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忘江湖by最爱cheesecake(小攻毒发变成活死人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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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忘江湖by最爱cheesecake(小攻毒发变成活死人be)-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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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一用微弱的声音,一字一句道:“订单既下,如发出之箭。”
  百灵一把推开段一,边擦眼泪边道:“这是什么屁话?你和大哥都变了!自从大哥当上掌柜之后,就没有认真看过我们一眼。你就像杀人机器一样,从来没有笑过!我宁愿回到以前街头讨饭的时候。大哥自己挨饿也要给我们吃饱,还有大哥为了救你挡的那刀……现在一切都变了……呜呜,一切都变了!”到了最后,扑倒在地上,痛苦失声。
  段一斜斜地靠在门口,叹道:“大哥有他的苦衷,百灵你不要任性了。”
  百灵半个字没有听进去,只是大哭。
  段一又叹了一声,歪歪斜斜地进了自己房间。
  秦轼之放下茶杯,对百灵说道:“哭完了就回去睡觉吧。”然后默默走进段一房间。
  段一看了一眼进来的秦轼之,没有说话。
  秦轼之放下一个瓶子,道:“你背上的伤不轻。”
  段一低头一笑,道:“什么都逃不过秦大哥你的眼睛。”
  秦轼之挑眉道:“天字一号怎么会这么失策,让人背后偷袭成功呢?”
  段一沉默良久,缓缓道:“那是我欠他的。那个男童,只有八岁。那男童的眼神很像大哥第一次为我杀人的眼神。”
  秦轼之冷笑道:“但你还是把他杀了,不是吗?你的血债,这一刀就可以还清了吗?程锋是个心狠手辣的掌柜,他教你杀人一家如何干净利索,难道就没有教你这种假惺惺的蠢事是亏本的勾当吗?”
  段一杀气一露,身形一闪,匕首已经抵在秦轼之脖子上,怒道:“这次的失败是我自己的事,和大哥无关。没有大哥,就没有我段一,谁也不能冒犯大哥。”
  秦轼之倒吸一口气,随即大笑道:“好一个兄弟情深!”他笑得失态,匕首在他脖子上擦出了几条血痕。
  段一被那鲜血吓了个激灵,猛然醒过来,扔下匕首,后退几步,道:“秦大哥,这……对不起。”
  秦轼之铁青着脸,轻抹了一下脖子的血,转身出屋。
  段一怔怔地盯着门口,眼神又开始浑浊起来。他伏在床上,只觉得天旋地转,片刻就入睡了。
  那天晚上,段一睡得不是很安稳,一会儿又梦见那个男童血淋淋的在他面前哭,然后拿出一把匕首从他背后刺过来,霎时那个男童又变成了童年时的程锋,把他搂在怀里,轻声安慰着不要哭,还道以后不用再讨饭了,顷刻成年的程锋在给他背上涂药,还念叨着被人背后攻击是杀手的大忌云云。如此昏昏沉沉,战战兢兢过了一夜。
                  情有独钟
  醒来的时候,段一发现背上已经包扎好,但是稍微一动,还是会隐隐作痛。外面天气很好,翠竹在阳光的照耀下绿得更耀眼。鸟儿偶尔从窗前飞过,翅膀欢快一拍,直冲云霄。段一暗暗叹了口气,穿上外衣,走到院子外面去。
  院子不大,中间有一个水井。段一和秦轼之的房子在院子的两边,百灵的房子在他们中间。秦轼之的房子前面有一方块之地,种满各种古怪的草药,里面有一株植物,尤其怪异。那植物只有一个杆儿,没有绿叶,只有孤零零一个花蕾立在上面。那个花蕾长出已经三年了,却一直没有开过花,颜色紫得发黑,油亮光泽,在太阳底下闪着幽光。最奇怪的是,植物方圆一寸附近,寸草不生。虽然段一不懂医理,但也隐隐猜出此花必为剧毒之物。段一知道秦轼之爱好种植各种奇花异草,其中自然不乏有毒的植株,但如此剧毒,也不常见。但秦轼之思想异于常人,越是剧毒的植株,似乎越为钟爱,因此对此花的照料也是无微不至。三年来,他不断在花的周围种各种草药,待草药都为剧毒所入侵而死,又把它们连根拔起,重新种上新的草药。
  此时,从秦轼之的房间里隐隐飘出淡淡的草药味,和竹叶的清香融为一体。段一望着那株花,闻着那独特的味道,在井边怔怔地发呆。那天的鲁莽,好像得罪了秦大哥。大哥初掌客栈之时,专门吩咐秦大哥跟随他们俩长住小岛,也是希望他在他们俩兄妹受伤患病时多加照顾,可谓用心良苦。秦大哥也不负所托,跟他和百灵一起生活在岛上的五年里,对他和百灵的照顾,也如那些草药一般,无微不至。对他和百灵来说,秦轼之可谓另外一个手足。但是,自己居然那天因为一点小事和秦大哥翻脸,实在没有面目面对他。程锋就像他的死穴,一碰到就会有些莫名奇妙的反应,连自己都控制不了。
  井底幽深,里面倒映着蓝天白云,还偶尔闪着点点金光。段一低头,看到他的脸被框在小小的井口里,以蓝天白云为依托,瘦弱而苍白。他无意识地摸了摸脸颊,觉得有点陌生。一阵微风吹过,水面泛起了嶙嶙波纹,倒影也断裂,扭曲。段一忽然觉得里面那张脸在对自己狞笑,连忙转过头去。
  迎面而来的是一个深蓝色的身影。那人身材颀长,白色长衫外披蓝色长袍,长发整齐用一青色发带束起,朴素但气质高贵,玉树临风。他脸露欣喜,走近段一,才看到他左眼下有一道疤,一直延伸到眼角,不但无损其俊朗,反而增加了几分干练。
  段一坐在井边,手抓着井沿,可能用力过猛,背上那伤口又开始隐隐作痛。他朝那人微笑道:“大哥,你来了。”
  程锋快步过去,坐在他旁边,微笑着点点头,道:“听说你受伤了,就提早过来看看你。怎么这么不小心,把背的空缺露出来?”
