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既然已做成,也就没有什么好隐瞒的了,张园长很坦然的笑了:“梁园长是我的老上司了,我跟她一起干过很多年。原本我已经退休在家了,她说这边有个合适的地方,非让我来接,我就只好来了。”
常歌又笑了笑,挥了挥手,缓步走出了熟悉的玻璃大门。
大厨背着行囊站在台阶上,看到常歌出来就递过来一支烟。
常歌接过香烟,看了看大厨的行囊,轻轻叹了一口气,问:“你还没走?”
大厨勉强笑了笑:“我这不是在等你嘛。”
常歌也笑了笑,却不知该说什么。
大厨扶了扶眼镜,看着常歌犹豫着说:“你……照顾好她。”
常歌点点头,忽然拍了拍大厨的肩膀,笑着说:“你不用担心我,反倒是我对你有些过意不去。”
大厨奇怪的问:“你过意不去什么?”
常歌笑的很神秘:“你不干了,以后就只好恢复老身份了。”
大厨更奇怪了:“什么老身份?”
常歌一本正经的说:“江苏省花式撸管锦标赛中青年组冠军。”
大厨一怔,随即就和常歌相对大笑。
只是在这离别的时刻,谁也不能真正开怀,笑声很快就停顿了。
常歌又叹了一口气,看了看远处的路口,酸菜鱼正偷偷摸摸的向这边张望。
“走吧,”常歌又笑了,拍了拍大厨的肩膀,“有人还在等你呢。”
大厨也叹了一口气,又看了看常歌,嘴巴动了动,终于转身走了。
常歌望着大厨的背影,正要抽烟,忽然有人从后面踢了一下他的屁股,常歌回过头来就看见了程程。
程程歪着脑袋笑嘻嘻的说:“我说过会陪你到最后的,现在你信了吧?”
“信,我本来就没怀疑过。”常歌摸了摸鼻子,看到程程背着包,不由的一怔,“你也要走?”
程程得意洋洋的说:“我为什么不走?你走了,我还在这里干什么?我没走本就是为了陪你。”
常歌望着程程的笑脸,又不知该说什么好了。
“反正,我很快就要结婚了,干也干不了多久。你滚蛋了正好,我正好回家准备婚事去。”程程眨着眼睛,忽然问常歌,“你说,我照婚纱照,是穿婚纱好还是穿旗袍好?”
常歌看着程程又粗又短的腿,不假思索的说:“婚纱。”
程程咬牙切齿的瞪了常歌一眼,又咯咯的笑了起来,忽然拍了常歌一下,靠近了小声说:“我跟你学会的,不说再见,但以后我们也不会再联系,你知道为什么吗?”
常歌摇了摇头。
程程虽然在笑,眼睛里却泛起了伤感:“你说的轻生死重离别我并不赞同,我认为生死和离别都是同样的重。我既不想离别也不想谁死,所以我不和你告别,也不会和你再联系,因为我不想知道她将来的情况,无论是好的还是不好的,我都不想知道。懂了吗?”
常歌马上说:“懂了。”
“懂了就好。”程程点点头,努力想表现出很满意很高兴的样子,哪知眼圈却红了。
常歌眨了眨眼睛,忽然拍了一下程程的肩膀,凑过头去小声说:“小红……”
程程的眼圈马上就不红了,脸却红了,抬起手想揍过来一拳,咬了咬嘴唇却又放下了。
常歌叹了一口气,柔声说:“走吧。”
程程也叹了一口气,点点头,忽然掏出那个乌龟壳放在常歌的手中:“这个送给你了。”
常歌拿着乌龟壳苦笑起来:“这是要我钻进去做乌龟么?”
“这么小的壳你能钻的进去才怪,除非是你的……”程程的脸忽然又红了,咬着嘴唇吃吃笑了半天,才接着说,“这个是给你做拳套的。”
常歌皱起了眉头:“拳套?”
