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第四部兵天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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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麟第四部兵天血地- 第5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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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臻站在桌前愣了很久,修长的手指抚过一位又一位严肃的兵偶。
  “原来那个呢?”陆臻问。
  “你认得出?”夏明朗惊讶了。
  “弄丢啦!”陆臻有些失望。
  “你,你这也认得出来?”夏明朗感觉匪夷所思,这么多兵明明都是一张脸。
  “我自己的就能认出来。”陆臻小声飞快地说了一句,转身指着桌上说,“打一仗么?”
  他微微笑,下巴挑起一点点,三分挑衅,十分挑逗!
  夏明朗扬起眉毛:“奉陪到底!”
  他们冲锋,他们奔跑,他们立正……
  他们勾肩搭背,他们笑看风云……

  2.

  2。
  于是,开打!
  两个人一起动手,把桌子椅子都清到墙边,陆臻提着半袋白米站在中间空地上歪着头:打什么呢?
  半晌,他歪腰画出漫长的中国国境线,下手标准而自如,一粒粒白米乍一看过去简直像地图上扒下来的,这一手太帅,夏明朗吹了声很炫的口哨,竖起大拇指。
  “谁攻谁守!”陆臻问。
  “当然是我攻!”夏明朗理直气壮地说。
  陆臻笑着抓起一把兵偶的小头盔问:“单还是双。”
  “单!”
  陆臻张开五指,一双一双地拔下去,夏明朗很不幸,是双,于是陆臻占了祖国大陆,执兵先行。
  “怎么打?从哪儿开始?”夏明朗着地图的一角,沿顺时针转手。
  陆臻站在对面看着他,微微昂起头,说:“天下!”
  “好!”夏明朗抚掌大笑,转身去柜子里翻腾了半天,摸出一瓶酒。好酒,伊利特,十五年醇!
  “来,我敬你!”夏明朗扬着酒瓶。
  陆臻的眼睛亮了。
  没有杯子,就用平时喝水用的茶杯,没有菜,用天下佐酒。
  藏南、钓鱼岛、珍宝岛、第一岛链……陆臻收拢零散的白米,肆意挥洒画出一张张新图,他从柜子里找到一小包去年夏天买的本想偷偷煮绿豆汤的豆子和一些八宝粥原料,数出五十几颗绿豆撒在台湾以东洋面,这便是我军的潜艇。
  他还特别挑出的几颗花生混在里面,神情严肃地说,这是核潜艇。
  夏明朗囧囧有神地看着他,您这是货真价实的撒豆成兵啊!那俺家盟友呢?
  陆臻想了想,在第一岛链附近与台湾以南洋面撒了一把红豆,另外在八宝粥里拨拉了半天,找出两枚红枣郑重其事地摆在外太平洋洋面,敲一敲地面,曰:航空母舰!
  就这样两个人沿着国境线一路打过去,你攻我守,你守我攻,撒豆成兵,翻手为雨,十分的豪情!
  夏明朗输多赢少,仗着醉意耍赖把地图抹得一团乱:“兵者,凶者也,止戈为战哪!!你跟我打这么久,死了有十万人了吧!十万人啊!”
  陆臻把手上的兵偶握进掌心,这是个狙击手,与他精心收藏的那只一模一样,长着夏明朗的脸。
  “你看外面,春风怡人,春色盎然,这世界如此美好,而你我却如此暴躁,不好不好!”
  陆臻忍不住大笑,仰头把杯中最后一口酒倒进嘴里,夏明朗喝得慢,十分慷慨地倾身过来把酒分给他。陆臻顺势把他抱进怀里:“你醉了吗?”
  夏明朗思考了一下,诚恳地回答:“还没。”
  陆臻失笑:“你到底多少的量?”
  “一杯。”夏明朗嬉笑,露出雪白牙齿,狡猾的狼似的微笑。
  陆臻却忽然有些恍惚了:“那你醉过吗?”
  夏明朗一愣,眼神沉下去,深邃而悠远,他想起几年前的那个夜晚,他沉醉在一个人的呼吸里,至今未醒。
  夏明朗于是笑着说有,陆臻问什么时候,他笑而不答。
  时间过得多快,一转眼沧海桑田,连心境都全不同,那时候他是他的下属,队员,学生……暗自爱慕的对像;而现在,他是他今生的奇迹与不可分割的爱人。
  陆臻低头看着夏明朗的眼睛,他说:“我没醉过。”
  夏明朗笑了,说:“那是,您千杯不醉。”
  “不,”陆臻郑重其事的,“我真的,从来没醉过。”
  夏明朗哦了一声,他发现陆臻想要告诉他的似乎并不止这些。
  陆臻紧紧地抱住夏明朗慢慢地平躺到地上,他的眼神很专注,从侧面看过去,眼珠像深茶色的水晶那样剔透而明亮。
  他说:“我小时候看三国,记得一句话:诸葛一生唯谨慎。鲁迅说孔明多智而近乎妖,可我觉得谨慎才是他最大的法宝,那时,他是我的偶像。我没醉过,因为醉不了,喝再多酒都没用,我总要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有人觉得我很狂妄,也有人认为我活得潇洒,其实只有我自己知道,我很谨慎。如果生命是一场赌博,我就是那种永远不会压上最后一堆筹码的赌徒。我好像时刻都在提醒自己,如果下一秒一无所有会怎样?所以,无论何时我都能比别人更从容。”
  夏明朗沉默地翻过身把陆臻合到身下,他温柔地亲吻着陆臻的嘴唇,陆臻仍然专注地看着天花板,好像那里有他全部的梦想。
  “曾经,我相信,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我永远都不会失去,除了我的头脑和身体……而现在,还有你!”
