大,可也有些趣味的。多带几个丫鬟婆子,好好玩争取丢巧针乞得巧。”

明秀似笑非笑的看了他一眼,默默的笑了。“既然表哥这么在行,不如陪表妹我一块儿去啊。”黑溜溜笑弯了的眼睛里满是威胁‘敢不去’。

陆旭尧:“……”他这是招谁惹谁了。

七夕,商楼前买卖乞巧物。自七月一日,车马嗔咽,至七夕前三日,车马不通行,相次壅遏,不复得出,至夜方散。

鹊桥会也办的盛大,似乎漠北战事也没能影响到人们过乞巧节的喜悦。

陆旭尧和明秀表兄妹,眉宇间有几分相似,走在一起不知道的都当是亲兄妹。

绣凤欢快道:“姑娘快去,前头儿有丢巧针的呢,好些个闺秀都在那儿争相投针,都在评阅谁的水底针影好看精巧呢。”

明秀在陆旭尧打趣的目光中硬着头皮过去,使了巧劲丢针过去,绣针浮在水面上,看水底针影渐渐成型。瞪大眼睛,哪有这么巧的事?

陆旭尧打趣道:“怎么瞧着像匹马呢?我看着挺有意思的。”

明秀脸颊微微泛起了一丝丝的红晕,扇风,哎呀天太热了。

陆旭尧笑而不语,也不戳破,笑着和明秀往前走去。

“这个好看。”在卖‘磨喝乐’的铺子前停下来,陆旭尧笑道:“这些都是小孩子的玩意儿。”言下之意明秀你不是小孩子了。

明秀低着头挑了个以彩绘木雕为栏座的‘磨喝乐’,有巴掌大,小巧精致。听了这话,顺嘴答道:“我以前没见过这个,就不许我瞧瞧新鲜——还是说表哥你没带钱袋出来?”

“多买几个,拿着玩。”大表哥立马表忠心,暴发户似的指了一对象牙镂刻的‘磨喝乐’让掌柜的包起来,掌柜的笑的见牙不见眼的,大顾客啊!

忽然听到一阵娇软清嫩的声音道:“这不是表哥和明秀么?没想到在这里遇到呢。”

明秀听到沈明嫣的声音恍若未闻,又拿了一个用红砂碧笼当罩子的‘磨喝乐’在手中把玩。

沈明嫣带着司琴迎面过来,除了脸上的面纱,眉蹙春山,眼含春水,唇瓣娇媚点点,许是走的急了如春花般娇嫩的脸颊红润,仿佛桃花盛开,娇嫩中带着七分妩媚,又有一种柔弱的姿态,楚楚盈盈,我见犹怜,整个人娇弱袅娜,别样的风情引得过路人纷纷瞩目。

见明秀不理会她倒也不生气,只先和陆旭尧笑道:“没想到在这里碰到表哥和明秀,可巧呢。”转而对明秀软言道:“明秀还在生我的气么?”盈盈楚楚,带着三分祈求,任谁都不舍得让这等美人受委屈。

明秀笑嘻嘻的让掌柜的将‘磨喝乐’都包起来,嘟着嘴一派娇憨:“二姐哪里看出来我生气啦?”长没长眼啊。

未尽的话在场的都心里清楚。

沈明嫣只假装不知,眼神微闪烁,道:“也有些时日没见到妹妹了,怎么今儿出来反而不带面纱了?咱们这样人家的姑娘,可不能随意露出容貌的,不然别人会当是轻慢无礼了。”一派知心大姐姐的模样。

这话一出,连陆旭尧脸色也沉了沉。

明秀笑着指着不远处的一些闺秀,她们也没戴面纱,“那些个姑娘都没戴面纱,大大方方给人瞧,何必小气带上面纱,跟见不得人似的。”

陆旭尧也笑道:“今儿这个鹊桥会不过就是给闺秀千金玩耍的地方,没有那般拘束的,明嫣姿容秀丽,何必妄自菲薄。如今这般巧合碰到了,不如一起逛鹊桥会。”

大表哥暗自思忖:他们表兄妹不过感情好就被沈府的下人拿来说嘴,如今沈明嫣见到他和明秀一起逛鹊桥会,回去指不定会传出些什么呢。如今拉上她,就是编排时也少不得她了。

沈明嫣脸上染上一层绯红,不知是羞的还是恼的。

明秀微微一怔,狐疑的看了一眼大表哥,见他面上不见怒色,声音却冷冷淡淡,跟说出来的暧昧不清的话根本不搭,转眼一想就明白其中的沟壑,也不反驳,站在一旁冷眼看沈明嫣娇羞不胜风情的姿容。

真说起来,几个姐妹中,沈明嫣的容貌风姿独占鳌头,沈明雅是秀丽清雅,明秀是清丽娇憨,唯独沈明嫣清纯与妩媚并存,又带一股娇弱美,当真我见犹怜,男人瞧见了立马升起一股保护欲和占有欲,恨不得把她推倒狠狠蹂躏,让她狠狠哭求( ̄_, ̄)

咳咳,明秀撇过头去,打住脑海里香艳的画面。

三人行必有我妹。

沈明嫣没再矫情的将面纱带上,如春花般娇嫩的容颜早已引来不少的视线。

前头有诗会,沈明嫣早有些心不在焉,明秀等得就是这时候,对着陆旭尧道:“表哥,我有些累了,咱们找家茶馆歇歇吧。二姐呢?”

沈明嫣浅笑道:“我倒不累,想再看看景儿,不如表哥陪明秀去吧,我没事的。”

等他们歇了一盏茶的时间,就听得那边沈明嫣以一首意境新颖设想奇巧又婉约蕴藉余味隽永的《鹊桥仙》博得鹊桥词的头筹。

陆旭尧听闻了几句内容,面色有些不自然,朝往旁边挪动的明秀道:“金风玉露一相逢,我怎么听得这么耳熟?”

沉着淡定,无辜娇憨。“我也觉得,二姐的诗词向来富有诗情画意。”

陆旭尧只当沈明嫣那首《鹊桥仙》是早早作好的,被明秀听了去,如今拿到这鹊桥会上来展露。只是未免太孟浪了些,姑娘家的笔墨岂能展露人前,惹得众人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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