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梦少年》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追梦少年- 第1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我走到一个十字路口处,看见几个少男少女模样的家伙,一边走着一边嘟嘟囔囔地说着什么,摇摇晃晃地,一准是灌了不少的老酒。猛然间其中一人飞起一脚把路边一只被人丢弃的易拉罐踢得老远,发出一通“叮叮当当”巨响声,吓得女孩们发出一阵凄厉的尖叫。特别是在深夜,这尖叫声被传得老远老远,让别人听了还以为谁在耍流氓呢!他们可真是一群小港督。

  听着女孩们的尖叫声,我很想吹几下口哨,是很嘹亮很刺耳的那一种,但我还是忍住了。那样做是不是有点下流。我心里想。但一想起刚才跟独木清风的谈话,我就特想发泄一番,仿佛我的一只手还停留在键盘上,没有过够瘾。

  看了看时间,我知道自己该回家了。深更半夜还在大街上游荡的人,除了像我这样的鸟人以外,大概就是那些繁忙的性产业工人们,她们天天是昼伏夜出,夜夜操劳,一个个简直是恐龙野兽。可每当太阳升起的时候,她们就躲在哪个没有光线的角落里睡大觉。

  我走到淮海路地铁站时,已经凌晨二点钟,地铁早已停止运营!怎么办?我不可能一个人傻傻地站在地铁口过一夜吧。突然我感到自己有点寂寞,想跟杜娟打个电话,随便聊聊,说点什么都可以,比如有没有去看美国大片《哈利波特II》;我发给你的短信笑话看到了嘛等等一些废话。可就在要拨通杜娟电话的一瞬间,我又犹豫起来,怎么晚她一准睡着了。别烦了她了,否则又被她骂得唏哩哗啦的。她曾说过,我最痛恨的一件事就是在我熟睡中被人吵醒,睡得意愣巴瞪的最难受。谁要是想吵醒我,还不如直接把我拖出去枪毙了来的痛快。所以最后我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

  我站地铁口四处扫描了一下,只见不远处有一家酒吧。顶楼的霓虹灯不停地闪烁着,发出耀眼的色彩,“蓝调酒吧”四个大字忽闪忽闪地好像对我抛着媚眼,一高兴我抬腿就奔了过去。你看看我这条腿也真没有一点他奶奶的骨气,一瞅见这么颓废的地方就往里钻,我曾一再给自己下决心要少去酒吧。可是一看到酒吧,我的腿就带着我往里面冲,我真没出息。

  不过蓝色是我的最爱,对我来说可谓情有独钟。可网友说蓝色是忧郁的,照她的意思,那我不就成了忧郁王子了嘛!不管怎样,反正我知道我最喜欢蓝色——这是事实,这是真理。说来好可怜,有的人一辈子都不知道自己到底喜欢什么颜色,我真怀疑他是个色盲。真的我一点都不骗你。

  我边想边一头钻进了蓝调酒吧。

  酒吧里的光线有点暗淡,只见一位歌手正站在舞台上,一副风尘舞女的装扮,也不知她在唱些什么玩意,老是在中文歌词里夹杂着一两句英文,她们这些歌手总以为这样才叫时尚。时尚是个什么东西,照我看它只不过是一阵风而已。那歌手还不时地向观众来个飞吻什么的,她可真够搞笑的。更糟糕的是坐在她身后的几个摇滚乐队员,他们演奏的曲子老是比歌声慢半拍,让人听起来特难过。

  舞台下坐着几个鬼男人和几个涩女人,正装模作样地听着,偶尔还发出几声高亢的叫好声,听了都让人浑身起鸡皮疙瘩。大厅里空调的温度调得很低,人乍一进来,凉爽得要死,跟外面的气温相比简直是一个寒冬。室内冷气中夹杂着一股浓浓的烟草和酒精的味道,这很容易使人麻醉。我朝四周环顾了一下,发现一角落里还有几个空位置。由于光线昏暗,我费了好大劲才走过去,结果一不留神被一个家伙的腿绊了一下,弄得我差点摔个跟头。

  靠近我座位旁边的墙壁上悬挂着几幅油画,凑近仔细一瞧,都是法国印象派大师高更的复制品。这年头连这么粗俗不堪的地方,也扯上艺术大旗来显示自己是个多么高雅风趣的地方。其实这都是想多蒙点银子,这里面的东西贵的要死,一瓶普通的葡萄酒要卖到78元,这帮孙子可真够黑的。就在我欣赏油画时,那个服务生走了过来,问我要喝点什么。我要了一大杯啤酒,三得利的。嗨,在这里你尽管喝,绝不会有人管你。

  “喂,师傅,再给我拿包红双喜!”我对那服务生又吆喝道。

  “对不起,先生,我看你——。”他看着我说道。

  “我靠,你什么你,快拿来,我又不会少你钱。”我装着不耐烦的样子说道,一边把钞票递给他,一边狠狠瞪了他一眼,不过我估计他可能没看到,因为光线不好。

  “不是,那个你——。”那家伙愣了一下,一准在考虑该不该给我拿烟。不过最终他没说什么,走到吧台给我拿来一盒。吧台里摆着各种各样的饮料、酒水和香烟什么的,拿起来很方便。我心里说,你给我拿一盒香烟也不至于被老板炒鱿鱼吧。当然话又说回来,如果他真跟我叫板儿,我也会让步的。说老实话,只要你有钞票,他才不管你有多大呢!也许是因为我看上去成熟些:又高又瘦的身躯,一头乱发,一脸的沧桑。

