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运与金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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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运与金杯-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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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入VIP,对于我这样的义举,所有网友都把鲜花和掌声送给了我,他们称赞我是起点最有爱心,最有公德心的作家。其实我是怕她回来的时候看不到结局。由于我藏了私心,在面对众多网友如此褒奖的时候,我感到无地自容。我想,公德心是王八蛋,我连王八蛋都不如。

我中午的时候完成了这篇巨著,整个一下午我都在等她,她没有来,我很失望,不过还是可以接受的,因为我原本抱的希望就很渺茫。晚上,我和同班同学一起去吃“散伙饭”。黯然销魂者,唯别而已。我想我别的不仅仅是我的同窗。晚饭一直吃到快12点,我们班的男生都喝的酩酊大醉。我们互相搀扶着走回寝室,在回去的路上,我觉得胃里很不舒服,我扶着一颗老杨树开始呕吐,直到将胃里的东西全部吐出。我抹了抹嘴,觉得舒服了好多。夜,很深,这是一天中最阴暗的时候。今天已经走到了尽头,不过没关系,明天马上就要来临。黎明的曙光会驱散所有的黑暗。

到了寝室我打开了电脑,我想再试一下。我看到了一条回复,署名是眷爱生命,是她,我揉揉迷离的醉眼,不是幻觉。不过时间不对,是晚上10点多发来的,她转性了?我迫不及待的打开看了一眼,我崩溃了。留言是这样:“你好,作者,我是眷爱生命的父亲,我女儿很喜欢你也很喜欢你的小说,她让我在这篇小说写完的时候告诉你,她会在天堂看到结局。”

我傻了,我没有心思去猜测这里面到底隐藏了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因为那一刻,我的心——碎了。

我像失去魂魄一样坐在电脑前面2个小时,看着闪烁的屏幕,我的泪水不能抑制。

在我慢慢恢复知觉的时候,我想到了一件事,我将书评里所有的帖子都销顶,找到她发给我的最后一篇帖子,将它永远的置顶。我要让所有看到我的书的人都会看到:“我最喜欢你写的:

蓝蓝的天

绿绿的草

一群快乐的少年在奔跑。

我想那一定充满勃勃的生机,我好想亲眼看到这样的景象啊。”

我望了这部小说最后一眼,我想我今生今世都不会在回到这里了!……

……

……

我叫晴晴,今年20岁,我是一个温柔美丽的大连姑娘,我自己是这样认为的。我喜欢在起点网上看书,我从04年开始就一直驻守在这个网站,我的网名叫眷爱生命,下面是我的故事。

2007年3月。

我出院了,我和爸爸妈妈一起离开了北京回到了大连。

我从小就得了一种奇怪的病,爸爸妈妈带着我跑遍了大连市的各大医院都无法确诊,我7岁的时候爸爸带我去北京解放军总医院治疗,我在解放军总医院住了一个月。医院的叔叔阿姨们每天都采集我的血样去化验,最后我被确诊了,他们说我的病因出在我的血液,我血液里的细胞有先天的缺陷,这和我的遗传基因有关。他们还说在世界上还没有发现过和我一样的病例,得这种疾病的概率是100亿分之一。我想这样的几率落在我头上,我还真是幸运。他们说由于没有先例,这种病症将以我的名字命名,我很骄傲,至少永远都会有人记得我的名字。

其实这种疾病发作的时候并不痛苦,只是让人很想睡觉。开始的时候我能睡一天一夜,可慢慢的,随着我年龄的增大,我睡的时间越来越长。医生说,如果我能连续睡一个星期的时候,也就是我生命走向尽头的时候。我很怕,我怕死掉,我觉得我才刚刚来到这个人世未久,我还有很多很多好玩的事没有经历过,我舍不得这个世界。所以我害怕睡觉,我总怕睡着之后就再也不会醒来。我每天都睡得很晚,我一定要等看到第二天的黎明才肯安心睡去。

由于我病症的特殊,我成了医院的标本。解放军总医院免费为我治疗,他们将治疗数据输入数据库,作为宝贵资料封存起来,供专家研究。我想我也算是为中国医学界做出了贡献。至少我希望他们能研究成功,以后不会再有像我这样的患者了。

在我有记忆也来,我差不多一半的时间是在医院里度过的。这次离开医院我觉得和以往不太一样,所有负责治疗我的叔叔阿姨们都出来把我送到医院门口,看着他们恋恋不舍的眼神,我想,我以后也许不会再回来了。这么多年来我有一半的时间和他们朝夕相处,我知道他们都很喜欢我,他们每天努力研究,就是想治好我的病。可是这次,看来我应该和他们道别了。看着医院大楼上高高悬起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的大字,我有种想哭的冲动。

