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破茧成蝶 作者:千年书一桐(起点vip2014-01-02正文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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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破茧成蝶 作者:千年书一桐(起点vip2014-01-02正文完结)- 第3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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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这边什么时候结束?”

    “用不了一周,我们就会回北京,夏桐也差不多该准备走了吧?”

    “她大概要25号走,原本是说中旬过去,要熟悉下环境和语言,这些天我有空都陪着她说英文,我感觉上课应该没问题。”

    吴仁越听了一笑,说:“你倒是蛮会找借口的。”

    慕斯年听了一笑,回头看了看夏桐,夏桐正被赵慕芝拉着在问东问西的,非要刨根问底,吴仁越到底对家里人说了什么。

    “你到底怎么想的?”慕斯年问了一句。

    “什么怎么想的?”这话没头没脑的,吴仁越也不知道慕斯年指的是什么。

    “人家为什么来的,你不要告诉我不知道?”慕斯年挑眉问了一句。

    “小时候的邻居,就当妹妹一样,别的,我暂时还没想过。”吴仁越说完也回头看了一眼赵慕芝。

    此时的赵慕芝手里拿了一块小石头,正跟夏樟在比赛打水漂,夏樟本来跟罗水莲走在一起,说着这次去台湾的见闻,看到赵慕芝拉着夏桐比赛打水漂,眼睁睁地看着夏桐因为笨拙被赵慕芝嘲笑,夏樟不干了,要替姐姐扳回点面子,所以他紧走两步,换下了夏桐。

    而温萱看到了这一幕,也笑着摇头,问吴明伊:“赵家这丫头妈看怎么样?”

    吴明伊当然明白温萱这话的含义,笑了笑,说:“赵家的丫头看着单纯,但是这样家庭出来的孩子,又有几个是正经单纯的呢?我看她倒还不错,心术正,眼神也清亮,听说在麻省学建筑,就是不知道阿越心里怎么想。”

    温萱一听这话,吴明伊显然也喜欢赵慕芝,问题是,吴仁越的态度她们两个确实有些摸不准,这么多年在娱乐圈打滚,什么样的女孩子没见过?什么样的女孩子能入他的眼。

    “你还记得香港林家兄妹吗?你最近什么时候见过他们?”吴明伊问。

    “我们家跟林家一直有来往,基本每年都会见上一面,怎么了?”紧接着,温萱想起来,好像听家婆说起林家要在梅县投资的事情,接着问了一句:“难道阿越喜欢林家的丫头?”

    “这我倒是没有看出来,但是林家丫头喜欢斯年,林家老大喜欢夏桐。”吴明伊把那几天的事情说了出来。

    温萱听了听,说:“林家以前倒是跟我们开个这个玩笑,做儿女亲家,我倒是没想到他们这么快就攀上了慕家。我本来还蛮中意晓彤的,这孩子我是看着她长大的,虽然被父母娇养,性格却不骄纵,可惜。”

    温萱和吴明伊感叹林家兄妹怎么都输给夏桐时,慕斯年正拉着夏桐的手,站在河岸边,闲闲地看着夕阳落山,看着田里的农民正在收工往回走,看着清静了一天的小河边开始热闹起来,看着远处的村庄炊烟袅袅升起。

正文 第四百一十一章 、说客

    五天后,吴仁越离开罗家湾,同时离开的还有吴明伊和温萱,温萱是第一次来大陆,既然来了,肯定要去北京看看,所以便跟着儿子一起回了北京,而吴家在梅县的投资也谈得差不多。

    赵慕芝也离开了,她倒是没有跟着吴仁越走,她自己一人说是要去云南玩几天,和夏桐约好了在北京见面的时间,便一个人背着行囊出发了。

    夏桐和婆婆还有夏樟在乡下多住了一周,夏桐带着夏樟去看了一趟外公外婆,便也搬到了县城,因为夏樟要补课。

    回到县城,夏桐跟罗水莲商量,她打算提前二天去北京,她所有的行李都在北京慕斯年的房子里,需要重新整理,看看还有什么需要添置的。

    房子里只有夏桐和罗水莲两人,罗水莲把慕斯年买的那个镯子还给了夏桐,说:“你拿去还给斯年吧,我不想跟他推来推去的。”

    “婆婆,这个还留在你身边吧,万一下次阿越哥带个女朋友来,你拿这个当见面礼吧。”

    罗水莲一听这个,有些犹豫了,说:“这个很贵的吧?我们家就这个家底子,你又要去美国念书,我们没必要打肿脸来装胖子。”

    “婆婆,这个不是打肿脸装胖子,第一次见面,你给一件像样些的礼物,以后就不用了。再说了,我们家的条件,也不像先前了,婆婆放心吧。北京的房钱我已经还清了,我卡里还有一百多万,家里给你们留了十万块,有急用的话给斯年打电话。”

    夏桐手里的钱是程毓那边的专辑分红,给了夏桐将近一百五十万,另外还有那件龙袍的手工费二十万。夏桐全换成了美元,她之所以带着这些钱出国,是因为如果她的研究生入学申请下来的话,她想在波士顿买房安家,把夏樟接到美国念一年高三再参加美国的高考,夏樟走的话,婆婆必须也得跟着,所以,这房子必须得买。