  夏明朗一时僵住,他慢慢抬头,眼中有不可置信的疑惑,忽然又微笑,挑一挑眉毛,十分得意的样子,而心底却唏嘘,他本来是打算放弃这些的,他本打算宽容这个怪小孩所有的怪癖与坏毛病,就像陆臻包容着他一样。
  陆臻垂眸看向他,微笑:“你走了之后,我拿着严头开的介绍信去广州军区那边蹭训练作交流,在那里遇到以前带过的一个排长,现在已经做连长了,看到我很兴奋,他们要参加国庆阅兵式的军区选拔,大操场上全都是踢正步的军人,那气势排山倒海。我看着他们训练,在领子上扎大头针,在背上绑T字架,我说这简直劳民伤财。队列队形的确在塑造新兵集体感上有非常好的效果,可是,何必要搞成这样?我的老兵没有不高兴,但是他说,他要禁止我接触他的士兵。”
  “怕你带坏人家吗?”夏明朗眨眼。
  “他说我会毁掉一段美好的回忆。他说每个男人都应该当一次兵,感受两年最纯粹的日子,在那里,输和赢是那样的明明白白,我们不惜一切代价的争取胜利,最彻底的热血,最彻底的刚强,不计得失。那才是青春,那是永不凋谢的鲜花之海。这种日子,不是苦,是享受。人会老,会变,会开始变聪明变世故变得不敢放肆,然后再也回不去。可是那段青春的日子会永远留在心里。”
  陆臻抱住夏明朗的肩膀笑得明亮又冒傻气:“所以,小生白活了这么多年,刚刚发现我原来还没有青春过。”
  夏明朗失笑:“现在开始也不晚。”
  陆臻抱着他看了好一会儿,从地上爬起来一头扎进里间翻书柜,他找出一个大红封面的本子,这是陆臻军事学硕士毕业论文,陆臻翻到最后一页,在所有的引用文献最后用黑色的钢笔写了四句话——
  最好的抵抗是威慑。
  最强的战略是拒敌于国门之外。
  最高明的战术是不战而屈人之兵。
  而仁慈,是死神的执照。
  夏明朗在心里一字一字地默念,感觉震撼而动容。
  “这是我原稿的最后一段,后来被导师删掉了,他说太文艺。”陆臻笔直地站着,“可是前两天我整理资料又看了一次原始文档,忽然发现原来我想做的,从来没有改变过。”
  夏明朗似有所感,抬头看向他,神色郑重。
  陆臻慢慢抬起手,敬礼!
  “您的少校陆臻!将以毕生心血,为中国的不战而奋斗!”
  陆臻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夏明朗,他的身姿笔直,每一条肌肉都绷紧,昂扬向上,像暴雨中生长的竹,有直刺天幕的锐利锋芒。
  “好,很好!”夏明朗很慢很用力地鼓掌。
  他的眼神温和,抬手举杯一饮而尽:“那么,就让我做你一击必杀时最锐利的武器。”
  陆臻笑起来,紧张绷住的身体逐渐软化,他用一种近乎感激与崇拜的眼神看着夏明朗,那个男人半躺在地上,毫无形象可言的样子,却有无可比拟的庄严气势,
  他曾经想过夏明朗会用一种怎样的姿态来支持他。
  他也曾经犹豫过,他如果决意追逐理想不顾一切会给夏明朗造成怎样的压力。
  可是夏明朗又一次轻而易举地超越了他所有的预计。
  陆臻忽然想起圣经里的一句话:当洪水泛滥之时,耶和华坐着为王。
  ——《战争与和平》完——
  单篇小后记:
  (我曾想,是否应该细写一场真正痛彻的战斗假设,让我们可以对战争这个词有更慎重更切肤的考虑,于是也更能够理解少校的选择,但现在看来如果话题被引得太偏反而会干扰注意。有人说我不能驾驭所有的题材,可是我想更不能驾驭的是人们的想法。我曾想如果我说得再多一些,是不是就能让人们相信,但其实没有哪个耳朵会被嘴巴说服。我们会相信的,只是原本就相信着的。)
  原本,冰天血地这一章,到此就已经要完结了,只是时逢国庆大阅兵,我会多加一个番外《国庆日》以示庆贺。
  我想,我是一个从骨子里厌恶战争的人,即使我很热血,即使我在写着标签为军事的文,我仍然是一只反战的桔子,而且看了越多越讨厌,了解越多越心惊。
  早年,当我还是一个热血LOLI的时候也曾经喜欢在网上乱转,看着愤青与精英的混战,认识一个朋友每次出什么事儿都特别激动,成天叫喊着打吧,战吧,说民族说骨气说血性。终于有一天我问他,你知道战争是什么吗?你知道一发子弹的造价吗?你知道95的成本吗?你知道一个巡航导弹需要多少人力吗?你知道一发火箭弹值多少钱吗?
  你知道战争会让经济倒退多少年吗?你知道那种创伤需要用多少年去平复吗?
  一场战争,有多少人要牺牲,有多少人会残疾,有多少家庭将破碎,多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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