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上痞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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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痞子女- 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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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着莎缓慢的叙述,我莫名其妙地有些紧张起来,就连呼吸都变得很缓慢,生怕自己的呼吸声掩盖过莎的声音。 
  莎继续说了下去。 
  她手里紧紧抓着十元钱,两个小混混对她拳打脚踢,嘴里还骂着:“把钱交出来,臭婆娘。” 
  你知道吗?我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就觉得她不是个普通的女孩子。她的眼神,对,她的眼神,很坚毅。 
  天空中飘着大团大团不知是杨花还是柳絮的绒毛,依附在那个女孩的头发上、肩膀上。她的样子就像个公主,一个落难的公主,一个落难却不失骄傲的公主。 
  莎又顿了顿,抬起头看看我说:“你有时候会不会觉得,她就像个公主?” 
  我点点头:“她是个很骄傲的女孩子。” 
  她的嘴角淌着血,却在微微笑着,仿佛看不起面前这两个男生。那两个小混混更加来劲儿了,一边踢一边骂:“你还笑得出来,真是贱得可以。”我想要上去帮忙,我哥把我拉住了。我向他投去疑惑的目光。 
  我哥说:“你别急,再看看。” 
  我带着疑惑的眼光看过去。 
  那两个小混混最终没有把钱抢到手,骂骂咧咧地准备离开。就在他们转身的那一刹那,那个女孩果断地从地上拎起一根木棍,朝其中一个人的头上敲去,那个人晃了两下就倒了下去。我看了只有一个感觉,狠,这个女生够狠。 
  我听着莎讲这段故事的时候,误以为虫在很小的时候下手就已经非常狠了。之所以说“误”是因为虫在后来的信上才告诉了我真正的原因:其实我面对那两个小混混的时候,是很害怕的。从小到大,只有别人欺负我,我从未想过反击。直到张青和张莎出现的那一刻,我突然觉得他们很亲切,甚至产生了一种很强烈的直觉,我认为,他们一定会来帮我的,一定会。所以,我开始笑,我开始四处寻找可以反击的武器。 
  即使是这样,虫也很厉害了。我看着冰冷的屏幕,心想,看来自从虫经历过那件事以后,就把张青和张莎当做了惟一可以依靠的人,所以才更加肆无忌惮起来。 
  然后我又想,照这么看来,假如有一天,毛毛虫不和他们在一起了,又是一副什么情景?她还会像以前那样无所畏惧吗? 
  另外一个人马上反应过来,转身就朝她的肚子踢去。她顿时被踢倒在地,那个男生不依不饶,还要再上去踢。 
  可惜他的脚还没有踢下去,自己先飞了出去。 
  我哥哥把他踢飞了。 
  那个男生看清楚踢他的人是我哥了以后,魂都被吓飞了。 
  我哥走过去对他说:“现在这个女生被你们踢得五脏六腑都碎了,你说怎么办呢?” 
  然后我哥看着他笑,阴森森的那种笑。 
  那个男生慌忙把全身上下的钱都掏出来颤巍巍地递给我哥。 
  我哥接过来,瞪了他一眼说:“背着你的同伴,在三秒钟内消失。” 
  那个人二话没说,把倒在地上的那个人背起来,飞一样地跑了。我哥看着他们慢慢消失在视野范围内之后,转过身来慢慢走到那个女孩面前。 
  莎微微笑了起来。 
  这个时候,我当然也跟着走过去了。那个女孩在地上半坐着,用惊慌失措的眼神看着我哥。我哥冲她微微一笑。说实话,我从来没有见过我哥对哪一个人这样温柔过。即使对我,他都是用命令的口气,告诉我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那一刻,我甚至有点嫉妒那个女孩。 
  我哥把刚才那个男生给的钱递给她,说:“这是你的医药费。” 
  话语间带着水雾一样的温柔,我再一次嫉妒起这个女孩来。 
  那个女生摇了摇头说:“我没事。”然后用倔犟的眼神看着我哥。 
  我哥笑得更加开怀了,他把钱扔在一边,然后问她:“你叫什么名字?” 
  “毛毛虫。” 
  “毛毛虫?” 
  “是的,毛毛虫。” 
  我也走过去,一只手插在口袋里,霸道地对她说:“喂,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我妹妹了。” 
  我以为她会欣然接受,没想到她撅了撅嘴,问:“为什么?” 
  我笑笑:“因为我喜欢你。”然后我把手伸向她。 
  她也开始笑,抓着我的手,站了起来。 
  夕阳的余光从我们的指缝间穿过,头顶一群飞鸟低低地嘶鸣。 
  你知道吗?她的手很冰凉,我从来没见过有一个人的手能这么冰凉,似乎她是天生的冷血动物。 
  冷血动物,我咀嚼着这个词,然后回想着她冰凉的手。 
  “就这样,你们就认识了?”我惊讶地看着莎。     
莎的回忆——初识(3)     
  “是呀,你还要怎么样?” 
  “后来呢?后来怎么样了?” 
