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卫之恶》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大卫之恶- 第4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我一咬牙,冷冷地说道:“走了,急着赶火车。有事以后再聊。”
  那头儿“啪”地摔了电话。
  我苦笑了一下,心想这次我一定是彻底伤害了肖苒小同学对我的一片爱心。这预感后来得到证实——后来的几天我偶然在MSN上遇见肖苒,她死活都不搭理我,而且网名用的是陶喆《王八蛋》里的一句歌词“你这个没有心的王八蛋”。这一切的一切让我不得不怀疑肖苒因为错爱过我而流下的悔恨的泪水打湿了键盘,以致于她从此不能再打字。
  这个世间的奸夫淫妇的炼成有一半的责任要归咎于武大郎——家里有个貌美如花的潘金莲,邻居有个翩翩少年西门庆,你武大郎干嘛出去卖烧饼呢?
  沈凌虽然已经正式跟占小东提出离婚,但是无疑地前方阻力重重。原因一是占小东的面子,二是他根本不相信沈凌来真的。
  这一切都是因为占小东的那辆还没还完贷款的“马六”。
  “马六”让出身寒苦的占小东彻底忘记了自己光荣的无产阶级出身,得瑟(东北话里“抖”的意思)成了一个自我感觉非常好的男人。要知道各种声色场所的小姐们常年对他的吹捧,开马六的占小东已经提前把自己划离出普通劳动人民,眼下牛逼得不让搜狐的张朝阳,总觉得满大街的女人虎视眈眈,白天黑夜都跟基地组织似的计划着搞惦他,以此来达到霸占他身家的险恶目的
  ——要知道占小东对人民币的热爱是远远超过了对他自己,肉体可以给小姐,但是小费绝对不会多给,更何况是车房这种不动产呢!这种男人的特点就是:在公共场合严重缺乏安全感,认为身边所有的女人都想和他睡觉,以此来达到霸占他身家的险恶目的。
  占老板身边的女人大体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卖身的妓女,二是黄燕这种有些姿色出身底层的业务员———她们卖“假”铰链的同时也顺带对开车来的“真”老板推销自己的身体。
  她们都想坐上马六,也得瑟成“大款”,于是她们都想和开马六的占老板睡觉。
  但是占老板不是写《茶花女》的小仲马,他不会爱上一个被万人唾弃的妓女。作为一个混迹于建材市场的狡诈商人,他深知圈内的黑暗,于是他也不会爱上黄燕这样动机赤裸的女业务,于是像著名歌星谭咏麟一样,他娶回家的姑娘是出身清白的圈外人沈凌。
  沈凌被他扶正做了占夫人,用周星星的话改编一下来说就是——我占小东把红彤彤的结婚证放在你面前,你沈凌不仅应该珍惜,而且还要加上个期限,那就是一万年!
  所以占小东根本没把沈凌离婚的决心当回事儿,只以为是女人借故和他吵架撒娇闹一场罢了,到了铁岭以后,他似乎已经完全忘记了和沈凌之间所有的不愉快,每天五六次的查房电话还是照常打来。和往常不同的是,这次撒谎的有两个人——占小东在充斥着小姐们大呼小叫的背景音乐里深情款款地说“沈凌,我多想回家去陪你啊!”沈凌则靠在我的怀里回答“你办正事要紧,不用陪我”。
  就这样我和沈凌开始了非常见不得人,尤其是见不得家门口长舌老大妈的非法同居生活。
  要知道未婚同居这种事儿我陈北干过很多次。确切地来说,在法律意义上,我成年以来的性生活从来就没有合法过,当然自己用手解决的情况除外。但是这次情况太复杂了,沈凌是个有夫之妇。我们住在她和占小东打算新婚的房子里,在占小东计划和她莋爱的床上,在占小东没计划和她莋爱的餐桌上,赤身裸体没日没夜地莋爱,我成了爱情的傻子。之所以自称傻子,那是因为我的傻气无处不在。我可以为了沈凌看一张我已经看了第五次的影碟;为了买两块儿薄薄的牛肉回来煎牛排,放着家门口的牛肉不买,陪着沈凌走很远的路去超市,只因为沈凌说了一句“那里的肉干净”。
  我的全部性经验来自于屈指可数的几个女朋友,面对常年宿娼的占老板,很长一段时间里,我自卑得如同青涩的处男。
  我想,一个真正有情有义的男人有义务也有责任让他的女人在床上感到十分快乐。
  我拿出了当年做GRE逻辑题的探索精神,画图推理之后,从占老板的身材体力以及为涩情业做出的巨大贡献中得出结论,他的男性工具完全不是家居适用型,而整个儿一消费款——没有前戏,保存体力,“躺”享其成,速战速决。
  我觉得占小东这孩子一辈子的性生活完全就被他那辆破“马六”给毁了。他对女人的理解大概是——把他鼓鼓的大钱包一放在床头,女人就应该自个儿到高潮了。
  我为沈凌嫁了这样一个不懂风情,不懂得在实战中总结经验的男人感到深深的悲哀。
  我常常在忙得满头大汗自己憋得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只要见沈凌还不怎么吭声,就一定要问她准备好没,否则我就不敢进行下一步,生怕在沈凌的心目中和占小东那个不解风情的嫖客划等号。可很多时候,沈凌常常就那么闭着眼睛不说话,哼哼唧唧也不说是也不说不是,于是我就不得不追问她一遍又一遍。身手矫捷的陈北就这么堕落成了床上的祥林嫂,弄得沈凌常常不得不在沉醉中突然睁开眼,呻吟着调侃,“陈北,怎么还不进来?不是真不行了吧?”
