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署和杂署的人住在丛薰院,而武署的则住在隔壁的丛英院。常庚也被杂署厨房录用了,于是皆大欢喜,更欢喜的是,我和他还分到了一间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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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救美
到丛薰院时,已经有人在签卖身契了,乖乖,一次要卖五年劳动力啊。我签了自己的大名,然后按上了一百零八的手印,接着就领到了一套深蓝色的衣服,料子虽远不如陈管事的,但绝对比之前的那套麻布短衣强。
换好衣服四处转了转,好家伙,这王府大得吓人。走着走着,脑子里一直有个问题盘旋不去。找人打听了下,我醒来的那个地方相当于王府的皇家小园林,你说这一百零八放着好好的床不睡,跑去小树林打地铺干啥?
糟糕,他该不会是有梦游症吧,如果哪天梦游时身体不听我指挥跑池塘里去了,我这旱鸭子不得淹死么!
心下焦虑,等回过神来,自己正处在一荷花池旁。妈呀,我得离它远点,万一在潜意识里把路给记熟了,这一百零八的身体晚上闲着无聊直接奔这转悠了,就真是恶梦成真了。
我前脚刚迈出,后脚还没紧跟呢,就听见扑通的落水声,然后就是一声“救命”。
我自己都不会游泳,怎么救你呃……可那落水的是个姑娘,我一大老爷们,怎么能放着弱质女流遇险而不管!刚迈出的前脚很自觉地收回和后脚形成了统一战线。
循声赶去,只见一女子在水里扑腾,还好,离岸比较近。
“姑娘,别慌,抓住我!”我匍匐在岸边,伸出手想要把她拉上来。那女子看到我,却好像丝毫不开心,我甚至有种她瞪了我一眼的错觉。救人要紧,我使劲儿拉她,居然拉不动,就在我刚要换个姿势使力时,一不小心也滑了进去。
落水前的我,心中只有一句感言,这八王府的防护工作太差了,池塘旁应该安护栏嘛!至于为什么没有想到死定了,因为我看到不远处有人飞过来了,注意,是飞没错。
被拍着吐了几口水出来,我终于睁开眼,天,一张老脸直闯眼底。
慢着,那张脸,好像在哪里见过。
“终于醒了,还不快起身谢王爷救命之恩!”
不对,那张脸第一次明明不是用这种口气和我说话的,当时那个恭敬讨好啊,可现在居然这么颐指气使!
他不就是我第一次穿越成王爷时的管家吗!
真有这个人存在!
我一个鲤鱼打挺坐起来,王爷,那个王爷在哪儿?
人家王爷正美人在怀,美人还梨花带雨,娇声道:“王爷,吓死若兰了,多亏有王爷,要不然,要不然若兰就再也见不到王爷你了!”说完还往王爷怀里钻。
这王爷倒是乐得消受,一边轻拍美人的背,一边柔声道:“还得谢谢这个家丁。他本来也要救你的。”
说罢,抬头玩味地扫了我一眼,“你看够了没?”
他的感觉不是一般敏锐,没抬头却知道我在看他。
“小的失礼,谢王爷救命之恩。”我立马跪下,作五体投地状。
果然,果然是那张脸!那张脸,本来应该是我的!他,这个人居然霸占着本该属于我的身体,为什么,明明有这样一个人,居然没让我穿到他身上去!
我内心无比愤懑。
“起来吧。”声音是相当好听,还带着些许慵懒。
抬头,正对上一双似笑非笑桃花眼,他朱唇微扬,用一个词形容,就是风情万种。先前没感觉,现在却觉得这张脸比起梦中时要明艳百倍,尤其是那双桃花眼,一笑便波光流转。乖乖,之前还觉得那张脸很帅,可现在发现自己完全错了,那不是帅,分明是艳。
现在我庆幸自己没穿到他身上了,我从来都只当伟岸的男人。
被救的美人这时微微上前,“谢谢这位小哥搭救。”那模样一个温柔可人啊,和刚才瞪我那样简直判若两人。我大概能明白这其中的猫腻了,宫廷戏也接过,什么叫引君注目,现在差不多了解,看来宫廷戏也不是完全超脱现实嘛。
“叫什么?在哪儿当差?”王爷开口了。
“回王爷,奴才唤作乱红,今天刚入的文署,即将到藏书阁任职。”
“勇气可嘉。顾总管。”
“奴才在。”
“打赏你看着给吧。”
有赏,啊哈哈哈!
