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灵的阳光+番外 作者:庄雨寒(晋江vip2012-06-06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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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灵的阳光+番外 作者:庄雨寒(晋江vip2012-06-06完结)- 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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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圣诞夜,楚云樵来找我。大病初愈的他尚未完全恢复,但看上去很兴奋。他给我看了一封信。是娟娟在几天前寄给他的。那上面,详细地写了许若楠的情况,也谈到了她自己对感情的一些感悟。
  我欣喜地发现,娟娟其实已经原谅了我。因为,在信的末尾,她说:“看到若楠一天天好起来,我也很开心。失忆对她而言,算是一次涅磐。经历了涅磐的人,必定会珍惜更加来之不易的幸福。我想,对我而言,也是这样。”
  “雷涛,你看明白娟娟最后的话了么?”楚云樵看到我拿着信长久不语,有些焦急地问我。
  “当然。”我笑了,这是三个月来我第一次笑得那么开心。
  “我明天去印尼,你呢?”他继续问。
  “我等她回来!”我信心满怀。
  那夜,云樵走了以后,我拨了那个号码。电话只响了一声便被接起。她的声音还是那样温软动听,她的感情也还是那样纯净真挚。我们说了好多,直到我的手机两块电池都没有电。
  凌晨5点睡**的时候,我还在笑。感谢上天对我的仁慈!
  这一觉睡得很沉,在梦中,我已经亲手为娟娟披上了婚纱,以到于被手机的铃声吵醒时,我的嘴角还带着笑。
  “雷涛,印尼海啸了。”楚云樵的声音是那么不真实,却的的确确说着那么真实的一件事。
  我飞身下床,打开电视,所有的台都在播送着这条新闻。我开始拨打娟娟的手机,一遍又一遍,除了那个机械的女声,再也没有那个温润的声音。
  我的心跳得很快,我的咳嗽不曾停息,来不及戴眼镜的我像无头苍蝇样在屋子里四处乱窜。我不相信几个小时前还在对我说“等我回来”的人就这样没了,我不相信!
  我没有和楚云樵一起去印尼。因为,那天上午,我吐血昏迷了。等我醒来,已是当天的傍晚。我扯掉身上的那些管子,第一次公权私用,让**银行为我包了架飞机。然后,我在半夜的时候赶到了印尼。
  可是有什么用?我再也见不到娟娟了,活生生的、淡淡笑着的、呢喃软语的娟娟。我终于看到的,是冷冰冰的、双目紧闭的、肿胀变形的娟娟。我以为我会上前抱着她的尸体哭。但实际上,我什么也没做。因为,在看过那一眼后,我发现我的眼前已是白茫茫一片,我连她的位置也找不着了。
  原来,人是拗不过命运的。我的命在出生时便已注定。我会克父克母,克妻克子,克走身边所有亲近的人。即使我不信命,即使我抗争过,到头来,我还是躲不过注定的命数!
  我是――天煞孤星!
  回国后,我在医院住了将近三个月,当终于可以出院的时候,我发现,即使戴上2000度的眼镜,我的眼前依然是白茫茫的。吴医生说,因为受到强烈刺激,我的视神经已完全萎缩,没有办法再治疗。很快,我就会完全失明。我笑笑和他说了声谢。
  这一切,对我而言,都不重要了。我是天煞孤星,注定是要孤独终老的,所以,看不看得见这个世界,看不看得见周围的人,对我而言,又有什么意义呢?相反,失明,对我而言,也许是一件最合适不过的事。那样,我就真正地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了,不看不想,一个人……
  我辞了职,一个瞎子是不再适合做银行行长的。我卖了别墅,因为那里有太多娟娟的气息。我搬到了城郊一个僻静的镇上,那里远离繁华,空气清新。我自学了盲文,订阅了盲文的报纸和杂志。每天,我习惯闭着眼,吸着烟,摸着那些凸起,感受一个真正盲人的生活。我想,我已经融入其中。
  我命令自己不再去想那些过往。不去想楚云桐、曲娟娟、不去想那些过去的岁月。可是,大脑有时候是不听你的指挥的。于是,夜里,我爱上了去那里唯一的一个酒吧喝酒。我不知道那里叫什么。因为,我已经看不清那亮亮的霓虹招牌上大大的字到底是什么。我只知道,那里每到夜里便人声鼎沸。我喜欢那份热闹,那可以让我觉得自己不再孤独。我在那里可以一杯接一杯地喝酒,伏特加、威士忌、白兰地、朗姆……然后,我带着薄凉的醉意回到家里,快速地睡去。
  秋天来临的时候,我发现我几乎看不见了,连白茫茫的感觉都很少有了。黑暗,成为我生活的主题。不过,这也挺好。我终于不用再分辨白天和黑夜,因为,我的心已不再需要阳光!


81、邂逅(1) 。。。

  2005年9月的一天夜里,A城城郊一个叫“刀锋”的酒吧里。
  汪紫衣平时是不去酒吧的,可是现在她在。
  汪紫衣平时是不爱盯着一个人看的,可是现在她在盯着一个男人看。
  汪紫衣平时是没有好奇心的,可是现在她每个毛孔的好奇细胞都被那个男人勾起来了。
  在打量了那个坐在角落的男人第108次后,她终于忍不住戳了戳柳晓锋的手臂。
  “哎,柳老板,那个男人,喏,就是那个,坐在角落上穿黑色衬衣的那个,是你的老主顾吗?”
