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回头金难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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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妻回头金难换-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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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包还是在这里吃?”夏瑾扭头瞥了他一眼,看着他不自在的表情,嘴边掀起一抹嗤笑,他这样的大少爷吃得下这样的路边摊?

“在这儿吃吧。”他从落定的桌子边站起,走到夏瑾旁边看她下馄饨。她的火灶设计得跟鸳鸯火锅一样,一边下面条,一边下馄饨,挺有意思的。

齐誉近距离得看她,发现她的脸更白了,也许是见阳光少的原因。她的眼睛虽是单眼皮,但并不算小,巴掌大的脸因为瘦而更小了,衬得她的单眼皮眼睛大了不少。瘦巴巴像柴火一样的手被溅起的开水烫得有点发红,整体看起来还算精神。

夏瑾的动作极快,碗里放调味料,倒高汤,放入煮熟的馄饨,一气呵成。

“七块,谢谢。”一碗热气腾腾的馄饨放到一旁的空座上,夏瑾旋过身来道。

齐誉眉毛一挑,七块?在这么个大冬天呆在这里吹冷风,按一晚上一百碗馄饨来算,一个晚上能挣多少?齐誉从西装内袋里掏出皮夹抽了一张百元钞来,“不用找了。”

夏瑾接了票子,从个铁盒子里弄了零钱递给他,冷冷道:“夜宵摊没有收小费的规矩。”她不需要他们那些人的同情跟施舍。

齐誉自接手她的离婚案后,算是对她的硬脾气算是有点了解,也不跟她推来推去,接过以后再次落了座。拿起勺子舀起来看看,齐誉犯了难。点馄饨本是跟她搭话的,现在点了不吃……

马路上车辆驶过,扬起一阵尘土,在昏黄灯光中洋洋飞舞,齐誉感觉有一滴冷汗自额头滑下。

一只瘦白的手端起他的碗,“哎,你……”齐誉一看是夏瑾,看到她眼里的嘲笑,他硬着头皮说了句:“太烫了,我等凉一些再吃。”

馄饨的馅量很足,荠菜肉馅儿的,肉汁鲜美,齐誉连汤都喝的一滴不剩,她的下厨的手艺不错。以前他们几人曾经到逸珲家吃过一次便饭,是她邀请的,个个都说好吃,但仅此而已,她没有走入他们的圈子,因为,他们始终觉得,她跟他们不是一个世界的。

这是齐誉第一次吃路边摊,却改变了他对路边摊的看法。她的生意真的很好,大冬天的,出来摆摊人的不多,摆到这么晚的就更少了,到后来旁边只有两个卖烤红薯的,可她的夜排档却是有很多冒着寒冷前来买夜宵的。想来,她是在厨艺方面很有天分,在路边摆摊上面也有天分。

☆、第八章 刮目相看

齐誉坐在那很久,一直等到她打烊了,才走过去想帮她一起收拾,可他是个“君子远庖厨”的执行者,一时之间还真不知怎么下手。他站在一边问她:“你什么时候开始摆摊的?”

夏瑾想了想道:“大概半年前吧。”

那次她去东城参加面试,可是面试的人很多,她被安排在了最后一个。面试完后她顺便去办了些事情,坐车回来时,天都擦黑了,肚子饿得难受,路过这里时便干脆吃了晚饭再回去。

摊主是对老夫妻,很热情。几句聊下来,才知道老夫妻想转手这个夜排档回老家领孙子去了,于是,她便顶了下来。反正面试了一个月,她一直做别人的陪衬,与其浪费时间,不如自己做老板。

“逸珲找过你,但是他说你原来的老房子出租了,现在你住哪?”

夏瑾收拾的手顿了顿,淡淡道:“租了房子住。”

跟沈逸珲结婚后,她从老房子里搬了出来住进了沈逸珲的小套房,老房子便跟人签了长期租约,租约不到期,她只能另找房子住。其实也没什么,老房子在乡下,而她现在在市里摆夜排档,根本赶不上末班车回去。这样也挺好的,老房子的租金刚好抵消她在这边租房子的费用。

忙活了一会儿,终于收拾完,夏瑾脱了围裙跟套袖,穿上棉衣准备回家。

齐誉看着她在排挡车上落了锁,问道:“你不怕被人搞破坏吗?”南城报纸上时常能看到什么市政建设被破坏,今天路灯灯泡破了,明天垃圾箱被烧了。

“不会的,有叶哥看着呢。”夏瑾不以为然道。

“叶哥?”齐誉声调高了下,她长能耐了,以前怎么看她就是一副家庭小媳妇样,现在还跟小混混有交情了!她说的叶哥应该只是个小混混,不是那个叶秉兆吧,那个黑帮老大,打死他也不相信。她再长能耐也不至于那么厉害。

可事实上齐誉的确猜错了,夏瑾说的叶哥就是叶秉兆,但在她的意识里,叶哥就是个在南城比较吃得开的混混。她跟叶秉兆认识算是奇遇也比较老套。

四个月前,夏瑾快打烊时,一个受了伤的男人走进了她的小排档,夏瑾随手帮了他,从那以后他们就认识了,叶秉兆说会罩着她的夜排档,叫她不用那么麻烦,要把夜排档车推回去。

夏瑾领了他的情,毕竟每天推着一辆大车走来走去的很麻烦,还要搭棚子。

齐誉指了指停在马路边的车子,示意要送她回去,夏瑾顺着他指着的方向看过去,昏黄的路灯下停着辆跑车。她对车子不感冒,但看他们那群人,想来那车子价值不菲。

沈逸珲跟她在一起时,开得是辆很普通的大众车,真是委屈他了。

她突然笑了起来,对着齐誉道:“齐律师,真是委屈你了,开着跑车来给我的夜排档捧场。”幸好大冬天的夜晚路上行人不多,不然那样一辆招人眼球的车子停在那里,必然引起围观。

