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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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禅-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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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他说,心中有爱,不觉得累。
  也许恋爱中的人总是盲目多于理智,他还是坚持,这个习惯,坚持了四年。四年,他说,我多爱了你好多天。你想想,每隔几天,多爱了半个小时,这四年,得多少天?
  她是城市女子,为了这句话,跟着他回了家乡小城。
  本来,她的父母是不同意的。
  但是,一个肯多爱她半小时而自己走回去的男子,是可以让人托付终生的。
  后来,他们在小城市结婚生子,后来,他们过着并不富裕的生活。
  后来,他突然病倒了。
  是很厉害的病,她要照顾他,还要上班,为了早晨去医院看他,她要提前早早起来,煮好他喜欢喝的汤,再带着他喜欢吃的小点心,匆匆上路。
  其实她可以晚一点儿去的。
  可是,为了能和他多待一会儿,她坐最早的班车,五点钟的车,去下一站坐。
  和他当年一样,为了那半个小时,她要四点就起来,然后做饭煲汤,然后坐最早的班车去看他。
  他知道那辆车最早,心疼地看着她说:别这样早起了,你看你都瘦了。
  她就打趣他:我想把你多爱的半小时,全部还给你。
  说出这句话时,两个人怔住,她看着他,不再年轻了,三十多岁的人了,脸上有了皱纹。他亦看着她,从前玉面朱颜变成了一个沧桑的女人,如果她不嫁给他,她可以嫁得更好的。留在大城市,过着幸福的生活。
  病好了以后他问她,后悔过吗?
  她摇头,爱情从来不后悔。
  为了那多爱的半小时,她觉得值得。
  后来,他们上了电视台的一个节目,有很多对夫妻参与的互动节目,就是通过摸对方的手找到对方,当然,前提是把眼睛蒙上。
  结果,只有他们找到了彼此。
  主持人问,为什么你们能找到彼此?
  她微微地红了脸,不好意思地说,因为,他每天都要牵我的手,他说,不牵我的手,睡不着觉。
  他也不好意思了,说,我就这习惯,一睡觉就要握她的手。握了她的手,我觉得,心安,幸福。
  他们之间,已经没了当年的缠绵悱恻,可是,在牵手的刹那,他们的眼中,都闪着泪光。
  也许爱情就是这样,牵了你的手,漫步在人生路上。
  也许爱情就是这样,我为了等你,为了多爱你半小时,宁愿多走一段路。
  

光阴的花朵
十六岁的时候,我喜欢一个叫凌青的男孩儿。
  他是个英俊的男孩儿。他是老师和家中的坏孩子,打架动刀子,野性十足,学习成绩总是排倒数。
  可我喜欢他,他的眼神那么动人,长大以后我才知道那叫性感。只要被他看一眼,女孩子们都会激动半天。
  那时,不仅我一个人喜欢他。
  也许女孩子天生喜欢坏男孩儿,我的暗恋如一条长长的青藤,在十六岁的花季里伸展着,缠缠绕绕着我的心。
  他个子很高,人又瘦,走起路来如一阵风,他爱穿一件红色的衬衣,在足球场上跑的时候,长头发飘起来,我多喜欢他的长头发啊。
  可老师说是他痞子,这样的人只能是人渣子。
  老师这么说他时我非常难过,我喜欢的男子怎么会是人渣子?
  那时,他常常和一个很漂亮的女生在一起,那个女生也是学习不好,整天穿得很妖艳。这让我很伤心,我想,凌青是不能和她在一起的,她是配不上他的。
  他们的早恋很快让学校知道了,不久,凌青走了,有人说他去了新疆的油田。
  我是星期一上课时发现凌青没有来的,我问同桌,他怎么会没有来?
  同桌说,你还不知道吗?凌青去了新疆,不是去采石油就是去当兵了。
  待了好久,我才觉得眼睛酸酸的。我压抑着自己,不让自己的眼泪流出来,那一堂是数学课,我一点儿也没有听进去,老师叫我回答问题时我说:啊?
  下课后,我跑到学校后面的小树林里放声大哭,凌青,就这样消失在我的视线里了。
  三年后,我去北京上大学,开始了自己真正的初恋,爱得缠绵悱恻,轰轰烈烈,五年后,我结婚了,再过两年,有了自己的孩子。
  只是,我再也没见过凌青,甚至,忘记了他长得什么样子,有时想起时,大脑中一片模糊,只记得那件火红的衬衣。
  同学聚会我有两次没有去,一次去了也没有见到他,有人说他还在新疆,有人说他去了北京,还有人说他抢劫进了监狱。有人提起他时,我的心总会轻轻地跳,那种微疼的感觉无以诉说,没人知道我暗恋过凌青,甚至,我自己都怀疑:我真的爱过他吗?
  直到那天我去街上买菜。
  乱哄哄的菜市场,小贩们努力地喊着,我去称一斤瘦肉,准备包饺子吃,站在一个小摊前,我对小贩说,来一斤瘦肉。
  他给我的肉肥的很多,我说我要瘦一些的,你不能给我太多肥的。
  你别太挑肥拣瘦了。他大声嚷着。
  我抬起头来,看到一张变了形的夸张的脸,胖、黑,但眉宇间还是那个凌青。
  他穿着带油渍的背心,一条很大很脏的短裤,对过往的行人嚷着:卖肉了卖肉了。
  有人小声告诉我,别买他的肉,他的猪肉是没经过检疫的。还有,他给的不足秤。
  我正呆呆地看着他,有点张口结舌,忽然有人说,快跑,城管来了。
  他推起车就跑,那猪肉在车上晃荡着,我看着那车离我越来越远,忽然涌上一阵阵心酸,从始至终,他没有看出我是谁。
  当初那个英俊少年,让光阴雕刻成了一个什么样的男人——市俗、刁蛮、能逃就逃,没了当年的野性和霸气,多的是社会底层小市民的无奈和油滑。
  我以为,光阴的花朵会芬芳,我以为,再见到凌青我还会如少女一般羞涩心动,但此时我才明白,此情可待成追忆,过去的旧时光,是印在照片上的青涩光阴,它不会伸展到今天,不会让我再怀有那样美好的心情了。
  终于明白,光阴,有时是让人追忆的,而有时,是让人留下一声叹息的。
  

