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野的爱 罗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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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野的爱 罗斯- 第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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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知道!也许很快了,也许我们很快就能跟军队一起凯旋而入墨西哥城!”

  他和来时一样迅速的走了,珍妮将信拿回卧室,想私下展读。这是斯迪给她的第一封信,多么难以预测的一个男人呀!

  她展开皱兮兮的断片,发现上面只潦草写了两行字,既无抬头也无落款。

  “我们一直很忙,到处转移,不过至少情况是在好转中。也许能再和你见面一一一只要你还在这里。”

  只有这样,虽然距离很远,她仍感到忿忿不平,看来他仍然伤得了她。这张字条可以是写给任何人的,其中毫无任何私人因素,给她的也只有一个似有若无的承诺一一也许很快能再和你见面。他害怕着什么?为何如此不愿意把自己投入?

  噢,斯迪一一一斯迪,她沮丧的想到,为什么我会这样爱着你?为什么我不能像你对我一样,把你置之度外呢?

  她找不到答案,只能耐心的一一一等待。

  摩斯迪从来不是有耐心的人,却也在等待着,等待狄雅士的大军冲破朴布拉省的钳形包围。不过狄雅土知道自己胜券在握,宁可悠哉悠哉的玩着猫捉老鼠的游戏。

  斯迪颇能享受游击生活的危险和兴奋,不过他已倦于如此频繁的迁移,也为长时间骑马而无法获得充份的睡眠和休息所苦。由于他既能是美国人也能像墨西哥人,所以向导的工作一向非他莫属,必须大胆的沿着公路而骑或进入村镇探看那儿有无麦西米伦的军队。墨西哥许多地方都有美国人,他们有的是在南北战争中打仗上了瘾,有的是来看热闹,有的是想趁帝国结束、秩序未恢复之前来乘乱捞上一手的。

  斯迪一向以专注而冷静的心态执行自己的任务,携带刀枪和必要的护身之物,女人是取乐的工具,是跟一顿好饭和一张舒适安全的床同一级的东西,也是他有时间才能享受的乐趣。只有少数的几个像康妮和费夫人会在他心不在焉的时候偶尔浮现。

  反正,在珍妮意外出现之前,没有任何女人能影响他的判断和反应。

  他是在一家小酒馆中与在那儿跳舞的康妮重逢。那一阵子他常冒险溜到奥利拉巴与费夫人小聚,再见康妮时,他与费夫人之间的热情已转为浓郁的友谊,尤其费夫人信仰虔诚,他的忏悔神父对这种关系的指责使好异常不安。

  他们的关系一半出于感激,一半也由于他实在太久没跟女人接触,她的美貌与经验起初使斯迪深深为之着迷,不过热情的火焰随着时间渐渐掩熄。斯迪为此也偷偷松了口气,他实在讨厌任何形式的羁绊。

  康妮的狂野正是与费夫人相反的典型,她看到斯迪时几乎乐疯了,她抓住斯迪的弱点,说服他将她纳为情妇。

  他那时想,有何不可?游击队不像军队长驻一地,康妮管不了他,而且他能休息几天时,有个人好好伺候他似乎也是不错的。再说,康妮十分了解他,不至于会要求太多。

  这是一段双方都很愉快的简单关系,而他几乎也把他那位绿眼睛的下贱太太忘得差不多了的时候,她却突然出现了。

  如今,斯迪无法自主的发现他应该想事情的时候,思潮都太常落在珍妮的身上。她的面容,她桃红而健康的肤色,柔软而性感的身体时时干扰着他,甚至于使他夜不安枕。

  他苦涩的想,不知她是如何蛊惑他的,而且世上那么多的女人,为什么偏偏是她。他实在应该努力的把她恨下去,即使到现在,他仍不愿承认他对她还有除了欲望以外的任何东西,而这其实就够糟了!因为,有多少男人也渴望她呀?她的双唇缠绕着他、双唇迎上他的同时,他都会因为想到有多少人尝过同样的滋味而嫉妒得发疯。他仍未忘记他教她享受感官之乐的那段时期,她对他的反抗,不过,如今她显然己忘记该如何坚持反而学会了要求:而她要求时,又是多么诱人呀!不止这样,她甚至学会了一些秘诀。

  他虽然对她的成就极为不满,却无法不对她被他第一次拒绝时的反应自嘲的讪笑。这小家伙!居然想用暴力!

  实在很难相信,她竟会在那么短的时间内改变这么多,其实某些深到连她都不肯承认的变,才真正叫他不安,那是她仍然瞒着他的秘密。她还隐瞒了什么?为何隐瞒?

  “真是他妈的可恶一一从头到尾就是她在扰乱我的生活,只有她能使我胡思乱想!”

  摩斯迪坐在他来奥利拉巴时必定来光顾的酒吧内,一手支着下巴,盯着眼前的啤酒杯中的泡沫。从农场出来以后,珍妮就一直在最意外的时刻跳入他的脑海,而且时间通常不对。为什么他没法忘掉她?没法把她当每离开一地便同时置诸脑后的任何女人?他为什么要娶她?他虽然诅咒她的狂野,可是却不得不承认自己渴望接近她,猜测她是否还在农场上等他,或者已决定重拾往日的生活形态?