齐誉摸摸鼻子,她一口一个齐律师,生分的很。以前他们跟她保持距离,现在是她跟他们划分得泾渭分明。

“我送你回去,太晚了不太安全。”既然让他遇上了,他就不可能放她不管。

夏瑾从树丛中推出一辆老爷自行车来,笑笑道:“谢谢,不过我有车,先走一步。”她从口袋里摸出手机,打开了音乐,骑上车子走了。

静静的夜响起了许美静的那首老歌《城里的月光》,声音随着夏瑾渐渐消失的背影越来越小。

齐誉的手机铃声响起,是莫安泽打来催他的,他们这群人一向喜欢夜生活,没事就聚在安泽那儿的璀璨夜城里。这个时间,逸珲跟宋诗菲肯定也在,他想着该不该把他遇见夏瑾的事情告诉逸珲那小子,让他悄悄给她安排个工作。可转念一想,算了吧,可别到时候自讨没趣。

☆、第九章 城里的月光

夏瑾怕黑,所以每当她在黑夜一个人回家的时候,都会放点音乐,哼着歌回家。

漆黑而又安静的夜里,只有夏瑾的手机灯光照着路面,一路响起的音乐很安柔,有点哀伤,一遍又一遍,“每颗心上某一个地方,总有个记忆挥不散。每个深夜某一个地方,总有着最深的思量。世间万千的变幻,爱把有情的人分两端。心若知道灵犀的方向,哪怕不能够朝夕相伴。

城里的月光把梦照亮,请温暖他心房。看透了人间聚散,能不能多点快乐片段。城里的月光把梦照亮,请守护它身旁。若有一天能重逢,让幸福撒满整个夜晚。”

眼眶里涌起的雾气让夏瑾看不清路面,车轮撵上路上的小石子儿,车把手崴了一下,夏瑾干脆停下车子,坐倒路边哭了一场。

原本以为放下的事情在遇到齐誉后,又涌了上来。

她的心里挥散不去的记忆就是沈逸珲。这半年来,她忙忙碌碌,用忙碌来掩盖她的伤痛,忙到一着床就马上睡去,这样她就不会再有空闲去想起过去种种。

她从小没有感受过家庭温暖,一路成长,磕磕绊绊,没有人教她怎样去爱一个人。所以在遇到沈逸珲后,她心动了,用她的方式来悉心守护这个家。

不管她多晚睡觉,每天都要一大早起床,为他准备营养丰富的早餐;不管他何时回家,她都为他烹饪可口饭菜,凉了热,热了凉,就为两人可以坐在一起吃晚饭;每天为他留一盏灯,告诉他家里有人在守候他回家;她请他的朋友回家来做客,努力想要融入他的圈子……

种种种种,她做的都不过是徒劳。她努力筑造的家在他的前女友回来后便分崩离析。他找她,可是找到她以后,他能补偿她什么?她的爱情幻灭了,那她还留着关于他的记忆做什么?

冰冷的风吹在她身上,淌着泪的脸颊被风一吹,刀割一样疼痛,她仰着头,努力让眼泪流回肚子里。看着弦月高挂,她想,什么时候她能多点快乐片段?

夏瑾租住的地方是个老社区,路面的水泥经过几十年的风吹雨打都剥落了,后来的修修补补也无济于事,坑坑洼洼的。这个时间段只有几盏昏黄路灯孤零零的亮着,其中一只可能是因为接触不好,挣扎了几下,“啪”一下熄灭了,眼前又是一片黑暗。

夏瑾庆幸手机的电池还剩了一点,还能照一会儿。当她骑着车子拐进自己房子所在的楼栋时,她注意到那里停着一辆车子,车前灯亮着,晃的她眼睛有些睁不开。

等她适应了光线一看,车子前倚着一个男人,懒懒靠着,浑身拢在光圈里,像是神袛一样。大冷的天,可男人一身衣服劲瘦,高挑挺拔。男人见到她,走了过来,冷峻的面上勾起嘴角,算是笑了。

“叶哥。”夏瑾叫了声。

男人走到她面前,伸手揉了揉她的短发,道:“饿了,想到了你。”低沉而富有磁性的嗓音。

“走吧。”夏瑾锁好了车子,笑着招呼他。

☆、第十章 哥哥一样的男人

男女之间的情感除了一见钟情外,还有一种情愫,叫做一见如故。夏瑾跟叶秉兆之间就是这样。他们相处得很自然,但又不属于男女间的情感,就像兄妹加知己。

“谁欺负你了?”叶秉兆注意到夏瑾的眼眶发红。

“风吹的,今天太冷了啊。”夏瑾做样子,搓了搓手,跺跺脚,取出楼下大门钥匙作势开门。在夏瑾转身的时候,叶兆珲注意到了她脸上突然消失的笑容,心情沉重的样子。

他知道她在说谎,但也不点穿她,跟着她上楼。

四五十坪的房子,被她布置得很温馨,淡雅的色调,在这个寒冷的季节,让人没来由的觉得身上一暖。

叶兆珲脱下穿着的皮风衣,换了拖鞋。夏瑾接过,挂着衣架上问:“想吃什么?”

“随便。”叶秉兆的话向来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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