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迷宫蛛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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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迷宫蛛ⅱ-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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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他也笑了笑,又问,“你在看什么?”
“我在看他的信。”陆劲看着他手里的啤酒罐问道,“还有没有啤酒?”
“你也想来一杯?”
“可以吗?”
岳程去冰箱拿了罐啤酒来,放在陆劲的面前。
陆劲拉开啤酒罐,喝了一口,叹道:“好滋味,我上一次喝啤酒还是好多年前的事了。”
岳程把陆劲面前的那叠信拿过来,数了一遍,又翻了一遍,他发现一共有六十四封信,大部分信都已经没有了信封,而有些信上还有红笔做的标记。
“这些红线是你画的?”他问道。
“是的。”
“什么意思?”
“我说过,我在我认为有价值的地方做了标记。”
“所有的信都在这里了吗?”
陆劲点点头,喝了一口啤酒。
“信封哪里去了?”
“很久以前,我就扔了。”陆劲说,接着又问,“我记得你曾经问我他的通信地址。”
“对。” 
“因为信封早就丢了,所以我不记得了。”陆劲顿了顿,“我唯一有印象的就是小孩钟明辉家的地址。”
“可在那以后,他应该也跟你通过信吧。”
“对。”
“他最后那封信是让你把他的信全寄还给他,是吗?”
“是的。”
“他当时用的通信地址你完全没印象了吗?”岳程觉得,别的陆劲记不得这可以理解,但最后那封信,陆劲绝对应该有印象。
“他最后的通信地址是F大学,我特意去找过,我发现他给我的地址因为没有系名和宿舍名,这封信最后只能被放在传达室,而只要有一张假的学生证就能轻而易举地把信取走。我去问过传达室的人,他们对钟明辉这个名字没印象。”陆劲道。
这条线索又断了,“一号歹徒”还真是善于隐藏自己,岳程想。
“你得把这些信给我,我要拿回去比对指纹和做笔迹鉴定。”他用手指敲敲桌上的信。
“随你。”陆劲道。
岳程忽然想起了刚刚元元塞给他的一张纸条,他把它拿出来扔给陆劲。
“这是元元给的,你看一下。”
“是什么?”陆劲立刻紧张起来。
“我已经看过了,不是情书,是钟平写给电台的信,元元无意中发现的。你看一下吧。”陆劲脸上的表情让岳程觉得有点好笑,他想,如果陆劲没杀过人,如果他跟元元结了婚,有百分之九十的可能他是个“妻管严”。
听说不是情书,陆劲好像松了口气,终于拿起了钟平的那封信。岳程也趁机开始阅读“一号歹徒”的信,因为时间紧,他没时间每封详读,只能就陆劲做的标记,先了解个大概。
岳程很快发现,这六十四封信最显著的共同特征是,“一号歹徒”喜欢用不同风格的笔迹来表达自己的心情。比如,砖块一般的方块字表示他写信时心情很糟,向右倾斜的斜体字则说明他很痛苦,俏皮的椭圆形代表他心情很好,字体发抖则表示他那天身体虚弱,可能在生病,而如果在整封信中,他每段都会换一种笔迹,则说明他那天心烦意乱。
唯一有所不同的是,那张跟随照片一起寄来的便条,是普通的宋体字。岳程找到一段“一号歹徒”对自己这种笔迹变幻作的解释,时间是1986年1月5日。
你来信说,你不喜欢我写的方块字,我能理解,我想没什么人会喜欢砖块一样的字,我自己也不喜欢。但是我为什么要这么写呢,因为我想让你明白,我写信时心情很坏。我把钱包掉了,那里面有300元钱,这对我这样的穷人来说是一大笔钱。我很痛苦,莫名其妙地想到了穷人住的毛坯房,又联想到了砖头,所以写成了方块字。我发现这是个好办法,以后,我会用不同形状的字来表达我的心情。以后你只要一看我的字体,不用看内容,就知道我是什么心情了。
除了字体变化多端外,岳程发现“一号歹徒”的信大致可分为四大块主要内容,首先,“一号歹徒”喜欢叙述谋杀故事,这些故事有可能是真的,也有可能是假的,其谋杀的对象则包罗万象,既有宠物和昆虫,也有人;其次,他会咒骂和嘲笑一些他特别讨厌的人,他会根据他们的缺点取外号,然后详细叙述他作弄他们的方法和经过;第三,他醉心于阐述自己对某些问题的看法,比如爱情、犯罪、偷窃、工作、一夫多妻等等;第四,他喜欢跟陆劲一起玩猜谜游戏,这些猜谜游戏,有时候是猜—个案子的真相,有时候则是猜某人的身份,还有时候,是给出某个人的一些行为,要陆劲判断这个人下一步会怎么做。
岳程花了点时间,把这些信按照内容重新分了类。
先看第一部分:谋杀故事
