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条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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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条命- 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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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芝麻说,因为我不属于这个世界。你也不属于。你是英雄,这是你的使命,你的使命便是,与目前的社会做斗争。而我,是你的守护者。
  没有人能打败你。这个世界需要你的存在。
  新的战争即将开始。
  “芝麻,在走之前,我要去做一件事。”
  请带我找到她。那个我一直在追寻的人。
  我一直想这世间找到一些纯粹的、坚定的东西。如果我找不到这样的东西,请带我找到这样的人。我的心是不完整的,我需要找到另一面的她。我永远和她擦肩而过,像影子一样模糊却真实。
  芝麻让遇断看一本影集,那本影集上有一只展翅欲飞的蝴蝶。遇断看到了好孩子楠楠过去的一些照片,不知道为什么那些照片会让她产生一种莫名其妙的亲切感和伤感。
  看着她的照片,就像看着遇断自己一样。她们从照片上表现的生活状态和精神状态是如何相像,她们的结局又是如此可悲。

第十章 我恨这个世界(3)
 
  他们已经忘了他们的过去。
  而过去,对于这帮孩子和那些以“追求真理”为生的人来说,又意味着什么?
  忘记过去,比死亡还可怕。
  遇断决定做一件惊天动地的事,她想起她们的种种遭遇,怒火像潮水一样一浪一浪地冲击着她。我们的青春!我们的青春!永远掌握在别人手中!
  她是在一座工作楼的楼下见到了好孩子楠楠。遇断看到了好孩子楠楠现在健康无比,明亮得没有一丝阴霾的双眼,遇断的眼泪差点掉了下来。
  她把刀深深地捅进了好孩子楠楠的肚子,这是一种真实的手感,那刀进入肉体的感觉,一旦尝试到那种滋味儿,便永远无法忘记。
  “我宁可你死,也不愿意让你这样活下去!!”
  我找到你了!我找到你了!找到了你,我就再也不孤独了!原来,你就是我,我就是你。
  好孩子楠楠倒了下去,她在临死前的泪水融化了妆容,她的脸仿佛又变回了原来的样子。像慢镜头般,像放大镜般,遇断看到了那双眼睛。
  好孩子楠楠认出了遇断,她对她说:“你知道吗?你是我活着的最大意义。”
  在死的那一瞬间,不知道她有没有想到过去。好孩子楠楠合上了眼睛。
  “永远记着我……”她说。
  永远记着我。
  而你们都忘了。
  我却要永远记着。永远这个词是多么残忍。除非我死,这些记忆我都得永远记着。我都会永远记着。
  她要一个人背负所有的记忆。这些能将人压死的记忆。死,比起忘记更容易。他们都“死”了,她还要独自活着么?叹息,比微笑更容易。放弃,比坚持容易。
  要怎样才能活下去呢?芝麻你告诉我,妈妈你告诉我,老师你告诉我,祖国你告诉我!!爱人你告诉我,战友你告诉我,理想你告诉我,天空你告诉我!!!你们都在骗我,你们都在骗我!!!
  遇断啊!遇断啊!遇断啊!遇断啊!遇断啊!遇断啊!
  “我的眼睛是睁着的。”那个男人曾经在把枪伸到嘴里对自己开枪时,对另一个正在注视着的自己说。然后他叩动板机。好孩子楠楠和遇断都曾经想和一个人相拥着一同死去,在她们还相信爱情和奇迹的时候。当她们长大了,她们也都还记得她们曾经的梦。
  好孩子楠楠此时在微笑,她的脸像孩子般纯洁而迷茫。天旋地转,天空都变成了血红色,像在对这整整一代人的命运哭泣。
  “你叫什么名字?”她轻声问。
  “我叫好孩子楠楠。”她说。
  她合上了眼睛。遇断在旁边看着,也不知道看了多久,好像要把她看到眼睛里一样。然后她就倒在了她的身边。她不知道该怎样活下去。
  后来有一天一个朋友在某个城市里看到了好孩子楠楠。
  好孩子楠楠染了红头发,像她喜欢的遇断那样的红发,一个人坐在麦当劳里喝可乐。她的朋友路过窗口,看到坐在里面喝水的好孩子楠楠,叫她:“好孩子楠楠!你怎么在这里?”
  好孩子楠楠奇怪地看着他说:“我不是好孩子楠楠,我的名字叫遇断。”

