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耶克传》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哈耶克传- 第2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在《经济学与知识》中,哈耶克讨论了他的均衡概念。他指出:“均衡状态的意思无非是说,我们可以设想,在特定条件下,社会不同成员的知识和意图越来越趋于协调,或者用不那么一般、不那么精确但更具体的话说,人们、尤其是企业家们的预期会变得越来越正确。”⑦他强调了预知(foreknowledge)的概念,即在市场中,“所有的知识都是能让人做出预测的”。他说:“均衡的概念仅仅意味着,社会不同成员的预见是正确的。正确的预见就是判定是否属于均衡状态的基本特征。”⑧    
    当代奥地利学派经济学的掌门人伊斯雷尔·柯兹纳是这样解释上面所引的哈耶克的最后一句话的:“换句话说,均衡状态就是一切行为完美协调的状态,每位市场参与者的决策都与他人严丝合缝,他可以(完全精确地)预期其它参与者会做出何种决策。均衡状态定义中所包括的知识完备性假设能够确保个人的计划实现完全的协调。”柯兹纳接着说:“从非均衡趋向均衡,乃是从不完备知识趋向完备知识、从不协调趋向协调的结果。从非均衡趋向均衡,是沟通信息的过程。”⑨    
    在哈耶克看来,正是价格体系促成了均衡的形成,价格和利润都是人们利用信息和知识的工具,价格和利润克服了知识的割裂状态。哈耶克解释说,通过知识的分工和信息的交流,个人经验性因素进入经济中。在其晚年完成的论述奥地利学派经济学的文章中他指出,奥地利学派用以解释个人的行为的“纯粹选择逻辑”确实是“纯粹演绎的,然而,一旦我们要解释市场中人与人之间交互作用的活动,至关重要的就是信息在个人中间传递的过程,而这则完全是经验性的”⑩。    
    在1978年,哈耶克在与经济学家阿克西尔·雷琼胡弗德的一次谈话中讨论了他与米塞斯的方法论的异同之处:    
    问:你用了多年时间发展出了自己的方法论思想。在方法论问题上,你跟米塞斯有冲突吗?    
    答:不,没有冲突,尽管我没有能够成功地让他理解我的要旨……我相信,在论述经济学与知识的那篇文章中,我就已经提出,对个人的计划可以采取先验的逻辑体系进行分析,而当人们试图了解他人的行为时,就出现了经验因素。你不能像米塞斯那样宣称,整个市场理论就是一个先验体系,因为当一个人要把握另一个人在干什么的时候,必然会出现经验因素。{11}    
    哈耶克在1983年致经济理论家和经济学史专家泰伦斯·哈奇森的一封信中又说,他写《经济学与知识》一文的“主要意图”是“想有礼貌地向米塞斯解释,为什么我不能接受他的先验主义”{12}。经济学不可能是一门纯粹演绎的、先验主义的学科,因为它所讨论的决不只是个体的行为,而是要研究个体如何传递信息,而这正是一个经验的过程,而不是提出一个先验的命题。    
    


第二部 英国(1931…1939)第13章 经济学、知识与信息(2)

    写完《经济与知识》若干年后,哈耶克回忆这篇文章时说,“大概就在我重新思考我们在维也纳那十几年一直讨论的问题的时候,我的脑海中突然闪过一个念头,它让我看到了经济学理论的真正性质,而在我看来,这种观念是一种全新的思路”{13}。哈耶克认识到,价格是市场社会的根本所系,而价格体系要正常运转,就需要私有产权、契约、利润、交换商品与服务的能力,界定和维系这些制度的法律和社会规范。哈耶克不仅从否定的方面阐述了反驳社会主义的论据:知识的分立使集中控制经济根本不可行;他还从正面对竞争性市场社会做出了论证:浮动的价格及与其相伴而来的种种制度,乃是克服知识之分立的最好、或许是惟一的途径。政府的正当职能就是透过创造出市场秩序,让个人可以借助浮动的价格和利润,最充分地利用其分立的知识,以此促进社会成员间有效的合作。    
    哈耶克在自传性笔记中提到《经济学与知识》时说,随后他又陆续发表了一组相关的文章,收入《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一书中,“现在回头看,我觉得”,这组文章“是我对经济学理论做出的最有原创性的贡献”{14}。继《经济学与知识》一文后,他发表的另一篇也许最著名的文章是《知识在社会中的利用》,最初发表在《美国经济学评论》,时为1945年,后来也收入《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米尔顿·弗里德曼曾指出,价格“传递着信息,但直到弗里德里希·哈耶克发表他那篇名作《知识在社会中的利用》之前,这一至关重要的功能却一直被人们忽视”{15}。哈耶克认为:“合理的经济秩序问题的独特性恰恰是由于下面的事实形成的:我们必须加以利用的关于环境的知识,从来不会以集中的或整全的形态存在,而我们所见到的只能是由每一分立的个体分别掌握的零散的、不完整的知识。社会的经济问题就在于如何利用不能完整地由单个人掌握的知识的问题。”{16}正是以为所有知识对都可以收集为一体、由一个人掌握的错误假设,导致了传统社会主义。    
