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樱花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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樱花七日-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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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心头。


  对着镜子,我打算换下裙子,将要撩起裙摆时,又突然住了手。
  不是说好了尽量不去回忆了吗?那么还在意什么呢?
  打开卧室门出去的一刹那,我对床底的那个铁盒子轻轻道了一声:再见。
  木木餐厅位于郊区,因为相隔较远,又不是主干线,如果坐公车从我们家过去,至少要换乘三次。卓可欣是他们事务所里,唯一一位没有私家车的人,是以,由一向照顾属下的林文夕接送,也就顺理成章。
  餐厅如其名,是由巨大的圆木砌成,从外表上看去,没有用其它的材料。
  因为地处偏僻,所以木木餐厅占地面积很大,主建筑后面,一间间木头砌成的小房子围成一圈,中间是一块面积巨大的草坪,露天摆放着形如树墩的桌椅。
  客人可以选择在小木屋里就餐,或在外面的草地上吃烧烤。
  我们刚抵达,林文夕就被一位同事叫走,他道声抱歉之后,穿过草坪向另一边走去。
  “真像是童话世界。”卓可欣叹道。
  “每个人来到这里,一定会做公主与王子的梦。”
  “你看林文夕,像不像童话里的王子?”卓可欣指着对面问我。
  在一棵大树下,林文夕正与一位同事讨论什么,渐渐的,那个地方像是有磁力,越来越多的人涌过去,并且多半都是女人。
  在人群中,他白衣黑裤,身形高大,一副衬托气质的金边眼镜架在鼻梁之上,显得鹤立鸡群。
  “他好像很受欢迎,那些人都是你的同事?”
  “才不是呢,一部分是像你这样的家属。”
  “这么多像我这样来白吃白喝的?”
  “她们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你看见那个穿丝质吊带裙的女人没有?”
  我当然看得见,在人群中,只有那个女人与林文夕是一身白,所以特别惹眼。
  “怎么了?”我问。
  “如果我没记错,那个女人暗恋林文夕已经有一段日子了。”
  “你怎么知道?”
  “她叫林乐,在电台工作,是小婉的好友,有事没事就上我们事务所,说是找小婉有事,其实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她对林文夕有意。”
  小婉是简乐在律师事务所的同事,有几次我去他们事务所找卓可欣,见过她,是个瘦弱文静的女孩子。
  “那林文夕呢?”
  “他好像对谁都那样,彬彬有礼,礼数周到,对她也没有什么特别。”顿了顿,卓可欣道,“不过,林文夕对你不一样。”
  “哦?”
  “你大概是迄今为止,唯一一个与他享用一顿由他请客,你买单的大餐的女人。”说完这句拗口的话,卓可欣一阵大笑。
  死丫头,到现在还不忘糗我。
  “你看,林乐又在往林文夕身边挤。”吃饭的时候,卓可欣对我说。
  我们选择在草坪上吃烧烤,由于人太多,所以分成三组,各自围着一个烧烤炉。食物与作料放在旁边的树墩上,需要时,可以过去取。
  林乐紧挨着林文夕,坐在正对着我们视线的那个方向,一抬头,就能望见。此时此刻,林乐正拿着一个刷好作料的鸡腿递给林文夕,然后他们轻声说笑,不知是相互客气还是别的什么。
  “为什么有的女人可以这么主动?”
  “当男人不主动的时候,女人只有主动了。”我说。
  “哦?”
  “你怎么了?老是盯着他们看。”
  “我只是想学习女人应该怎么主动,你有心得吗?”卓可欣问,还未等我回答,却自顾着咕哝道,“你哪有什么心得,你只会窝在房里写一封封永远不会寄出去的信。”
  我懒得理她,翻过手里正在烤着的鸡翅膀,抬头的那一瞬间,在眼前的烟雾中,我居然看见樱花男人,他一身白衣,正坐在我对面,笑着与人打招呼。
  是他么?
  我揉了揉眼睛,再向前望去,却发现刚才的樱花男人,只是我的幻觉,在我的前面,只有林文夕,他也是一身白衣。
  方才,我将林文夕错看成樱花男人。
  若真的樱花男人在此地出现,我会不会主动?会不会像对面林乐那样,费尽心思只为与心爱的男人坐在一起,为他烧烤食物?
  应该会吧,我想。
  可是,我们如何再相逢?
  “天,你的鸡翅膀。”卓可欣在我耳侧叫道。
  回过神来,发现手里的鸡翅膀已经在冒烟,赶紧将手缩回来,但那只翅膀显然已经烧焦,不能再吃。起身去垃圾桶,扔掉烧焦的食物,回转身,却看见林文夕。
  虽然同样穿一身白,他与樱花男人却是不同的,我怎么会将他们认错?
  “你看,我笨手笨脚,不知什么时候才能有的吃。”我自嘲地笑了笑。
  “吃我的吧。”他将手里的烤好的鸡腿递给我。
  这只鸡腿,应该是林乐方才抹好作料,拿给他的那只。
  “这怎么好?”
