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大业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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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大业风云- 第10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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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罗东南沿海,以金城为中心,北起今韩国庆尚北道的浦项,南抵隋置“安澜镇”(即今韩国釜山),西到今韩国庆尚北道的永川,为新罗王室的“王畿”(直辖区)。金浩直实际统治新罗其他地区,在金城以西的洛东江东岸(今韩国庆尚北道的大邱一带)另筑新城,开帐设府,可以自设官员。金浩直需将其领地上所得赋税的两成作为“供奉”,交给金城的王室,而王室并不能实得,其中一半却要作为“赐赏”交还金浩直,之所以要“多此一举”,不过是为了体现一种名义上的“君臣”关系。金浩直的“旧军”称“镇国军”,编制三万,金白净的“新军”称“护王军”,编制一万(那个当日金城里领头的新罗细作,已经是“护王军”副统制)。为了“保障双方遵守协议”,由隋军安排中郎将级别的军官,分别担任“镇国军”的“副将军”和“护王军”的统制,从而加强了对新罗军队的控制。新罗实际上被一分为二。协议达成后,隋军留千人协防金城,五千人驻扎“安澜镇”,其他都撤回黄海境内,就是洛东江一线,也交给金浩直接防。

    却是早在达成协议之前,周法尚就已经把协议文本送往东都,我在四月底已经见到周法尚的奏报,很快做出批示,然后于五月里转回周法尚那里。

    对周法尚的处置,我只有四个字:“甚慰朕心”。此外,还有对金浩直的加封:定东将军、临屯县公,比起金白净的定东大将军、真番郡公,低了一级。

    此时的我,已经知道金氏却是金浩直的小女,算来,金浩直倒还该算作我的“岳父”了。

    不过,我并不想以“岳父大人”取金白净而代之。不仅如此,我在安排金氏认父(金浩直被召到东都见驾,数月后返回)的同时,还让金氏认金白净为“义父”。

    毕竟,金浩直虽然也是王族,却是旁系,而金氏在新罗为王,已经数百年,金浩直虽然甚有威望,拥护金白净的人也还是有的,处理不当,很可能使新罗陷入内乱,于我不利。

    再者,金白净已经正式称藩,这是隋在新罗确立“宗主权”的法理基础,而将诸海岛划归大隋的黄海郡,又允许驻军设镇,都是金白净同意签字的,如果金白净被取代,有些事情不免又要从头来过,我又何必多此一举。金浩直的“岳父”身份,尚不至于让我牺牲大隋的“国家利益”,何况,他已经成为大半个新罗的实际统治者,也应该满足了。

    至于将新罗分开,更有长远的政治考虑在里面。

    我在处理骠国和暹罗问题的时候就讲过,要维持力量存在,就必须达到一种平衡。

    新罗和百济,原本就是朝鲜半岛南部的一种平衡,旗鼓相当。但是现在,百济南部的大片土地被隋占领,设置了黄海郡,而如今又仍然在与倭军陷入苦战,新罗强百济弱的局面,已经显现,而将新罗从事实上“分裂”,则可以重新达到一种平衡。

    六月初,洛东江以西的倭军集中兵力,在泗沘东北的一场野战中以不足三万大败百济军五万。

    倭军的军力的确不容小视,不过此时的倭军,却已经是最后的疯狂,百济军虽然损失近三万,倭军却也损失了一半,重要的是,百济军可以重整,倭军却是死一个少一个。

    数日后,隋军三万北上,周法尚与扶余璋在泗沘会面,根据协议,整编百济军为“卫国军”,三万五千人,隋军以中郎将为“副将军”,从而进一步控制了百济的军权。六月十九日,百、隋、新(金浩直的部属)三国联军七万夹击倭军,激战五日,全歼残敌,俘八千,隋军以战俘八百(其中女俘两百)解送回隋地,后辗转安置于突厥、铁勒等处屯垦。八月,百济王扶余璋至东都觐见,“请为藩属”,被册封为“百济国王,安东将军,带方郡公”。(注:东汉末年,盘踞辽东的军阀公孙度在乐浪郡南部设立带方郡,南北朝时期,百济多次向宋梁等进贡,国王均被册封为带方郡公。)

    在隋的调停下,是年初冬,百济、新罗两国三方会盟于小白山中(今韩国庆尚南道老玄里一带),议定两国以小白山脊为界,“为兄弟之邦,永志盟好,互不相侵。”

第一百三十九章  否决放弃漠北的建议
    三月,东都洛阳,朝会。

    “皇上,北边急报,月前往萨彦镇运送粮秣的一支官军,被阿史那咄苾所袭,劫得粮食五千石,我损失官军七百余。而萨彦镇附近,数遭阿史那咄苾洗掠,派去屯垦的数百户移民,被劫去或者残害者,竟有半数,余皆困于镇中,不仅不能从事农桑,还需军中救济,而萨彦之粮,却又被劫。”韦云起奏报。

    “李靖呢?朕不是已经派他出征了吗?”

