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绣田园 作者:李白凤姣(潇湘vip2014-08-04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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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田园 作者:李白凤姣(潇湘vip2014-08-04完结)- 第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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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何况,他们隔壁还有一间早就名声响亮的老牌铺子。

    隔壁,那曾经辱骂笑话过他们是穷鬼,会脏了他们铺子的女掌柜姓张,叫张玲珑。娘家是买豆腐的。夫家姓王,祖传的制香手艺,好几代积蓄下来,才开了现在的胭脂铺。不过因为手艺确实过硬,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如今已是十里镇当之无愧的名店旺铺。

    一般情况下,哪怕是主营胭脂水粉这样的女子之物的铺子,掌柜的或者伙计,也是男人干的活。可王家情况比较特殊。王家三代单传,到了这一辈,只剩下一个公公和张玲珑的丈夫王有根。由于是独子,哪怕王家算不上顶富贵,可王有根还是有些被宠坏了,还跟着十里镇一些真正的大少爷们,学了不少纨绔少爷们才有的毛病。

    比如说,他的妻子张玲珑,就是他自己先动了情,然后央求父母求娶而来的。所以,娶来之后一度无比痴恋,以至于被生性要强的张玲珑给骑在了脖子上,拿捏住了。张玲珑不愿意老老实实呆在后院,也不愿意做粗活,主动要求看铺子,悠闲轻松而又豁朗。

    有道是‘同行是冤家’,对于有人居然买下了隔壁的三间铺面之事,同样做起了胭脂生意,张玲珑夫妇本来就心里膈应。何况,这新怨家还是林家兄弟和姚子清。对于林家兄弟和姚子清,张玲珑可谓记忆深刻。

    自己曾经鄙夷嘲笑之人,如今居然翻身了,这让生性要强的张玲珑像吃了苍蝇一样难受。

    最让张玲珑夫妻受不了的是,林家的铺子虽然生意远不如他们家红火,但比起一般新开张的铺子,却算是很好得了。

    除了林记杂货铺介绍来的顾客外,还有不少原本打算去王家铺子的顾客,看见隔壁也有一家胭脂铺,便不由自主的起了去看看的心思。结果,在看完之后,发现这家的东西竟然比张家的还要好,干脆便直接买了这家的。

    姚子清受林睿小肚鸡肠的影响,心里也燃起了恶趣味。

    他们家的铺子叫‘红妆’,这一次终于满足了林瑾的心愿,是林瑾起的名。但匾额却是姚子清亲自设计的。

    最中间五个大字,‘红妆胭脂铺’,‘红妆’二字出自于林瑾之手。林瑾的字本来就写的不错,自从林文和林宝上学以后,他也时常提笔练字,由于功法不深,自然比不得名家手笔,但比起一般的秀才之流,也不逞多让。清秀俊逸,看着就漂亮,糊弄一般人足够了。

    而‘胭脂铺’三个字,却是出于姚子清之手,字体比‘红妆’二字稍小,字体极其不正经,简直像是在作画,或者胡乱勾勒,但不知道怎么的,居然给人一种妖娆魅惑,恣意洒脱的美感,透着股难以言语的韵味,格外吸引人的眼球,与‘红妆’二字的大气规整,清秀俊逸相得益彰。

    在匾额的左上角是一朵雍容华贵,美艳绝伦的大红色牡丹;右下角是一朵清丽高洁,娇艳动人的粉红色荷花;四角之间,有绿叶枝蔓隐隐的缠绕勾连,大片留白之处,还用蝇头小楷写了一手长短词,使得整个匾额在美丽夺目的同时,又宛如一副构图严谨而又极具灵气,同时不失高雅与意境的图画。

    唯一的遗憾就是,那用蝇头小楷写的长短词,真的不怎么样,只是勉强合格而已。没办法,那首词出于林瑾之手,而林瑾除了幼年启蒙时认认真真的读了两年书,在渔阳村又读了两年书之外,其余的时间,连杂书都没得看,怎么可能成为大诗人?

    好在,姚子清的要求并不高,她设计匾额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吸引人。

    美丽漂亮,鲜艳夺目就行,诗词与书法,只要能让一般读书人挑不出刺就行。十里镇的大户人家,几乎都是商户出身。偶尔有那么一两家书香门第,在十里镇这么一个充满铜臭味的大氛围下,也不可能和那些真正的名门世家相比。就算是有那么几个真正的才子大儒,也不会关注胭脂铺这样一个地方的匾额。

    正如料想中的一样,这副美丽夺目的匾额,还真就如广告一般,为他们的铺子里吸引了不少人。以至于隔壁那中规中矩,普普通通的匾额,与之相比简直是华丽贵气的小姐身边灰扑扑的小丫鬟。

    张玲珑夫妻差点没被姚子清这匾额给气吐血了。

    林辰和林瑾对于姚子清这一做法,都有那么一点点不赞同。毕竟,他们吸引来的人,都是原本王家铺子的老顾客。不然,他们的匾额做的再漂亮,段时间内都吸引不来这么多人。

    林睿对于姚子清做法却是无比崇拜与赞同,他将铺面选在这里,不就是为了挤垮王家的铺子吗?

    从七岁时那场忽然起来的变故起,他就一层层的被人背叛,欺辱,轻视,可在那之前的七年,他早就形成了习惯了小世子那尊贵的身份,习惯了被人喜爱与抬举。皇祖父与母亲的无情与背叛,他无法抗拒,只能忍受,之后的十年,很多时候,他也只能忍受。但如今他有能力报复,又怎能宽恕曾经轻视侮辱过他的人?

