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块钱娶个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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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块钱娶个某-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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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开始慌了,将自己在生活、课业各方面逼到极限,他要证明自己的价值。 

他害怕再回到寄养家庭,这样的心声他从不敢对任何人说出口,只能在成长的岁月中偷偷躲在被窝里强忍住脆弱的心情。 

每当此时,他就会好想念他的母亲,好怀念她在中国人农历春节时以慢火熬炖的那一锅香浓的香菇鸡汤。他记得母亲的叮嘱,很努力的当一个仔孩子、好哥哥,疼爱他的妹妹。 

然而,挚爱的母亲离他而去,对他的打击非常的大,于是,他暗自决定,只要不去爱,就没有所谓的伤心。 

他开始封闭自我,不让人窥知内心世界的喜怒,只相信自己一个人,渐渐的也养成一丝不苟的完美主义性格,不容许自己犯下一丁点过错。 

生活中失去调和与缓冲的轻松时刻,童年时在寄养家庭的那段梦魇居然又回来了,夜夜纠缠着他,让他恨透了睡眠。 

长年紧绷的神经与拒绝入眠的偏执行为种下了恶果,让他这些年来总是失眠。 

天底下唯一敢嘲笑他且还能活命的人,就是那个如今已上大学主修心理学的妹妹,她曾经老气横秋的对他说:“你啊!庸人自扰,是天底下最灰色、最没有安全感的笨蛋。” 

也许吧!傅允风没有反驳她,反正心理学家总是很容易将人的灵魂给看透,却提供不了有效的治疗方法。 

于是,为了打发漫漫长夜,他开始在股票市场上厮杀,变成一个冷血的股市狂魔…… 

突然,黑暗的画面远离,浮现出某一年的耶诞夜情景── 

由于他的母亲在生妹妹的前几个月,状况一直很不好,所以,都住在医院中安胎,他的父亲也因为业务的关系必须到欧洲去。 本以为要孤单的度过即将来临的耶诞夜,未料一个来自台湾的富家男孩邀他一起去过节,才免除了两个男孩子在团圆节庆时的孤独。 

虽然他发过誓不让任何人走进他的内心,但他还是认定那一个对他伸出善意之手的男孩子,他是他生命中的一个异数,也会是他一生的挚友与伙伴。 

那个男孩叫做邵希岳,目前是寰宇集团的总裁,然而实际上,寰宇集团所有的生意业务都是由傅允风在负责。 

只要邵希岳有需要,傅允风绝对可以为他赴汤蹈火,以命相舍,因为他永远难忘那一年的耶诞夜、那一顿耶诞餐,与那种被重视、被需要的感觉! 

那是个很温馨的耶诞夜啊!他和邵希岳在弹珠台上较量着,倘喝着香槟酒,讲着男孩子们喜欢的黄色笑话,两人笑成一团…… 

★※★※★※ 

傅允风笑着醒过来了。 

有一个头颅在他的膝盖上趴睡着,只见龙珑侧着脸,轻轻的在打呼,少女的馨香味透过呼息,幽幽的传送过来。 

她念着诗词的声音轻松的将他推送入久违的好梦中,她真的赔给他最渴求的优质睡眠! 

啊!无法再将她给踢出去了,他决定格她留下来。 

这一夜,傅允风找到了他喜欢的安眠药──龙珑声音的陪伴。 



惊螜 

忧郁的闪光是迷惘天空里的彩蝶, 
舞动惊慌的翅膀, 
找不到心精…… 


龙珑这种从困苦环境中磨练出来的小女生,既然没有变成悲观的小媳妇个性,当然就会像路边的小雏菊一样随遇而安,乐天开朗的找到盘根的泥土,固执地将超强的生命力延展下去──虽然说迷糊成性大概是改不了的啦! 

于是,两个礼拜以来,傅允风家里这样的场面每天都要上演。 

“龙珑,我告诉过你多少次,别动我的厨房,你就是听不懂!”睡眠饱足的人吼起来的声音更加中气十足。 

龙珑将锅铲翻了三、两下,抓过盘子盛起平底锅里的炒碎蛋,然后熄掉炉火。 

开玩笑,一个月五万块的薪水,怎能不卖力表现! 

经由这段日子的相处,她才发现原来老板有很严重的洁癖,把净无尘的房子看得比自己的肠胃还要重要哩! 

她在嘴里小声的嘀咕着,“每天早晚都要各吼一次,这么爱练嗓子啊!” 

然后她转了个身,露出可爱的心虎牙与迷人的小梨窝,“老板,你爱吃的美式碎蛋,完全照你的方法加了一小牛匙的奶油,闻起来很香的喔!” 

傅允风忍不住摇摇头。老戴着丑陋的眼镜,笑起来只有更难看,一个又笨又丑又不具杀伤力的女人,让他已经逐渐习惯她在他面前东晃西荡的了。“收起那种白痴笑脸,把盘子摆在餐桌上,去……” 

龙珑抢话了,“去把厨房刷干净,要用‘白傅士泡沫清洁剂’,不准留下半点油烟味。” 

不久,她便开始苦哈哈的在厨房里拚命的刷啊别的。 

龙珑真是越来越皮了!当初没有将她丢出去,就只好天天对她大眼瞪小眼,大声小声吼几句。不过,他发现龙珑的耳朵好像关着的时候比较多,标准的少根筋!懒得理她了。 

窗明几净,透着晨阳的明亮餐厅里,傅允风敛去眉梢间惯有的阴郁,开始了神清气爽的一天。他吃着那一盘炒碎蛋、烤吐司,配着冰凉润口的鲜榨柳橙汁。 

其实,只要龙珑照着他的方式调理食物,让他吃得安心放心,这些有变化的早餐和消夜,他也不会拒绝的。 

龙珑一边刷洗,嘴巴里还是一边念念有辞,“微波食物吃得都想吐了的人还不给用厨房,干脆拆了厨房比较爽快。真是的,每天用掉的白傅士比葵花油还要多,干嘛那么怕油烟和一点点小污垢呢?” 