  “女孩子不能饿,小心胃痛。”
  我正要反问,难道男人能饿,不会胃痛之时,林文夕却对我点点头,转身向放食物与作料的树墩走去。
  “你难道会变戏法,拿着一只烧焦的鸡翅膀出去兜一圈,就变成烤熟了的香喷喷的鸡腿?”刚回到座位,还未坐稳,卓可欣的脸就凑过来。
  “你不要装模作样。”我敢断定,她早已看见刚才那一幕。
  “嘻嘻,这你也知道。”卓可欣举着她那只勉强烤熟的鸡腿,与我的并在一起,“分明是一模一样的鸡腿,为什么林文夕给你的这只看上去比我这只好许多。”
  “那我们换吧。”
  “省了,我可不愿被对面刀子似的目光给杀死。”话落,卓可欣向我使了使眼神,“她与我一样,方才一直盯着你们。”
  我偷看过去,林乐的确是望向这边,那目光谈不上怨恨与凌厉,只是有些惆怅与失望。
  她一定不满林文夕将烤熟的鸡腿给我,更何况,那只鸡腿,是她抹好作料递给他的。
  女人总是斤斤计较,将一切事物都赋予特别的含义,她们认为那只鸡腿不仅仅是鸡腿,而是一种情义的表达,她们不懂,在男人眼里,鸡腿就是鸡腿,并不代表别的什么。
  我又何尝不是一样?
  面对樱花男人的我,难道不是将那片海滩,将一幅画,将一个手势,都当作我们情义的见证。可是,他呢?他也许已经将我忘了吧。
  今天,我与林乐穿着同样颜色的裙子,那一刹那,我忽然觉得对面的林乐,就是我自己——同样深爱着一个男人,却得不到他的回应。
  可是,这位名叫林乐的女孩比我要幸福。
  至少她可以坐在心爱的男人身边,至少她能品尝那个男人带给她的失望。
  某些时候,我们执着寻觅,不过是为了一个确切的答案——爱或不爱,即便是后者,只要那个答案是明确而肯定的,我们都会坦然面对
  至少,林乐在这方面,是幸福的,她或会得到属于她的一个答案。
  而我,却什么都得不到。
  “你究竟爱不爱我?”这句问话,我只能在黑暗中问空气
  “男人不主动时,一定要女人主动吗?”那个晚上,卓可欣爬上我的床问我。
  我被她吵醒后,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
  “如果两个人都不主动,如何能在一起?”
  回答完毕,待了许久,却不见卓可欣回复,难道她睡着了?我翻来覆去,试图重新入眠,最终却以失败告终。面朝天花板,我越想越来气,死丫头,无端端跑过来问一句话将我吵醒,自己却熟睡过去!
  我终于忍不住在黑暗中踹了卓可欣一脚。
  “哇,你干什么。”她大叫。
  “你在干什么?深更半夜将我吵醒,自己却去梦周公。”
  “我没有睡,我在考虑作战方案。”她委屈地说。
  “作战方案?”
  “既然要主动出击,肯定要有一套方案才行。”
  “对谁作战?那个由你带去看房的男人?”我记得自从那次看房之后,她时而会有些莫名其妙地感叹。
  “嗯,明天我带你去看他。”
  第二天清早,卓可欣很早就将我从床上拖起来,说是带我去见那个人。因为昨夜的失眠,我被她叫醒之时,感觉整个人都浮在空中。
  “为什么这么早?”我不满地问。
  “跟我去了你就知道。”
  她带着我来到一个居住小区,然后绕进一栋楼房前的花园里,从她对这里地形的熟悉程度可以判断,她一定经常造访。
  “你们每次都约在这里见面?”我觉得不可思议,为什么是居民区楼前的小花园?这里人来人往,并不是约会的好去处。
  “不是,除了公事,我与他从没有私底下约会过。”
  “那……”
  还未等我说完,卓可欣立刻用报纸遮住脸,小声叫道,“他来了,他来了。”
  “在哪里。”我问。
  “就是那个穿深蓝色运动衫的男人。”
  我在视线范围中寻找一抹蓝色,很快就看见那个男人,由于隔得太远,看不清楚面容,只能隐隐感觉到那个男人的轮廓分明,线条粗硬。
  “他每天清晨这个时候,都会出门跑步。”卓可欣说。
  “看来你经常在这里偷窥。”我一把扯下她用来遮住脸面的报纸。
  “你干什么,他认得我。”她迅速夺回报纸。
  “已经走远了。”我好气又好笑地说。
  “走,我们跟上去。”
  卓可欣一只手抓着我,一只手握着她用来作掩护的报纸,匆匆向前行去,转过拐角,却已不见那个深蓝色的身影。
  “不见了。”她前后左右张望许久,才失望地说,顺手将报纸扔进路边的垃圾桶里。
  “他是运动员吗?”我想起那个男人的体型衣着。
  “以前是,还在全运会上拿过奖,不过,他现在是运动器材公司的金牌销售。”一提到有关这个男人的事,卓可欣就止不住话题,“我打听过,他的销售业绩非常不错,否则,怎能在市中心买一套一百五十平米的房子?”
  “他叫什么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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