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上痞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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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痞子女- 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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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板娘还有个刚刚十岁的女儿,整天拖着两条黄鼻涕趴在地上写作业。小女儿似乎有点呆楞,老板给客人端饭的时候不小心从她身边碰过去,她都没什么反应……有时候客人多了,她也会跑到里屋去写作业。 
  我从没见过她的老公,可能是出外打工了吧。 
  老板娘早已熟识我和前女友,有一次在湖边玩的时候赶上下大雨,我们还在她那里过了一夜。 
  我时常指着老板娘对前女友说:“看到没,娶妻当娶老板这样的啊。” 
  前女友对我撇撇嘴说:“那你娶老板娘好了。” 
  老板娘就站在柜台旁边,双手卡着腰,看着我们,微微地笑,犹如一枝美丽的海棠花。     
旅馆旁边的网吧(1)     
  可是现在,我和虫去那里吃饭的话,老板娘会是什么样的一副表情? 
  果然,我带着虫进去的时候,老板娘一脸的惊讶,但商人不愧是商人,很快就微笑起来,问我们吃点什么。 
  我扭过头去征询虫的意见。 
  虫毫不犹豫地说:“我要大碗的。” 
  然后找了个位置坐了下来,招呼我也过去。 
  我对老板娘说两个大碗,不用急,先上碗汤。 
  吃饭的时候,老板娘一直盯着我们看,一会看看我,一会看看虫,看得我心里直发毛。 
  她在想什么?不会在咒骂我是个陈世美吧……要不就是拿虫和前女友做比较,女人不都爱干这个吗? 
  虫拽了拽我袖子,轻声问我,她一直看我干什么啊? 
  “嗯……大概是觉得你比较漂亮吧。”我边吃面边含糊地说。 
  “是吗,嘿嘿……” 
  虫露出得意的笑容,继续吃了起来。 
  最后去付账的时候,老板娘把我拉到一边问:“这是你现在的女朋友?” 
  我点了点头。 
  老板娘点了根烟说:“行啊小子,你个陈世美,把以前那个甩了?” 
  我不打算辩解什么,又点了点头。 
  老板娘吐出一口烟,眯着眼睛自我陶醉地说:“年轻人就是好啊,想当年我年轻的时候……”然后又说,“不过这个也不错,她比你前女友漂亮,尤其是那眼睛,啧啧,一眨一眨的,和天上的星星似的,真可爱……不亚于当年的我。” 
  我冲她笑了笑,心里说:“如果真是我女朋友那就好了。” 
  我那时候从来没有想到过,这个普普通通的饭店女老板,后来竟然在关键时刻帮了我和莎一把。 
  当莎跪在她面前大声哭泣的时候,我突然觉得整个世界都安静了下来,只剩下了莎的哭声…… 
  从饭馆出来,天气更加炎热。 
  我和虫站在太阳底下,面面相觑,不知道接下来该去哪里。 
  我看虫不说话,于是我也不说话。 
  天气越来越热,现在不是秋天了吗? 
  我们在太阳底下傻站了半个小时之后,终于忍不住了。 
  我擦了擦脸上的汗,开口问虫:“现在想去哪?” 
  如果她说不知道的话,那我就建议她去村口网吧旁边那家旅馆,那地方好啊,一晚才三十块钱,虽然只有张单人床,两人也够了,而且也不需要那么多床…… 
  我得意地笑了笑,心里打着小算盘。 
  果然,虫说:“不知道啊。” 
  我马上说:“你现在是不是觉得很累?村口有家旅馆,我们去休息一下吧。” 
  虫想了想说:“好吧。” 
  我心里更加得意起来;在望夕岩下的遗憾;现在可以补偿回来了。 
  我牵着虫的手得意扬扬地从村子的东头走到西头。 
  路上遇到一只拴在磨盘上的打瞌睡的老黄牛,我上去拍了拍它的脑袋,还冲它做了个鬼脸,不过还是没能惊动它,它甩了甩尾巴之后继续打瞌睡。 
  还遇到一条正撅着一条腿趴在电线杆上撒尿的小白狗,有点像蜡笔小新里面那只小白,我从地上捡了个石头朝它扔了过去,吓得它尿都没撒完,调头就跑,瞬间就没了踪影。 
  人逢喜事精神爽!好想找个人分享一下我此刻的心情! 
  一路上,我看见小动物就打,看见花就采,看见石头就踢…… 
  终于,来到了网吧门前。 
  我的手开始颤抖,我的汗开始狂流。 
  旅馆就在网吧旁边。 
  只要再往前走一步,再走一步,我和虫就能…… 
  可惜,小说上总是这么写的:天不遂人愿,悲剧在这一刻上演。 
  是谁说的,成功和失败往往只有一步之差? 
  虫停在网吧门口,眼睛盯着网吧的大门,一步也不肯再往前走。 
  如果能重新选择一次,哪怕就是绕远路,从西头走到东头,我也愿意,那样的话就不会路过网吧,而是顺理成章地进入旅馆。 
  可惜世界上没有卖后悔药的。 
  我试探地问:“咱进去玩会儿?” 
  虫马上开心地说:“好啊!” 