    慕斯年说这两年美国的房价低迷,夏桐买房还是合算的。毕竟夏樟在美国要念七八年书,罗水莲如果想一直要陪着,总得有一个自己的家。七八年后,美国的经济应该会走出低谷,房价自然也会上升。到时再卖了就行,买房比租房合适。

    罗水莲听说夏桐手里还有一百多万。那对她来说便是天文数字了。所以便把这盒子收了起来,吴家确实对夏家不薄,这次夏樟去台湾,温萱带着去买了一箱子的四季衣服,不仅如此,还给夏樟买了一个新的手机。临走,又给了孩子留了一万块钱的零花钱。

    “桐桐,那个簪子,你不会怪婆婆吧?”罗水莲突然问了一句。

    “不会的。婆婆,只是我怎么从来没有见你拿出来过?”这个夏桐是真的好奇了。

    “说起来也怪我,你爹娘结婚时,我本来想把它拿出来,因为我没有一样像样的东西给得起你妈妈,可是我又担心你妈妈在我们家呆不住,这东西毕竟是夏家的。后来,你妈生了小樟,我想这下该把这簪子送给你妈,你妈听了这簪子的来历后,对我说,她还年轻,怕保管不好,先放在我这里。其实我知道她是怕我不舍得,哪里知道后面便没有机会送出去了?这就是命。”罗水莲说完叹了口气。

    要不是见吴明伊拿出这么贵重的东西给夏桐和夏樟作见面礼,罗水莲也不会舍得把这簪子送给温萱,况且,温萱这样有钱人家的大官太太居然给罗水莲下跪奉茶,这个罗水莲也是没有想到的。罗水莲是一个不愿意占别人便宜的人,加上她也确实被吴家人感动了,所以才忍痛割爱,把原本预备给孙媳妇的礼物送了出去。

    “婆婆,这东西给了就给了,反正也没有给外人,还在夏家人手里,这样你就对得起老婆婆了。还有,我跟你说过,上次爷爷留下来的邮票和字画,有不少值钱的,吴家都没要,不仅如此,上次去台湾,他们给我买了不少东西,东西是东西,钱是钱,我心里一直记着这份人情呢。”

    “这样便好。”

    罗水莲这一辈子看惯了别人的冷眼,突然之间,遇到了吴家这样的人家,罗水莲心里的感动是不言而喻的。

    安排好家里的事情,一个周五的晚上,夏桐和慕斯年回到了北京,一进景园的房子,便见金雏凤在家里等着他们。

    原来,夏桐在老家的这一个月,慕斯年也没有回过北京,家里的卫生很长时间没有人收拾了,慕斯年给金雏凤打了个电话,请她过去把门打开,让钟点工过去收拾一下,顺便把晚饭煮出来,这样的话,夏桐和慕斯年进家就不用为搞卫生发愁。

    “奶奶,吴奶奶走了,一个人在这里是不是没有意思?”夏桐问。

    温萱已经带着吴明伊回台湾了,吴仁越这段时间特别忙,而夏桐又不在北京,温萱不放心把吴明伊一个人留在北京,而且,吴明伊的身体每三个月都要全面检查一次,当然是在自己家的医院里方便。

    “嗯,走之前我们还在一起吃了顿饭,你那个伯母人还不错。”金雏凤看得出来,人家的婆媳关系可比她跟常若善强多了。

    温萱一看就是一个事业型的女人,而且还是一个成功的事业型女人,可是身上散发出来的知性和母性一点都不冲突,这样的女人一看就是事业家庭两不误,谁娶了都是福气。

    “哦,奶奶见过伯母了?”夏桐有些奇怪,温萱怎么会同意跟慕家的人见面。

    “人家要走了,我怎么也要她请一顿饭,你那伯母听了我跟你吴奶奶的渊源,说是想见见我,谢谢我替她照顾了她婆婆,这顿饭还是你伯母买的单。其实我们两个也说不上谁照顾谁,就是在一起说说话,解解闷。”

    这顿饭跟慕家没有关系,是温萱谢谢金雏凤陪了吴明伊一些日子,所以,温萱也没有提到想见常若善和慕建国,夏桐和慕斯年的事情现在还不到他们出头的时候。

    慕斯年听奶奶说了半天吴家婆媳的事情,知道奶奶也是有感而发,这些年慕斯年知道奶奶和妈妈两个表面看起来,相互之间都是客客气气的,但是客气的背后是生分和疏离。

    后来慕斯年有了夏桐,夏桐和金雏凤之间因为“落红”事件产生的嫌隙有一度曾经很让慕斯年颇为发愁,因为奶奶是辛苦把他拉扯大的人,如果不能找一个奶奶满意的孙媳妇,慕斯年心里多少会有些内疚的。

    所幸的是,金雏凤和夏桐都不是记仇的人,金雏凤拿出了自己的诚意来道歉,夏桐便很快掀过了那一页。

    “没关系,奶奶,吴奶奶说了,这次在北京住得非常开心,以后呀,她会常来的,奶奶一定要把身体养好了,这样才有精力陪着她一起出去走走,是不是?”夏桐一边说,一边替金雏凤按摩。

    金雏凤今天指挥钟点工收拾屋子和做饭,也站了很长时间,夏桐看她敲了敲自己的肩膀,忙上前替她按摩起来。

    “这孩子,这劲道拿捏的还不错,没少跟你奶奶按摩吧?”金雏凤问,暗道夏桐确实是一个懂事的孩子,说话中听,人又勤快,她活了这么大岁数,早就看明白了,一个人教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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