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的。
“珑儿,这样的盔甲,是不是有些太朴素了些?”看着那细节图,周公瑾不免为玉玲珑的实用主义感到了一丝无语。
玉玲珑靠到他怀里,声音软软的说:“战场上还是不要太惹人注目的好,省的找事儿你要是觉得太素气了,可以披个华丽的披风嘛我不觉得漂亮比保命更重要……”
“呵呵呵……好保命最重要你这马铠也是为了保命才弄这些东西么?”周公瑾宠溺的笑了,将玉玲珑搂进怀里,低头吻上她的额角,指着那细节图上的一个又一个的可以插上刀子的地方。
那仿佛四蹄带倒钩独角兽的形象,还真是玉玲珑的一点小小的恶趣味,不止是这马铠上有可以插入锥子或者刀子的地方,他们自己的铠甲上也可以在头顶、肘部、脚尖儿、脚跟儿上插上刀子,可谓是武装到了牙齿了。
“是啊是啊我就是喜欢这个样子的马铠多威风”玉玲珑很是有些无赖的撒开了娇,逗得周公瑾和诸葛均全都笑了起来。
诸葛均笑呵呵的问:“暖暖,打算给这种铠甲起个什么名字?”
“‘糅金麒麟甲’,好不好听?‘糅金’就是混合金的意思,意味着三种金丝,麒麟甲就是说这东西穿在身上就像是麒麟皮一样,很像鱼鳞,陆战、水战皆能,而且男女款都有,我觉得这个名字不错。”玉玲珑很是有些得意的看着那厚厚的一摞设计图,为自己设计的这套盔甲取了名字。
周公瑾和诸葛均当然是举双手赞成了
既然已经决定了盔甲的样式和名称,那么接下来就是打造了。周公瑾、诸葛均和玉玲珑自己的盔甲,全部都由玉玲珑自己亲自动手打造,虽然她早就已经将拉丝机、冲锤机、压膜机等等必备小型工具偷偷的制造了出来,制作这种既定规格的东西很是方便,可是她并不想用这些制式的机器来制作给自己和周公瑾、诸葛均用的盔甲,她要全部靠手工来打造。
凭借着她那深厚的内功,以及唐门的锻造合金的秘法,直到六月初十的晚上睡觉前,玉玲珑才将那些将要使用的乌金丝、赤金丝和金丝准备好,走出那打造山谷的玉玲珑,直接就倒在了周公瑾的怀里,趁着最后一丝清明,将两人瞬移到了小楼前的温泉池边,然后就累晕了过去,把个周公瑾给心疼的不得了……
幸好,六月十一这一天,是要去参加“麟狼营”的开营仪式的,玉玲珑也就可以趁机休息一下,过了这一天,她将开始打造那些小片片的工程,她一次性就准备制作出十倍的备用量,以方便日后可能的更换,而这个工程,则需要十天的时间,也就是说,若是顺利的话,六月二十二她就可以将所有的小片儿片儿制作完成了,接下来的时间,则是制作铠甲的时间,七月十一之前,她觉得无论如何都是能够做完的,起码,诸葛均和周公瑾的将可以完成。
至于马铠……
慢慢来吧……
一直昏睡到早饭之前的玉玲珑,在周公瑾那满是心疼的细细密密的亲吻中醒了过来,闭着眼睛回应着周公瑾,玉玲珑心中满是幸福的笑了,周公瑾不由得很是有些抱怨的说:“珑儿~~~~干嘛那么拼命?两天一夜,你可是一时半刻都没停歇这样会伤身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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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4章 色相;营地
“要连续不断的才好。老公,我心里有数的,呵呵,傻润润~~~~,我真的没事儿的,有付出才会有收获,做东西就是这样,有时候十天十夜不眠不休也是正常……”心疼到霸道的吻,重重的落在了玉玲珑的唇上,将她剩下的话全部堵在了肚子里……
半晌,周公瑾才放过了已经被吻得身子都发软了的玉玲珑,恨恨的又啄了啄,扁着嘴儿说:“珑儿~~~~~~以后不准这么拼命了好不好?”
坏珑儿,你知不知道,你昨晚把我差点儿吓死?