“就是戴在拳头上的。”程程握着拳头比划着,认真的说,“以后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只要你戴上这个拳套,就能一下打败它。”
常歌心里突然热血上涌,想开口,话却堵在了喉头,眼睛不由自主的湿了。
程程却已经转过身,连头也没再回一下,只是挥了一下手,跨上电瓶车很快就看不见了。
常歌小心的收起乌龟壳,走下台阶来,回头又看了一眼头顶上“明日之星幼儿园”七个卡通字体,衬托着草莓、蘑菇和星星的图案依然可爱醒目,但却已陈旧暗淡,早已失去了最初的光彩。
一切就像是一场梦,虽然难忘,却又已朦胧。
常歌叹了一口气,拿出手机给小橘子发去一条短信:
“你曾与我定下十年之约,我向你保证,无论发生什么事,我也绝不会违背这约定。但现在我要静下心来去做一件极重要的事,所以我必须消失一段时间。我希望你不要问,也不必挂心,我活的很好。我知道你的好奇心重,但我现在却不能对你透露,等我再重新出现的时候,我会详详细细告诉你,还会和你同唱那首减字木兰花。所以你就当是上了我的当,被我戏弄了一下,在心里偷偷骂我几百遍就好了。信息不要回复了,对我而言,我将面对的是一次修行,我已在拘尸那城,身畔是四枯四荣的娑罗双树。”
常歌把手机放回裤兜,正要离去,一抬头却看见了小肚子的妈妈。
小肚子的妈妈在春风中走来,脸色却比冬天的雪还冷,走到常歌面前就停了下来,冷冷的看着常歌,却不说话。
常歌摸着鼻子,心里面还在打鼓,还在琢磨着怎么打招呼,小肚子的妈妈满脸冰霜却已融化了,忽然叹了一口气,幽幽的说:“我真希望躺在那里的是我。”
常歌的热血再一次涌了上来,视线也已模糊。
望着小肚子的妈妈目断魂消的模样,常歌忽然拉开自己的领子露出了脖子,脖子的一侧被佳佳咬过的牙印还清晰可见。
“在这里,给我留个印记。”常歌指着脖子的另一侧闭上了眼睛,“给我留下一个永远也不会抹去的印记。”
小肚子的妈妈扑到常歌的怀里,张口便咬,咬的好重好重,血流下来的时候,泪也流了下来,血和泪混在一起,缓缓的流向常歌的胸膛,流进常歌的心底。
再抬起头来,小肚子的妈妈已是泪流满面,望着常歌的眼睛,已经泣不成声。
常歌轻轻的擦拭着小肚子妈妈的泪水,心早已变得支离破碎,忍不住柔声说:“再哭就不漂亮了。”
小肚子的妈妈似已痴了。
再哭就不漂亮了。
正是这最稀松平常的七个字,牵出了这一段忘不掉化不开的情缘。
一瞬间,所有的爱恨情仇悲欢离合纷涌心头,往昔的每一句情话每一份温柔,每一分浪漫每一次缠_绵,如电影画面般在眼前逐一闪过。
风依然在吹,人却已醉。
无论将来会怎样,至少,我们曾经深爱过。
小肚子的妈妈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轻轻的说:“别忘了你答应过我的话。”
“绝不会忘。”常歌轻抚着脖子上的牙印,一字字的说,“总有一天,我一定会再次出现在你面前,把最温暖的阳光带给你。”
小肚子的妈妈抬起头来,眼波流转情深无限,喃喃的说:“我相信你,我会永远等你。”
常歌没再说话,也不必说话,只是怀着浓浓的眷恋目送小肚子的妈妈远去。
承诺,本就不是用言语来实现的。
小肚子的妈妈忽又回头嫣然一笑,低声骂了句:“你妈比的臭王八蛋。”
这一句骂,比那枕边的轻言细语更不知要情深意重千万倍。
玉佩丁东别后,怅佳期、参差难又。名缰利锁,天还知道,和天也瘦。花下重门,柳边深巷,不堪回首。念多情、但有当时皓月,向人依旧。
只要人还在,心还在,爱就会永远存在。
只要你还在,我还在,我们就永不忘怀。
常歌又望了一眼幼儿园的大门,轻轻叹了一口气,又笑了笑,转过身悄然离去。
所有的快乐与悲伤,就在这一叹一笑中化为往事,随着三月间的春风飘散在红尘中,飘散在记忆里,飘散在心底深处。
路,在脚下延伸,路的尽头,却并非天涯。
常歌迎着扑面的春风,大步而行,眼睛映着骄阳,闪着金子般的光。
长空万里,一碧如洗。
一朵云,懒洋洋的舒卷在天空,沉默不语。
————————全书完————————
后记
在此感谢每一位耐着性子读完这通篇沉闷文章的朋友,或者说,这种由大段的粗劣文字所组成的东西还可称之为文章的话。
对于那些给我留言评论的朋友,没有及时做出回应,还要表示歉意。但我从不曾想过要推销自己,只是想以纯粹的态度去写一些纯粹的东西,所以既没去新手论坛混人缘,也没和其他新人搞互推,我所做的只是写完再上传,仅此而已。
这或是我有生以来,除去上学时的作文以及后来的入团申请书之外,第一次写超过千字的东西,写的挺累,不过还好,总算是有始有终。
故事本身或许过于沉闷,只因大半是真实的事情。毕竟,现实总难免沉闷,总不会像电影那般精彩纷呈跌宕起伏,所以我尽量用轻盈一些的笔触去叙述这冗长的沉闷。
一开始想的较为简单,等到落笔之后才倍感艰难。既然是小说,就难免会有很多对白,当写到对白时,忽然发现我永远也没办法把对话写成“某某说”的形式,总是要不断去思量说某一句话时人物应该是什么表情什么动作什么心情,即便是上传过的章节,在这一部分也反复修改过多次。当然,也有一章却故意清一色写成“某某说”,只是当作一个玩乐的游戏。
在通篇的前半部分,有多处对女人的描写,整个篇章里也有多处写景,只得战战兢兢,尽量避免使用同样的文字。
总体来说,整个过程还算顺利。
整篇文章的前半段写的太过规整,有太多感慨性的文字充斥其间,到了后半段,写得逐渐流畅,亦学会了将感慨打散开来分散在字里行间,避免一气读下来全和剧情无关。后半段写的相对随意,放弃了前面的规整,读起来或许会觉轻松一些。也尝试了多种文风,试着写了点本格推理和浅尝即止的变格推理,也尝试了情景剧、荒诞剧和一些纯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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