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是那风吹不走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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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是那风吹不走的笑容-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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渐长大,在我最美丽的那一年,他娶我,让我成为童话里那个幸福的新娘。   

  后来我没那多时间出去走路了,有一天我发现我们家那座楼可以爬到楼顶上去,因为楼梯大门的锁是坏的。从那以后我常常一个人偷偷爬上楼顶,在阳光下一坐就是半天,用手托着头望着蓝天白云想一些傻傻的问题,坐到屁股痛了我就站起来,在楼顶边缘眺望远方,一个心碎了的女孩还能追求幸福吗?我回答说能,我知道我为他而存在,我的心为他明媚的笑容而保留。   

  在那些日子里,我以为爱就是那风吹不走的笑容。我对那看不见的他说宝贝我看见了你明天的样子,听见了你的脚步声越来越近,总是因为你的脚步,我才能走出夜晚的无助。   

  总是因为你的脚步,走出夜晚的迷雾重新推开黎明的窗户你却不知去向何处只留下最美的礼物红彤彤的喜悦在树梢上蓝色天空 为它包装还有彩云 翱翔我,多么想看清你脸庞偏偏你不肯让我猜想你的模样不肯停留的脚步,带来最美的祝福每一次的喜悦都没遗忘蓝色天空为它包装还有彩云翱翔我,多么想看清你脸庞偏偏你故意让我猜想慢慢爱上你也许是不想让我失望所以你宁愿让我猜想 让我盼望也许是距离让人哀伤所以我一直眺望远方最耀眼的幸福看见易如风回过头来,我愣在那里,盯着他看。眼前的这个男孩确实很英俊,一张脸看上去小小的,像电视里经常演的风中的少年一样,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还在梦里。我相信不是,因为我已经知道他的名字叫易如风。   

  我狠狠地盯着他,就是不开口。心想小子,我看你怎么和我打招呼?   

  他先朝经理微微一笑,然后转过头来,说了一句让我狂晕的话:姐姐,你也在这里啊?   

  这一声姐姐叫得多么甜蜜多么亲切啊,我想幸亏我早已见识过了,要不然一时半会还真受不了他这过分礼貌的风格!   

  你们认识啊?经理问。   

  噢,共同坐过一辆出租车。他回答。   

  那你们真该好好聊聊,认识是一种缘分吧,住到我们金贸来也是一种缘分啊!是不是?大家都是白领,更像是一家人一样,你们就安心住着吧!经理说完,走了。   

  我朝他笑:怎么啦,进来坐坐啊,白领。   

  谁是白领啊?我是给白领打工的。他说。   

  对了,你们公司不是在北太平庄附近吗?你怎么住这里来了?我想起那天他是在北太下的车。   

  我那天也以为是,后来才知道原来是老板家在那儿,他要我先到那儿,然后他正好开车捎我来单位,害我绕了那么远的路,多冤!   

  我心里想:你丫才不冤呢,要不是有这样一个老板,丫怎么让霏霏挣钱?又怎么让我朵颐认识你啊?   

  我问:那就是说你们单位就在这附近了?   

  嗯,离这不远,一个文化公司,我在里面做文案。   

  听说你还是作家?我想起来了经理的话,有点仰慕地问。   

  出版过一部小说而已。他好像并不兴奋,淡淡地说。在我的要求下,他回到307拿来他的小说:《长不大的故事》。封面很校园化,上面还有一行字估计是广告吧,什么长大的是年纪,长不大的是爱情……内容简介里说这是一个很伤感的校园爱情故事。   

  我举着书一扬,说:借我看了!他淡淡地说拿去吧。   

  我翻开作者介绍,里面写着:易如风,男,20岁,毕业于某大学计算机专业。喜欢写作,音乐,运动。这是他第一本自传性质的长篇校园爱情小说。   

  我翻着书看起来,没有再理他了。我发现他就是那种不知道怎样和陌生人搭话的人,或者说是不知道怎样和陌生女孩搭话。他在那里站了一会,见我再没有和他说话的意思,说没事那我先回去了……   

  我拿着书站起来,满脸笑容地对他说:可是你还没问我名字呢?我叫朵颐,今年18岁,以后你继续叫姐姐!   

  十一   

  那天易如风在北太下车之后,我曾要求霏霏说一下对他的印象,霏霏歪着头想了半天,然后吐出3个字:特处男。   

  霏霏说,这种人斯文大方有前途。一看就知是家长培养出来的典型,在学校里他是三好学生,毕业了他是遵纪守法的好公民,虽然一开口就敢称人家美女,可真要让他拉一下你的手恐怕也得酝酿半天感情。   

  在这一点上,我和霏霏的感觉出奇一致,这个结果对我来说简直又喜又忧啊。   

  我的工作还是那么忙,毫无规律。自从认识之后我们再没有打过照面。有时候下晚班回来,看到他房间里的灯还亮着,我都会在他的门口站很久,我想他应该是在继续写他的小说,我不想打扰他,却总忍不住幻想他会突然打开门,看见一脸疲惫的我。   

  是不是处男都这么敬业这么热爱工作呢?是不是处男都喜欢闭紧房门呢?有时候我故意把脚步声弄得很响,偶尔伴奏几声低低的咳嗽声,但这一切只能折磨走廊里的声控灯,这个国营招待所修建得无比坚固,隔音效果实在太好了。   

  我一女儿家,再怎么豪爽,也不可能破门而入把他拖出来然后勾引然后诱惑吧?男生们知道不知道?勾引诱惑也是要有前提条件的,那就是你至少别关着房门!   

