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悠哉人生》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重生之悠哉人生- 第67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光听名字,不看成品。我还真以为是蝎子呢!”方默南笑着说道。

“俗话说:吃猪不如吃牛。吃牛不如吃羊。而羊蝎子又是羊中精品——其肉香嫩而不腻。其骨多髓而不滑,其汤浓香而不膻。喜食肉者,解馋而体不长胖。营养而脂未增高。所以说,对于爱美的怕吃胖的女士而言,宜食羊蝎子以代猪牛。而且,这羊蝎子更具有滋阴清热、养肝明目、补钙益气之特效。”掌柜的笑眯眯地说道。“咱这是独家秘方,这羊蝎子就跟涮羊肉一样,绝对是冬天儿最好的吃喝。再适当来点儿白酒,暖胃壮阳补身体,好吃的能吞了您的舌头,何乐而不为呢?”

看掌柜的自信满满的样子就知道他所言不假。

掌柜的一说,对于吃货的方默南来说,怎能放过。其实羊龙骨有“补钙之王”的美誉。羊骨头经过长时间的焖,有利于促进钙的吸收,达到补钙的功效。故老年食之能缓解骨质疏松,中年食之,能养颜美容,少年食之,能健脑增高,并对患有慢性结肠炎、胃炎、气管炎等症状有明显的疗效。对工作、学习疲劳困倦,可起到加油充电的作用,堪称老少皆宜,四季均享的上乘美味佳肴。

店伙计又端来一盘生的,直接放在了玉哥儿的眼前,玉哥儿看看眼前的肉,在看看店伙计,鸣叫了两声。

“哈哈……”方默南笑着道,“玉哥儿这是谢谢你呢!”

“呵呵……”掌柜的和店伙计都笑了,谁也不会当真,是您这主人替玉哥儿谢谢他们的!

方默南他们一进店里,最受瞩目的不是他们而是玉哥儿了,所有人都看着它,这不人家不用方默南点,就特意给玉哥儿一盘生肉。

方默南看着贺军尧想直接上手,先握着他的手,使了个净身咒。“好了!可以吃了。”

贺军尧凝视她片刻,星眸微垂,直接上手抓着吃,吃的时候呢,是先啃肉再吸髓。就那吃相,非但不雅观,甚至有些野蛮。可话说回来,这吃像怎么看怎么透着股豪爽!

方默南是有样学样儿,嗯!论味道,就一个字儿,美!多说几句呢,可谓肉香汤鲜。其味微麻微辣,这肉是既不塞牙,又无腻味儿;这汤,羊龙骨炖的汤要是都不鲜还有什么新鲜的。

方默南朝掌柜的竖起大拇指,“掌柜的,好吃!”

“小姑娘一看就是第一次吃!”掌柜笑着讲起了羊蝎子的由来,“这可是京城有名的小吃,可以追溯到康熙年间,蒙古王爷奈曼王,有次打猎回来路过后院闻见香气扑鼻。跟下人打听才知道是新来的厨子给下人们炖羊脊骨吃呢。王爷一尝,美味啊。然后看脊骨那形状酷似一只蝎子,就起名为‘羊蝎子’并且作为府上的食谱。结果后来就传到民间了。”

“再来两盘!”贺军尧说道。

“好嘞!”店伙计很快就送来第二盘放在餐桌上。

方默南和贺军尧二人啃的是满嘴流油,吃的那个叫香!他二人这食量也惊掉众人的下巴,要知道掌柜的给的分量很足了,一个成年男人一盘足矣。(未完待续……)



第704章(求票~~)

吃完羊蝎子,方默南和贺军尧在店里的水龙头下,洗干净油腻腻地手,结账出了小店。玉哥儿是人见人爱,结账的时候,人家掌柜的那盘生的,人家给玉哥儿的。

“小吃!还是在胡同里最有韵味儿。”方默南侧头看着贺军尧意味深长地说道,“离开了胡同,离开了寻找的京城小吃,味道是不一样的。”

“胡同没了,四合院没了,就不是京城了。”贺军尧拉着方默南的手附和道,“东单西四鼓楼前,王府井前门大栅栏,小小门框胡同‘一线天’。这短短一句京城小吃顺口溜要是用京腔、京味、京韵的京片子讲出来会是何等亲切。人为堆砌起来的小吃街,始终少了文化的底蕴。”

方默南看着站在他的肩膀上站着吃的饱饱的玉哥儿道,“去飞吧!”'。。'

玉哥儿带着鹰啼飞向天空,直插云霄,在明媚的阳光下,它美的令人屏息。

一路走来,路两旁有各式小吃店、修车铺、倒弄古玩的小店,这里到处都可以听到原汁原味的京腔,使这条小胡同;处处散发着浓郁的市井气息。坐三轮车游后海的胡同是一大特色,然而现在三轮车夫们都冻得直跺脚很难有生意上门,因为在寒风中坐三轮确实需要些勇气,偶尔有老外光顾也是里三层外三层裹的只露出一双眼镜。

后海,是一个可以让你放松脚步的地方。后海的冬天十分宁静,这里也别有一番风味。方默南他们站在岸边,便被什刹海刺骨的寒风抽了个激灵,尽管二人不怕冷。

迎着寒风,方默南他们二人走近湖边,树木早已凋零,草木上的雪已经化的不多了。抬眼望去,槐枝在冬日中苍然虬立,柳条在宁寂中默然垂挂,一枝枝、一条条,像天幕上分明而纤细的笔触。在勾画着这里冬天的冷静和生命的深沉。湖面已披上了御寒的冰甲。薄薄的一层,幽幽地反映着天光,对岸的屋舍高墙似一排黑黢黢的剪影投射在冰面上,影影绰绰像洇化漫漶的水墨。