  柳晓锋抬起头,顺着汪紫衣手指的方向瞟了一眼,有些含糊其辞。
  “谁知道呢?也许是吧!”
  “你是这里的老板哎……”对面的人发出明显不满的声音。
  “你也知道,我是‘翘脚’的……”男人眯起好看的桃花眼冲汪紫衣一笑,“我问问托尼吧。”
  柳晓锋一挥手,场子中一个穿黑色西装的帅哥朝他们走了过来。
  “托尼,你的前老板娘在问那边那个男的是不是我们的老主顾。”
  托尼瞟了一眼那个方向,点点头。
  “这两个月,那人几乎天天都来,只喝烈性酒。一般喝到12点过就回去了。”说罢,朝两人一躬身,重新回到场子那边去了。
  “你刚刚说什么了?”托尼一走,汪紫衣便沉下了脸。
  “我说你是他的前老板娘,有什么不对吗?”柳晓锋依旧一脸坏笑。
  “柳晓锋,我记得我们离婚时就说得很清楚,从今往后,我们各走各路。介绍对方时,不许再提我们当初的关系,是也不是?”汪紫衣小麦色的皮肤涨得有些红。
  “对,是说过。”柳晓锋淡定地喝了一口酒,“不过,我记得前提是在给陌生人介绍时,对不?托尼,算陌生人么?”
  “你……”汪紫衣终于忍俊不住,“算你狠!”
  “你还好意思先兴师问罪?我还没问你呢!你前老公好心好意为你过生日,你吃过晚宴坐在这里便没正眼看过你前老公,反倒对一个陌生男人看得那么专注。他一没我健壮,二没我英俊,有啥好看的?完了还打听东打听西,是什么意思?”柳晓锋故意鼓着自己的腮帮子。
  “瞧瞧你,小气得那个劲,要是让你以前的部下看到了,还不笑死?”汪紫衣一张脸已笑得跟花一样了:“那个人,我以前曾和他有过一面之缘。我是在想,以他的身份应该断不会出现在这个小镇上,更不会天天在你这里喝酒,所以我才有些奇怪罢了。”说着,汪紫衣再向那个方向看了看。他戴着一副浅茶色的眼镜,微低着头,似乎周围的一切都与他无关。
  “有什么好奇怪的?你不也不进酒吧,现在不也在这里坐着的吗?”柳晓锋促狭着。
  “这还不是怕驳了你柳老板的面子,勉为其难地赏个光罢了。”话还没说完,汪紫衣自己便笑喷了。这样的话,也是她汪紫衣能说出来的?她真是越来越佩服自己了。
  “哎,哎,注意你的风度。”柳晓锋轻敲了下桌子,眼里满是戏谑:“你35了,大小也算个杰出女性代表,这是公共场合,不兴那么露齿笑的。”
  “去你的!不用你提醒,我知道我很老了。所以我更得开开心心地过。”
  “说真的,紫衣,这次回来,是不是不准备再走了?”柳晓锋正了正神,很郑重地看着她。
  “应该吧。”汪紫衣一口喝光杯中的果汁,“这十几年,该去的地方也去过了,该经历的事也都经历了。也许是年纪大了吧,这次回来,真的不想再走了。”
  “这么多年,你也该停下你的脚步了。我前段时间去看过汪司令员。说起你,他很感慨。”
  “这也是我这次决定留下来的原因吧。这次回来,我才发现,爸爸妈妈都老了。前面十几年,他们任我在外面自由自在,现在,该是我留在他们身边照顾他们的时候了。”
  “那就好。”柳晓锋看着眼前的女人,有些恍神。
  从她16岁起,他就认识她。他看着她长大,等着她成熟,再娶了她做老婆。可他,却一直走不进她的心。她机灵古怪、她豪爽大气、她什么都不在意……可是,对他,她就是不来电!勉强在一起过了不到1年,他们就和平分了手。不过,没了婚姻,两人反倒成了最好的伙伴,如同兄妹。
  “那你接下来打算做什么?”定了定神,柳晓锋的脸上重新恢复那副戏谑,“我那贸易公司还缺个总助,你要不要试试?”
  “拉倒吧,你!我,你还不了解?你要我天天按时上下班还不如要了我的命呢!”甩甩自己那一头直发,“我早想好了。老本行,自由职业。呵呵。已经有好几家杂志社找过我了。没钱的时候给他们写写稿子,拍拍照片……”
  “你啊,还那样!”
  “对了,有个事你还得帮我。”
  “什么?”
  “昨天我在这镇上转了转,感觉很不错。青石小路、小桥流水……那份安静和淳朴都是我喜欢的。所以,我想在这里找个房子住下来,你让托尼帮我问问吧。”
  “你不跟汪司令员他们住?”
  “我每周回去看他们。”汪紫衣笑笑:“我习惯了一个人住。”
  “你啊……”
  说话间,柳晓锋的手机响了。他接过只说了两句,脸上就变了颜色。
  “让他们在那儿等着,我马上就回来。”
  挂了电话,还没等他说话,汪紫衣已经露出一个理解的笑。
  “公司有事?”
  对方点点头。“这次运过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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