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至芳菲春将尽+番外 作者:陈则菱(晋江2014-12-29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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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至芳菲春将尽+番外 作者:陈则菱(晋江2014-12-29完结)- 第5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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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提前将芳菲收进我房里,让她真正成为我的人。
  这回,她没有理由再装傻充愣了吧?她就喜欢在我面前偷梁换柱,转换概念,企图哄骗我好蒙混过关,有了正式的仪式,你还能躲到哪里去呢?
  哎,真是丢脸,好事果然多磨。
  也罢,反正在任何人的眼里,她都是我的人了,我又何必急于一时呢?还是回来后再找她算账,新帐旧账一起算!
  父亲让三弟建之北上,来到幽州,其目的只有两个;让三弟历练;让三弟来此做锦绣文章,歌颂此番丰功伟绩。
  我怎么就忘了跟信使说呢,建之都把他的贴身婢女带来了,芳菲为何不可以北上?她可比任何人都名正言顺啊!
  真不错,芳菲还知道给我回信,哈哈,看到我的家书和情诗一定很惊喜吧?你是否没想到我也能做出这样的缠绵悱恻的诗句?你,会给我写什么呢?
  “感念君之挂虑,芳愧无以回报。芳本乡间女子,顽劣不知礼数,纵受礼教之熏陶,仍如聋子之于惊雷,无所得矣。君乃世家之子,身负家族重任无数,当建功立业,回报于朝廷。芳天性散漫,宛如范池之绿萍,若依附公子之侧,恐令他人耻笑于公子矣。人贵自知之明,芳已自请离去,还望公子珍重,勿再挂念为感。”
  这说的都是什么?芳菲离开沁园了!为什么?建之没有告诉我。对了,她的贴身婢女应该知道详情,她们是同乡。
  不对,这不是芳菲的字迹,她的飘逸隶书我还是熟悉的,这信中的楷书,是何人所为?
  好了,等那名叫什么飞的婢女过来,就能问个明白了。
  作者有话要说:  说实话作者也挺失望的。
  秦桓之疑是用下半身思考的食肉动物,对小林子几乎没有纯粹的感情,一开始就是试探怀疑,接着是半信半疑,到了第一卷结束也没看到他的感情升华到更高的高度。
  男人会爱上被他创造或改造的女人,如亚当和夏娃
  男人也会爱上他自己想像中的女人,如皮革马利翁。
  就是没听说男人会爱上女人的灵魂。
  在男性心目中,玛丽莲梦露永远比奥黛丽赫本更令人念念不忘,梦寐以求。
  唉!
  有美一人,婉如清扬。


☆、第三十二章   遇 险

  吴允节说的随行队伍,是指微音阁的买办团,他们正好也要回富春郡,陆老板很爽快地答应了吴允节的请求,同意让我跟随买办团的商船走水路到富春。
  临出发前一天,两个同行的中年阿婶突然患病,这支商队的人员变成了清一色的男性,陆老板不在,我也不想在洛京城内无限期地逗留下去,所以还是决定跟着商队东去。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我改穿男装。可是只能和这些人同吃不能同住,一路上还是颇感不便。我甚至怀疑队伍中有人早就对我心怀不满,因为我不止一次看到有三个人本来说话说得热火朝天的,可一见我走过来,就马上闭了嘴,神色很不自然地朝我笑笑。
  这也难怪,谁叫我是外人却又有求于人家呢!我无可奈何地暗叹几口气,只希望旅程快点结束。
  现在已经是深秋,江面上虽然没有大风霜冻,但是船还是走得很慢,真不知猴年马月才能到富春郡。
  有时会忍不住想念沁园那种安稳宁静的生活,每天只是坐在桌前抄抄书,写写字,一天就这样过去了,唯一的烦恼是没有身份自由,可现在有了身份自由,还是一样有烦恼。
  今天我们在一个叫白马镇的地方靠岸,这里是三江交汇之地,江面十分辽阔,小小的渔船随波漂荡,让人真正体会到“一叶扁舟”的含义。
  白马镇也是不同文化的交汇之地,我看到不少异族打扮的客人和我们一同住进了白骥客栈,有几个客人正吵吵着问什么不肯让他们住店,客栈的店小二苦口婆心地解释房间不够了,掌柜的见了我,马上两眼发光,朝我走了过来。
  只见他连连作揖:“客官,请你帮帮忙,这几位客人就差一间房,您看您能不能通融一下,和您的弟兄们住在一间,把您的房间腾出来,让给那几位客官住?就算我求求你,你们的房钱我给个折价。”
  听掌柜的这么说,那几位客人朝我望了过来,眼神颇不友善。
  我苦笑一声,对掌柜的说:“掌柜的,不是我不肯帮你,只是我实在爱莫能助。”说完低头吃饭,同时小心观察同桌上其他人的反应,结果看到那个叫陆荀明的,冲另外一个叫章冲的做了一个鬼脸,一副等着看好戏的样子。买办领头的叫吕明达的瞪了他们俩人一眼,低咳了一声,那两人才老实地低头吃饭。
