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鞋的血咒》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红鞋的血咒- 第1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来不及了!她都死去有两年了!汪辛东夺门而出。


    死?年思薇?两年?


    简雅雅慌了。


    那是年思薇的


    据说,每一个死去的人都还能清晰记得生前所走过的路,而那碗黄泉路上必饮的孟婆汤,只可使之忘记一些无关痛痒的琐碎事。曾经刻骨铭心的,会一直刻骨铭心,无论到任何境地都没有谁能忘记。


    据说,那些失去了肉身的魂魄,他们并未远离红尘,只是用了常人难以望见的形态四处飘荡,重走生前常走的路,也去生前想去但没能抵达的地方。


    据说,那些魂魄,他们生前居住的房屋里只要残留一件属于他们的东西,他们就会常常回去。在一个光亮稀薄的地方,他们安静地呆着,静静凝视。你不要去糟蹋他们曾经最爱的东西。


    简雅雅知道,她不能动那粉色的窗帘,她不能如汪辛东所说扯下来丢进垃圾桶。那窗帘是属于年思薇的。


    这套房子也是年思薇的。她会常常回来。简雅雅决定搬家。


    汪辛东也是年思薇的。年思薇说,你不能不爱我,因为,除了你,我什么都没有了。 

只有七秒钟记忆的女子(1)    据说,鱼的记忆只有七秒,七秒钟后,前事尽忘。


    只有七秒钟记忆的女子


    浅草


    魏亦明在众人眼中是个不求上进的家伙。人家拼命加班以求得加薪升职,他经常钓杆一扛跑去郊外钓鱼。还找人订做了一个大水箱,把钓来的鱼都养在里头。


    女友跟他吵过很多次,但他依旧改不了。终于,两人大吵了一架后,她冲动地砸碎了他的水箱,他也冲动地给了她一巴掌,从此一拍两散。女友赌气地嫁给了另一个男人。


    女友结婚前一天,魏亦明请了长假去云南旅行。在大理,他与几个散客一起包租了当地渔民的小船游洱海。那天本来风和日丽,待船行至湖心的时候,突然变了天,狂风暴雨从天而降,小船在汹涌的海浪里颠簸。最后一个大浪打来,掀翻了小船,船上的人都落了水。几个水性好的男子包括魏亦明都忙着救人,附近的游轮见状,也飞快驶来救援。落水的游客纷纷被救上来。


    魏亦明最后拉上船的是个红衣女子。估计溺水时间过长,已经没有了呼吸。他仗着粗浅的急救知识给她做人工呼吸,二十分钟后,她醒了过来。


    红衣女子长得非常水灵,但表情却很茫然。问她叫什么名字,她说不知道。问她家在哪里,她也说想不起来。上岸后,魏亦明将她送去医院检查,可是却查不出任何症状。医生解释说可能是因为脑部缺氧时间过长,导致她记忆丧失了。


    一个丧失了记忆的美丽女子,身上又无一样可以获悉她身份的标志,在一个陌生的城市总是让人不放心,魏亦明不自觉地对这女子产生了一种保护欲。而女子对她的救命恩人也表现得很依赖,一直跟在他身后不肯走远。他到最后别无他法,只好把她带回了自己生活的城市,并给她起了个名字叫淼淼。


    一起生活后,魏亦明很快发现了淼淼与常人相异的地方。她很喜欢喝水,喝起来几乎没有节制。她只吃很少的米饭,几乎不碰菜。有时半夜醒来,在浴室听到水声,却发现是她在浴缸里玩水。最奇怪的一点是她的忘性非常大,吩咐她做的事情,经常转个头就忘记了。连他的名字也是转瞬就忘。这样的女子,简直没有独立生活的可能。


    魏亦明把这些都当成了那次溺水事故的后遗症,说不清是出于什么感情,他决定把她留在身边照顾。他们第一次做爱的时候,他抚着淼淼一身滑不丢手的肌肤,恍惚觉得她就象童话故事里的那条人鱼。甚至,他嗅得到她海藻般的长发里有海水腥咸的气息,无论他用什么香波,都洗不去。久而久之,他也习惯了。 

只有七秒钟记忆的女子(2)    淼淼最快活的事是跟着魏亦明去钓鱼。他为此又重新订做了个水箱,把钓来的鱼养在里边。她非常开心,喂食,换水一系列的事就落在了她身上。奇怪的是,这样的事情她都不会忘记。


    魏亦明三十岁生日那天,带她去吃日本料理。当鱼生被端上来的时候,她却莫名其妙开始呕吐,甚至呕出了眼泪。他以为她生了病,一口没吃就买单回了家。到家之后她又无恙了。他以为是她吃不惯鱼生之故,后来就不碰鱼了。


