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时间,我还是超不过她,我恨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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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时间,我还是超不过她,我恨她- 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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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裳还有一点回北京的打算吗?她走之前你感觉的?”   

  “至少那个时候看,是没有的。孟宣伤透了她的心。”   

  “孟宣这个白痴。”方忍不住骂了一句。   

  “好好说话,别骂人。”   

  “有裳的消息,就通知我。”   

  我突然正色道:“你有没有想过裳的感受?”   

  “什么?”   

  “她现在是最痛苦的时期,找到她,是你的心愿,她呢?她开心吗?”   

  方说:“没有看见她之前,我不能判断任何事情。”   

  “如果她一直不打电话过来呢?”   

  “那我再想别的办法。一定可以找到她。”突然,他直视我的眼睛说:“裳会不给你打电话吗??”   

  我心猛的一跳,不知道怎么接应这句,也不知他是否看出那一点惊慌。还好,这不是我的初衷。   

  院落泛着昏黄的光晕。我们一前一后走出来,长短身影,想起一副楹联:化雨无私,忆往岁踏雪过来,曾话春风一席; 摩云有志,愿诸生凌霄直上,毋忘灯火三更。    

  呵……         

  北京的生活对于我来说还是挺单调的。   

  没有别人业余那么活跃,比如瑜珈啊跆拳道啊羽毛球啊。   

  我更喜欢工作之后,回到家,放点音乐,看看书,或者看看电影。   

  否则满脑子的事情消停不了。   

  市场部经理Astrid是个单身女人,因为无所寄托,只好把满怀心事挥洒在工作中,我有一段时间也被折磨的够呛。每每和MSN上的半熟朋友诉苦时,大家都表示深刻的同情。   

  有一个男孩还劝我,你这个算好的,上次我们公司来了40岁的单身女总监,也是单身,好家伙,一周让我们加了3个通宵。一个月有5个人辞职。你要珍惜自己的眼前啊。         

  从前,有空的时候也和她聊聊,她也非避嫌之人。   

  Astrid可能看我口舌不多,不像到处嚼舌头的   

  有时干的太晚,还会邀我一起去吃东西。   

  在吃的放松的时候,还会说说自己的兴趣爱好,和自己的故事。   

  她说每天回家,第一件事,就是把电视打开,无论自己在干什么,一直开到睡觉,再到早上。这样,家里会显得有人气。好几年这样,都养成了一个习惯。   

  她家的屋子异常整洁,有一个柜子,收集了几十种香水。是一个精致女人。对工作也苛求完美。   

  我看到她的样子,想,工作是否能给一个女人全部?   

  她的前夫因为一些外面经济上的纠纷和她离婚了。从此她就一直没遇到合适的人。别人风传是她眼界太高,非类总裁级人物不嫁。但,单身总裁人数是屈指可数的。   

到了周日,决定去海淀的书店转转。就在我百无聊赖的时的看文史类书籍的排序时,对面书架拱出了一个脑袋。比较大,所以很醒目。   

  我又信步至另一排书架,发现这个大脑也随即前进一排,保持刚才我们两者的距离。   

  是我眼花了吗?就是没吃饭,也不至于出现幻觉吧?   

  我再次往前走了一排书架,待我拿了本书刚摊开书页,一抬头,还是发现那黑头发的人。   

  拿着书,我蹲下来,心想,今天不会那么倒霉,遇到什么神经病了吧。   

  总算世界清静了。我看了一会书,然后准备走。   

  刚走出书店大门,后面传来急急的喊声:“同学,你等等……你等等……”   

  转过身子,我看到一个男的,大概30左右的样子,背着一个书包。胡子大片。戴着眼镜,正在叫我。我瞅了眼他的脑袋,确认,他就是刚才跟我的那个人。   

  他居然还有点脸红。我想如果不是他那点脸红,就不会有后来的事儿了。   

  “你叫我吗?”我茫然的看着他。   

  他说:“恩,你是我们学校的吗?”   

  “你又是哪个学校的啊?”FT,真受不住。哪里有这样问问题的。   

  “我是XX大学的。”噢,就是那个著名的XX大学,我不用说大家也都知道的。   

  “我不是,请问有什么事情吗?”还是希望礼貌一点。虽然他的样子很像刚从边疆逃回来,造型又好像中年大叔背着书包在校园里面乱跑。   

  “是这样的,有一个讲座,我想请你去听,你愿意吗?”   

  天,我是你的亲戚吗?为什么要和你去听讲座?   

  “对不起,谢谢。不用了。”我已经准备走了。   

  “这……”他很踌躇不安。   

  这时看到他好像有点受伤害的样子。我真怕自己因为一时心绪不佳给其他人造成困扰。一时心软,就说:“你去找别的同学去听吧。”   

  “那以后还有别的活动,可以请你吗?你有MSN或者电话吗?”   