  掌柜的见我不松口,苦着脸又回到那几个客人面前,连连作揖,口中不住地说着“见谅,见谅。”
  那几个客人都是身材高大的汉子,从穿着打扮上来看,是江湖人士。他们中一个像是带头大哥的,不耐烦地打断了掌柜的话,朝我们这边看了过来,然后他们几个嘀咕了一会,那“带头大哥”大步朝我们走过来,双手抱拳,声音洪亮:“在下邓当,见过各位。”
  我暗暗叫苦不已,眼睛不由自主往吕明达望过去。
  吕明达站了起来,也拱手道:“在下吕明达,见过邓大哥。”
  那邓当笑道:“方才那掌柜的想必也跟吕当家说过了,我兄弟八人打算在这客栈住下,可就差一间房,所以才想和吕当家商量,能否请这位小兄弟委屈一晚,让出一间房给我兄弟几人住?我们兄弟感激不尽。”
  吕明达瞟了我一眼,微笑道:“邓大哥客气了。吕某也很想帮这个忙,可是,我这位小兄弟,性情怪癖,自小清静惯了,不喜欢和他人合住一间房,所以这个忙,吕某恐怕无能为力,还请邓大哥包涵。”
  那邓当的兄弟中早有人不耐烦,又有一个灰衣大汉走了过来,连个拱手礼也没有,很直接地对吕明达说:“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谁还没有求人的时候,这小兄弟也忒不懂事,你这当家的不好好教训他,反倒替他说话,也不怕其他弟兄不服你。”
  那邓当连忙将灰衣大汉拦了回去,陪笑道:“我这位兄弟是个粗人,让吕当家见笑了。既然如此,邓某就不打扰了。”说完拱了拱手,转身走回到他们那一干人身边。
  桌上所有的人都抬头看着我,神情各异。
  我低声对吕明达说:“我给吕当家添麻烦了。”
  他朝我摆摆手,示意我别放在心上,可他脸上的忧虑不安还是无法掩饰。
  我们吃完晚饭前,邓当在掌柜的帮助下,找到了肯和他们调剂房间的人,那掌柜的松了一口气,可吕明达却突然紧张起来。回房时,他站在我房门前小声地说:“晚上千万要当心。”
  我吓了一跳,连问可是刚才惹下了大祸。
  他小声道:“小心一点总是没错,但愿没事。”
  江湖果然险恶!而且睚眦必报!我用最快的速度完成了洗漱工作,将放贵重物品的褡裢系在身上,乌鞭也藏好在衣服下,熄了灯,和衣躺下,争取在外面还有人走动的时候打个盹。
  身上贵重物品在别人的眼里也许不值一提,对我却是至关重要,这里面不但有赖以生存的银子,还有孙静林给我的引见信,和吴允节送我的兰花手札。
  月黑风高,深更半夜,已经睡了一小觉的我,清醒地躺在床上,睁大眼睛。终于听到一阵细微的响声,然后一股若有若无的香味飘了进来,我忙将事先准备好的湿毛巾捂在脸上,轻轻地下了床,往门边摸索过去,一只手上抓起了一根木棍,这也是事先准备好的。
  没过一会,门被悄悄地撬开了,有人蹑手蹑脚地走了进来,凭着对闯入者位置的判断,我果断地将捂脸的毛巾扔掉,双手握棍,狠狠地朝一个方向打去,口中大叫:“有贼,快来抓贼!”
  只听到:“哎哟”一声,有人跌在了地上,我朝那喊声又是狠狠一棍子,两棍子,边打边大声呼喊,终于听到了隔壁开门的声音,接着有人亮起了灯,借着微弱的光线,我看到地上的人迅速爬了起来,于是手起棍落,又是一下子,那人动作也快,竟然躲开了。
  我举棍又要打,那个不速之客又迅速地躲开了,往门外跳去,我正想出去追,但一想:穷寇莫追,还是不要出去的好。
  客栈顿时一阵骚乱。吕明达披衣走了过来,他神色惊慌,见我没事,这才平静下来。
  我到了他的房间,只见和他同住的另外三个人也已经起来。吕明达坐在桌前,压低了嗓门说道:“今晚恐怕不会安宁,如果公子不嫌弃,暂时在这房中小憩,如果再有人来,也好有个照应。”
  我点了点头。
  和他同住的一个叫刘瑶的年轻人说:“用这下三烂的手段,肯定是个小蟊贼,刚才没得手,估计也不会再来了,吕大哥不用太担心。”
  吕明达苦笑道:“我也希望是自己太谨慎了,可这小蟊贼为何不找旁人?偏要找林公子?须知我们今天下了船,并没有在镇上露脸,此人如何得知?他这一番行动,分明是有备而来。”
  我小心问道:“会不会是今天那些大汉?他们要报复?自己不好出手,所以找了旁人?”
  吕明达摇了摇头:“我看不像。今天那些汉子也是外地人,如何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去找这样的下三流?恐是另有其他古怪。”
  他瞥了我一眼,我苦笑道:“不敢瞒吕当家,林某从前只是给人当下人的,做的是抄抄写写的差事,如何会惹下什么仇家,这中间的奇怪,我也不明白。”
  他叹了一口气了,没有再说话。
  那天晚上没有发生其他事故,我在吕明达他们的房间里,趴在桌上将就着迷糊了一夜。
  发生了这件奇怪的事情后,商队里的人对我更加有看法了,他们看我的眼神越发地躲闪不定,甚至有一次还被我听到他们叫我“惹祸精。”
  “惹祸精”果然会惹祸,这不,祸事又来了。
  三天后,我们的船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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