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青.上位 作者:苏鎏(晋江2014-03-04vip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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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青.上位 作者:苏鎏(晋江2014-03-04vip完结)-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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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青》作者:苏銮

【不正经版文案】
某天打枪(真的只是字面意思)的时候……
徐天颂:“阮筝,你跟阿琛生个孩子吧。”
阮筝:“爸爸,你为什么突然提这个?”
徐天颂:“因为我想抱孙子了。”
阮筝:“可是爸爸,我只想和你滚床单。”

【正经版文案】
第一次见面,他把她父母逼到跳楼自杀。
第二次见面,她成了他儿子的未婚妻。
在外人看来,阮筝和徐天颂是准儿媳妇和准公公的关系。
但只有他们自己知道,十七年前的那桩血案,令他们的关系变得错综复杂、扑朔迷离。
本文1V1,HE。

☆、收尸

  清早七点,这栋老式建筑风格的旧楼里已是嘈杂一片。
  
  二楼的汉子正在打老婆,女人的尖叫声混杂着孩子的哭闹声传遍了整个楼层。男人粗着嗓门破口大骂,手里的木棍敲得地板直响。
  
  三楼上老太太家的收录机声音开得正响,咦咦呀呀的粤剧声唱得整栋楼心烦。就听有个年轻男人在那里吼她,似乎是她的儿子,叫嚷着让她将那烦人的东西关掉。
  
  四楼上两个熊孩子正在追逐吵闹,穿着睡衣一头乱发的中年妇女一把揪住其中一个,劈头盖脸一顿屁股板子,扯着嗓门大叫着让他们回屋吃早点。对门坐着的老头悠悠地抽着手里的烟屁股,对眼前的一切视而不见。
  
  早就习惯了,这栋里每天的生活都是如此重复。贫穷、混乱、肮脏如影随形,大约到他进棺材的那一天都改不了了。
  
  但他并不知道,有些事情改变就在一瞬间,就在那个看似平常的清晨。
  
  老头的烟屁股抽得已经快要烧到手上,楼梯口传来了快速的脚步声。上楼的人显然很急,连个招呼都顾不得打,三步并作两步就冲向顶楼。因为跑得太急,脚上的一只拖鞋掉了下来,他竟慌乱得没顾得上捡。
  
  老头打眼一看,发现是住在最上层的阮家男主人阮剑锋。这一户搬来不久,顶楼的两户一户空着没租出去,他们一家四口就挤在另一户不足四十平米的小屋里,平时鲜少出门,遇着人也不太搭理,总是一副行色匆匆的模样。
  
  但他这么着急惊慌的样子,老头也是头一回见着。他不由伸长了脖子朝楼道里望了望,却哪里还见得着阮剑锋的踪影。
  
  阮剑锋一溜烟跑回了家,一脚将破败的大门踹开。客厅里妻子夏美玲正在给两个孩子准备早饭,不过就是些汤泡饭之类的。没什么下饭的小菜,两个孩子都不太乐意吃,特别是小的那个,噘着嘴巴一脸的不高兴。
  
  一见到父亲回来,两个孩子都愣了一下。夏美玲赶紧迎了过去,脸上满是担忧的神色:“阿锋,你怎么现在才回来?昨天晚上你去哪了?”
  
  “你管那么多干嘛!”阮剑锋口气很冲,懒得多说什么,直接冲进唯一的一间房里去拿编织袋,顺手扔在了妻子面前,“赶紧收拾东西,马上走。”
  
  “去哪里?”
  
  “别他妈废话那么多,赶紧收拾衣服跟我走,再不走,你就等着给老子收尸吧。”
  
  夏美玲是个没什么主意的家庭妇女,丈夫彻夜未归,她想的不是他会不会去寻花问柳之类的香艳事,反而很是担心他的安全。最近这几个月他们过得实在很潦倒,整天东躲西藏战战兢兢。丈夫不告诉她发生了什么事情,但她还是感觉到出了什么状况。
  
  以前在青膺虽然日子过得也普通,但至少也算衣食无忧。青膺听上去虽名声不太好,是靠黑道起家的,但丈夫在里面是做财务的,说起来也是份正经的工作。可不知道为什么,几个月前他却突然辞了职,带着自己和一双儿女开始了逃亡的生活。
  
  跟黑社会混久了,总有一天会惹祸上身。
  
  夏美玲一听到“收尸”两个字,眼泪禁不住就流了下来。阮剑锋一见她这样心里更烦,抬手往桌上一扫,将仅有几个碗碟全都扫到了地上。
  
  碎瓷片撒了一地,两个孩子赶紧跑开,泡饭多多少少还是洒在了他们身上,有点烫,可没人敢说一个字。
  
  姐姐阮筝比较机灵,一下子扯过弟弟阮笙护在身后,乖乖拿起编织袋回房间装东西。他们不是第一次搬家了,阮筝都有些习惯了,快手快脚地将弟弟和自己的生活必需品装了半袋子,又去开抽屉拿妈妈的衣服。
  
  外面客厅里,母亲的哭泣声还在继续,父亲依旧在咆哮。阮筝赶紧把大半袋东西拖了出来,主动塞到了母亲手里。
  
  夏美玲看了懂事的女儿一眼,眼泪流得更凶了。阮剑锋实在心烦,抬手就要冲她脸上打去。阮筝急了,大叫一声:“爸爸,再不走就来不急了!”
  