  真后悔自己画蛇添足的那句话。不能一再的拒绝了。我只好留了MSN。   

  大概,就是出于对脸红的一种无意识的信任。         

  在MSN上,他显得才华横溢,纵横古今。和那个流浪汉的样子判若两人。姑且叫他Y。我了解到他是毕业很多年以后从很远的一个地方考来这所学校的研究生。所以现在已经30,毕业就31,2了。他也知道我学什么,是做什么的。   

  他在MSN上说了一堆对我的溢美致辞。什么惊为天人啊。诸如此类。   

  我还不知道自己是几斤几两??我想作为一个聊天的朋友,也还可以吧。         

  人么,多聊几次,总会放松警惕,会熟悉起来。我也对他不那么排斥。   

  某天,我还真的应约去大学里面听讲座。   

  听完以后,我们出来,走到了繁华区。到了吃饭的地方。同时也正好是吃饭的点了。   

  Y开始行动缓慢,步履蹒跚,左顾右盼。我当时还没想那么多,就说:“我们吃饭吗?”   

  他吞吞吐吐的说:“好吧,我们走走看看。”   

  走到PIZZA店,我说,这个行吗?   

  他说,这个味道不好。   

  走过意式餐厅,我说:这个呢?   

  他说:这些东西就是骗人的,一点都不好吃。   

  我想,恩?是不是贵了,那就换个便宜的吧。   

  走过永和大王,我说:这个行吗?   

  他说:永和大王??好贵啊。我一般都舍不得吃。   

  不知道当时我怎么形容自己的心情。   

  接下来,我们走过日本菜,韩国菜,我都不问了。   

  直到走到一个四川菜馆,我也走不动了,说:“Y,今天我请你,谢谢你让我听了这么精彩的讲座。”   

  听闻此话,他喜从天降。嘴里却说着:“这怎么好意思要你请呢?”   

  我说:“没事儿。我工作了。”   

  吃饭的时候,他还算俭省,就点了2个菜,一个回锅肉,一个土豆丝。   

  因为我是远道而来,所以他那天很兴奋的和我介绍了很多这边不为人知的历史。因为旁征博引实在是太激动了,他席间数次讲话唾液喷到了我的薄毛衣袖子上。   

  随后,他打开随身的笔记本包,拿出一个半新笔记本。说这是我买的二手货,看着还不错吧,在学校啊到处都可以上网。打开电脑,他说你看看我的论文,眉梢眼角是得意之色。中英文的。前面是他写的英文。我看了一下,很像用金山词霸或者网页翻译软件翻过的场面,每一个词语都复杂无比,却文法不通。         

  回家以后,登陆MSN马上阻止了Y。我可怜的心脏!而且也提醒自己,永远别因为心软而相信搭讪者的脸红,也许他只是毛细血管扩张。   

冬天到了。某个早上,手机铃声大作,看都没看就接,那边用嘹亮的声音说:“Morning!这里的空气就是好啊!”   

  疯子?   

  我懵了,说:“你是谁?”   

  他说:“我是方义,没睡醒吧。我在你们老家。”   

  一个激灵,我醒了。问道:“你怎么在我们那儿?”   

  方义连忙解释:   

  “裳给我打电话了。我知道她在家。正好有几个朋友邀我最近一起去云南打高尔夫。我也要出门的,所以我就邀请自己过去你们那旅游。过一阵了再去云南。你来吗?往返机票我出。我会待好几天吧。”   

  我看了一下时间,才7点多。问:“裳呢?”   

  “她在家。我在假日酒店。离你们家远吗?”   

  假日酒店?我们那城市有这个的酒店吗?想起来了,大概是新的开发区里面的。   

  “你不会是刚到吧!”   

  “昨天晚上到的。”   

  “裳知道你到了吗?”   

  “对,她知道了。”   

  “我要回去的也不用你买票。你好好玩吧。”   

  挂了电话,胸口像有口气堵的慌。   

  慌慌张张的赶紧起床,准备去上班。下楼的时候穿着高跟鞋还崴了一下。   

  一天的工作毫无心思可言。中午也没吃饭,趴在桌子上昏沉着。Astrid看我这个样子,还问我是不是感冒了,没精打采的,说要是累就早点回家。         

  唉!我该怎么办呢?         

  走到楼道,拿出手机给姑姑打了电话,问问一切情况怎么样,家乡天气如何。   

  姑姑说一切都好,问我是不是要过年才能回来了。   

  我说差不多吧。   

  要挂电话的时候,试探的问了一句,“如果我这周回去,家里能行吗?”   

  姑姑说:“是不是有什么事情?”   

  赶紧说:“没有,就是想年假能不能都给它用了。万一以后跳槽了,就用不上了。”   

  隔着话筒也听到姑姑的担心转变成欣喜。她还是愿意我回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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