自清代以来。冰上运动就已在京城盛行了。“冻合琉璃明似镜。万人围看跑冰来”。还真有像方默南他们不怕冷的。虽然冰面较薄,不能冰上嬉戏,但可以冬泳。可真令人佩冬泳爱好者在众目睽睽之下麻利将衣服脱下,没有丝毫的犹豫,简单活动两下便跳下水去,看的方默南无不感到一阵凉意窜上心头。冬泳的人们在里面十分惬意的畅游着,游完上岸浑身冒着细微的白烟,一种畅快流离的感觉溢于颜表。

玉哥儿在空中撒欢儿的飞,方默南则和贺军尧坐在岸边,“冷嘛!”贺军尧问道。

“嗯!”方默南摇摇头,抬起两人交握的手,“热乎着呢!”朝湖水努努嘴,“那些冬泳的老人,我看着冷!”虽然他们自个一点儿都不冷。

贺军尧抓着她温润细腻的小手,热乎乎的!揣进他的口袋里,熨帖着他的心。

方默南看着一个年龄稍大的老人上了岸,站在岸边等候了老伴儿赶紧把御寒的衣服披在他的身上,穿戴整齐后两人相携离开。

贺军尧顺着方默南的目光望去,眸光微沉,抓着她的手紧了紧。让他想起,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方默南看着两位老人消失在眼前,平静的说道,“能经得住时间考验的爱情,才是真正的爱情。”

贺军尧侧着头,漆黑如墨的眼神凝视着她,感觉到他灼热的目光,方默南仰起头,两人相视,莞尔一笑,看进彼此的心中。他们不羡慕花前月下,山盟海誓的卿卿我我,也不羡慕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朝朝暮暮,他们羡慕的是在平淡日子里的相濡以沫,在寒凉岁月里的安暖相陪,在夕阳的余辉中,白发苍苍相互搀扶蹒跚的身影。

时间可以让深的东西越来越深,也可以让浅的东西越来越浅。轰轰烈烈爱的很深的爱情,经不起平淡的流年,那还是爱情吗!岁月告诉人们,爱必须与时日一起成长,最好的爱情是在时光最深处。

玉哥儿好似箫声的鹰啼,渐渐了吸引了人们的注意力,大家都仰头看它。这家伙人来疯,更加的傲娇,俯视着人们,当真傲视一切。

“这家伙!”方默南看着天空中的玉哥儿,好似感觉到她的目视,飞的更加起劲儿了。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训鹰可是个难题,一般训鹰是在鹰进食的时辰将鹰带到空阔的地带,解开脚扣,让鹰自由飞翔,然后举起平时架鹰喂食的一只手臂,喊着口令,让鹰飞回手臂吃食。训练开始是在人少的地方,然后是在人多的地方,直到在任何地方只要鹰听见口令,就飞回主人手臂上才算大功告成。

鹰这种猛禽是性情刚猛的动物,对人类的世界很陌生,受到惊吓的鹰可能会性情大变,难以驯服。

贺军尧抬眼看去,勾勾手指,玉哥儿看见后,一个俯冲下来,直接站立在了长椅的椅背上。

虽然玉哥儿非常眼馋方默南的肩头,但看着眼前的煞神,他还是不敢造次。它也唾弃自个儿没骨气,但是玉哥儿看向不远处的人群时,又找到了它霸气的自信。

“欺软怕硬的家伙。”方默南嗤笑道。

“哼!”玉哥儿轻松的一蹦,站在了贺军尧的肩头。

不想再被当成猴子围观,贺军尧和方默南起身离开,为了避免麻烦,方默南让玉哥儿飞在空中,呵呵……有点儿掩耳盗铃了。

坐进车里,贺军尧抬起手腕看了一下表,十一点多了,没想到不知不觉间,在后海坐了一上午了。

“去哪!”方默南问道,看向玉哥儿又道,“飞了一上午,也不嫌累!”

玉哥儿太久没飞,飞起来就忘记了时间,甚至忘记了自己的翅膀刚刚好!这后遗症就出来了,翅膀不自觉的抖动。

方默南招招手,玉哥儿欢快的飞下来,站在她的腿上,展开玉哥儿的翅膀,她抓着翅膀,灵气环绕着它的翅膀,很快玉哥儿感觉到前所未有的舒服。

待方默南松开它的翅膀后,玉哥儿跳到车后座,展开翅膀忽闪忽闪,一点儿事都没有,高兴的它欢快的鸣叫了一路。

贺军尧把车停了下来,“这是前门大街!咱们来吃烤鸭!”方默南挑眉说道。

“烧麦!”

听他说起烧麦,方默南就想起,大名鼎鼎的“都一处的烧麦馆!”开业于清乾隆三年,有些年头了。

有藏头诗赞曰:“都城老铺烧麦王,一块黄匾赐辉煌。处地临街多贵客,鲜香味美共来尝。”

二人一鹰站在大门前,这时候的都一处的建筑风格上还保持着一些原汁原味,毕竟前门大街还没改造嘛!

小楼三层,门口立着戴毡帽、梳长辫的清人铜像,却是乾隆正在题写“都一处”匾额的场景。

贺军尧拉着方默南轻轻推门进去,站在光滑洁净的地面,顾不上仔细打量两边的桌椅摆设,因为眼球已被正前方坐北朝南的玻璃罩所吸引——里面俨然摆放着堪称都一处镇店之宝的虎头匾。只见这块传说中乾隆皇帝御赐的虎头匾与别的中规中矩的匾额不同,是憨头憨脑的椭圆形,黑漆油饰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