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我懂你的意思,你是希望我可以随时掌控自己的爱情咯?”
“我是希望你别受伤,天长地久固然最好,万一碰不到,你得学会抽身而退。”
我还在领略其中要义时,非常实际的,很会过日子的老爸接着说:关于爱情的话题,就到这里。现在也给你送到大学了,我们要开始自己的生活,你可不能拖我们老两口的后腿。每个月生活费1000块,直到你大学毕业,其他的免谈。
老爸说完这些,很拽地提着一壶茶,找邻居刘叔下象棋去了。
于是,此后,大学四年,我在大学校园里再如何摸爬滚跟他们都无关了。今儿个去趟古城西安,明个游漓江,我第一次恋爱未遂给他们打电话的时候,人家正在三亚的海滩上晒太阳。
阳光。海滩。椰汁。还有各种各样在北方买不到见不到的奇珍异果。
我真成了他们的拖油瓶。
第一章 02
更新时间2009…7…30 11:19:30 字数:1695
大学里,我一直爱叶轻狂。
叶轻狂原来不叫叶轻狂,叫叶伟,我周围的朋友有好多人名字都带一个“伟”字,朱伟,邢伟,刘伟,马伟、张伟……叶轻狂觉得像他这样与众不同的人,坚决不能要这样一个俗之又俗的名字,他央求我给他想一个张狂、潇洒,又带点霸气的,很少有人叫的名字。当时我手头正放着伊莎莎从书店租来的言情小说,就随手翻开,刚好看到“慕容轻狂”四个字,于是我就想开个玩笑,问他叫叶轻狂好不好?
他兴奋的程度远远超出我的想象,先是开心地在房间里转来转去,嘴里不停念叨着:叶轻狂,叶轻狂,这个名字太好了,我喜欢死了!水清,你真是我肚子里面的蛔虫!
后来,他还用双手捧住我的头,在头顶上亲了一口。然后就跑着回家让他爸爸给他改名字去了。
这让我有些受宠若惊。因为这是叶轻狂对我做过的最亲密的一个动作。
我喜欢他。
书上说,当女孩子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她是希望可以让两人单独相处的。比如,我常常希望叶轻狂会找机会让我俩单独相处,就我们俩个,没有别人。我期待着他会像电影中演的那样,在秋日的黄昏下,在飘飘落叶飞舞的阳光下,或者是在空无一物的操场中……如果这样不行,那么,哪怕是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他都可以轻轻牵起我的手,亲亲我的额头,脸,或者是嘴巴。
可惜,这一切不过是我的臆想罢了。
叶轻狂不喜欢我。他只在有事情要我帮忙的时候才会来找我。比如球衣脏了,作业忘记交了,月底生活费花光了……他都要来找我帮忙。
我不怕他不喜欢我,我只怕他不再找我。
我知道,他喜欢的,是像伊莎莎那样的女孩子:大眼睛,长睫毛,亮亮的眼影,齐齐的刘海,直垂到胸的长发最好挑染几缕,黄的,绿的,红的,白的,紫的……夏天可以穿吊带,穿露脐装,裙子短到可以看到白白的大美腿……
我很开心伊莎莎不喜欢他——大学里,我就伊莎莎这么一个好朋友。虽然我不认同她的装扮,但她是一个很可爱的女孩子,我喜欢她性格直爽,至少这样的人很好相处,不累。虽然她经常也会和我恶语相向,但我知道,她足够善良。
我很讨厌其他室友,整天闲着没事,就知道吵架,一个个针锋相对,屁大点的事,能嫉恨你半年。女人小肚鸡肠是没错,大部分情况下可以体谅,但有时太过分了就让人无法容忍,就好像,如果你打喷嚏不小心溅到我身上,我可以不介意,但如果你吐痰非要往人脸上吐,那我绝不饶恕。
所以大学毕业后,伊莎莎问我要不要和她一起合租时,我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伊莎莎不喜欢叶轻狂,是因为她觉得叶轻狂不地道。她所谓的不地道,是指他对我态度暧昧这件事上。
她认为,如果叶轻狂不喜欢我,完全可以明明白白、大大方方地拒绝我,做不做朋友再另说。但不接受又不拒绝,就很让人讨厌。
我说:我从来不曾向他表白,他怎么拒绝我啊。
伊莎莎说:你猪头啊!你喜欢他,这是世人皆知的事情,可是呢,他不说喜欢你,也不说不爱你,反正有事就知道找你。既不给你承诺,又不让你死心,这是什么?这明摆是利用,是在耽误你,这个害人精!他这种人,给我洗脚我都不要!你喜欢他什么?你知道什么是喜欢?什么是爱?
我的嘴巴总是很笨拙:我不知道喜欢他什么,反正我天天都想着他,想知道他在干什么,想知道他开不开心,要是我能帮他实现他所有的想法,那就更美了。
她很现实地泼了我一瓢冷水:拉倒吧,就你,还想帮助别人实现愿望?你自己能养活自己就不错了!
她又双手合十,非常虔诚地念叨着:苍天啊,大地啊,求求你让何水清觉悟吧!
