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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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禅- 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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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我开始烦那不能超过二十厘米的裙子,在夏天开始的一个早晨,我穿上了七个洞的牛仔裤出现在公司的大楼里,所有的白领看着我张圆了嘴巴,我肩上是一只口袋大的黑色牛仔包,她们照样用着路易·威登,我们上电梯时她们说,要去休假吗?我笑笑,怎么会?我来上班的。
  第二天,我被炒了鱿鱼,只因为穿着破洞的牛仔裤。我没有太过悲哀,可能,我一辈子也当不了副总,那么,我就一辈子不穿裤子了吗?为了穿裤子,我宁愿挣每月两千块的蓝领工资,那时,我想穿什么就穿什么,后来我干脆在家做了soho,一个人披着大被单子,里面是一件纯棉的大背心,很大很大。。上面画着蜡笔小新。光着脚,电脑桌上是一块沙瓤的西瓜和果丹皮若干。音响里放着的是周杰伦的新歌,嘻,就这样过下去有什么不可以?如果在公司里,大家会认为我怎么能这样,是不是要疯了?我没有疯,我只是不想再穿那样的裙子,我要穿裤子。
  我出去的时候大部分时间都穿裤子,有时穿牛仔裤,有时穿休闲的亚麻裤,最近流行军装裤,深绿色,很多的口袋和褶皱,我当然不能落后,买了三条来回穿。在东四银街碰上我曾经的同事,她仍然穿着把臀部裹得很紧的裙子在买裙子,看到我她笑了,然后说,是不是穿裤子觉得极爽?我嘻嘻笑着,那当然,所以,为了穿裤子,一是升职,二是辞职,你看着办吧。
  我数了数自从我辞职后买的裤子,长的短的肥的瘦的,足足有三十条,我不是爱死了它们,而是对它们曾经充满了向往。向往穿裤子,那是向往一种自由的生活方式。
  

春光乍泄之花朵
有人把女人的双乳比做两朵花。这个比喻让人非常愉悦,总比那些广告好,它们说:做女人,挺好。“挺”字一语双关,大家都挺才好,最赚钱最火的美容手术是隆胸,没有一个女人愿意自己的胸部是飞机场,所以,花多少钱也在所不惜。
  我小的时候是个自卑的女孩子,而且非常自卑。十六岁的时候上体育课,班里发育最好的女孩子跑一百米,丰满的胸像要跳出来,我低下头,不敢看,脸微微地红了,仿佛那是我,因为,确实是春光乍泄了,当着那么多男生的面,真是有些欲拒还迎的味道。
  但我平平的胸一直没什么动静,几乎可以不穿胸罩,瘦而单薄的身体让我极度无聊,甚至,我看着那些丰满的女子会呆呆地看好久。
  直到几年后,当我也如她们一样荷花绽放,心里才喜起来。开始留意那些美丽而性感的内衣,粉红、深紫、纯黑、鹅黄……各种颜色的内衣让我买了回家,拉了窗帘,一个人在镜子前照来照去,女人看自己,总是临水照花人,怀着千般的疼爱和自恋的,我陷入其中,觉得自己因为这春光乍泄的胸而长大了,所以,急着要去恋爱了。
  真是有些迫不及待了。
  但心还是幼稚的,所以,一次次失败了,以为与我的春光乍泄有关,最后却无关。
  还是喜欢那些敢于穿吊带裙露出自己小小乳沟的女子,就那么张扬着,仿佛在炫耀,仿佛在招摇。我最爱看的是奥斯卡的颁奖典礼,看女明星们争奇斗妍,真是春色一片。有本钱的多露些,没有的就遮遮掩掩,上演着欲擒故纵的游戏,忘记是朱丽叶·罗伯茨还是谁,把一个几乎全露的金色衣服穿在迷人的身材上,惊艳到让人晕厥,原来,我们的花朵可以美艳到如此。
  所以,有不惜血本的女子去做隆胸手术,把各式各样的材料填充到胸部,硅胶是最常用的一种。人造美女越来越多,没有一双火眼金睛,是难以看出端倪的。但自己的难受自己知道,我问过做过隆胸术的一个女友,她笑着说,不过是自欺欺人而已。一点儿质感也没有。
  但并不妨碍这种整形手术的火暴,虽然有很多事故发生着,女人们为了美,敢于和自己较劲儿,这是一个与自己身体不断斗智斗勇的过程,八十岁的秦怡每次出场必要化妆,粉面朱唇的人谁不喜欢?
  那天看到电视上的某女明星出席一个酒会,居然也穿了低胸,居然也春光乍泄,心里别扭了好久。她不适合这样,就像我一样,还是穿着白衬衣舒服,而且有些人,只有那种隐藏才更性感,我觉得她是,我也是。
   。。