  不一会儿,门口又涌进来一帮鸟人。这家酒吧本来就不十分宽敞,这么一来,座位顿时变得紧张起来。立马有两个女人走过来,一屁股就坐在我桌子的旁边。与陌生人共用一张桌,对我来说无所谓。坦率地讲,我对这种场合好像已经习惯了,或者说是麻木了。这两个女孩看上去年龄约莫与我差不多,顶多比我大一二岁。细看虽说不是十分漂亮,但气质还不错,穿得挺休闲,眼角还涂着淡淡的彩粉。看样子她们不是那种凌晨二点还在大街上拉客的小姐。只见她们坐下时只是瞅了我一眼,连个招呼都没打。我是说她们最起码应该向我问一下,这座位有没有人坐,因为这张桌上只有我一个人。可她们倒好,毫不客气把拎包往桌上一摔,拉过椅子一屁股就坐下了。

  我把头扭过去,看着舞台上的歌手,只是用眼角的余光对她们偶尔扫描了一下。我的意思是说我不能像个白痴似的老盯住她们看,嘿,这傻小子没见过女人!我在寻找机会怎么才能跟她们搭上话。

  我发现靠我左边的女孩身材稍高些,穿着一件白色的紧腰兰花衬衣,脸蛋上涂沫一点口红和眼影。她们叫了两杯葡萄酒和一盘点心,随后那个戴眼镜的女孩挥了挥手又要一包香烟,她手腕上戴着一只晶莹剔透的玉镯。她俩一边随意地喝着葡萄酒,一边小声地交谈着。等那服务生把香烟送过来,那戴眼镜的女孩匆忙抽出一根烟,叼在嘴里,手却禁不住地颤抖。哇,机会来了,我装着万分殷勤地样子掏出打火机帮她点着火,那眼镜女孩不由得抬头看了我一眼,说了声谢谢。其实我的举动并不冒失,应该说还十分得体。可是白兰花竟嘿嘿地傻笑了起来,就是那个穿着白色衬衣的女孩。这个傻妞可能认为这个惊人的举动跟我的年龄不大相符。

  接下来我便顺理成章与她们交谈起来。从谈话中得知,那个眼镜女孩的名字叫李月,她俩都在小肥羊火锅店上班,做服务生。由于最近火锅生意特别的兴隆,每天她们很晚才下班。真是奇了怪了,尽管天气炎热,可吃火锅的人是络绎不绝,送走一拨又来一拨。

  我一边喝着啤酒,一边悠闲自得地看着舞台上的那个天涯歌女。令我感到难过的是,好好的歌曲经过她的喉咙飘出来就完全变了味,难听得一塌糊涂。整个酒吧大厅里充斥着激情的歌声和人们的谈话声,所以压根儿我就听不清她俩说些什么。只见李月用力地吸着烟,一副伤心欲绝的表情,而白兰花一直安慰着她。过了一会儿,李月站起身走进了洗手间,突然白兰花探过身对我说:

  “喂,小帅哥,麻烦你个事。”

  “嘛事?”我不解地望着她。

  “哎,你能陪李月喝几杯酒嘛?”

  “没问题。” 

  “哎,她今天很不开心,老是想喝酒。”

  “没关系,我来陪她喝。”我一口答应了,爽快地像个爷们。我向服务生招招手,又要了两瓶啤酒。老实说,我酒量还可以,一般的场合我都能应付,或许这也算是我的一大优点吧!我记得有一次赵子恒开生日PARTY。在酒桌上,我一口气喝了他奶奶的八瓶啤酒,把老周他们都给震住了。我却表现得一脸的无所谓,嘴里还嚷嚷着没事没事,其实心里在发毛。我知道我再多喝一瓶的话,不,再多喝一口我非倒在桌子下面不可。

  “李月——她失恋了,心情很糟糕,需要有个人来陪陪,而我呢!又不得不离开这儿。因为家里人刚刚给我打电话说,我奶奶去世了,要我马上回老家。我担心她独自一个人………”

  我听她嘟嘟囔囔地说了一大堆,明白了事情大致经过。李月有一个男朋友,她很爱他,他也很爱她。可前天晚上,她突然发现她的男朋友跟一个女人睡在一起,于是她一气之下便提出分手。嘿,男女之间的这种丑闻海了去了。没什么大不了的,爱这个东西,有时候真讲不清楚,肉体的越轨算不算是精神上的背叛呢!我真不知道,但我敢讲李月不是第一个受害者,也绝不是最后一个。

  去年暑假我在上海街头也碰到过一些怪事,但像今天这样在凌晨二点被陌生女子邀请陪酒还是头一回。嗨,那我就做一回三陪吧!反正闲着也没事可做,倒不如跟她聊聊天喝喝酒。再说昨天表哥出差去北京,也不知什么时候回来,家里就我一个人。每当寂寞无聊的时候,我就独自到人民广场上去玩,广场的西南角上有许多白鸽,它们叽叽咕咕地在草坪上踱来踱去,一点都不怕生人。你尽管放心去逗它们玩,或者跟饲养员要一些玉米粒喂喂它们,或者用手摸摸它们洁白的羽毛,或者跟它们照张合影。真是百分之百的有趣,有时它简直让我高兴地忘了回家。

  我正浮想联翩,只见李月从洗手间走出来,看上去她的情绪有所缓和。白兰花又跟她聊了一会儿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