我一向都说不过她。
可我真得管不了那么多。我只知道我喜欢叶轻狂。我要用我自己的方式好好地爱他,我并不要他的回报,只要每天见到他就可以了,见到他每天,穿着我给他洗的衣服,拿着我为他抄的笔记,抱着我省下生活费的钱给他买的篮球,我还有什么苛求的?
伊莎莎不会理解,纵然这没有回报,就算是利用,我也是很开心的被利用,我愿意,我心甘,要你管!
她听到我这么说,一般都会狠狠地把门从外面关上,接着肯定是一声怒吼:贱骨头,你面壁思过、好自为之吧!
第一章 03
更新时间2009…7…30 11:19:57 字数:2517
诚然,她不理解我,我也无法“苟同”她的爱情观——她老是喜欢一些老男人。我一直不知道,那些老气横秋的,下巴上有着深重的胡茬的,穿着笔挺西装的男人,她到底是从哪里拣来的?
也并不见得说,就是有钱的男人,老男人和有钱的男人还是很有区别的。有钱的男人多半年纪不小了,但老男人不一定有钱。不过,有一点倒是很相似,老男人多半不会承认自己没有钱,有钱的男人多半不甘心承认自己老了。
扯远了,确切地说,伊莎莎喜欢的,是所谓的“成熟”的绅士型的男人:
一定要有一双深邃不见底的眼睛,浓厚的眉毛最好呈倒八字,下巴上一定要有深重的胡茬,黑色的头发一定要一边倒,不能分缝儿,最好是有些酒量,喝七八瓶啤酒也不醉,但又不轻易和别人飚酒喝的男人。
坐公车时,一准儿会主动给女人让座;落座时,定然会从裤兜里掏出一方洁白的手绢,小心擦掉座位上的灰尘;出电梯时,必会说“LadyFirst”;散步时,断然不会让女人走在自己的外面。
据伊莎莎自己交待说,她的初恋是在初二,当时学校规定所有男生必须留小平头,女生是标准的刘海儿,每天必须穿那肥大的校服,否则一律当自动退学对待。只有班长刘大帅私下里做了些小动作,鬼知道他抹了多少发胶,愣是把不足一厘米长的小平头分出一条小细缝儿来,还天天变化,有时候是二八开,有时三七,有时中分……就在她看得眼花缭乱、芳心暗许之际,刘大帅的小动作被班主任发现,于是撤掉了他班长一职,更让伊莎莎没有想到的是,那小子为了将功补过,居然向班主任揭发她涂睫毛膏……
小妮子第二次春心大动是在初三,对方是她的语文老师,这场暗恋直到亲眼目睹该老师用袖口擦鼻涕而胎死腹中。
据伊莎莎讲,接连两次恋爱未遂,给她幼小的心灵带来了巨大的伤痛,或许她就是从那时候起逐渐树立了自己的爱情观的。
这种鬼话哪里骗得了我。
我和伊莎莎高中时就在一个学校,高一时我们还分到了同一个班,但我由于个子矮的缘故被分到了第一桌,她的位置则很靠后,所以我们基本上没有说话的机会。高二分班的时候我们又分开了。等到大学时终于分到一个宿舍,用伊莎莎的话说我们“两个人的关系因为同在异地有了实质性的突破”。
即便如此,关于她的童年生活,其实我多半还是了解的。
我推测,她之所以喜欢成熟型的男人,和她从小失去父爱有很大的关系。
她父亲和她小姨在旅馆“嘿咻”的时候被警察捉奸在床,这在当时的小城,还是一个很大的新闻事件,街头巷尾,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后来自然是两个人离婚,她被判给妈妈,父亲也没有带走她的小姨,而是独自去了南方,自此杳无音讯。
伊莎莎心理素质十分良好,单亲生活并没有影响到她的成长。她的母亲楚兰更是一个性格开朗的人,提前办了退休,又拿着养老保险,每月两份的养老收入,加上外婆留给的市中心的一处房产,每月不少租金,生活绰绰有余,每天看看肥皂剧,要么和邻居打麻将度日。母女俩就这样相依为命,无话不谈,亲密的像俩姐妹,除了绝口不提父亲的婚姻和感情。
而我第一次记住伊莎莎,记住她的名字,是和龚心玩跳绳的时候,龚心告诉我的。
“看到了吗?那个,带红套袖的那个,就是她爸爸和她小姨通奸!”
那时我和龚心还在读小学,“通奸”具体是什么意思我们并不懂,只是从大人的眼里知道,那应该是一件很见不得人的事情,做了后不仅大人自己见不得人,更要连累自己的小孩儿见不得人。
这个道理是我在目睹龚心被她爸爸打了两个大巴掌之后明白的。
伊莎莎无论走到哪里都有人嚼舌头根儿,什么难听的话都有,龚心似懂非懂,在亲眼见到、听到周围的人骂伊莎莎时,她就拉着我,气喘吁吁地跑到她家里,对爸妈说:“今天水清在这里给我当证人,你们要跟我保证,千万不能和人通奸,否则我就会像伊莎莎一样,被人骂作傻X和骚包!”
龚心的爸爸上来就给了她两巴掌!
我则吓得哭着跑回了家。
……
龚心是我儿时最好的玩伴。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