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你那紧张的样子,你能被一个那么帅,那么有爱心的男人亲到,而且把初吻献给他,是你的荣幸。”她一副迷恋的样子。
“有没有人看过花痴的女人是什么样子的,我是看过了。。。。。。”
“你还笑我,真的啦,他是我见过的男人中最有气质的。”
“可惜,他走了。”这时我脑海中不断浮起回忆,一股暖流直涌上来,想起了那个暖暖的,柔柔的吻。他会不会也是初吻?他为我做人工呼吸的时候,有没有注意到我的唇其实很薄很软?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如果爱情可以纪念
难怪我才走到水深一米的地方,脚就开始发软,原来那是个人工造浪游泳池。
萍萍料得没错,我会一直回味那个唇。我每天都在回忆中期待与那个救命恩人再见一面,一天又一天,我对他的思念变成了一种约定一样,似乎他和我有过一个美丽的约定,有一天他会回来找我的。
直到那天,当全班同学都各自奔理想的天堂,最后剩下一个萍萍,一个我的时候,萍萍终于忍不住了,“默默,你不会真的要等那个男人回来找你吧?别傻了,他又不认识你。就算认识,人家也未必会回来找你,怎么说你们也只是陌生人。这世界上还是好人多,你只是遇到一个好人而已,不至于要把自己整个人还给他的。”也许萍萍说得没错,他或许早就忘记我了,就算记得我又怎么样,可能他想起我的时候,怀里正躺着他的女朋友,他跟她淡淡地提起曾经英勇地救过一个不会游泳的女生。
不过我还是宁可相信缘分这一回事,所以当学校打算保送我上本校的研究生时,我想也没想就答应了。父母知道我这个决定之后,非常生气,他们希望我毕业后就跟他们一起出国到新加坡留学,我的哥哥这几年在新加坡的事业如日中天,想把父母接过去安享晚年,哥哥还说,要为我在新加坡找个好婆家,一辈子不愁吃不愁穿呢。
我留在国内,萍萍开心得想和我一起跳进珠江,好让自己清醒地确定我是真的没有离开她。话说回来,我选择留在国内,除了想等待那个救命恩人,还有一部分的原因是因为实在不舍得离开萍萍。
“上天保佑,保佑默默在这三年里再遇到那个帅帅的救命恩人,然后施用帅帅夺魂*,把默默留在国内一辈子。”萍萍整天在我耳边唠叨。
我先后邂逅了两个男人,一个是被我狠狠地压在身下的帅气男人,一个是萍萍口中的帅气的而且救过我的男人。至从救命恩人之后,我几乎没有想过那个在肯德基邂逅的男人,生命中的一个匆匆过客,不该去想他了。
有时候我在想,也许这个救命恩人也只是一个过客,我怎么就放不下?
萍萍参加了研究生考试,仅以5分之差,与研究生失之交臂。其实我知道比起读研究生,她更想投入社会,以她的话说,“姑奶奶这辈子算是读够书了,怕了它了,看到它我就想呕吐。”她报考研究生纯粹是因为不想我一个人读研。
爸妈去了新加坡,他们没有把房子卖掉,我把萍萍带到家里住,她感动得信誓旦旦地说,“每个月省下来的租房子费用,我请你吃大餐。”
萍萍住在哥哥的房间,哥哥出国之后就很少回家,每年最多回来一次,这次爸妈也去了新加坡,哥哥应该很难有机会回来了。
毕业后的这个夏天,我每天都在电视机前看浪漫的韩剧,被《夏娃的诱惑》中的伊享哲迷得像中了情花毒,饰演者是韩国第一帅哥张东健,他笑的时候那么温柔,他想心事的时候,他抽烟的时候,那么像一壶醉人的酒。我真不明白,为什么韩国的男人可以那么浪漫,那么细心。当他轻轻地为心爱的真善美戴上精致的脚链时,我真的快要晕了,天啊,世界上有这么迷人的男人吗?
萍萍整天抱着报纸,像要把报纸吃掉一样,还是找不到一份合适的工作。网站上每天都会发布许多的招聘信息,竟然没有一个合她的胃口。
“我的大小姐,你到底要找什么样的工作?我就要开学了,我可不想你一个人在我家里,浪费电,浪费水,到时我可没有那么多的零花钱用来交水电费。”
“小气鬼,人家都说有钱人家的孩子越爱斤斤计较,我现在算是领教到了。你只要跟你哥哥撒娇一下,就有大把大把的钞票从新加坡滚到你的银行帐户里。”
“我不管,你至少应该认认真真地找一份工作,不要让你家人担心。”
在我开学前三天,有一家网站通知萍萍去面试。我在这家网站的写字楼下等了她足足两个小时,她才兴冲冲地跑到我面前,“走,姐姐今天心情好,请你吃美味的蒸饭。”
“成了?”
“那当然,不就是一个小小的网络编辑吗?以我明开大学的薛萍萍出马,怎么会搞不定呢?”