    清明之后,魏亦明的母亲从老家过来。母亲对来历不明的淼淼非常不满,经常耳提面命让他赶她走。他很是为难。


    母亲来自江南小镇,最喜欢吃鱼,几乎每天都买鱼吃。她看到照常反胃呕吐。他为此劝过母亲,母亲得知她不爱吃鱼,反而更是变本加厉。于是,她几乎每天都在眼泪中度过。


    他不忍心,终于有一天,为此事跟母亲发生了口角。愤怒的母亲象他前任女友一样,砸破了鱼缸。水流了一地,淼淼捡起地上几尾扑腾的鱼,哭着跑了出去。


    魏亦明安抚好母亲后出去找淼淼,但他找遍了整个小区及附近街道,都没有找到。她就象幻觉一样,在他生命里突然出现,又突然地消失。


    当天晚上,魏亦明心里不安,睡不着觉,半夜爬起来上网。在社区论坛的首页,他看到了一段新上传的DV。纵然拍的不是很清晰,他还是可以看清楚,画面上,他的淼淼抱着几尾鱼,哭着奔到小区外的江边,在桥栏上徘徊了片刻,然后纵身一跃。镜头随即摇向水面,只见水花溅处,那入水的身躯瞬间化成了一条硕大的红色鱼身,摆了下尾巴后,迅速沉入了水底。


    魏亦明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在后面跟帖说高科技的合成技术真是神奇。


    纵然千般不信,但他却开始搜索有关人鱼的信息。在某个网页上,他看到了这样一句:鱼的记忆只有七秒,七秒钟后,前事尽忘。


    他回忆着淼淼从前怪异的行径,恍然觉得,这一切可能是真的了。


    那个瞬间,他多么希望自己也能变成一条鱼,只拥有七秒钟的记忆。七秒之后,所有的经过都忘记。 

致命游戏(1)    那是《传奇》游戏里面的屠龙刀,做得非常逼真,手工也很精致,刀锋还闪着凛凛寒光,象一柄真正的杀人武器。


    致命游戏


    浅草


    城中兴起了一个市集,就在超市的门口。一入夜,便有许多打扮得光怪陆离的80后男女生们纷拥前来,设摊做买卖。他们卖一些稀奇古怪的手工制品。比如电线骑兵,骷髅头角雕,手绘的鞋子。这些极富想象力的手作,吸引了城中一批摩登人士。市集渐渐也有了名气,被称为创意市集。


    身为某周刊记者的魏如风某天奉命去采访。因为下过雨,市集上比较冷清。但有个年轻男孩一眼吸引了他。男孩穿着游戏里面人物的衣服,脚边的折叠椅上,放着一把刀,旁边还有一块价格牌,写着恕不还价。


    魏如风认得,那是《传奇》游戏里面的屠龙刀,做得非常逼真,手工也很精致,刀锋还闪着凛凛寒光,象一柄真正的杀人武器。魏如风在游戏里就有一把。


    现年二十七岁的魏如风是个游戏玩家,他可以整整二十四个小时玩游戏,将女友晾在边上不闻不问。女友对此颇有怨言,若不是念在同窗十年的感情根基,早就弃他而去了。


    魏如风花了三百块,向摊主买下了屠龙刀,继尔又提出要采访他。对方很酷,一语不发,提了折叠椅就走。魏如风讨了个没趣。


    回家的路上,他的手机忽然收到了一条短信:请收好屠龙刀,切不可让它见光。魏如风忍俊不禁,回复道:兄弟,你把游戏都玩到现实里了。


    点击发送,却不成功,发来短信的号码,居然是空白的。他蓦然醒觉,对方根本不知他的手机号。这简直是一条天外飞信。


    夜来,魏如风照旧写博客。在他的人生里,游戏与博客,都是主宰。前者让他在虚拟世界有许多拥护者,后者令他有了许多粉丝。这对事业上并无建树的他来说,是一种另类的满足。


    写完博客,魏如风把玩着手里的屠龙刀,越看越欢喜,忍不住拿来相机,拍了照片传到了博客上。弄完这些,女友应酬客户也回来了,喝得一身酒气。他忍不住埋怨了两句,女友却象被点燃的炮仗那样炸了开来,责怪他若是肯上进自己也不用那么辛苦。


    两人为此吵了一架,女友赌气反锁了卧室的门,魏如风只好呆在书房玩游戏。游戏里有个家伙出言挑衅他。不久之前,他们还在一次玩家聚会时起过冲突。今夜他心情不爽,一时怒起,用自己配备的屠龙刀把他给杀了。之后便关了电脑,趴着睡了。 

致命游戏(2)    早上,魏如风醒来,走进厨房,赫然看见昨夜买的屠龙刀横在流理台上,刀身在阳光下精光四射,有那么一瞬间,他看到刀上沾染着淋漓的红,象极了血光,而刀尖上也凝着一滴血水,好象马上就要滴下来。


    他忍不住叫了起来,女友从浴室冲出来,问他怎么了?他指着刀身,结结巴巴问为什么会有血。女友又好气又好笑,说自己刚在用它切番茄。他凑近了细看,那红光果然是番茄汁。


    魏如风来到单位,新闻部一个同事马上向他宣布了一条最新爆炸新闻,说是有个男子今晨被发现在玩电脑游戏时被杀害。他家中门锁都完好无损,现场没有作案痕迹。警方根本找不到破案的蛛丝马迹。


    魏如风听完不置可否,只当是在听天方夜谭。可是下午时,他接到了同城另一游戏玩家的电话,对方用开玩笑的口吻对他说:兄弟,还记得昨晚你在传奇里杀的那个家伙吗?他今天真的死了,胸口被扎了一刀,门窗都锁得好好的,不知道是谁干的,估计要请福尔摩斯才能破案了。


    他听后悚然心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