  “后来啊。”莎的神色有些慌张起来:“因为她的衣服有些脏了,所以我让她去我家里换了一身干净衣服,还留她吃了饭。” 
  “哦……”虽然觉得莎在刻意隐瞒什么,但她不说,我也不好意思再追问下去。 
  天色已经黑了,我把莎送到网吧,就回家了。 
  临走的时候我说:“我决赛的时候,一定要来。”她坚定地点了点头。 
  回家之后照例向心灵守望“汇报”了事情进度。 
  他:我越来越觉得莎是个好女孩了。 
  我:我也是的。 
  他:现在肯吃苦的女孩不多了。但是我不明白,她为什么放着大好的荣华富贵不去享受,偏偏要去打工过着如此清苦的生活? 
  我:她不是说了吗?不想在黑社会的圈子里混了,受不了那种不安定的生活。 
  他:如果要离开,早就离开了。肯定有什么原因。 
  我:那我就不知道了。看样子,你对她产生好奇心了啊。 
  他:才没有呢,我现在只关心你前女友。我真替她抱不平。 
  我不再理会,胡乱在网上翻着一些东西,打开自己的QQ空间时,赫然发现“近期访客”里有前女友的名字! 
  她来我QQ空间做什么?不是早就对我厌烦了吗? 
  我试探着上她的QQ,一直显示为:密码错误。 
  “靠。”我低声骂了一句,说好一百年不变的。 
  然后我也改了自己的QQ密码:大家以后老死不相往来!     
我就是要宠你(1)     
  终于到了决赛的那天晚上,我早早就到了403教室。 
  其实也并不算早,规定七点到,我七点十五分才来,只不过,我十分清楚这个学校的做事风格,规定七点到,八点来都不迟,可能还要再多等一会儿。 
  我之所以这么早来,是希望能早点见到莎。 
  我发现自己对莎的期盼,远远超过了对决赛的期盼。 
  经过这一个月和莎的简单相处之后,我发现自己越来越离不开她,甚至有点依恋她了。 
  在我们之间发生的种种事情,没有什么跌宕起伏,大起大落,比不上和虫在一起时的“热血澎湃”,但这平凡的感觉反而让我留恋。 
  我说过,我喜欢平静的生活。比如“宠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望天外云卷云舒”。 
  如果我想过这样的生活,无疑,莎才是我最好的选择。 
  她做的事情,总是能带给我很单纯的感动。 
  比如她会在凌晨两点给我发来信息:老公,突然很想你。 
  比如她会在我上课的时候发来信息:你在上课吧,哈哈,故意打扰你,让你的老师骂你。 
  比如她会在我吃饭的时候发来信息:刚才在路边见到一只小狗,长得好像你,我还上去摸了摸呢。 
  有时候她连着三天不给我发信息,我打过去电话才知道她的手机欠费了。 
  去帮她交了之后,她又给我发信息:老公,又让你破费了,真不好意思。 
  每当看着这一条条平凡得不加任何修饰的短信时,心里就格外温暖。 
  而虫……就当是我的回忆吧,年少轻狂时做下的事情,回忆起来别有一番滋味。 
  这么想似乎我现在已经很老了。我无奈地摸摸自己的头发,似乎还没有变成银白色,更没有资格去吟咏那句“老夫聊发少年狂……”不老,不老。 
  我站在403门口一边翘首企盼,一边胡思乱想着些事情。 
  我是第一个到的,眼看着403教室里慢慢坐满了人,莎却迟迟没有来,还有……虫。 
  给莎发短信,无回音,打电话,已关机。 
  我是没辙了,自从选择和她在一起的那天开始,我就知道,这个女生喜欢自由。 
  没有哪个痞子喜欢被人束缚。 
  或许,不该称呼她为“痞子”了…… 
  莎不来,虫怎么还没来? 
  这么想的时候,后脊背又惊出一片冷汗来,一阵一阵地发凉,难道我还想着她? 
  我有些紧张起来。 
  我只希望莎能快些来,如果虫先来的话,我将用什么表情去面对她? 
  正这么想着,虫的身影就在走廊拐角出现了。 
  说曹操,曹操就到。该死。我心里暗暗咒骂。 
  我现在怎么办?继续站在门口当“门神”杵着,还是狼狈而逃? 
  不过,我想什么也来不及了,虫已经一步一步地走了过来。 
  我情不自禁地朝她的方向看了过去。最后一次,我保证。 
  她穿了一身白色的连衣裙,额前的一缕头发仍在一跳一跳,像是风只眷恋她一个人,故意从她头上吹过似的。 
  犹如一朵纯净的圣洁的白莲花,在水池中随风摆动。 
  我忘了说:现在是秋天,穿这么少,不冷吗? 
  因为我已经呆住了。 
  她从我身边擦过去,空气中就隐隐约约飘来一丝荷花的香味。 
  或许是我的幻觉,我竟然以为自己现在正身处于六月的荷花池边!甚至忍不住多嗅了嗅周围的空气! 
  403教室顿时安静了下来,所有人都在看着她。 
  一下子想起莎的讲述来:她就像个公主。     
我就是要宠你(2)     
  没错,眼前的这个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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