  每当这个时候我都羞愤难当,赶紧知错就改。
  我最喜欢拉着沈凌一起吃大排档,我在外面十多年,哪有机会吃这么多家乡的美味,就是坐在马路牙子上吃羊肉串我都吃得狼吞虎咽,沈凌每次看到我这种吃法都会怜惜地说:“陈北,你真可怜,在外面这么多年也没人照顾你。”
  我头不抬眼不睁吃得满嘴冒油地说:“我不用人照顾,我自己会照顾自己。”
  沈凌一边帮我擦着嘴一边说:“你要是会照顾自己,还能吃个羊肉串都馋成这样。”
  自从沈凌看到我的吃相后,就把我当成非洲难民了,每天变着花样的给我做好吃的,其实在外面这么久,我虽然懒,但是学会做很多种菜,沈凌的手艺不如我,不过她做得很用心,做菜不是难事,心思到了就差不到哪儿去。沈凌喜欢坐在我身边仰着头看我把所有的菜都一扫而空,吃相越没出息她就越开心,她笑咪咪的很满足的样子特别可爱。
  同居这几天沈凌总是睡不太好,我睡觉跟头把式总不老实,我历任妹妹都不愿意跟我同盖一个被,因为我睡到半夜准把被给踹到地上把她们冻醒,肖苒就常在半夜三更地把我捶醒,怒气冲冲地警告我:“陈北,你的被在地上,别抢我的。”沈凌喜欢黏着我睡一个被窝,夜里我把被踢到床底下她从不摇醒我,每天夜里她都会起身拣起被来帮我盖好,朦胧间一个温热柔软的身体静静地贴着我,不知道怎么回事,总觉得她有点像我妈。我经历过得那些妹妹,各有各的可爱,但是从没有谁给我这种母亲的感觉。
  和所有的女人一样,沈凌开始问我什么时候开始看上她的。对于这样愚蠢的问题我很有经验,当然应该一脸真诚毫不含糊地说“第一次看见你的时候。”
  虽然我心里很怀疑我第一次见沈凌的时候大概还穿着开裆裤,而她可能流着长鼻涕,每次沈凌听完都会微笑着低下头去,然后红晕慢慢地在脸上绽放。我知道沈凌心里尽管也和我一样地怀疑长鼻涕的她自己和穿开裆裤的陈北在第一次相遇的时候一定没有擦出爱情的火花,但是她一定会偷偷换上一个更美丽的背景,在那里面把她自己意淫成美丽的白雪公主,然后把眼前我这个“傻逼”不离口的IT民工陈北改编成白马银枪的王子。
  每当这个时候,我都会静静地站在一旁,一边慢慢地喝啤酒,一边默默欣赏着意淫中的沈凌,然后等到她差不多意淫得快到了高潮,我就放下酒瓶子,一本正经地对她说:“沈凌,你不是白雪公主,我也不是白马王子,因为人家可都是处男处女。”
  沈凌立刻红了脸,“不是处男处女就不能当白马王子和白雪公主了?那你说我们是什么?潘金莲和西门庆?”
  我深沉地说:“你是那个小骚货卡门, 而我是她的奸夫英俊的少尉唐·豪塞。”
  然后我给她听那段《再见,卡门》:
  那个早晨古老的城门
  迎来一群波希米亚人
  他们摇摆五彩的纹身
  拥着美丽热情卡门
  鸽子飞翔迷人的巴场
  路过的少年白马银枪
  四目相对卡门和少尉
  变成阳光下两颗露水
  流浪两颗年轻的心奔跑在路上他们歌唱
  插上丘比特的翅膀
  然后沈凌会走过来靠在我胸口陪我默默地听完这首歌,然后仰起脸,告诉我:“陈北,
  你太臭美了,你眼睛这么小肯定没人家的少尉英俊。”
  我睁大了小眼委屈地说:“眼睛大不大根本没关系,重要的是,我陈北的‘枪法’不比少尉差!”
  沈凌紧紧贴在我的怀里,红着脸,让我摸着她柔顺的头发,“陈北,你怎么这么不要脸啊?全都怪你,把我教坏了。要不我这么正经的人能这么不管不顾地跟着你当破鞋吗?”
  每当这个时候,我都会忍不住低下头去吻怀里的沈凌,心里是那么的依恋,恨不得时间永远在这一刻定格。这种恍惚的感觉初恋的时候隐约有过,但是多年来,我陈北何尝又不是个别致的爱匠!是眼前这个女人把我拯救出来的,我说不出来她到底和我经历过得那些女人有什么不同,但是我知道她是那么的不同,比哪个都更有程度,让我中的毒更深。
黄燕,占老板肋骨做成的女人
  占小东到了铁岭的第三天,突然来了一个电话,电话里他急得仿佛热锅上的蚂蚁,“沈凌啊,你说我他妈的点子多背。昨晚儿吃饭的时候包让人给拎走了。里面两万多现金,还有不少单据全整丢了,卡一时半会儿也补不上,我手边啥钱都没有了,事儿还没办完,这还得在铁岭呆好几天。我这边正陪110的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