从琼瑶开始
我的一切是从琼瑶开始的,三毛、亦舒、张爱玲、杜拉斯是后来的事了,因为看了琼瑶,懂得了很多东西,而所有随之而来的事情——比如青春、爱情、伤感、浪漫、唯美,所有的一切,缘自于一个十五岁的夜晚。
  那个夜晚,我读到了琼瑶。
  之前,我是一个懵懂的中性少年,甚至不知道裙子的妩媚,只是穿着肥大的军裤,有时,还会和男生动起手来——仅仅因为书桌间的距离太小。
  而那个夏天开始的夜晚,一本叫《烟雨蒙蒙》的书传到了我的手上,单是这名字,就叫我喜欢,看了第一页,我就陷了进去,它和以往的小说是那样的不同。
  当我看了不到十页,我的眼睛开始潮湿,当我看到高潮时,我的泪水狂流,没有纸巾,没有手帕,我胡乱抹着,管不了那么多。小说中的男男女女爱得死去活来,我的心怦怦乱跳,当写到他们接吻时,当写到他们终于和好又拥抱在一起时,我浑身如过电的感觉,好像那个何书桓吻的是我,我晕了,有一种飞的感觉。
  整整一夜,我看完那本书,没有睡一分钟,第二天上课,脑海里全是小说里的人物,仿佛我是那个倔强的依萍。我中了琼瑶的毒,开始疯狂地找她的书,那阵琼瑶的书刚流行,并不是铺天盖地,但我还是几乎把能读到的全读了,因为里面的爱情打动着我,那本成名作《窗外》被我小心地包好书皮,因为那时,我也开始暗恋我的老师了。
  从琼瑶开始,喜欢上了文字,开始写日记,开始读唐诗宋词,除了作文水平提高,别的科目直线下降。班主任找我谈话时,我想的仍然是小说中的情节,什么时候,我可以写出这样的小说来?
  后来看到琼瑶的照片,安静地看着你,很美丽很温暖的眼神,小家碧玉的形象,不明白她为何如一座火山一样时刻能爆发着?也知道好多明星因为她会一夜成名,林青霞、林凤娇、秦汉、秦祥林、刘雪华……所有演绎她故事的演员中,我最喜欢的是刘雪华。风华绝代的佳人有的是,但刘雪华的大眼睛永远让你感觉到无法释怀,她演《哑妻》的时候我晚自习逃课看,从开始哭到最后,没有一个演员像刘雪华的眼泪那么美,倾国倾城,直击中你心里最柔软的地方。
  当然,她们也不再年轻了,林青霞嫁做商人妇,终于告别了秦汉,她们演绎的《烟雨蒙蒙》成为孤本。
  就像我对琼瑶的感觉,由浓转淡,渐渐不喜欢了,因为又看了心清心明的亦舒、天涯流浪的三毛和我行我素的张爱玲,我才知道琼瑶的世界是多么小,但不可否认,她是最成功的,也是最有钱的。当阿姨级的琼瑶写《还珠格格》时,我的小侄女说,这个琼瑶外婆写得故事好看,她从前是做什么的?
  我无法回答她,因为开始的开始,是从爱情起步的,就像我最初喜欢她,是因为没有人可以把爱情写成那样的惊天动地不食人间烟火。那些爱情只适合纸上谈兵,只适合花季中刚有些心思的少年,等他们渐渐长大了,他们才知道,那样的爱情是童话,它只给你一种假设,让你坠入一个深渊里。
  看琼瑶小说长大的女生们,至今还有爱情情结,就像她们还喜欢长裙、长发和诗词一样,就是结了婚,也还希望老公是手持玫瑰的那类男人。不信,你去问看过琼瑶小说的女生们,她们谁愿意剪掉长发和男人们有一拼?
  

耳环,寂寞的声音
我并不喜欢耳环。觉得只有那些住在深宫里的女子或者小姐们才会喜欢耳环,因为实在是空洞得可怕,因为实在是寂寞,所以,才会在耳朵上穿两个洞,然后戴上耳环,为的是发出些声响,为的是,不再寂寞。
  但我终于穿了两个耳朵眼,是为了最爱的男人,他买了一对小小的耳环,白金的,有几朵玫瑰刻在上面,一见就喜欢上了,但是却没有耳朵眼。
  他惊讶:“我一直以为,你是有耳朵眼的,一个如此妖娆的女子,怎么会没有耳朵眼?”
  为他这句话,没有半丝犹豫去了医院,当激光在耳朵上打洞时,有一点点的悔,因为那小小的、美丽的、透明的耳朵,怎么会有了一个洞?但是为了他爱,还是把那耳环戴上了。
  竟然如此的不自然。因为我从来没有想刻意在身体上作改变,但是走起路来,有了细微的响声,只有我听得到。
  而他看来看去,欣喜地说:“早知这样,最早送你的礼物应该是耳环。”
  但是,我还是不喜欢耳环。尽管有了很多的耳环,玉的、银的、带铃的,甚至还有小小的水钻,十分精致。耳环要有极精致的衣服配才行,但我习惯了布衣,比如棉布和牛仔,而如此的耳环,是要穿职业装或者丝绸。
  我乱乱地穿着,像乱乱的心,因为爱情糊涂到没有解释就终于分手,但我耳朵上的洞却永远留了下来。
  就像,爱情上有一个洞,是记忆的伤口,永远地留在那里,真是触目惊心。
  终于不再戴耳环。我长出了一口气,仿佛是一种解脱,不喜欢的东西,再怎么努力也是枉然,就像他的爱,努力到崩溃,还是散了。我把那些耳环整理出来,然后倒掉,从此今生不再戴耳环,因为不喜欢。
  有时,就这么简单,不喜欢,三个字,就能结束所有因果,我们努力了一场,反而走得更远,他以为我是有耳朵眼的。三年在一起,粗心到没有发现耳朵没有戴过耳环;而我,为了曲意奉迎,竟然去穿两个最不相关的洞,以为和爱情相关,其实南辕北辙、背道而驰,所以,散了的时候没有悔意,因为勉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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