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记事本第六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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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的记事本第六卷- 第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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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啦……”

我把堆积在胸口的沉重气息全都吐在事务所的地板上,拔下了领带。

“其实我根本没有认真受教的意思,只觉得听一听就算了……但吾郎大师的说话方式就是会让人自然而然地记住他的话啊!就像施了什么魔法一样……”

“你现在马上给我全部忘掉!我可不想雇用一个像剩菜一样马上就会臭掉的助手!”

这番话真是恶毒啊……不过……没差啦!就算爱丽丝不这么说,我也会慢慢忘记吧?反正都是些一辈子都用不到的无用知识。虽然学到了算是其中最有用处的“绝对令人开心的亲爱说法25例”,但都是只对女人有效的言词,我应该也用不到吧……

“唔……嗯?你连那些也忘记了吗?”爱丽丝忽然回过头来。

“怎么了?不行吗?”

“不……只是出于对知识的好奇。所谓绝对令人开心的说法……比方说是哪些话呢?”

“这个嘛……‘虽然我没有把握一定能让你幸福,但只要我们永远在一起,我相信自己一定是幸福的!’”

爱丽丝连耳根都红了起来,整个人翻倒在床上。布偶山发生山崩,布偶们纷纷滚落地板。等等……我想这这应该只是抄袭“钓鱼狂日记” (注:日本漫画《钓りバカ日志》,曾改编为动画与日剧)的台词喔?因为吾郎大师很喜欢引用别人的话啦!

“呜、唔唔……还有呢?”爱丽丝又抬起头。虽然隔着面纱看不清楚,但她的脸颊似乎还有点红。为什么还要继续追问呢?

“我想想,还有……‘我总是在思考见到你的时候要说些什么,但是一见到你就高兴得什么都给忘了……’”

这回连爱丽丝自己都滚落铁架和床铺之间了。

“鸣海!你……你这不要脸的家伙!”

“是你叫我说的耶!而且那些明明就不是我会说的话啊!”

我这个说的人都觉得很丢脸了!

尽管爱丽丝像煮熟的章鱼般卷在床上滚来滚去,却还是莫名坚持要我说完二十五个例句。这算什么整人游戏啊?拜托快饶了我吧!

*

这一年的年底,我收到了吾郎大师寄来的明信片。

当然,吾郎大师并不知道我家的住址,所以直接寄到了“花丸拉面店”。基于这个原因,不只是明老板、阿哲学长和少校,连宏哥都看见了那张只写了“合格!尽得真传”这几个字的风景明信片。

“你们干脆开个小白脸道场算了。众多人渣齐聚一堂,以后向警察检举时也比较方便!”

明老板的口气听起来不大像是开玩笑。

“好吧!为了庆祝鸣海尽得真传,我们来掷骰子吧!”

阿哲学长十分开心地拿出了碗公和骰子。

“既然是庆祝鸣海成为小白脸,那就规定掷出四五六点的话加码赔十倍吧!”

少校也兴冲冲地跟着附和。

“那么掷出二五六也算赢十倍啰!” (注:骰子的“四五六”和“二五六”点数在日文中都与“小白脸”谐音)

等等……怎么连宏哥也跟着起哄啊?

“那一开始的庄家当然就是鸣海啦!快点掷吧!我们还是压平常的六六六啦!”

然而就在掷第一轮的时候,我仿佛理所当然地真的掷出了四五六点。三个人都发出怪叫,接着纷纷拿出一万圆纸钞向我丢来,而我却只感觉到命运的捉弄。

至于爱丽丝,我当然没有让她看到那张明信片。万一她看到上面的内容,还不知道要罗列多少言词来弹劾我。尽管如此,我也无意将明信片撕毁丢掉,所以那张明信片如今仍被我用图钉钉在房间的墙上。

*

每到寒气刺骨的夜里,我有时会突然想起吾郎大师。

我把腿抬到桌上,随意地靠在椅背上,猛然一抬头就会看见明信片上的照片。那是一幅傍晚海滨的远景,被风吹出美丽花纹的沙滩上印着几排横越而过的足迹。画面远方映着模糊的白影,定眼仔细一瞧,便会发现那是在海风吹拂下翻飞的纯白婚纱。

新娘的脚下散落着几样东西。

那是脱下来的白色晨礼服、散落一地的捧花、翻倒的皮鞋和一副埋在沙堆里的圆眼镜。

每次看到这幅情景,都让我忍不住露出笑容。

这应该也是在演戏吧?为了给我上最后一堂课,让我明白身为小白脸就该如此,大师才特地请亚纪子小姐配合拍下这种触霉头的恶搞照片吧?虽然我是这么想的,但也无法排除他真的从婚礼中落跑的疑虑。毕竟那个人的确很有可能那样做……

转头望向幽暗的窗外,眼前忽然浮现穿着内衣从沙滩上逃跑的吾郎大师。他跳上破旧的敞篷车,连夜飞驰在海边的道路上,沿路经过服饰店、加油站和麦当劳得来速时都没放过向女性店员求爱的机会,最后载了满车的女人奔向黎明。他用力踩下油门,打开音响大声播放海滩男孩的歌,不停乱闪车头灯,一路向前,永不停留……

唯有一点让我感到十分不可思议。在我的想像中,手肘靠在驾驶座门边、握着方向盘的吾郎大师竟然不是老人了。他的脸庞看来就像个刚满十七岁的高中生,正迎着风展露笑容。




后记
我在很多刊物的访谈中都提过这件事——其实我不太擅长写短篇故事。虽然不记得之前写过几则短篇故事了,但总觉得完成一则短篇故事跟完成长篇故事花费的时间差不多,实在非常没有效率。

所以今年春天责任编辑大人表示“漫画版差不多开始连载了,我们也趁这个机会在电击文库MAGAZINE上弄点什么吧?”的时候,我马上这么回答:

“我不想写短篇喔?”

