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价老猫(年下 狗血 微虐 he)作者:櫻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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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价老猫(年下 狗血 微虐 he)作者:櫻櫻- 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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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小草的提议也不错啊!”吴禄简说,“其实我早有这个想法,给我们两个举办一个婚礼。”
  “两个男人……怎么举办婚礼……”江家平说得有些羞涩,但话中却透露着失落与无奈。虽然恋情被别人认同,但是两个男人的婚礼一定会成为人们的笑柄吧。
  “如果在国内无法办的话,就到国外好了,反正现在允许同性恋的国家有很多啊。”吴禄简温柔着说,“我们可以在那里找一个教堂,请一个牧师,再包机送我们的朋友和亲人去那里观礼。我们两个穿着白西装接受大家的祝福,我还要找把我们结婚的过程都拍下来,这样以后每年结婚纪念日都可以回味了。然后,你再挑一个你喜欢的地方我们就直接去度蜜月……嗯?家平,你觉得怎么样?”吴禄简侧着头向男人,却意外的发现男人脸上一行湿漉漉的水迹。
  “禄简,你给我的太多了……”江家平声音哽咽着,用手背拭去脸上的泪痕。
  “怎么会,我还有好多没给你呢,我们还有好长好长的路没走呢……”吴禄简的一只手缩回去,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小的东西递到男人面前,外头的夕阳从窗户里射进一角,让那东西泛着银色的光辉,“本来应该结婚的时候互相带上的,但是我实在忍不住了,每天藏着掖着又怕掉了真的很累呢。”
  江家平只是呆呆的看着那个银色的小环——一枚俭朴却漂亮的戒指,没有漂亮的宝石,也没有碎砖,只是流畅的线条,却是那么高雅而神圣。见男人的手握着他,手指指已经带上了一个一模一样的,绕在修长漂亮的手上,很好看。
  “不,我的手现在很脏。”江家平连忙缩回那只因为刚才抓过肉而腻滑,占满水渍的手。
  “我一点都不觉得。”吴禄简抓住那只手,不由分说的将戒指套了上去,随后看着男人盈满眼泪的眼,眼中隐隐蓝光流转,“因为这样,我才更加的爱你。”
  两人在充满蔬菜清香与调料味的厨房里紧紧的拥抱,深深拥吻,没有隔阂与缝隙。爱,就在生活着累计着,创造着,点点滴滴。
  
  ——《完》
   

作者有话要说:PS:今天前面修改了几章的错别字。谢谢tsisters的一直提醒。

发完结局,突然有些不舍。
但是想到可以打上“完结”,激动撒……
后面是后记,可看可不看,主要是写我写完《廉》的一些琐事。




43

43、后记 。。。 
 
 
  与文无关
  ——《廉价老猫》后记
  
  《廉》这篇小说是我偶尔想到的,以前一直在写古代耽美,大家如果去过我的专栏一定看到我令两篇完结小说都是古代向。
  
  当有一日,在床上无聊的玩着MP4,我无比唾弃自己,心想自己应该认认真真的做一件事儿了。
  
  那时正迷现代小说,于是就决定写一篇现代小说。也没规定时限,就是每天尽量多写,否则那些个框架就会从脑海里逃走,连晚上睡觉前都逼迫自己想一遍写过的情节。
  
  《廉》只写了一个月左右,中途没有写过其他作品,想想都有点佩服自己。后来又经过一个星期的不断修改才敢放到网上,一天一天发文却毫无压力的感觉真的非常好。而且渐渐发现追文的人多了起来,心里也很高兴。
  
  写完《廉》后,我给自己放了半个月左右的假,中途又按捺不住手痒先后写了两篇现耽,一篇是《无处可逃》(年下,3P),这篇我写了一万多字有次上网搜文看的时候,发现一方的主角设定有和一篇文撞车,撞得比较重,于是只能弃了。一篇是《爱情保鲜期》(年下,慢热)心里不禁有些庆幸没有把坑开在网上。
  
  之后《爱》还是拖拖拉拉的写了一个星期,心想是坚持下去还是放弃,毕竟都写了两万左右的字了。但是有一次半夜我一个字一个字码的时候,突然想到了《我所能给你的》这个故事情节,有一种很想写的冲动,没动手,而是先写了大纲,却发现这个故事比《廉》还复杂,但是却比先前两篇文都有爱得多。
  
  于是就彻底将《爱》放到了我的废文文件夹里,开始认认真真的码《我》,其中也穿插着想了《试胆日》。我一直想尝试恐怖题材的小说。
  
  现在在回头看《廉》这篇小说,能看出很多不成熟的地方,有许多用烂了的俗套,而且虐渣攻太少始终是我的怨念。因为写到十万字的时候已经有点疲惫了,只想着快点写他们的甜蜜,快点完结,所以就留下了攻受受虐不平衡的怨念。
  
  如果有亲看到这篇后记,希望能留下你们对此文不成熟之处的批评,我希望能成为我后文的借鉴。
  
  最后,感谢追文的亲,那几位留评的亲和那位总为我指出错别字的亲。
  
  穿插打个《我所能给你的》广告:
  
  简介:
  我所能给你的,之前的一切,已经在和你在一起时全部都给了你。只剩下一件,我以为一辈子都不会放到你的手中。
  那就是,放手,在你不爱我的时候。
  
  花心无情狡猾攻和窝囊懦弱……外弱内刚受的故事
  
  ——当只想过日子的小受遇上野心勃勃的小攻。
  
  依旧遍洒狗血,雷呀虐呀虐呀虐呀啥啥啥的,纠纠缠缠,分分离离=0=!!
  
