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抱自由小姐 倩女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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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抱自由小姐 倩女梦- 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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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华立即由对于雨的冷漠转而热情地对我说:“很高兴认识您,曼小姐。我是中国驻联合国记者程华,希望我们成为朋友。”说着,她掏出一张名片送给我。
“谢谢!”我刚表达对她的感谢。突然发现那位马丁。巴德院长要推门走,于是转身上前扯着他的袖子,对他说:“先生,有位中国小姐叫夏南的住在这里吗?”
“没有,从来就没有过什么夏南。”他肯定地摇摇头,“不信你们随我去病房看去。”说着他走了。
“真是弥天大谎l我亲眼在这儿看望过夏南。她生了孩子,作了手术……一个活生生的人就没了?走,随他去。”程华说着,随马丁?巴德去了。
马丁.巴德喊来一个女护士,对她说:“把病房统统打开,让先生小姐们看,这里有没有个叫夏南的。”
那护士手里拎着一串钥匙,不厌其烦地为我们把一个个房间的门打开,请我们看。
中国有句谚语说得好,一个傻子藏的东西,一百个聪明人也找不到。既然他不想让你看到夏南,那就不会让你找到。所以,我对他们大家说:“算了,不会有的,我们走吧!”
于雨愣愣地看着我,似乎在埋怨我不该说这话。
“我们另想办法,我想会有办法的。”
因为我突然想起了弗里德雷克。这个魔鬼神通广大,无孔不入。既然能对斯特津与夏南的关系了如指掌,难道他会!让夏南这活证据在手里飞走?他肯定会知道,也一定能知道。
方才,于雨听程华说,她在这儿见过夏南,说她生了孩子,作了手术的话肘,脸色变得苍白,看得出,他的内心正经受着巨大的痛苦,可以肯定地说,他与夏南已不是一般的朋友
关系,而是一对朝朝暮暮、相依相亲的恋人。可是,为什么他们天各一方,经受这难忍的苦痛呢?我想,他早晚会告诉我的。
程华和于雨乘我的车,一起去了玛丽夜总会。
几年来,玛丽夜总会成了沙滩一带的暴发户。
它的装修完全由西德兰德公司承包,所以,整个色彩是以蓝色为基调,连门前的霓虹灯几乎都是蓝色的。给人一种安详而又神秘、热烈而又含蓄的感觉。门楣上用橘黄色的霓虹灯组成了assureyouofyourhapiness的英文,两边是两幅漂亮女郎的全倮画,她们笑容可掬地向你张开臂膀,仿佛欢迎你投入她们的怀抱似的。
这种夜总会在旧金山比比皆是,它们公开的宣言是文明待客,但许多则是挂羊头卖狗肉。玛丽夜总会里并没有妓女,也没有变相的妓女。宪法是不允许妇女卖淫的,但是变相的妓女却给政府税收带来巨大的财富,也给不少达官贵人带来欢乐,所以,有关方面采取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但是玛丽夜总会并不想给国家纳税,又不想有妓女卖淫的坏名声,所以,弗里德雷克的暗*不在夜总会里,其人数不多,价码却惊人,服务的对象主要是财政金融界和政府要员,所以,在夜总会,只能看到各种健康的游戏如弹子房、健身房;赌博用的老虎机、酒吧里漂亮大方而不疯扫的女招待,声音嘶哑多情的女歌星,疯狂的迪斯科、霹雳舞,以及高雅的交谊舞,还有那周末单身男女聚会厅……。
这一切似乎都告诉人们,他弗里德雷克总经理是奉公守法的。但是,他在夜总会里还有几十双犀利的眼睛,他们会发现什么人需要女人的安慰,什么人拥有玩高级妓女的钱财,因此,他们也会安排得井井有条,使金钱源源不断地流进弗里德雷克的腰包。财大气粗,这两年他也把眼光盯向政界了,可是,当他发现斯特津却无视他的存在时,他激怒了,他决心通过与斯特津的对抗来提高自己的社会价值和知名度。
我带着程华和于雨来到夜总会门前,程华有些迟疑,站在门口,跏躇不前,于雨却东张西望地站着。是的,一个**党的新闻记者到夜总会去干什么?这要传到国内,也许是件丑闻吧?看到我的表情,程华那双眼睛转了转,讪讪地笑着说:“曼小姐,请您先走。”
弗里德雷克不喜欢我这种人不经请示随意到他办公地点来,所以,看到我们,他异常的冷淡。我向他介绍了程华,介绍了于雨,当说到于雨是夏南在大陆时的男朋友时,弗里德雷克立即变得喜形于色了。这是我万万没想到的,.他这样阴冷的人会突然变得如此热情,这也是我几年来很难看到的突变。
他请于雨坐,请程华坐,但是,他马上又变卦了,他搔着头发对我说:“告诉朱迪,把小客厅打开,招待客人。”,
豪华的小客厅四壁没有窗户,各式玲珑剔透的壁灯、台灯、地灯发出淡蓝色柔和的光。生活在光怪陆离的世界,每天接触的尽是那种刺激感官的东西,连灯光都是耀眼刺目的,在
这里,能有这种令你心情沉稳的柔和的光,是十分不易的。整个小客厅,一般是接待贵客用的,所以,装潢上没有那种令人眼花缭乱的华丽的俗气,而是高雅、素馨。迎门挂着的是两幅著名现实主义大师夏得华?霍明和尼尔?韦利的两幅油画,一幅叫《春》,另一幅叫《草地》,色调明快,带有浓郁的生活气息。
那位叫朱迪的年轻姑娘,穿着打扮朴素庄重,看到她,你会感到这儿不是夜总会,是图书馆。她笑吟吟地为我们端来了咖啡。
弗里德雷克坐在靠门的沙发上,右手拉着那削瘦下颏,观察着于雨和程华的表情。过了片刻,他把目光转向我,笑了笑说:“曼莉华小姐,有什么事尽管说,包括您的同胞在内,不要客气l”
我说了关于夏南的去向及于雨的工作的事以后,他沉思地说:“关于于先生的工作,那好说。如果于先生不嫌弃,就在我这里找点事做,反正就这么两三个月,能干什么就干点什么,不要再出去奔波了。”.