    更何况,他们现在是做生意,做生意当然要竞争了。铺子正式开张以后,林睿和林瑾便带着旺财和小六子走了。

    林睿虽然看重胭脂铺,但他本人却不喜欢做这个。就是杂货铺,他现在也不怎么喜欢了。看铺子的事交给了小六子。而他则带着旺财,继续投机倒把,倒腾货物。虽然做这个有输有赢有风险,但他硬是凭借着过人的聪慧、敏锐与胆识,做的挺红火。

    同时,他还进可能的找机会,结交攀附,开拓人脉。

    而胭脂铺,林睿则完全不插手,交给了姚子清。林辰自然也留了下来。王晓和小顺子也归了姚子清。

    这样一来,林瑾便彻底闲了下来,每天晚上回家,白天或留在家里,或者去杂货铺与胭脂铺帮忙,空闲之时,终于能重拾书本,写写画画了。对于考功名当大官之类的,他已经不再奢望,但他就是喜欢读书,喜欢写字画画,做个才子文人。

    又过了半个月,‘红妆’铺子终于也积攒了一定的名声,开始盈利。

    姚子清做出的新产品,也一一亮相,出现在了铺子里。不过,对于这种只是养颜护肤的东西,十里镇这些富家千金们并不怎么买账。加上价钱比胭脂水粉还要贵,也就一些年纪较大,却依旧很爱美的中老年妇女们比较喜欢,卖的并不好。

    胭脂铺的后院里,姚子清和王晓在捣药,林辰在用一个小磨盘磨制作香粉的米粉。

    就算是豁出去了,林辰也不怎么抛头露面,看铺子的活交给了小顺子。

    红妆胭脂铺的后院,要比林记杂货铺大多了。有整整三间正房和两间厢房,另外还有一口井。三间正房一间做库房,一间制作室,一间住人。两间厢房一间住人,一间做厨房。

    眼看着太阳西斜,又一天结束了。

    林睿又和往常一样,带着小六子来胭脂铺蹭饭吃了。

    这半个月投机倒把,倒腾货物又让他小赚了一笔,再加上杂货铺的收入,他完全能自给自足,可他就是喜欢来这边蹭饭。他自己最讨厌做饭缝补这两样活,有了小六子和旺财这两个奴仆之后,他也曾用心调教过两个人。可惜,就算是大酒楼的厨子,也不是十天半个月练成的。何况,在他看来,就算是大酒楼的厨子,做出来的吃的也不如姚子清做的好吃。

    曾经的贵公子,如今有了条件讲究,只觉得除了姚子清做的东西外,也就大哥做的东西能让他吃出享受来。

    本来,他是极不认同哥哥做饭给弟弟吃,这一行径的。这不符合他的讲究的规矩。

    可是,姚子清实在是懒惰不贤惠,他也实在是不喜欢厨房的活,大哥自己又不在乎,他为了美食,也就暂且不讲究这一规矩了。

    “大哥,我来做吧。您歇会儿。”林睿对于林辰,一向是格外敬重的,尤其是当着几个弟弟和小六子等人时,更是规矩守礼。

    林辰知道林睿讲究这个,也没有推辞,便让到了一边。

    “虚伪!”

    姚子清对于林睿的行径,鄙夷不已。林睿的规矩虽然多,但在她看来,他这些规矩大都是给别人用的。比如说,背过几个弟弟与小六子等下人,林睿就随便的多了。偏偏当着几个弟弟,尤其是林文和林宝时,他那敬重兄长的做派,便做的无比严苛。

    如今有了小六子等人,更是经常要秀一秀他小时候学来的那些高门大户的规矩礼仪。

    “嘿嘿。大奶奶,您歇会儿吧。这活还是让小的做。”小六子更了林睿这些天,又何尝不知道林睿的虚伪呢?不过,就算林睿敬重兄长这一行径有时候显得虚伪做作,但却是实打实的让他明白,林睿是个讲究规矩,严苛龟毛之人。

    林睿可以给大哥虚伪,毕竟人家都是主子,又是亲兄弟,且感情很好。但他们这些下人,可不敢虚情假意,做作糊弄林睿,也不敢糊弄不敬任何一位主子。至于见风使舵鬼心眼之类的,他现在是不敢给任何一位主子用了。

    虽然鄙视林睿的虚伪,但姚子清还是去厨房做饭了。

    上一世她能给前男友做了整整三年饭,以至于练就出了一手好厨艺。这一世虽然不再喜欢厨房,但既然林辰、林睿都这么喜欢她做的饭,她也愿意为他们进厨房。

    看姚子清去了厨房,林睿微微翘起唇角,笑的真实了许多。

    对于姚子清的讥讽鄙视,如今的林睿也已经习惯了。反正她说的不错,他自己也清楚,他之所以故意表现的这么敬重孝顺大哥,只是为了一身作则,让几个弟弟也知道兄友弟恭的道理,让下人们知道规矩。

    有道是无规矩不成方圆,他虽然只当了七年的皇孙世子,但他从小就聪慧机敏,母亲也是个表面上傲气,实则聪明之极,很有手段的女人。他又和母亲感情很好,耳濡目染之下,自然比那些与母亲关系不亲近的男孩子多了一些女人比较常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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