  她麻烦的地方就在这里,永远那么不可预测!可是,也或许就是她这种性格吸引了他,使他即使到了这一刻,还在希望自己不会自愿来担负这项任务。是他自己不对,要不是他执意想证明自己没有她也不会怎么样的想法,他今晚就在前去塔西干的半路上,心情也会比现在愉快多了。

  吧台那头有个人用印第安土语说:“怎么这么多外国人,难道他们就不能留在河的那头,少管一些闲事吗?”

  有些墨西哥人轻声笑了起来,因为他们在这家酒店其实是少数民族。这批反游击队大约一小时前才到,一进来就用自己的语言大声喧哗,闹得人人侧目。

  他们就是杜邦上校所组织而由贝克元帅高薪付酬的同一群人,如今,除了最后一批尚未启航外,法国人都回国了,他们的酬劳更是以由墨西哥国军中拿出来的黄金及白银支付,外加从有支持华瑞兹党嫌疑之村镇与农庄抢得的赃物。

  这些面目狰狞的枪手,脸上的大胡子使他们更是令人退避三舍,他们留在墨西哥的理由,全是因为返回美国反而危险,而且此地他们握有可以任意抢劫的合法执照。大部分的淘金佣兵早在战势对华瑞兹一派较有利时倒戈,剩下的这些全是恶贯满盈的亡命之徒,他们的嗜杀已使他们无路可去。

  这些人无恶不作而且胆大妄为,是正向朴布拉进攻之大军的最大障碍,所以他们必须除去。

  斯迪喝干已有苦味的啤酒,把杯子滑过吧台,告诉那朴克脸的酒保说:“给我两杯好了,今晚我可真渴。”同时故意不理会他和那些墨西哥人交换的怪异眼色。这个外国人会说印第安话?而且说得还不错,看来咱们得小心口舌了。不过这个蓝眼的硬汉似乎与那批人不大一样。

  酒保赶紧拿来两瓶啤酒,斯迪小心的算着钱,好像手头很紧的样子。

  “嘿一一你不也是美国人吗?怎么能把他们的土话讲得那么好?”刚靠到吧台来坐在斯迪旁边的红发大胡子老美对斯迪说,“我只是好奇,”看到那双眯起的蓝眼,他有些心寒。“我来了一年,还不怎么会说呢!”他自嘲的笑着,眼睛却仍盯着他。

  斯迪啜啤酒,缓缓耸耸肩:“我有太多的时间学习,没有办法嘛,”他瞥了问话者一眼,极为怀疑的说:“你为什么想知道?”

  “也没什么,只是找个同胞聊聊,听听乡音也能使人想家呢!”

  “大概吧,不过我最近也不大有机会说。”

  斯迪尽量把话缩短,略为严肃,好像他已决定不信任对方。他喝了两瓶啤酒,然后不大情愿的让对方请他喝了一杯。他性古,是德州人,内战后“流浪”到此,现在为了钱做佣兵,打游击队。斯迪做出不胜酒力的样子,“承认他来自加州。

  “我的家人来自密酥里,我老头常常夸口说我们是第一批篷车英雄,他们现在还在种田,不过我想去加州看看,其实还不都一样,”斯迪说道。“我早知道!”

  “我也旅行过很多地方,还是觉得这儿最刺激。”他又慷慨的请斯迪再喝一杯,然后带他回桌上去介绍给他的朋友。

  他们的话题难以避免的绕着战争和女人打转。陌生人的出现虽引起他们一些好奇,不过他们都有某种默契,不大逼别人说话。然而几杯酒下肚后,该说的自然会说出,这个人吞吞吐吐的承认他在一八六二年就做了逃兵,所以并不曾打过多少仗。

  “有一次跟人比枪,他没穿制服我怎知道他是军官,当然最后只好逃掉了。”

  “嘿,你该来加入我们这一边,我们打得好精彩呢,不是吗?”众人哈哈大笑。

  斯迪把声音弄得口齿不清说:“那时脑筋不大清楚,想偷渡回旧金山去庆祝战争结束,结果却被人抓到而关进了水牢里,我的印第安话就是这样学来的。”

  “后来就越狱啦?”

  斯迪机警的看了他们一眼:“嘿,你们等于是替政府工作的对不对?告诉你们,任何人别想把我拖回监狱去,我的枪法可是不错的哟,而且我不要跟任何人结伴!”

  刚才邀他入伙的那人对斯迪眨眨眼,把酒瓶推过去:“再喝一杯吧,如果你缺饯用,真可以考虑一起来呢!”

  “谢谢你,不过我觉得我的运气不大好,我可能会再设法回加州去。”

  “小心点,华瑞兹党有大军挡在这条路上呢!”

  斯迪仍然装醉:“法国人会把他们打回去的,华瑞兹嚣张不了多久。”

  “跟那些军队接触的结果,我只记得他们带着跑的一些‘随军女人’。”一个大块头说。

  “我记得一个小妞,她不是墨西哥人,从没见过那么纯美的小东西,是个法美混血儿,头发像亮晶晶的铜器。

  费达明把她从一个法国上校那里抢去的,你记得老费吗?”

  “听说他在圣路易斯波托西被人给杀了。”

  “就是她杀的,用刀子割开了喉咙。那把刀还是我送她、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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