我杀了一只蟑螂。晚上九点,我坐在台灯下看书,它从我桌上一溜而过,速度快如闪电,我立刻从凳子上跳起来,拿起一只拖鞋备力追赶它,它神秘而又敏感,好像已经知道我在追杀它。它左躲右藏,时而停下来,时而又快走,它可能以为扁平的身子可以让它到哪里都通行无阻,但它想错了,只要我想要它的命,它便无法逃脱。……我花了二十多分钟最后终于在一个抽屉的夹缝里把它逮住了,我用剪刀把它剪成了两半,一半扔出窗外,另一半放在一个破璃瓶里,它是被我杀死的第三十二只蟑螂。值得纪念。摘自1985年11月2日(方块字)
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这句话,你应该并不陌生吧。哈哈,好诗啊,又浅显又深刻,我觉得把它用在X身上是再合适不过了,他早该死了。今天早上,我在他床上放了三只烧焦的死老鼠,他吓死了。哈哈哈,他抓住胸口的衣服,眼睛瞪得像灯泡,摇摇晃晃,叫我的名字。哈哈,我想他临死之前一定猜到是我了,但是,我塞了个鸡蛋在他嘴里,他没法叫了。他死了。我活了。摘自1990年11月12日(椭圆形字)
好奇怪,好奇怪啊。明明他一个人在那个房间,为什么他会死呢?原因很简单,因为我也在啊,釜底抽薪听说过没有,其实很简单,只要在他脚底下放一件最普通的东西一抽就行了,喝过酒的人总是那么糊涂。他说我总在笑,是啊,当我杀人的时候,我从来都是在笑的,扫除了一个障碍,对我来说真是件高兴的亊。哈哈,我听到了声音,水声和呻吟声。摘自1996年10月5日(椭圆形字)
打个比方说,我最近就干了件不太厚道的事。我把一个邻居弄死了。她是我们那里最美的女孩,在学校也是校花,人漂亮,功课好,脾气也好得很。我特别讨厌她,因为我不可能像她这么活着,跟她比,我既没教养又变态,她是白雪公主,我就是苍蝇了。那天,我把她骗出来,把她砸昏后,推到了铁轨上。后来,她被火车碾了,真遗憾,我不能在现场观摩那惨烈的场面,因为我得去上班,我得挣钱,我跟她可不同。摘自1986年4月3日(斜体字)
第二部分:那些讨厌的人
她是我的邻居,我给她取名叫臭虫,因为她有口臭和狐臭。只要她一说话,就有一股阴沟的味道朝我扑来,只要是夏天,无论她到哪里,她腋下都会散发出一股浓烈的臊臭味。我不明白为什么像她这样的臭虫,还会有人要亲她的嘴。不过当然,她长得不错,有两个酒窝,我总是幻想自己用一根织毛衣的银针从这个酒窝穿进去,又从那个酒窝穿出来,那样的话,她就会一直在笑了,痛苦的笑。摘自1986年9月4日(方块字)
如果一个女人既没有胸,也没有一对大眼晴,她的相貌可以打几分?我认识一个女人,其实她还小,但她已经是个女人了,她长了一对单眼皮,也没胸,可是却有个男人很宠爱她,把她当宝贝。他说,他给她打100分。她漂亮吗?我可不觉得。我觉得她最大的缺点是虚伪,喜欢假笑。哈哈,虽然我也笑,那可是发自内心的笑,但是她就不同了,无论什么亊,她都是笑眯眯的,脾气真好啊,可是一转身回到家,就大发雷霆,乱摔东西。知道我怎么作弄她吗?我趁她不注意,把红色颜枓弄到了她的裤子后面。别人都以为她来月经了,可笑啊,可笑。摘自1987年10月5日(斜体字)
第三部分:观点阐述(包含一些自我描述)
爱情就像粥,一不留神就会烧糊。……我认识一对男女,他们的故亊可以说明爱情有多不可靠了。他们年龄相仿,家庭背景也相似,经过自由恋爱,毫无阻碍地结了婚。婚后最初两年,感情尚好,但自从这个女人生下一个女孩后,他们的关系就每况愈下,一开始,他只是用侮辱性的语言攻击她,到孩子五六岁时,便开始动手打人,后来发展成施虐成性。某天晚上,这个女人因为不堪忍受殴打,用一把菜刀结果了这个男人的性命。有趣的是,这个男人一直跟别人说,他很爱他的老婆。我相信他的话。他的故亊告诉我,爱情,可以让人幸福,也可以致命。摘自1987年5月21日(斜体字)
如果在没有得到对方允许的情况下拿了对方的东西,应该被视为是偷窃。我想我可能犯了偷窃罪。我偷了一个人的钱,但没有负疚感,为什么呢?因为那些钱他不需要,而我需要。我用这钱请朋友吃了顿饭,因而获得了友情;我用这钱买了衣服,因而有了面子;我用这钱去山里旅游了一次,因而享受了生活。劲,钱是工具,应该让更懂得使用它的人得到它。噢,下次我再干偷窃,我会给你寄件衣服来。摘自1989年11月23日(椭圆形字)
我有一个朋友,他比我小,却喜欢严肃的话题,他的话常让我发笑。最近他恋爱了,有了恋人,他每天骑自行车去接她。中午时分,他们不吃饭,却在他的宿舍做爱,整整两个小时,然后他用自行车送她回去,每天如此。一个月后,两人都瘦了,吃饭的时候他看上了我碗里的大排,但我却给了他三盒安全套,那是我偷来的。哈哈,我对他说,所谓朋友,就是最了解你的人;所谓友谊就是给你最需要的东西。他笑了,给了我10块钱,所谓友谊就是给你最需要的东西,他把这句话还给了我。摘自1998年3月2日(斜体字)
我赞成一夫多妻制,也赞同一妻多夫制。我觉得社会之所以有诸多矛盾,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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