“那要写什么?”

虽然我回答“不想写”,却被直接解读成“除了短篇之外都好”的意思,真是高明的混淆视听手段。没办法,我只好稍微思考一下然后这样回答:

“嗯……那就来写普通的长篇故事好了。分成四章来刊载如何?这样所需的时间应该和往常差不多,连载开始之前就能完成所有原稿,也可以先确认过一遍……”

现在回想起来,这番纸上空谈实在让我又羞又愧。我向来是个毫无计划的人,也从来没有实践过预订的计划。诚如各位的想像,我每次都拖过两个月来一次的截稿期,终于分四次完成了这个故事。

本书内容除了给各位相关人士添了许多麻烦的〈花丸婚礼〉 (依序连载于电击文库MAGAZINE第14至17期),同时收录了一则全新的短篇故事。这是我生平第一次在杂志上连载小说,由于得到了不少教训,所以暂时不会再尝试了。目前正深自反省中。

此外,收录成书之后的本篇故事分成了五个章节,第五章其实只是将连载时最后一章的后三分之一独立出来。之前为了在四回连载中写完,结果最后一章的份量几乎是前三章的两倍,所以在收录成书时稍微加以调整。

交出最后一章的稿子时,我半开玩笑地对编辑大人这么说:

“我们让杂志连载结束在○○这一幕(成书第四章的结尾部分),然后宣称解决篇的全新内容只收录在成书里如何?”

其实这只是我贪图轻松的肤浅提议,没想到编辑大人竟然表示“嗯,可以考虑……”而且认真地开始研究可行性。我提议的方式乍看之下也许让故事的段落更为分明,但这样实在太对不起买杂志看连载的读者了。所以我连忙收回了这个建议。

短篇中出现的吃软饭老师其实是我在撰写连载最后一回时隐约想到的人物。如果要让这个角色登场,我想只有这个时间点最恰当了,结果看起来还满OK的。

连附录的短编故事都在讲宏哥和他的师父,我想应该有很多人会觉得第六集根本是以宏哥为主吧?老实说,其实我在动笔之前也有过以宏哥和明老板为主角深入发展的构想,然而实际写下去之后才发现好像不是这么回事。

我回想起当初撰写《神的记事本》系列第一集时的情形,竟然已经是四年多以前的事了。当时的我还不怎么习惯写小说,必须请编辑大人替我看过中间的剧情,几经修改才终于完成。我现在还记得当时曲折的编修过程。例如我最早写到彩夏带鸣海去“花丸拉面店”时,其实是没有明老板这号人物的。原始版的拉面店老板是个既没名字也没戏份的邋遢熊老爹,编辑大人一看之后便说:“缺少红花。”并且建议我照企划时的提议,将尼特族侦探团三位成员之一改为女生。但我却反驳:“这点绝对不能改。”还坚持阿哲、少校、宏仔三人都必须是男生才行。不过故事中缺少红花点缀也是事实,所以我根据消去法的思考方式,最后决定把熊老爹改成用布条缠胸、个性爽朗的巨乳大姊。这就是明老板的诞生经过。

那么熊老爹又该怎么办呢?

他并没有就此沉没在废梗的沼泽中被消灭。在我的脑袋里,熊老爹只是去旅行了而已。他手里的中华炒锅变成了步枪,腰间的围裙变成缠在身上的弹链,开始在阿富汗、南斯拉夫、刚果和中国之类的战争地带巡回。

于是“花丸拉面店”变成一个因他而命名、为他而留下的地方,既然如此,我迟早要写一个关于他回到拉面店的故事,一个为他而写的故事。或许是这个想法不知不觉中在我脑海里生根了也说不定。

我在故事开头就这么写过,现在再重复一次。这本第六集是属于花田胜的故事。

他的人生旅程混杂着硝烟、鸡骨、血与汗的气味,最后又会通往何处呢?但愿大家能看着他走到最后。

这一集出版不久之后,由Tiv老师绘制的漫画版单行本也即将问世。电视版动画目前正在企画阶段,我个人十分期待,也请各位期待后续发展。 (注:以上均为日本时间,漫画中文版将于2011年8月下旬出版)

在各方人士——尤其是负责插画的岸田メル老师和责任编辑汤浅大人的大力协助之下,鸣海终于顺利地迎接了十七岁的生日。请容我藉着这个机会代他向各位表达诚挚的感谢之意,真的非常谢谢大家。

二○一○年十二月 杉井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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