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林漫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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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林漫步-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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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的需要,它们之间不存在谁统摄谁的关系,就像天空与大地,根本就挨不上,所以也没有任何争执的必要,在科学的领域,使用科学实证的方法,在形而上学的领域,特别是在道德哲学和审美鉴赏的领域,就必须使用康德的先验方法,以避免萨特和伊凡·卡拉马佐夫自由选择论的谬误,以及芙蓉姐姐现象的泛滥,这是我的一点看法。

  
  唉,看来那天宋博士被我数落了一通,这个星期以来一直泡在图书馆里用功呀,难怪经常见不到他的。

  真是难为他了。

  这里还有:

  我们在说一个东西是“真的”的时候,我们有可能同时说了两件东西,海德格尔在谈到这个问题时举了一个例子,比如我说“这枚硬币是真的”,按照流俗的理解,我是在说这枚硬币不是假币,不是伪造的,但是,难道假币就不是真实存在的吗?于是“这枚硬币是真的”这句话也就包含了另外一层意思,即事物的实存性。

  按照流俗的看法,那本真者,无论是本真之物还是本真之命题,是那正确者、符合者,在此,真理和本真意为符合,而且是双重意义上的符合,首先,某物与预先构想出的关于它的观念相符合,其次,某一判断所意指者与物本身相符合,这种符合性的两个方面在传统的真理定义中明显地表现出来,这一传统的界定是:真理是物向感知的接近,但海德格尔指出,这句话的拉丁文意思也可以说成是:真理是感知向物的接近,然而,如此理解的真理只在客观的真理的基础上才有可能,尽管如此,前一个定义并不就是后一个定义的颠倒,毋宁说,每次谈到感知与物时,人们所想到的东西并不相同,前一个定义来源于基督教神学信念,即认为作为造物,它们符合在上帝心中预先构想的某种观念,真理在本质上总是意味着作为造物的存在与造物主相一致,在世俗理性的帮助下,对物进行筹划的可能性取代了神学所设想的创世秩序,这本身就是一条合乎逻辑的法则,客观的真理总是暗示着所讨论的对象与关于它的本质的或“理性”的观念相一致。于是给人以一种错误的印象,以为这种对真理本质的界定独立于对所有存在者的本质的解释之外,与它们的“在”无关。必须区分两种非真理:命题性的非正确性是判断与物的不一致,客观的非本真性是存在与其本质的不一致,这两种情形都可以被理解为“不符合”。

  我们所说的“相符合”也有两种不同的意义。海德格尔又举了两个例子,比如看到桌上放有两枚硬币,我们就说它们在外貌上相符或一致,很相像。但当我们说起其中一枚硬币时,我们谈到符合性:这钱币是圆形的,在此,已不是物与物的关系,而是判断与物之间的关系。那么判断与物在什么东西上相符合呢?钱币是金属制的,判断无论怎样也不是物质,钱币是圆的,判断是绝对无所谓空间的,你可以用钱币来购物,关于此钱币的判断却绝不能成为一般等价物,尽管两者有如此的悬殊,上述判断却一致于且真正代表了那钱币,某种完全不同的东西是如何近似那枚钱币的呢?“接近或近似”在此显然不可能意为两个不同类的事物性质相似,关于钱币的判断与钱币发生关联的方式是前者对后者的表象,是再现了所表象之物的内在和外形以及它彼时的重要特性,此处的“表象”意味着让某物作为对象而处于我们的对立面,物在朝向我们运动时的这种作为持存之物的显示,是在敞开、显露的领域内完成的,此显露性并不是最先由描述所创造的,而只是自行进入描述并被描述所接受,以作为关系的范围:它们总是必须与某种显示为如此这般的东西相关联。这样,判断便屈从于一种指令,这种指令责成它去表达那是如此这般的东西,通过服从此指令,判断通过存在来纠正自身以达到正确。以此方式来指导自己,判断就是正确的,那被如此陈述之物就是真的。判断的正确性来自于行为的显明性,这意味着,它必须首先成为一切描述的某种标准,这已暗含于行为的显明性中了,但如果判断的正确性只因为行为的显明性才成为可能,那么必然的结论是,那首先使正确性成为可能的某物必然应首先被看作是真理之本质,即与其自身相符合,这样一来,那种传统的观念只把真理归结为判断,认为判断是其唯一的本质的本源便垮台了。真理之本源不在命题之中。真理不是人这个主体针对某一对象作出的某种正确命题,然后便将此命题作为“真”,真理是对存在的启明,通过这种启明,某种显明之物显现出来,人的一切行为都是进入这种显明性的显露活动,由此,人真正处于他的存在之中。

  对于信念中被允诺在那里的真理来说,对其作出真理性的描述不是真理与我们的观念相符合,而是我们的观念向着真理的方向无限靠近。这便是实用主义的观念。

第二次枫林漫步
我合上笔记本。

  看来我必须主动找他示好了。

  我几乎没费什么工夫便在图书馆找到了他。

  “你这是干嘛?放开我。”

  “你终于肯开口说话了,我还以为你哑巴了呢。”

  “哼,谁哑巴了。”

  “你用功怎么不叫上我呢?”