看到你晕倒在我的怀里,我……我真的好怕……
好怕你会离开我,剩下我一个人……
珑儿,不要离开我,永远都不要……
“……”
无语的玉玲珑,只得甜甜的笑了,却根本不应承。而周公瑾心里也清楚,玉玲珑这个固执的丫头,根本就不可能放弃她想做的事情,他也的确很是欣赏她那专注的样子,可是,他真的心疼,真的舍不得
喝过诸葛均亲手煮的菜粥,玉玲珑又已经恢复了那种充满活力的样子,甚至因为已经完成了初步的准备工作,更加显得兴奋了些,这样的玉玲珑,真的是让为她担了一晚上心的周公瑾和诸葛均很是无语了……
算了,随她好了,只要她高兴就好……
亲自给周公瑾挑选了一套最为华美的银盔银甲,又给他挑了一套宝蓝色的战袍,宝蓝色的披风,换下那白色的盔缨换上宝蓝色的,玉玲珑看着这一套盔甲,很是有些不知道该从何处下手,她真的不会这种铠甲的穿戴,周公瑾宠溺的笑了,安抚中带着满满的甜蜜的吻了吻玉玲珑,一步一步的教她帮自己穿戴起来。
给诸葛均挑选的,则是一套墨色鱼鳞甲,虽然并不起眼儿,可是质地却极好,装饰也低调中透着细腻的奢华,蓝紫色的战袍,蓝紫色的披风,而玉玲珑则穿上了那套李夫人的盔甲,玫紫色的战袍和披风。
周公瑾骑得马是那匹从北方送来的成年白马,也就是云遥的丈夫骕骦的父亲,玉玲珑给这匹只有脑门儿上有一块儿红色菱形斑纹的白马起名叫“冰凌彤晶”。
她自己骑得是这匹冰凌彤晶的妻子,一匹全身通红、眼睛闪烁着紫色光芒、头很像狐狸的马——————“紫狐彤云”。
诸葛均则骑着一匹浑身亮黑,只有四蹄、鬃尾末端白色,头顶还有一个白色月牙儿的骏马,自名为起名大师的玉玲珑,给这匹很是神骏,甚至比她和周公瑾的紫狐彤云、冰凌彤晶还要更好的骏马,起名为“月夜银纱”。
额……
尽管那两匹公马的确是取得名字娘了一点儿,
可的确是很好听滴~~~~~~~
反正“起名大师”玉玲珑对此很是满意和喜欢
牵上那匹要送给黄汉生的“爪黄飞电”,带上剩余的八套曹孟德送来的盔甲,玉玲珑和周公瑾、诸葛均带着十五名血卫骑马出了沁芳山庄,向着那距离并不是很远的练兵场走去。
“这匹爪黄飞电的确是不错,可是……他真的有赤兔那么好么?我看跟我的紫狐也差不多嘛……”半眯着眼睛,玉玲珑细细的打量着那匹可谓是名垂青史的爪黄飞电,不由得低声的嘟囔道。
周公瑾笑了,也不卖卖关子,直接解惑道:“这匹马以本身的品相来说,的确跟咱们的紫狐彤云和冰凌彤晶是一个档次的马,可是你没看到他的颜色么?如此淡而单纯、没有一根杂毛的淡黄|色可是很难得的,还有这四蹄的纯正金黄|色,这样的颜色真的是万里无一的。”
“就凭颜色啊……没感觉,我觉得无论是我的紫狐,还是你的冰凌,都比这爪黄飞电好上一筹,更别提我哥的‘月夜银纱’了马匹的毛色固然重要,可是本身的品相还是更加重要一层,不是么?出卖色相可是长久不了的色衰则爱迟,哼哼要是这家伙没了这身毛发,肯定……嘿嘿嘿……”
玉玲珑坏坏的笑着,直接将历史上赫赫有名、最为贵气的“爪黄飞电”放进了出卖色相的一类里,还在YY着将这些毛发去掉之后的后果……
那匹爪黄飞电仿佛感觉到了什么危险似的,噗噜噜的打了个响鼻儿,有些不安的晃了晃头,逗的一众人等全都轻笑了起来。
诸葛均很是有些气哼哼的说:“好啊现在这话是越说越没边儿了什么‘出卖色相’?这是你能说的话么?真是的,让二哥知道了,又得说我不管教你了记住,下次说的时候看看周围,别什么话都在外面说”
只要没有别人听见,那随你说个够好了,反正有我和公瑾会好好听的。
呵呵呵……
看着他那伪装出来的气哼哼、恶狠狠的样子,再联系到他那说话的内容……
周公瑾和玉玲珑全都笑了。
不光是他们,就连旁边护卫的血卫们都不由自主的勾起了嘴角,呵呵,公子还真是宠队长宠的没边儿了
第一次穿上这身铠甲骑马,玉玲珑才真正的感受到了这身铠甲的舒适程度,轻便而灵活,根本不会觉得有丝毫的不便。
看来,汉武帝还真是把李夫人宠到了骨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