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尊倾城 作者:微雨菲菲(潇湘vip2012-09-08完结,修真、异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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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尊倾城 作者:微雨菲菲(潇湘vip2012-09-08完结,修真、异世)- 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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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在以倾城的功力,早就可以脱离五谷的约束,不吃不喝倒也问题不大。只是因为在人类世界生活,吃喝也就成了那么一种习惯了,更何况,美食对于倾城,那早已经超越了果腹的境界,变成为一种爱好了。

    既然没得吃,就只能拼命干活来转移注意力了,于是,倾城便全神贯注地采撷起草药来了,整个森林在倾城的眼中,那就是个活生生的药材库。

    时间就在倾城努力地采摘药草中流逝,突然,身后传来一阵巨响,倾城转首一看,原来竟是一只肥大的野猪朝她这边猛扑过来了,倾城见猎心喜,话说,这烤野猪可是相当美味的。

    就在倾城凝聚真气准备出手之际,突然听到嗖地一声,原来竟是一只羽箭破空而来,那野猪竟应声倒地,肥硕的身躯在地上颤动了几下,便再无动静。

    随后便见一手持闪闪发光的黄金弓,背负着精致羽箭的白衣少年纵身飞跃到倾城身边,温暖的双手拍拍倾城的肩膀安慰道:“公子莫要惊慌!”

    倾城随意地摇了摇头,事实上,她是真的被吓了一大跳,不过那吓到她的不是野猪,而是那支羽箭。

    那么快的速度,连空气都似乎要燃烧起来了,那么精准的射击,直击野猪的要害,一箭毙命。最令她震惊的是,她压根就没想到,在这几乎与世隔绝的原始森林之中,竟然还有人类的存在。因此,她才会那么震惊地低头看向那支羽箭,呆呆地看着那羽箭上刻着的一个精致的云字。

    然而,倾城垂眸看羽箭的动作,却被那白衣少年理解成了受了惊吓。

    倾城也不解释,抬眸冲着那白衣少年感激地点点头。

    就在倾城扬眸的那一刹那,那白衣少年整个身影便落入了倾城的眸中。

    但见那少年身姿挺拔,玉树临风,面如冠玉,眼若朝阳,唇瓣似花,绸缎般的长发用一根金色的绒带随意地绑了几下,一袭白色的长袍上,绣着金丝线的暗纹,简单而不失高贵。

    那白衣少年此刻正一脸关切地凝望着倾城,这也难怪他会误解,倾城身上一点幻力波动都没有,而且,从外表上看,还只不过是一个十来岁的小孩子,看“他”呆呆地看着羽箭,不是受了惊吓是什么?

    在白衣少年来到倾城身边的时候,没有多少时间,便见一气质婉约灵秀逼人的粉衣女子从远处疾奔而来。

    只见那女子,长长的秀发盘成左右两个简单的发髻,在发髻处各绑了两条粉色的丝绦,在山风的吹拂下如月中仙子一般飘逸灵秀。

    “你没事吧?”那粉衣女子小跑着来到倾城面前道,“这里很危险,你怎么会一个人在这里?家人朋友没有一起来吗?不如跟着我们一起吧,我们会保护你的。”

    倾城微笑着点点头,真是个热心的小丫头。

    “公子一个人实在是太过危险了,还是跟我们一起吧,我们身边还有不少的佣兵,会保护你的安全的。”那白衣少年微笑着指了指远处的一队人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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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亲,猜一猜这位白衣少年是谁呀,猜中有奖励哟!

第二十三章:生命的长度与宽度

    倾城点点头,知道他们都是一番好意,于是便也不拒绝,和他们一起,席地而坐,顺便生起了火堆,烤起了那现成的材料——野猪。

    看不出来,那白衣少年长得一副斯文俊秀样,烤起野猪来竟毫不含糊。完全是个中高手。

    随着白衣少年那一连贯流畅的动作下来,没有多少时间,那野猪的香气便四处飘溢开来。

    但见那白衣少年熟练地撕下一大块野猪肉,递给倾城道:“在下云落雁,这是舍妹云落樱,旁边那位大叔,是铁血佣兵团的副团长萨木。敢问公子大名?”

    倾城点了点头,随手接过那大块的野猪肉道:“原来是京城云家,幸会幸会!在下夜倾城!”

    京城云家乃是皇后的娘家,倾城再孤陋寡闻,对于那些实在太过出名的人,想不知道也难,街道上酒楼中,到处都是这些所谓名门望族的八卦。

    话说这云落雁不但长相俊美,而且更难能可贵的是对人温文尔雅彬彬有礼,是个有名的谦谦君子,在东沐女子的心目中,绝对是顶级的金龟婿人选。

    “你就是夜倾城?”一边正吃得津津有味的云落樱一听到夜倾城三个字便尖声惊叫起来。

    倾城不解地望向云落樱,满眸疑惑地轻声试探道:“云小姐认识在下?”

    “什么云小姐的,你叫我落樱就可以了。”云落樱笑吟吟地道:“如今夜倾城这个大名可是响遍了整个东沐国呢,上至达官贵人,下至贩夫走卒,谁人不知谁人不晓?”

    倾城指指自己的鼻子,万分不解地道:“我有那么出名么?”