  再说了,小女子出身平民之家,可干不得这种蛮横不讲理的环珠格格的事儿!   

  最后还想起了霏霏说过的那句话:我们都是骄傲的公主,要风得风,要雨得雨——虽然现实中我们只是刮风时有风,下雨时有雨,但我们起码要装作骄傲一点,像姜老太公那样抛出一根线,就等着鱼儿来上钩!   

  这么一想我觉得自己真的骄傲起来了,我朝307的大门呸了一声,呸呸呸,有什么了不起的!不就是有点儿酷么?不就是出版过一篇小说么?不就是特处男么?   

  我带着发泄的满足打开房门,开灯,却极其意外地发现了一张从门逢里塞进来的纸条,拿过来一看,上面写着:朵颐,每次都发现你房门紧闭,你搬走了吗?   

  这话真让人吐血呀!真是的,难道你不会敲敲门吗?我白天睡觉深夜下班你能碰着么?   

  不过这张字条太让我意外了,他其实挺害羞的,主动出击好像不是他的性格吧,可为难他了!我站在那里拿着那纸条,一连看了好几遍,热泪盈眶,又惊又喜,我发现这一个大男人写出来的字啊,那叫一个娟秀。   

  我伏在电脑桌上给他回字条,我写着:笨蛋,我们的工作时间和作息时间都不相同,所以你每次都发现我房门紧闭我也发现你房门紧闭,就算我要搬走也会和你说一声的!   

  写完想了想,打开房门走到他房前,把纸条从他房间门底下的缝儿塞了进去。307还亮着灯,可是里面没什么反应,估计写小说写入迷了吧。   

  重新回到308我看了看表,凌晨3点多了都,好像还没什么睡意,真奇怪,我不是已经疲惫不堪了的吗?   

  洗澡,吹干头发,把放着音乐电脑设置为1个半小时后自动关机,我在熟悉的音乐声中悄悄地睡去。   

  四周静悄悄的,听不到一点儿声音,觉得世界只剩下了自己一个人一样。其实我喜欢在这种又有点儿熟悉又是陌生的地方睡觉。我想,世界只剩下了我一个人才好呢,因为我知道在某个时候,一定会有一张纸条重新塞进来,那我就可以把它当天外来客。   

  一觉醒来,睁开眼睛的第一件事就是跳下床来看门缝里是不是递进来了字条,很遗憾,没有。马上穿好衣服打开房门,一看307的房门依然紧闭。   

  其实开门之前我就知道结果了,这个时候是下午1点多了,他应该还在工作岗位上。   

  那么,早上他应该看到我塞进去的那张纸条了吧?是不是急着上班没来得及回话?我心里突然觉得有一些小小的失落。   

  洗漱完毕。化妆完毕。上厕所完毕。我决定先下楼去买包方便面来嗑,经过楼梯口的时候,我一东张西望,却看见我写的那张纸条,孤零零地挂在墙角的垃圾箱上!   

  易如风你也太欺负人了!这是我的第一个念头。马上,我又有了第二个念头:这肯定不是他扔到这里来的!因为第一我又没得罪他第二是他先递纸条给我的我只是回话他都一写小说的人了能这么没礼貌没教养吗?   

  正想着的时候,远远地看见清洁工阿姨在认真地打扫着楼梯,一级一级地扫下去,我知道该问问她了。清洁工阿姨清清楚楚地告诉我:那张纸条是几分钟前她扫进去的,具体地点是离307不远的走道里。   

  呵,果然不出我所料!以前来姐姐总是说我人小鬼大,成熟冷静、有主见,我一直半真半假地谦虚不敢相信,今天可让我自信了一把!   

  我想,那特处男一定是早上急着上班也没来得及看脚下,纸条就被风刮出来了!或者,说不定就是被他的鞋底给带出来的。人家本来就叫如风啊!走路带风的。   

  确定了这个想法,安安心心地买来方便面。嗑完了我决定重新写一张。内容当然还是一模一样的,默写一下就行。写完,我犹豫了一下,翻开抽屉,从放在里面的小手袋里找呀找,终于找出一根细小的丝带,然后把纸条卷成一团,用丝带系在307的门把手上。我想,特处男你再怎么粗心,开门锁的时候总要低头看的吧!   

  做完这些,我高高兴兴地去上班了。我发现人就是不能高兴啊,一高兴就变成蹦蹦跳跳的了,像拿了一块糖的小姑娘。   

  十二   

  刚认识来姐姐的那会,我们几乎每个礼拜都要联系,来姐姐带我玩遍了半个北京城,吃喝玩乐腐败了好长一段日子。我跟来姐姐开玩笑说,吃的方面除了蜈蚣蝎子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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