这次回到家里,爸爸妈妈对我出奇的好,简直是千依百顺,他们尽可能的抽出一切时间来陪伴着我。可是在他们那充满怜惜的眼神里,我感到一丝不安。

有一次吃晚饭的时候,我无意中听到爸爸妈妈在小声商议准备再要一个孩子。我想他们已经放弃我了。我若无其事走进餐厅,他们看见我后马上停止了商议。妈妈去给我盛饭,我安静的坐下来吃了几口后,说,我吃饱了,想回房间休息。在我站起来转过身后,我的泪水倏然洒落。

我的病让我没有办法像其他同龄的孩子一样玩耍、上学。爸爸妈妈要上班,也不能每天都陪着我,我更多的时候都是一个人在家,我觉得很寂寞。我无聊的时候最喜欢坐在我家小区楼下的草坪里,看着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带着自家的孩子在那里玩耍。蓝蓝的天,绿绿的草,一群无忧无虑的孩子在那里牙牙呓语,蹒跚学步,欢呼雀跃,追逐嬉戏,那是一幅充满生机的画面。

我无聊得时候还有一个爱好,我喜欢上网看书。后来我发现了起点网,那里面的书很多,我也很喜欢没事的时候泡在里面。我不喜欢看婉约细腻的小说,也不喜欢看光怪陆离的故事,我喜欢看竞技类型的,我喜欢运动员,因为运动员身上充满着旺盛的生命力,那恰恰是我所没有的。我喜欢足球运动,作为一个大连人,我最喜欢的就是大连队,其次就是米兰。米兰的队歌很好听,每次“米兰!米兰!~~……”响起的时候,我都很激动——圣西罗永远是

我在起点里看了好几年的小说,基本竞技类的所有小说我都看过了,我在百无聊赖的时候,只能去看那些新人写的小说。看新人写的小说有一个很大的弊病,那就是——多数新人总是不能将作品完成。当然他们有很多原因,不过我想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没有人支持,使他们没有写下去的动力。今天我偶然发现了一部描写大连队的小说。大连队是我的最爱啊。我马上被它吸引,一口气读完了作者写的全部章节。我一边读一边撇嘴,这个作者的文笔太差了,小说写的也沉闷,没有任何看点。最好笑的是这个作者总是会在每篇章节的开头和结尾跳出来自吹自擂一番。真是个脸皮厚、没有自知之明的家伙。不过看在你描写的是大连队,本姑娘就破例每天捧捧你的场。

这个作者的刷新速度还是很快的,看来也是一个和我一样无聊的人。我忽然觉得和他有种同病相怜的感觉。我每天都会在睡觉之前关注一下他。拙劣的文笔,沉闷的故事,当然不会有人看了。别说推荐票,这部小说连点击量都少的可怜。可是他每天还在傻傻的写,我觉得,我有一点可怜他了。他写到第三周的时候,更新的速度慢了下来,我想他可能是灰心了。我在犹豫是不是要鼓励一下他。可是我意外的发现他的停滞之后突然又爆发了,他又开始疯狂的写。不过这次作品的风格转变了——他开始胡说八道了。我在怀疑他写的是运动员还是SUPERMAN。

我想他是准备改变风格去迎合大众口味,不过他太单纯了,一部作品中出现两种风格是不会被人们接受的。而且他稚嫩的文笔也无法让他取得想象中的效果的。他果然失败了。他停下来不再写了。看来他已经绝望了。

该是本姑娘出手的时候了。我想应该是时候去鼓励一下他了。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鼓励他,可能因为我是一个完美主义者,我不希望看见他半途而废,我始终认为一个故事该有始有终。就像生命一样,它总应该有一个完美的结局。

我给了他7票推荐,还给他发去书评嘲笑他幼稚的文笔。他就像一条干涸的鱼又回到水中——立刻活跃起来。拍着胸脯和我吹嘘一番。呵呵,他真是自恋到无药可救了。

不过我的目的达到了,他又开始努力的写作了。就这样,我每天都会在临睡觉之前看一下他的作品,给他7票推荐,给他留言。奇怪的是,他总能很快回复我,我真怀疑我们的作息时间是一样的。

时间长了,我们渐渐熟悉起来,我觉得他这个人虽然没皮没脸,不过人品还不坏。我有的时候会睡2、3天,在我回来的时候,他总会给我发来一些关切的问候。我挺感动的,至少有一个人还在记挂着我。恩,既然你对我还蛮不错的,那我就指点一下你吧。我开始对他的作品给出一些意见。虽然我不懂写作,不过凭借我多年的看书经验,我还是非常了解读者们喜欢看什么样文章的。我把我的想法都告诉了他,让他按照的我思路改,开始的时候他不同意,他叫嚷着:他是大文豪,不能写这种俗气的东西。我就威胁他,我说如果你不这么写,我以后再也不来看你的文章了。

他妥协了,他开始改变。我觉得他是一个挺聪明的人,他慢慢被书友们所接受。他每取得一点成绩,我都为他自豪,感觉那成绩就像我取得的一样。不幸的事还是发生了,我忽然有一天觉得自己的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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