  攻比上篇文更渣,但是受后面就比上篇文强势一点。坚持年下。
  
  期间会隐隐出现好几个攻,但是结局是1V1。
  
  PS:到10号已经完成九万字左右存稿,具体写到多少字还没个准。但是我想在四月初就可以放到网上。所以现在在努力码字中。
  
   

作者有话要说:给各位看文的亲鞠躬,谢谢一直的支持!





44

44、番外《有求必应》⑴ 。。。 
 
 
  商场里成功的人士有不少,但不外乎有两种,一种是靠自己打拼终于可以在金字塔的顶端,一种是生来就含着金汤勺。前种一般都看不起后种,没有尝试过失败,怎么明白成功者得艰辛。而后者则总在想,既然自己又条件,又何必花费那十几年的时间!
  
  于修云属于前者,他出生不好,在一个北部小小的农村,村里最好的孩子考上中专,更多的是学校识了几个字,会算一点帐就退学,光着脚丫子在田野里跑,或者早早挑起了家里的单子去镇子里打工,能干什么呢?力气大的挑水泥,搬砖头,学些建筑的活计;力气小的只能在餐馆里端端盘子,或者给那些个三流的厨师打打下手。
  
  不过,这些都不是于修云的童年,他小时候也贪玩,总被父亲打手心,一下一下,打得笔都握不住。于修云有一个哥哥,就是村里唯一的中专生,现在听说在一家很小很小的公司工作,在城里人看根本算不上什么,但是村里的人对他父亲却敬重起来,父亲励志将他这个老来子培养起一个大学生。初中就让他到哥哥带着的城市去读书。
  
  也许接触的人变了,也许是受到的教育不同了,于修云的性子倒是渐渐沉稳起来,也不想小时候那么疯了,这个人寡言少语,只知道埋头读书。
  
  初中的时候那些个城里的孩子还看不起他这样的乡下孩子,受了不少欺负,许是这样,于修云便刻意的学期了城里的一些腔调。到了高中,于修云的身上再也看不出有乡下孩子的乡野气了。
  
  他的五官也渐渐显出了行,眼神日渐锐利,面庞冷硬如刀锋雕刻过一遍,就是不爱笑,但是依旧够招蜂引蝶了。只是此时于修云又发现了一个问题,他不喜欢女生,喜欢男生。特别是那时身边的一个斯文秀气的同桌,说话温温得如一杯茶,握笔的手白皙修长,每次看见于修云都会一阵心驰神荡。但是他从未从表面上表达出来。
  
  初中三年依旧放他学会了隐忍,他知道这是不正常的,在富人家还是可以玩玩的兴趣,但是在他这样的乡下小子来说,这够让人骂变态了。
  
  后来于修云上了大学,还找过女生谈恋爱,但是依旧是不行,在床上根本硬不起来。他便再也不想这档子事了,一心一意的扑在事业上,那时也算是得了一个机遇,总之在商场打滚了六七年,他终于可以站在金字塔的顶端,别人见到他都会毕恭毕敬的喊一声:“于总”,或者“于先生”。比起那些富家子,他这样的成功人士更让人尊敬。
  
  此时父母亲都已经相继去世了,只剩哥哥和几家亲戚。村子里更是没有回去过。不是因为看一起村子里的人,而是那些淳朴人脸上巴结讨好的神情让他不竟心里难过。哥哥则被安排在自己公司的人事部门,也算是个美差。
  
  人说饱暖思□,对于修云来说也是。工作生活安定下来后,他也想着那档子事了。商场上包养情人的不少,玩男人的更是有。这时候于修云相信,再也不会有人嘲笑他,贬低他了。而且他的成熟与稳重,也会引得不少男孩投怀送抱。
  
  只是他和其他许多人一样,喜欢征服不听话的。于修云设置有一种变态的心理,每每将那些不服气的人压在身下,好像就可以报复他在城市打拼这么久的苦。
  
  于修云的第一个目标就是当年坐在他边上,那个温温得如一杯茶的男生,现在也算是一家外贸公司的白领了。只是脸庞没有当初那么清秀,疲惫中透露出蜡黄,眼神也不再是那样清澈,倒有些世故的混浊。
  
  当然,于修云提出这样的要求,男人当然一开始不愿意,但是渐渐的也算是沦陷进去了,和于修云好了两个月,床上了不少。但是于修云反倒是腻了。后来几年断断续续的又玩了几个男人,但都是无疾而终。但是他于修云喜欢玩男人的癖好倒是在圈子里传开。
  
  但是那时,这已经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了。而且于修云玩男人,都是很知道分寸。正如他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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