  她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不明白为什么不走就会有麻烦。但她知道这话一定有用。果然她刚这么一说,父亲的手就放了下来,一把抢过母亲手里的编织袋,将客厅里一些杂乱的东西往里一收,又回房去抽屉拿仅有的几百块钱。
  
  他就这么光着一只脚走来走去,嘴里还在不停地骂骂咧咧,胡乱拿了些东西后他就来推妻子:“走走走,赶紧走,丧门星,老子就是让你哭成今天这副倒霉样的。”
  
  “锋哥,你这话说得可不地道。你自己做的孽,怎么能怪到嫂子头上呢?”一个清冷的声音在客厅里突然想起。阮剑锋一抬头,就见大门口倚着个男人,白衬衣黑西裤,脸上架一副无框眼镜,衬衣领口松松地敞在那里,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
  
  阮剑锋吓得瞬间腿软,恨不得立马跪下来求饶。夏美玲有些疑惑地望着那个男人,通过眼前重重的薄雾,终于认出了那个人。
  
  她赶紧擦了擦眼泪,有些无措道:“是阿慕啊,怎么这么早就来了。说起来好几个月没见了。”
  
  “嫂子你好。”那个叫阿慕的男人洒脱地挥了挥手,明明刚刚看阮剑锋的时候一脸的鄙夷样儿,一望着夏美玲立马又是一副客气的嘴脸了。
  
  变脸太快的人,通常都有一颗坚硬狠辣的心。
  
  阮剑锋一看到这个男人,全身的骨头都像是被抽走了似的,冷汗顺着脸颊快速地流下来,一滴滴落到了地上。阮筝离得近,对父亲的变化看得一清二楚。她有些害怕地向后退了几步,拉着弟弟的手躲到了柜子后面。
  
  阮剑锋一副被雷劈了的模样,挣扎了片刻后终于还是跪了下来:“慕二爷,求求你放过我吧。我真的走投无路了。别,别告诉天哥我在这里,我求你了。”
  
  “太迟了。”阿慕轻飘飘地扔出这么一句。
  
  阮剑锋脸色大变,整个人灰败到了极点。他的四肢不住地颤抖,嘴唇哆嗦得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阿慕也没理他,径自把门口的破帘子撩起来。阮筝缩着身子偷看了一眼,就见一个年轻男人快步走了起来,一开口声音清亮动听:“我已经知道了。”
  
  他说这话的时候连看都没看阮剑锋一眼,大喇喇在阮家唯一的一只单人沙发里坐下,抬眉扫了屋子一眼。
  
  他的眉眼只微微一动,阮筝就觉得眼前似有白光闪过,将那年轻男人整个人都笼罩得有些模糊而虚幻起来。
  
  这男人长得真是漂亮,阮笙年纪小,见过的男人不多,但电视里漂亮的美女还是见了不少的。与他相比,那些曾经让她艳羡的女明星一瞬间都成了破抹布,没有一个人能及得上他一成。他的五官精致而立体,脸部线条柔和清晰,看上去没有一点肃杀之气。淡淡的笑容竟令他有几分亲切,让原本脏乱不堪的小屋也变得赏心悦目起来。
  
  阮筝不由想起来前几天妈妈刚教她的一篇小短文。文里有这么一段描写:窗台上摆着一枝金桂牡丹,阳江洒落下来,照在花瓣上时,整幢小屋都似乎笼罩上了一层金色的光芒。
  
  阮筝觉得,这个男人就是那朵牡丹,光彩耀眼让人不敢多看。她正准备收回目光,发现对方似乎扫了自己一眼,吓得身子一抖,紧紧地闭上了眼睛。
  
  阮剑锋已经彻底瘫了。从那个叫“天哥”的男人进来后,他就像是被判了死刑的犯人,马上就要被拉出去挨枪子儿了。
  
  夏美玲再迟钝,此刻也预感到事情不妙。她慌乱地环顾四周,发现了柜子后面的一对儿女,赶紧冲过去将他们牢牢护在怀里,紧张得满手心冷汗,连头都不敢抬一下。
  
  天哥似乎并不打算多说什么,冲阿慕看了一眼。对方心领神会,两手轻轻一拍,原本寂静的走廊里突然像是发了洪水一般,杂乱的脚步声由下而上,很快十几个黑衣男子冲了进来,将狭窄的房间挤了个满满当当。
  
  他们穿着清一色的黑衬衣深色西裤,脸上维持着同样冷漠的表情。眼睛直视前方,像是在等待指令的机器人。阿慕一身白衣在他们中间本有些突出,但一站到天哥身边,似乎立马就成了隐形人。
  
  很难有人在见到天哥之后,还能将目光落到别人身上了。尽管他一身暗紫的衬衣,在一群黑衣人中并不抢眼。但他白玉一样的脸庞已足够光彩照人,任何其他的装饰反而是种画蛇添足。
  
  他十指尖尖,随意地交叠在一起,开口的时候语气有几分慵懒:“阿锋,你跟我多少年了?”
  
  阮剑锋艰难地抬起头来,从齿缝里挤出几个字:“十……十年了。”
  
  “十年了。我不满十岁的时候你就跟着我了,说起来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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