望着弗里德雷克那刀削脸,我突然感到内心有些忐忑不安,我在玛丽夜总会的遭遇已经够辛酸的了,为什么又让于先生来这儿呢?他弗里德雷克今天这样大度又是因为什么呢?我
望着他那不大的小嘴,希望从那里能听到他道出内心的真情。
“不用说,支持你留学,也是作为一个美国公民为美中友好所尽的义务”
 
 
有多么好听。不知为什么,我突然想起了在我家乡台湾新竹县玛丽酒吧的经理张庆先生,那银须白发的老者,诚恳慈祥的话语,也曾为年轻的迷惘者编织了一组组彩色的梦,我不正是在他的感召下,勇敢地扑进这迷离的梦幻中来了吗? 
尽管他现在对我好,并不是打心底产生的那种人道主义,而是把我看成一棵摇钱树。他关心我、爱护我,是怕我象鸟儿一样不知哪天突然飞了。所以,我现在不仅有社交活动的自 
由,也有选择客人的自由了。但是想想我前两年那种象软禁一样辛酸痛苦的日子,看看现在一些年轻姐妹们的屈辱,我打心底里恨他,恨这靠姑娘们养活,靠姑娘们发财的吸血鬼——弗里德雷克。 
我突然后悔了,后悔不该带于雨和程华来到这里。 
程华似乎对玛丽夜总会很感兴趣,对弗里德雷克这个总经理也感兴趣。她一再地问这夜总会有多少人经营,有多少女招待,有些什么活动供客人玩,有哪些歌星、舞女在这里演出…… 
作为一个记者,她是称职的。从她的目光里,和她询问的话语里可以看出她对弗里德雷克是感兴趣但并不信任。许多从大陆来的人,只走马观花地玩了几天,就大写特写什么“美国印象记”、“访美手记”、“漫话美利坚合众国”等等。 
我曾看过一篇写参观玛丽夜总会的文章,文章写道:“过去一听说夜总会,就以为是淫乱、肮脏的场所,其实不然,这里的环境整洁而华丽,淡蓝色的霓虹灯似乎把你引入了仙境;女招待美丽而不妖艳,热情而没有媚态,象一只只飞来飞去的蓝色的海燕;这里的歌舞典雅而富有魅力,并不象想象的那样狂呼乱叫:令人烦躁。所以,夜总会是个什么样的概念?应该在我们中国人的观念中有所区分和改变吧!” 
写文章的人也太可笑了,他(或她)哪里了解夜总会啊!其实,夜总会根据客人不一样分出许多档次,而玛丽夜总会是属于高档次的,那些没有钱、钱少的人对它是望洋兴叹的;而即使这高档次的夜总会也是内外有别的。它有自己的协会会员,定期换班来这里,他们在这里的一切活动开销,都以转帐支票付给。那些专以玩女人和玛丽夜总会发生关系的高层要员,根本连夜总会的大门都不进,而是径直去那些高级妓女的住所……至于夜总会还通过一些汽车司机,每天把那些低档的妓女送到街头上拉客,定期地向弗里德雷克兜里送钱的事,局外人更是难以了解了。 
我望着那认真采访的程华,心里想:“你什么也问不到,不如有时间找我采访吧l” 
我和程华离去了,于雨留在了这里,弗里德雷克把他的床安顿在总经理办公室隔壁,那是一间小巧精致的房间。可见,于雨在弗里德雷克心中是有位置的。 
多萝西: 
我准备写一本书。 
这本书我考虑了很久,具体点说,是从那次在海伦医院里碰到了爱德华与夏南的那天夜里开始的…… 
砸碎了夏南病房的玻璃,我丝毫没有害怕的感觉,一种强烈的妒嫉感,使我象喝醉了酒,把汽车开得摇摇晃晃的,终于胡里胡涂地回到了警察局。 
上了三楼,我刚要拐过楼梯口,回我的宿舍,突然,我听到楼东侧办公室哪个房间里传出一声女人的叫喊。 
我循声找去,原来是洛格尔警长的办公室。里面没有灯光,但是我清晰地昕到洛格尔压低了的声音:“你再喊,我就弄死你,反正没人知道你,也不会有人可怜你……” 
“我疼……我不干……”是个女孩子的声音。 
我明白了,是安恩被他弄来了。 
安恩是个非常漂亮的姑娘,可是她太小了,只有十五岁。 
她那双褐色的大眼睛里射出温柔的光,圆圆的脸蛋还露出孩子般的稚气,象一朵含苞待放的花。前几天警察在夜里搜查维斯塔公园时把她抓来了,理由是在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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