    从20世纪30年代后半期以迄生命终结,哈耶克的所有研究都在强调:“我们说我们所提到的那种计划是非理性的,并不等于说,我们所能接受的惟一的资本主义形态,就是从前人们所说的自由放任。这里有一个决不能忽视的根本的区别:稳定的制度框架与……集中指挥体系之间的区别。从某种程度上说,这两种制度(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都可以视为理性计划的产物。但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计划所涉及的仅仅是稳定的制度框架。”{17}    
    几十年后,哈耶克在《法、立法与自由》中又写道:“自生秩序所赖以维系之规则,确实也可以是自发形成的,但未必总是如此……最后所形成之秩序的自发性……并不等于说它所赖以维系的规则也是自发生成的,某个一直被视为自发性的秩序,其规则很有可能完全是刻意设计的结果。”{18}他支持创建新的社会宏观制度,即“稳定的制度框架”。他反对的是政府直接指挥经济。    
    哈耶克追求的目标是所有人都获得最高的物质生活水平。他觉得,这一目标最有可能通过恰当设计的竞争性市场秩序实现。反过来,竞争性市场秩序又依靠浮动性价格、私有产权、利润、契约、交换商品和服务的能力。所有这些制度性机制都是为了解决“人的知识的不可避免的不完备性”{19}———也即分立的个人知识的问题。    
    他曾经深情地回忆二战前在伦敦经济学院的岁月。高年级师生共享休息室是“非常有意思的群体”,而其规模也正好“使我有可能深入了解大部分人。这里始终是个热烈讨论的地方,20世纪30年代后期,我们主要讨论变化多端的世界政治形势”{20}。    
    哈耶克是这样形容他发表《经济学与知识》后从技术经济学转向社会人文研究其它领域的过程的:“我有时觉得,我现在准备搞的研究,不知道是否有其它人能够胜任这么特别的任务。我确实希望,我在《资本理论》中进行的研究会有其它人继续搞下去,而这则是一个全新的开端。我的《资本理论》其实是继续研究一个我已经知道答案的结果,不过是要给出证明而已,这是个很乏味的问题。而这则是一个有待搞清的问题:假如你认识到经济学是典型的某类关于复杂现象的新兴科学,那么我们该怎么看待经济学?这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知识问题。”{21}    
    对《经济学与知识》,他还说过,它“确实是我从一个新角度进行研究的开端,在这之前,我不过是在发展传统的观点而已。而1936年的演讲让我形成了我自己的思考方式,这是几方面的研究融会贯通的结果,包括我讨论社会主义问题的论文,在我的商业周期理论中,我曾把价格视为生产活动的指南,还有参与当时……关于奈特的《风险、不确定性与利润》的讨论———所有这些汇聚到一起。然后,我突然灵机一动,非常兴奋,就写出了那篇演讲稿,我意识到,我是在以一种全新的方式来研究众所周知的问题,看到那篇文章发表的那一刻,也许是我学术生涯中最激动的一刻”{22}。    
    对于交流信息而言,价格和利润是至关重要的。此后他的大部分精力都是研究和描述能使人类最充分地利用零散知识的社会秩序。随着时间推移,他的研究重点转向了规则或者说法律。规则能使人们比较高效地生活在一起,它能使人们最深入地彼此了解———即对未来做出最准确的预测———从而具有最高的物质生产效率。    
    尽管《经济学与知识》在哈耶克思想中占有突出地位,但在当时,全世界读过这篇文章的,也许只有几百位学院经济学家和学生。整个20世纪30年代后期,在教学之余,哈耶克自己的大部分精力都投入到写作他那部最终没有完成的研究动态资本和货币理论的专着。    
    《经济学与知识》一文极大地激发了哈耶克的创造激情。1964年,他在被授予东京立教大学名誉博士衔时说到过这篇文章:    
    这篇文章的主要结论是,经济学理论的主要任务是解释如何实现经济活动的总体秩序,人们在这些活动中所利用的大量知识,并不能被集中在一个人的头脑中,而只能是由不同人掌握的分立的知识。然而,由这一点到正确地洞察到个人在其活动中所遵循的抽象规则与由此而形成的抽象的总体秩序间的关系,还有相当长的距离……而正是由于透过重新审视传统自由主义的基本概念———源远流长的法律之下的自由概念———及由此而涉及的法律哲学问题,我才对古典自由主义经济学家一直在谈论的自生秩序的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