    “皇上,李大将军驻节榆林,调动大军,就有半月之上,再北越大漠,又需时日,军粮被劫,却还在出征之前。”韦云起为李靖解释道。

    “皇上,臣有一言。”

    我扭头看,却是到东都参见的西都留守卫文升。

    “卫爱卿请讲。”

    “皇上,臣以为,北地苦寒,不耐稼穑,番民又是贪暴之辈,无信无义之徒,臣以为,不如撤回漠北军民,将突厥部众皆驱以漠北,我大隋百姓自归漠南。番汉以大漠为界,我可永绝蛮夷。”

    “如何为永绝蛮夷?”我问道。

    “绝塞不使番汉互通,粮棉铁瓷不使过漠北,牛羊马驼不使来漠南,突厥无我粮食相济,不出十年,必困顿……”卫文升言尚未尽,裴矩已经急切地将他打断:“皇上,卫大人所言,臣不敢苟同!”

    平定东突厥后,在分封、和亲之外,我还开通了南北的边市,允许中原产出的粮食、布匹、瓷器等销售到突厥、铁勒等部,也允许突厥人把他们放牧、狩猎的收获出售到中原。

    “裴爱卿且讲。”我说道,从立场上,我自然是对卫文升的建议不以为然,但本着“广开言路”的帝王之道,也不便即加指责,裴矩表示异议,倒是合我的心思。

    “皇上,北方南侵,自先秦便屡见史书,先有匈奴,后有蠕蠕,更有突厥,岂因大漠便可阻绝?我朝数十年励精图治,以百万将士,劳费近十年(自雁门之围算起),才将漠南漠北平定,安可轻言相弃?今我分其数十部,各不相统,正是分而治之,忠武等三汗,更唯大隋马首是瞻,此正永绝北患之举。”

    “驻军移民于蛮夷之地,其地难种稻桑,得之于我无异,舍之于我无损,而若留之,每年损耗钱粮,以亿万计。”

    “不然!”裴矩针锋相对,“漠南漠北,关乎中原,我若弃之,不出十年,漠北必统一于新的可汗,数十万胡骑当可越过阴山,饮马黄河!”

    韦云起身为兵部尚书,自然也不愿意放弃好不容易占领的领土:“裴大人所言甚是!况臣曾经在漠北长驻,北海一带,虽然寒冷,然土地肥沃,并非全不可种植之地。况草原可以饲养牛羊战马,岂曰无用?”

    “自太原运粮至漠北,万里之遥,仅是运者路上所需,便已经超过所送之粮,更何况,大漠常有风沙,即便无突厥人袭扰,运输亦属不易。”卫文升也不让步,“与蛮夷互市贸易,更不可为!”

    “胡不可为?”民部尚书却说道,“开市数月,边地之民,颇得其利,朝廷所收税务,也可抵数县之利……”

    “与胡互市,虽有利亦不可为!汝为朝臣,岂可重利轻义?”对于转正不久的民部尚书,卫文升摆起了老资格。

    我有些不满了,轻咳一声:“据朕所知,边市里,胡人还是很讲信义的,曾有地方官奏一轶事,说是边市时,有突厥牧民置牛羊于市,置一筐于旁,汉民可投米于中,彼交付牲畜,绝无抵赖。倒是有些汉民,欺胡人少知,以次充好,朝廷不得不谕旨地方,使汉民得利,不可过甚。胡人多饲牲畜,产出不足,日常所需,多仰赖于中原,而我若不予,彼不免南下抢掠,终成边患……”

    “皇上,正因如此,臣以为,胡人蛮夷,贪心不足,当与永绝!我可于北边起长城,掘深壕,彼敢来犯,数十万大军足可迎头痛击!数县之利,于我泱泱大国何益?”

    我真恨不得敲几下这个榆木脑袋,但是群臣之中,居然颇多附议。

    “不然!”我说道,“修筑长城,劳费人力财力,又需几多?即便长城筑城,我与漠北地接,连绵逾万里,处处可以突破,倘使兵祸连接,不单北地百姓生灵涂炭,便是大军所需钱粮,又超过置镇移民,何止数倍?突厥经此战乱,元气大伤,亡男子数十万,所留遗民,却以女子居多,而我移民,却是男多女少,朕意,不仅要移民十万于漠北,还要允夷汉互婚,以移民男子配突厥女子,数十年内,当可使突厥王化,与内地之民无异。”

    不料我刚说完,一个老年大臣却是哭喊道:“皇上,此举万不可行!突厥犬狼之辈,岂可与我大隋之民相配?胡汉岂可通婚!”却是我的大舅子,梁国公萧瑀,

    我闻言怒道:“汝乃欺朕乎?先皇乃汉人,朕之生母独孤氏,乃是鲜卑人!胡汉不婚,朕何以自处?”此言一出,群臣噤若寒蝉,不敢有再言者,过了多时,才有民部侍郎封德彝奏道:“皇上,突厥铁勒之辈,狼子野心,无信无义,终不可信……”

    听闻此言,一直未曾言语的兵部尚书张须陀不满地打断:“忠武可汗杨达度(即阿史那达度)父子,为我大隋所立功劳,绝不亚于衮衮诸公,忠勇可汗杨塔奇格(即阿史那塔奇格),为我大隋平定北患,立功厥伟,至于归勇可汗阿史那大奈,为我大隋之将十载,忠义可鉴,安可言无信无义?”

    封德彝却也不让步:“张大人所言不差,但突厥时降时叛,为蠕蠕之臣叛蠕蠕,为大隋之藩侵大隋,却也是事实,以微臣之见,莫若效汉对呼韩邪、郅支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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