苦菊
那年,她和他一起读研究生。
  家里都不富裕,过得自然是清苦的生活。但是他总能给她一些小小的惊喜,比如亲手为她做一个头花,画一张漂亮的生日卡片,他是那种细心而妥帖的男子,在相爱之后,她更感觉出这个男子的情感细腻。
  一起去吃饭时,他总爱点一个菜:苦菊。
  那是一道非常便宜的菜,只要三四块钱,嫩嫩的绿,撒上点味精、盐、香油、蒜泥就行了,凉拌苦菊总是他常常点的一道菜。
  他说那是他家乡的菜,有时去山里可以采一些,现在都是人工种植的。苦菊吃后可以败火、清热,现在读书和工作压力这么大,他喜欢吃苦菊。
  他给她要的菜多是他爱吃的,腰果虾仁,每次他都点,因为她爱吃,虽然价格不菲。
  两个菜,一个凉拌苦菊,一个腰果虾仁。再要两碗面,一碗放肉,一碗不放,放的是她的,不放的是他的。
  他说自己不喜欢吃肉。
  吃了两年,他们一直是这么吃饭。在他过生日或她过生日时。
  她一直不喜欢吃苦菊,只尝过一次,那涩涩的苦让她的味蕾无法忍受,她说:怎么喜欢吃这种东西?
  两年之后,他们读完了研究生,她留在一家台资的大公司里,他却非要当什么志愿者。
  他们吵了很多次,她说,你要去可以,我们分手吧。话说得很绝情。她并不知道,他是那个小村里唯一出来的研究生,是全村人的骄傲,父母双亡,他是吃百家饭长大的,他说自己不能不回去。
  那时,她又认识了一个男人,一个海归男子,带着她到名典咖啡吃五十块钱一个冰淇淋的男人,还夹杂着英语和她说欧洲的种种浪漫。
  分手,是在一个雨天,他们又去了常去的那个小饭店,还是点的那两个菜。
  她却连腰果虾仁都不屑于吃了,她说,这种高热量的东西是垃圾食品,谁还要吃?
  那是他和她最后一次吃饭,他吃光了自己面前的凉拌苦菊,照样给她要了一碗肉丝面,自己要了一碗素面。
  多年后,他们都结婚了。他成了小城的教育局长,出席了全国的教育工作会议。从他去后,小城的教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他还是爱吃苦菊,当时吃是因为苦菊是饭店里最便宜的菜,还因为它真的能清热败火,他并不真的爱吃苦菊,但后来,他是真的爱上了苦菊了,那是一种先苦后香的菜,也是他初恋的菜。
  她却离了婚,海归的人总有新潮的思想,要丁克,要找情人,她无法接受,于是只有一个人过下去。
  常常一个人去吃饭,看到菜单上有凉拌苦菊时,她愣了一下。好多年过去了,她还记得他爱吃这个菜,而当时,自己只吃过一次,就嚷嚷着苦,如今,那吃苦菊的人在哪里?那给她要一盘很贵的腰果虾仁的男子还记得她吗?
  她要了一盘凉拌苦菊,吃了一口,当然还是淡淡的苦,再回味,那味道里居然有了清香,唇齿之间的香让她忽然想流泪,她为什么就没有等到唇齿间回荡出香气就吐了它呢?她为什么就尝到了一点点苦就否定了它呢?
  后来,她爱上了这道叫凉拌苦菊的菜,去饭店和朋友吃饭时,她常常会点这道菜,朋友说,这个菜很便宜呢。她想起当年的他,自己吃一盘苦菊,而为她要的菜是苦菊价格的几十倍,那一盘凉拌苦菊里,不是别的,是爱情啊。
  苦菊,苦菊,那苦的后面,是淡淡的香和淡淡和甜啊,在历经了沧海桑田之后,那苦菊终于占满了她的心。
  

两棵树的守望
那年,他们曾是一对让人羡慕的情侣。
  恢复高考没有多久,她和他就相遇了。
  彼此看对方的第一眼,便是电光花火了。他看她,如但丁初见贝雅特丽采,只觉得满眼全是这个美丽的女子了,而他是气宇轩昂清风秀骨的男子,她一见倾心,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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