  我的脸再一次变成了苦瓜模样。     
旅馆旁边的网吧(2)     
  我在心里骂道:“地也,你不分好歹何为地;天也,你错勘贤愚枉做天!” 
  我领着虫刚进网吧,网管就迎了过来,大声说:“哟,大作家,很久没来了啊!” 
  虫瞪着眼睛对我说:“怎么谁都认识你?” 
  我耸了耸肩,说:“碰巧罢了。” 
  有一段时间,我写东西苦于找不到灵感,常常一个人跑到望夕岩,一坐就是一天,等到夕阳落山之后,就到网吧里把想到的东西全部写下来。 
  网吧很小,区区十几台机子就有好几台长年连机箱都没有。 
  床就摆在正中央,进来的时候还能闻到一股浓烈的脚臭味。 
  我没有带前女友来这里玩过,她有点洁癖,肯定不喜欢这里。 
  有一次我在这儿玩的时候,头顶的灯泡突然就炸了,玻璃碎片四处飞溅,好在那时候我离灯泡的位置比较远,只是把手臂烫伤了,网管就比较惨了,眼睛被纱布罩了一个多月。 
  从那以后,我再来这上网,一定要带个帽子,防患于未然。 
  灯泡没有了,网管也懒得换,所以网吧长年漆黑一片,从外面往里看,永远是黑洞洞的,偶尔闪着点光,不知道的人还以为里面正秘密制造原子弹呢。 
  不过,这样的气氛倒是很适合写东西。 
  我写东西的时候,需要绝对的安静,好在网管是一个喜怒不形于色的人,杀怪时爆出极品装备,哼都不会哼一声。 
  这点我最佩服,只有高人才能达到这样的境界啊! 
  有时候太晚了,我也会在这里睡觉。 
  那张床的床单,很久以前已经是面目全非了,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它的原色是什么。 
  不过我不明白的是,为什么他做梦的时候会大喊:“妈的,那个怪是我先看见的,怎么你就砍了?”说完还蹬蹬腿,大喊一声,“横扫千军!”然后就把我踹床底下去了。 
  看来,他是个隐忍的人啊…… 
  还有一次,我正玩得兴起,机子突然就着火了,我喊了一声:“妈呀。”身子不由自主地往后仰,一下子头朝地摔倒在了地上。 
  网管慌忙跑过来用衣服把火扑灭,然后从兜里掏出花花绿绿的改锥钳子来,低下头去修理。 
  我看了一会儿没看懂,就去睡觉了,醒了之后发现他还在修,就又睡了。 
  如此反复三次之后,他才对我说:“修好了,这是常事,不用介意,继续玩吧。”     
缘定三生(1)     
  从那以后,我再来这玩,就憋着一泡尿,防患于未然。 
  在那段时间里,如果能有人来网吧转转的话,就一定能看见一个头上戴着顶鸭舌帽、双腿过电一般颤抖的人正趴在键盘上飞快地码着字。 
  整个网吧里,常常只有我和网管两个人。 
  有一次,我费尽心思编了一篇爱情故事,大意是讲一个男人为了一个女人不惜去跳了悬崖,之后这个女人才体会到这个男人的真心并爱上了这个男人,但是这个时候已经来不及了,所以她也跟着跳了下去。 
  写完之后自我感觉还不错,应该赶得上琼瑶了,发表出去说不定能骗到一大帮MM的泪水。我刚伸了个懒腰,突然觉得气氛有些不对,空气中隐隐约约飘荡着一股网管特有的口臭味,扭头一看,发现网管已经站在我身后看了很久了。 
  隐私被人偷窥当然会不舒服,正欲发火,他露出憨厚的笑容和一口黄牙说:“不错嘛,赶得上那些大作家了。” 
  我说哪里哪里,心里想,看不出来你还挺有眼光。 
  他又说:“你这科幻小说确实写得不错,那个男人后来变成超级塞亚人了没?” 
  “……” 
  时间久了,他干脆不收钱了,咧咧嘴说:“反正电是偷的,你只管安心写东西,将来成名了别忘了咱网吧就行。” 
  听别人说,这个网管是某省的一个杀人犯,一路逃亡,流浪到了这个村子,躺在村头饿了三天之后被网吧老板捡了回来,后来顺理成章地成了网吧里的网管。 
  “能吃一口饭就好。”这是他的原话。 
  这话我是听别人说的。 
  这个“别人”不是别人,就是兰州拉面馆的女老板。 
  女老板还对我说,那个人至少三十岁了。 
  我摇摇头说,不像,至少四十岁。 
  网管没有名字,他也从未说起过他的名字。 
  那时候我玩大话西游,看到里面有个角色挺像他,于是就叫他莽汉。 
  没错,五指山那个提着把钢刀,终年在山里流浪,无所事事的莽汉。 
  他也欣然接受。 
  我牵着虫的手说:“莽汉,给我俩找个相邻的机子,要好的。” 
  莽汉歪了歪嘴说:“你常来这里玩,又不是不知道,有一个机器是好的么?” 
  “能上QQ的,有吗?” 
  “有。” 
  然后就把我们引到了角落里两台机子前面,还告诉我们,这是网吧最好的机子了。 
  我看了一下,键盘被烧过,麦只有一个耳机,就连显示屏都歪着脑袋,那样子仿佛一个垂危的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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