“龙珑,你给我闭嘴!”傅允风朝她射出一个白眼,讨厌她嘴中那种含混的聒噪。 

老板的嘴巴闭着的时候居多,开口也总是简单的几个字,所以,她只好拚命找话题,不然家里的气氛会恨闷呢! 

于是,龙珑当作没听到,继续小声的抱怨着,“我晚上的时候比较喜欢闭嘴,可是,人家却不肯耶!” 

可不是吗?每天晚上都要她在他的床边读诗词,两个礼拜下来,她这个没半点文学细胞的人都要变成诗词专家了。 

“老板啊!我可不可以……”龙珑从厨房里叫着,想央求一个房间来睡,每天睡在他床脚边地板上的睡袋里,长久下来会腰酸背痛的。 

“什么都不可以!”傅允风一口否决。王国的围墙已经为她拆去了,再由着她予取予求,他的世界接下来大概要毁灭了。 

真是个跋扈的怪老板,都不听人家说完话。“家里又不是没有空房间,小气鬼!”龙珑偷偷的骂一句,心里却感到喜孜孜的,因为她觉得自己好幸运啊! 

这个老板是个难得的好心人、正人君子,否则打死她都不肯和他共处一室。他帮忙她代垫了一百块钱,自然是个好心人。与他相处约两个礼拜里,他一点也没露出色迷迷的眼光,是个正人君子。 

所以,睡地板就睡地板啰!反正哪里都能睡的嘛! 

将厨房清扫干净后,龙珑艘步到餐桌旁准备收盘子。 

傅允风放下早报,递给她今天的工作表。 

龙珑看着字条,忍不住咋舌道:“浴室刷干净,擦窗子,再去购物。” 

浴缸干净得可以拿舌头去膝了,还得刷啊?她决定今天放浴缸“一天假”,老板应该看不出来吧!既然她的头衔是管家,这个房子当然多少要照她的方式来管……呃!这绝对不是她偷懒,而是老板那一套标准怎么想也没道理。 

傅允风瞄到龙珑眼镜后那一抹闪烁的光芒,明了她的肠子在拐什么弯。懒得和她计较,只要她别将房子弄得厚厚的一层灰,孳生蟑螂妈蚁就行了。 

唉!他的标准真是越来越低了,人一睡饱,精神放轻松了,很多事情也会变得不在乎! 

“老板,购物的时候,我可不可以多买几盒草莓?”前一个要求被拒,龙珑再接再厉的问。 

“把超市卖的草莓全都搬回来好了!”傅允风嘲讳着。没见过像她这样嗜草莓如命的人。反正草莓又不会制造油烟脏乱,就随她去啰!他才不会这么小气。 

“万岁!”龙珑高兴得跳起来,将购物单收进口袋,再从冰箱中端出仅存的一盒草莓,一颗一颗的丢入口中,享受着最爱的感觉。 

她还记得小时候第一眼见到草莓这种东西,还不知道那是可以吃的,只觉得它好漂亮,闻起来好香。后来尝到一口,就再也忘不了那种酸酸甜甜的滋味了。 

只是草莓很贵很贵的,她怎么也买不起。幸亏老板很大方,一点都不吝啬,无限量的供应她最爱吃的东西,她真是太太太幸福了。 

她的眼光不知不觉的飘向老板挺拔伟岸的身影,他穿著名贾西装用早餐,脸部表情冷肃,除了帅气,还有一分贵族气息。她好想偷偷拿相机拍下来,拿去护贝永久收藏呢! 

“晚上我不回来吃饭,你不必动厨房,省得搞得脏兮兮的。”傅允风交代着。 

“我知道啦!老板你有约会,那个女生打电话来时还是我接的呢!” 

“你胆子不小,竟敢偷听我的电话。”傅允风很想赏这个小鬼一记爆栗。突然,他愣愣的看着她,她的嘴边染着草莓汁,天然的红艳比口红的妆点更好看…… 

他猛地甩了一下头。什么跟什么,他怎会对一个小鬼产生遐想呢? 

龙珑觉得有些冤枉,“老板,你声音那么大,就算我用两只手捂住耳朵,也不可能听不到嘛!”当然啦!还有那么一些些好奇,老板会和什么样的女生约会呢?可能也是很高、很漂亮的女生吧!这样和老板站在一起才称头嘛! 

傅允风朝天翻了下白眼。他会提高音量是因为都已经分手的女人还死不罢手。今晚,他会让甄莉彻底断了念头。 

龙珑伸手想收拾餐具,傅允风也正好站起来,两个人不经意的擦撞了一下。 

咦?泛着奶香的身子还是软绵绵的?傅允风皱了皱眉。怎么看她都该是个小排骨啊!嗯!一定是错觉。 

他轻斥着,“瘦得不像话,别人还以为你被我虐待。草莓吃不厌啊!每天早上多喝一点牛奶!” 

本来还想叫她去配隐形眼镜,买几套能看的衣服。不过,他实在不善于表达关心的情绪,还是省了吧! 

闻言,龙珑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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