“看来我们学校的知名度还不小,名牌大学的好处可见一斑。”
“那是,瞧我们家的研究生,日后必是个风云人物。”
我们互相吹捧,一路有说有笑。萍萍到广州已经四年了,她已经学了六成的粤语,整天把“吹水(吹牛)”这两个字挂在嘴边,好像她才是土生土长的广州人一样。
萍萍去上班了,我又开始回到学校的课堂里。
我坐地铁去学校的时候,在想,我和那个救命恩人会不会搭乘同一班地铁,坐在同一个车厢。于是,我努力地找寻那个救命恩人,我想我是能在第一时间把他认出来的,因为他的唇。
可是,我一直没有发现他的存在。 。 想看书来
你从天上掉下来,我心的碎了
那天是一个晴朗的日子,是所有好天气的日子中的一天,只是很平常的一天,历史上的那天没有发生特别重大的事件。
“我来拿东西了。“我接起电话,听到对方是一个男生,他那边很嘈杂,应该是在外面,到处是车声。
“啊?拿什么东西?”这是个陌生的电话号码,又是个陌生人的声音,我猜他应该打错电话了。
“不好意思,我打错电话了。”
“没关系。”我讲得很小声,教授在讲台上激情演讲,教室里鸦雀无声,我躲在桌子下面接电话,尽量压低讲话的声音。
“那我挂电话了。”
“好的。”一个陌生人,他那么礼貌,而我也这么客气。
过了大约十分钟,我一直惦念着那个电话,想起那个男人讲话的语气那么温和,他应该是一位温文儒雅的人。
可能是想念那位救命恩人的缘故,我常常将那些长得很帅气,又非常有气质的男人幻想成他,好像有一天他真的会再出现,在一个不经意的时间和空间。
人有时候真的很奇怪,如果不喜欢一个人,那么任他再怎么纠缠也不愿搭理他,但有时候倘若对一个人有一点点感觉,甚至是离谱的感觉,就是那种全世界的人都不理解你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的感觉,你就会凭着这一点点微薄得一不小心就能擦破的感觉,认定你和他之间就是有一种缘分。他是你心里的一个秘密,没有人理解,但也没人能从你心里拿走这份感觉。
于是,我拿起手机,按下几个字:你是谁?我在上课。
以为他不会回我信息,没想到不到几十秒的功夫,他就回我信息:对不起,我刚才打错电话了,原本是要打给我朋友的,你的手机号码跟他的号码只差一位数。
我们就这样聊开了,直到放学铃声响起,我才发现我们已经在不知不觉中聊了将近两个小时,我的手机短信存储栏里,也在不知不觉中储存了十几条他的信息。
我抱着一堆书走出校门,远远地就看见萍萍站在校门口,瞧那姿势,多优雅。上班之后,萍萍比在学校里能打扮多了,穿红戴绿不说,光她身上那股浓浓的香水味,以及她脸上浓妆艳抹之后所散发出来的浓烈香粉味,我就快受不了了。
快走近她的时候,我看到她手里紧握着一部崭新的数码相机,还是佳能牌子的。
我眼睛发亮,快步冲上去,“让我瞧瞧,好家伙,我早就看上这一款数码相机了。”我把相机捧在手里,左看右看,上看下看,真是爱不释手。
“就知道你喜欢啦,以后它就是你的了。”
“啊!我没听错吧?你送给我的?”
“是啊,我用平生第一份薪水买了这份礼物送给你。感动吧?是不是想要放声大哭啊?”
“真是太感动了,今天几号来着?哦,10号,萍萍,你发工资耶?请客请客。”
“你这丫头太贪心了,我将所有工资都用来买数码相机了,连吃饭钱都没有。”
“好啦,知道你最好啦。今天我请你吃水煮活鱼,还有白切鸡。”
“今天几号来着,哦,对了,10号,你那个有钱的哥哥又给你汇款了吧?”
“是啊,我们两个同一天发工资。”说着,两个人都哈哈大笑。
我提议用这个新数码相机拍几张相片做纪念,萍萍也同意了。我们在校园里找了几处风景不错的地方,这里到处充满回忆,大学四年里,那些我们两个人的美好时光。
我们到一家有名的川菜馆吃饭,这里的生意非常好,我们找了老半天,才在三楼觅得一处空位。
点完菜,我想起了白天那个打错电话的陌生男人。
“下午我在上课的时候,有个男人打错电话给我,后来我们聊上了,还约好做朋友。”
“不会吧,怎么你总是有这样的艳遇?什么时候我才可以邂逅一段浪漫的爱情呢?”
“只是做朋友啦,还不知道他是人是狗呢?”
哈哈。
我们两个女生竟然点了五斤水煮活鱼,一道白切鸡,一盘炒田螺,一盘白云猪手。结果,还吃不到一半,两个人就饱得几乎走不动,看到这些丰盛的菜肴,甚至想吐。
小学时的语文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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