“王爷,天凉,若兰想赶紧换身衣服。”美人娇滴滴的摇摇王爷的手臂。
“也好。”
那八王爷扶着美人欲离开,走了几步,又回头挂着他那妖孽般的笑对我说:“你把头上的东西拿了吧。”说罢长笑着携美而去。
我抓抓头,扯下一把水草来,敢情老子成了小丑了。
不过当小丑当得很值得,那顾管家给了我五两银子。
五两银子啊,我拿回去给常庚看时,他眼睛都直了。
“拿去给大妞儿治病吧。”我把银子塞他手上。
“这怎么行!你的钱我不能拿。”常庚立马把银子塞了回来。
“什么叫我的钱!你的意思是不把我当哥看罗。”我板着脸。
“没,没有!乱红哥,我不是那个意思!”他小脸急得通红。
“那你还不收下。”我趁热打铁。
“可,可也用不了这么多啊。”他可怜巴巴地看着我。
“那我拿一两,再有多的就买点补品。”
交易终于达成。
是夜,常庚很早就睡了。
初来异地,我一时间有点儿习惯不来,在床上烙了半天大饼,不知怎的就硌到一个硬硬的东西上,点亮蜡烛一看,原来是一百零八的包裹。
嘿,这玩意儿我怎么给忘了。
打开包裹,最上层的是些小东西,一块玉很醒目的摆在中间,拿起来对着光,玉上一面刻着一个笙字,另一面刻着一个云字。莫非他叫云笙?或者笙云?不管了,玉是好玉,我把它揣进怀里。其余的小东西都是些瓶瓶罐罐,把它们依次摆成一排,一共3瓶,分别标着“迷花”,“醉玉”,最后一瓶却赫然标着“鹤顶红”!打开看,里面全是粉末状的物体,莫非都是毒药?看名字,前两种倒不像,那到底是干什么的,这一百零八怎么会带这些药在身上?
继续翻,下面是一个锦囊,里面装着些碎银子,我掂了掂,大概有十两。最下面是一件黑色的衣服,抖开,里面还藏着一把匕首。这衣服,除了夜行衣还能是什么?
完了完了,我倒在床上,这个一百零八到王府来肯定图谋不轨。他图谋不轨没什么,要是我成了替死鬼岂不冤枉。
不行,得赶紧毁尸灭据。我把锦囊里的银子倒出来,再把其他东西全放回包裹里系紧,打算明早抽空找个空地埋了。
干完这一切,我擦擦额上的冷汗,躺在床上。
对面床上的常庚睡得正香,发出轻微的鼾声。
我抱着被子,今夜注定无眠啊。
作者有话要说:日更。
☆、十五大板
一大早就去了上次那个小树林,找到一棵歪脖子树就在它旁边挖了个坑把东西埋了进去,最后还不忘在坑上洒了旧土。
好不容易完工了,刚站起身,理理身上的尘土,就听到一个声音——“什么人?”
我一惊,转过身,一个蓝色身影就在背后。
他是何时来的,我居然不知道!
“哟,施乱红,原来是你。大清早跑到这院子里来干什么?”
看来他不知道我埋了东西。
“式玦兄,你不也是么?怎么反问起我来了?”我一副吊儿郎当的模样。虽然只是个替身演员,演戏,我也是会的。
“我是觉得这园子里空气清新,所以早起来读读书。可你,书都没有,还在土堆上蹲着,莫非是来练字的?”他一脸轻蔑。为什么这个家伙老是喜欢揪我短呢!
“我起来锻炼身体,你有意见!”我眯起眼睛,“唉呀,身强体壮才像个男人嘛,小白脸们可和我不能比。舒活舒活筋骨真痛快,回去准备开工罗!”
“施乱红!”式玦小朋友的声音响彻云霄。
唉,常庚居然说他这个人不错,小孩子看人果然还欠火候。
第一次上班,一定要给老板留下个好印象。临行前,我还特地对着水桶理了一下衣服,定了定发型,然后提早半个小时也就是四分之一个时辰到了工作地点。刚拿起扫帚准备扫地,万安也到了,他那个人比较沉默,但看上去属于忠厚老实型的。万安二话不说,也拿了把扫帚,和我一起扫起来。扫完地擦书柜,擦完书柜擦书,擦完书就整理书,整个一程式化工作。其间陈管事来过一次,夸了我们两句就离开了。
唉,莫非以后都得这么无聊地过下去!
当该干的□完一遍后,已经是正午了,去厨房领了饭回来吃后,我便在书柜里找书看。
别夸我,我也不是勤奋好学,只是一来无聊,二来,我放着这么好的资源不用我白痴啊!
天文地理,民风历史,一应俱全。想要了解穿越所处朝代的情形,不是只有装失忆问人这一种方法的。
虽然字难辨认了些,可是一边看书一边习惯这里的文字,两全其美,岂不乐乎?反正天时地利人和,我有的是时间。
当了一个月图书管理员,大概情况我差不多已经摸清了。
我现在所处的是一个名为樊的王朝,历史差不多已有500年,它周围只有些小的番邦,所以这里它就算老大。奇怪的是,它同样处在中华大地上,可是我读的历史上居然没记载过。朝都在离觞,国姓为姬,当今皇帝是第二十一代皇帝,名叫姬盛曜,算岁数应该是八王爷的老爹。皇帝有六个儿子三个女儿,其中老大,老四和老幺为女儿,三皇子战死了,五皇子是当今太子,其余的皇子均封了王爷,住在朝都。八王爷,也就是我现在的主子,现年二十一岁,名叫姬月追。
中国古代的货币制度我是不怎么清楚,这里的倒挺好记,一千个铜板顶一两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