后 记
 
  这本书我写了整整一年。后来我改它就又改了一年,总有一种总也写不完的感觉,听说普鲁斯特写《追忆似水年华》时也拿出了一股“总也写不完它”的劲头。我可不是普鲁斯特,我写不了那么长的东西,没有那么多华丽的比喻,我只是想写点酷的、有内涵的真东西。此书离我原本的“暴力科幻美学”设想越走越远,最后成了这样子。我后来都看不懂我写了什么了,太复杂了。每次我改小说之前都要花上至少一个小时的时间来从头到尾看看我到底写了什么。结果还是看了前头忘后头,跟这小说里的NEVER HOOD条例似的,我也好像患了失忆症。当然,仅仅是对写作失忆。日常生活中总有各种各样的人提醒我的身份,我想忘都忘不了。
 
  我自嘲“活不下去”是因为“写不下去”。除了一天24小时我能记清我做了什么,别的时候我都忘了时间概念了,它像一个瞬间,像凝固的大理石,我总有种恍惚感,好像文中的人真正存在,她们常常注视着我(这真是让我害怕又感到欣慰的事儿,毕竟写作不是造人)。在写《活不下去》时,我听了许多歌,许多张专辑,从punk听到革命歌曲,从流行听到电子,万籁俱静时有烟和音乐陪伴。我的生活有了一些奇遇,一些和现实生活几乎无关的事情。我不知道它好不好,反正它来了我就接受,它不来我也主动追求。
  我原本想写一个少年互相斗争的故事,初入社会的少年人遇到了世故的成年人,于是斗争开始了。成熟的少年遇到了偏激的少年,于是斗争开始了。可故事若不说明清楚,就缺乏一个大背景。这大背景莫非就是我现在生存的世界?
  我从未绝望过,这故事却令我有些绝望。这背景太暗,几乎成黑色。关于梦想关于奋斗和青春,可惜是一个粉碎的结局。
  或许我会再继续写遇断的故事,如果她能坚强地活下去。
  在持续修改小说的日子里,我感觉我生活在另一个迷梦里。现在这个梦不再是令人厌恶挣脱不得,而是一种梦幻的感觉,一种出神的状态,几乎不愿意醒来,这种感觉是如此美好,我美丽的花回来了。我可以谈论一切,也可能说什么都在一种“非正常”的状态中,我从未感觉如此敏感如此灼热,当我已经过了十八岁之后。
  在我的现实里(也就是我的梦里),MY MORRISSEY拉着我跳舞呢,平常我不跳舞,只有和他们在一起,我可一点也不怕羞了。我是一个18岁的男孩,我有许多朋友,我和他们不用说话,光用眼神就能交流。当我必须要开口时,我发现我能流利地说出我根本没有学过的语言,我不再像个站在老师面前的高中生一样羞愧不安,不再为我的学识担忧,他们是爱我的。我不需要酒精和药物就能触摸到他们的手和脸,事实上我只要听着歌就能跟着哼出来。我不知道我是如何做到这一点的,也许是我太入神了,阳光明晃晃的,我已经不适应阳光了,但有朝一日我们还是要拉着手在草地上奔跑,哪怕是亲吻也是纯洁的吻,可以吻一千遍,也是纯洁的,像小时候一样。
  这世界上的一些人在鼓励我,他们说不管你以后是写东西还是卖炸酱面,我都想着你,支持着你,永远陪在你身边。有时候我也会有心理感应,在面对那些痛苦并挣扎的灵魂。总要写点什么,给我们共同慰藉。
  我讨厌泛滥的抒情,所以只有“前言”、“后记”,而不是在它们之后再加上一个罗嗦的标题什么的。
  春树
  2005/3/20
  补记:
  昨天,我一个好朋友的澳门朋友自杀了。他很聪明,毒品加爱滋,没有人能救他。他死前说唯一的偶像是我的那个好朋友,这世界上很多人在他看来是动物。
  他像是《活不下去》中的一个人物,我为他流下的泪就是为这本书中所有人物流下的泪。包括为我自己。4/24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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