  “谁说我在用功。”

  “要是我没猜错的话,近段时间你一直躲在图书馆里看罗蒂和海德格尔的书,对吧?”

  “你怎么知道!原来你看了……”

  “对,看了你的笔记。”

  “那又怎么样?”

  “嘿嘿,你不是说你更喜欢文学吗,今天我们不谈哲学,只谈文学。”

  “文学?谈什么?”

  “谈……哦对了,就来谈谈复调问题吧。巴赫金在这方面的学说让我产生一个联想,陀思妥耶夫斯基相当于文学史上的巴赫吗?”

  “利用复调的形象、对位的形象,不过是为了指出小说的结构方法超出独白型统一体时会出现的新问题,正如音乐中超出单声便会出现某些新问题一样。但音乐和小说使用的材料大相径庭,谈不上更多的相同点。”

  “巴赫金将陀思妥耶夫斯基与福楼拜、托尔斯泰等人放在一起作的比较使我非常感兴趣。他所说的‘典型的主观浪漫主义’应该指的是雨果吧,典型的独白式结构,再加上让人受不了的浪漫主义,其结果只能是缺乏现实基础。福楼拜则将作者的意识完全剔除掉了,进入一种彻底的客观主义。《包法利夫人》似乎只在开头第一个词出现过第一人称,而且还是复数格,非常奇怪,不是吗?在陀思妥耶夫斯基那儿呢,作者与主人公则变成了平等的对话关系,主人公拥有绝对的自我意识,可以公然反对作者的意见,这是欧洲文学乃至世界文学的一大变革。我觉得从雨果到福楼拜再到陀思妥耶夫斯基是一脉相承的。”

  “那类小说,如《布瓦尔与佩居谢》,融汇了内容极不相同的材料,不过这种内容差异没有也不可能在小说的结构方法上表现得很明显,因为材料性质的差异服从于贯穿作品始终的统一的个人风格和情调,服从于一个统一的世界,一个统一的意识。如果用独白的观点来理解情调,那么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小说,就是多色调的小说,包含着相互矛盾的褒贬;在他的作品中,每个字里都交织着互相矛盾的色调。这是巴赫金的原话。”

  “莎士比亚呢?”

  “戏剧从本质上便同真正的复调格格不入;戏剧可以囊括多方面的生活,但不可能容纳多种世界,它只能有一种而不是几种尺度。莎士比亚的人物不是充分意义上的思想家。”

  “提到思想,巴赫金有一句话我印象很深:作为艺术家的陀思妥耶夫斯基总是能够战胜作为政论家的陀思妥耶夫斯基。”

  “对陀思妥耶夫斯基来说,最终不可再分的单位不是个别的仅仅指物述事的狭小的论点、思想、主张,而是一个人的完整的观点、完整的立场。思想是超个人超主观的,它的生存领域不是个人的意识,而是不同意识之间的对话交际。思想是在两个或几个意识相遇的对话点上演出的生动的事件。陀思妥耶夫斯基从来不以独白的形式叙述现成的思想,也不在某一个人的意识里表现这些思想的心理形成过程。”

  “巴赫金在论述狂欢体诗学问题时说,小说体裁有三个基本来源:史诗、雄辩术、狂欢节,随着哪一个来源占据了主导地位,就形成了欧洲小说发展史上的三条线索:叙事、雄辩、狂欢体,正是这最后一条线索引出了陀思妥耶夫斯基的那个变体。”

  “苏格拉底认为真理不是产生于某一个人的头脑里的,它是在人们对话交际的过程中产生的,于是苏格拉底便将人们拉到一起,让他们争辩。这种对话体后来演变为了教义问答。与‘苏格拉底对话体’相比较,‘梅尼普讽刺体’有更大的情节自由和哲理上的虚构。梦境、幻想、癫狂——它使人和人的命运无法获得史诗和悲剧中的那种整体性和完整性。‘国王’加冕和随后脱冕仪式是狂欢节的世界感受的核心精神所在,这个核心便是交替与变更的精神、死亡与新生的精神。死亡给生前加了冕的人统统脱了冕。这一全民性的传统在拉伯雷那里得到了完成。在拉斯科尔尼科夫的梦境里,发笑的不只是被杀的老太婆,还有楼梯上和楼下广场上的人群。小说结尾,拉斯科尔尼科夫在去警察局自首前,就来到广场,给人们深深地鞠了一躬。”

  不知不觉就走到了枫林。

  想不到枫叶都已经这么红了。

  阳光透过间隙洒落在大地上,溅起无数尘埃。

  “在你看来,世界上最好的小说是哪一部呢?”我问。

  “其实有好多部都可以被称为是杰作。不过,被公认为史上最好的小说还是《战争与和平》。原因有很多,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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