  段一语塞。该怎么搪塞好呢?
  程锋轻拍他肩膀,道:“你要是不想说,我也不勉强你。大哥只是关心你而已。那一百零八口人,辛苦你了。”
  段一答道:“订单既下,如发出之箭。段一纵然万死,也要完成任务。”
  程锋眼角一跳,吸了一口气,道:“阿一你可知那姓李的是何人?”
  段一摇头。
  程锋自信一笑,左眼的疤扯得更长,道:“他垄断了江南一带的私盐经营,富可敌国,是二王子的财神。”
  段一皱了皱眉头,没有说话。
  程锋道:“买家是因为征剿流寇而名满天下的诚王爷。这里面的牵连,可是错综复杂。诚王爷势力越来越大。他要我们接这个订单,我们不敢怠慢。”
  段一似懂非懂地点头。
  程锋道:“如此重要的订单,只能够由天字一号来完成。阿一,大哥知道你不稀罕这天字一号的名头,其实我心里……”
  欲言之际,百灵就急急忙忙地冲过来,扑到程锋身上。程锋轻轻抚摸她一头青丝,笑道:“小包子很想念我是吗?”
  百灵眼睛像新月一样一闪一闪地看着程锋,点点头,噘起小嘴道:“大哥你已经好久没来看我和一哥哥了。我还以为你已经把我们忘了。”
  程锋看了一眼段一,歉声道:“怎么会呢?客栈有生意要照顾,几百个伙计的活计都在我身上。冷落了你们,真是……”
  段一起身,打断道:“大哥,我们情同兄弟,那见外的话,不要说。”
  程锋把百灵搂在怀里,默默看着段一。
  段一轻笑一声,道:“我出去叫秦大哥准备一下饭菜,大哥你和百灵好好聊聊。”然后转身离去。在走廊的尽头,段一回望一眼,看见程锋低头温柔地逗百灵说话,淡淡一笑,翩然出去,再也没有回头。
                  金蝉奇花
  晚上,秦轼之把程锋以前送来的鲍参翅肚都翻出来做了一桌盛宴,但是自己却躲在房里不出来。百灵和段一有点尴尬,终究没说什么,程锋也不以为意,只字不提。虽是他们三兄妹难得的聚餐,但是却各怀心事,强颜欢笑。
  饭后,段一走到秦轼之房门口,轻声敲了一下。
  秦轼之在里面应道:“想说什么就进来。”
  段一犹豫了一下,走了进去。浓浓的草药味,说道:“秦大哥怎么不去吃饭?”
  秦轼之淡淡道:“你们一家团聚,我是外人。”
  段一急道:“秦大哥,你不要这么说。”
  秦轼之嗤笑了一下,继续翻手上的书。
  段一指着书上一张花的图问道:“秦大哥,这花好眼熟,该怎么命名?”
  秦轼之答道:“就是我院子里种的那株,名叫‘金蝉花’,是三大奇花之一。”
  段一更为好奇,问道:“如何奇法?”
  秦轼之道:“第一,这花生长在绝地雪山之上,立于峭壁之中,生长之地,可谓一奇。它隔代开花,三十年一现,这是第二奇。它生长在剧毒之物之中,以汲取其毒性发芽开花,这是第三奇。其毒虽潜于人体内腐蚀其筋骨,十年之内身体相安无事,但一旦催动内力,毒性马上发作,先是容貌损毁,然后五脏衰弱,最后奇毒入侵奇经百脉,神仙难救,这是第四奇。毒发之相近似猝死,实质经脉似断未断,气息似有还无,但人不能动分毫,与活死人无异,这是第五奇。最奇之处,是解药乃花本身,以刚开的花粉混合花汁,以彼之毒攻彼。”
  段一听得入神,喃喃道:“金蝉花,难道取金蝉脱壳的意思?”
  秦轼之点头,揶揄道:“金蝉脱壳,用来形容毒发之人,犹如脱壳的蝉一样,魂魄在肉身之外,身体犹如空壳,不复有用。”
  段一皱眉道:“这毒真是阴险。若是练武之人,不能运用内力,岂非坐以待毙?一旦催动内力,就逐渐沦为活死人,任人宰割,身不能动,连自杀都不能,岂不痛苦?”
  摇曳的烛光下,秦轼之的脸色仿佛变了一变,沉声道:“此毒再毒再厉害,也是施毒之人将之发挥出来。其实天下最毒的,莫不人心?”
  秦轼之低头,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听见他叹息道:“我培植多年,终究没有养成。这花确是奇物。我屡次催谷它开花,结果花是开了,却毒性尽失。难道必须在七龄山的峭壁,才能找到这花?”
  段一道:“秦大哥既然懂得这道理,又何必在自家门口培养这种害人之物,让人有机会作孽,又何必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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