    “是啊是啊,我很崇拜你的!听说你从小深中奇毒,后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虽然被毁了容,但是,那传说中绝不可能医治好的奇毒,竟完全康复了。虽然因为体质,你不能修炼幻力,但是,你的剑法身手,那绝对是一等一的高手。你便是我心中的偶像!”云落樱一脸崇拜地眼冒爱心地紧紧盯着倾城瞧,仿佛“他”就是她心中的神。

    倾城尴尬地笑笑,有点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怎么自己竟在不经意间成了别人心中的偶像了呢。

    “夜公子不要觉得奇怪,你如今在舍妹心目中的地位,那绝对是超过了我这个做大哥的。实不相瞒,舍妹是个阴年阴日阴时出生的全阴体,所以,从小便体质阴寒,一直都是靠药物支撑着,她的体质与你当初一样,根本就没办法修炼什么幻力,这么多年了,舍妹的心中一直甚为感伤,哀怨老天的不公,可自从听说了你的事件后,舍妹变得坚强勇敢了很多,并且更加用心拼命地学习剑法武艺了,如今剑法已大有长进,还夸下海口说要像你一样,成为一个顶级剑客。”云落雁温和地解释道,抬眸看到倾城的银色面具,朝阳般的眼眸中溢满戏谑,轻笑着道,“世人都在传说夜倾城毁了容成了丑八怪,今日一见,要不是因为早知道你毁了容,光凭这气韵,若评选天下第一美男,你夜倾城称第二的话,绝对没人敢称第一。”

    倾城的唇角微微抽动,话说,她没事吃饱了撑着去参加什么美男评选啊!

    心中虽然这样想,但是嘴上却道:“我看这第一美男,非君莫属,我哪里敢与落雁兄去争第一呢!”

    云落雁闻言,轻笑不语,他知道倾城是把他刚才的话理解成客套话了,其实,他刚才所言,完全是出自一番肺腑之言。虽然那银色面具挡住了倾城的容颜,但是,却遮挡不住那如日月星辉一般的万丈光芒。

    有些人,天生就是一个发光体,走到哪儿,总能轻易地便吸引住别人的视线,让人无法从其身上移开。

    话说啃着野猪肉的倾城,看着笑脸盈盈,眉眼弯弯的云落樱时,也被这种坚强与乐观打动了,一种医者特有的职业病又开始发作了。

    倾城把手中的野猪肉往云落雁的手上一塞,也不管云落雁一脸诧异地表情,径直走到云落樱身边,柔声说道:“落樱如果不介意的话,可否允许在下为你把脉?”

    云落樱闻言,眉开眼笑地把自己的手伸到倾城面前道:“水家是医药世家,夜公子莫非也精通岐黄?”

    倾指的拇指和食指紧紧扣住云落樱的脉搏,顿时感觉到阵阵阴气汹涌澎湃地向着她的指尖处袭来,那股阴气,纯属于先天至阴之气,后天的药物确实极难压制,人世间的一些后天药物,最多只能治标而无法治本,就连倾城这种绝世神医,要想治愈一个先天缺陷之人,也绝对不是那么容易的。

    “既然我都叫你落樱了,你便也直呼我倾城好了。”倾城对那夜公子三个字可是感冒得紧,听到云落樱那样称呼她,顿觉一阵鸡皮疙瘩凉飕飕的。

    倾城一边为云落樱把脉,一边轻声说道:“你这样的身体,确实是世间罕见,比我当初还要厉害,我那毒再是强悍,终是世间凡物,可你这阴寒,是先天所带,后天也只能调理,无法根治。恕倾城直言,像你这样的身体,最好还是待在家里,这里似乎不是你该来的地方。”虽然实话难听,但是,作为医生,病人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医生都必须告知,否则,如果刻意隐瞒的话,万一发生什么事情,这对于病人来说就实在是太过冤枉了。

    “谢谢倾城的指点,其实舍妹什么都明白的。之前水老爷子也这么跟舍妹吩咐过,我们云家上下也都很明白这一点。”云落雁一脸感激地冲倾城点点头,继续说道,“这次我们来遮日森林,是因为听说这里有一种果子,名唤霜荷,对调理舍妹这种极阴之体有奇效,故而我便聘请了铁血佣兵团来帮我采摘霜荷,舍妹得知后,便一定要跟着我们一起来。”

    倾城讶然地望向身边那娇小甜美的云落樱,看不出来小小年纪竟有此胆识。

    云落樱见倾城紧紧盯着自己看,有点不好意思地垂下头,声音轻柔但却语气坚定地说道:“对于我来说,生命也许会在瞬间结束,生命的长度,我实在无力去把握,我现在能做的,就是把握住生命的宽度,希望在我有生之年,能多做些自己想做的事情,多看看平时无法看到的风景。像现在这样,你看,那遮天蔽日的参天大树,那娇艳欲滴的奇花异草,这些,很多很多人都没有见过,也永远不会知道世间竟有如此景致,那么,虽然我的生命比他们短暂,但是我生命的宽度却比他们宽多了。如果有机会,我接下去还想去看看传说中的沙漠,冰川,草原,戈壁。那么就算我的生命在那瞬间马上结束,在我临死的那一刻,我也觉得此生无憾了。”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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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食人花

    倾城看着一脸神往的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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