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美国当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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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美国当警察- 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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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了,就这么死在美国的监狱里了,石姗,乖女儿,爸爸舍不得撇你而去啊!东华,对不起,以后的路你只有自己走了!爸爸妈妈,儿子不能为你们尽孝了……


第10章 黑色星期五替罪羊(1)

    昔日生龙活虎的我浑身是伤地躺在病床上,何等地无助。刚才东华坐在床头泪流满面,是怕我痛,怕我死,她哭得让我心神不宁。安娜没有哭,但她知道我哪里痛,会为我解痛分忧,她为我带来欣慰和安宁。    
    我的身体从地上飘起来,飘到半空,我看见一群警员冲进监号,平息了暴乱。直升飞机来了,载着红帽子和八字胡朝医院轰鸣而去,又来了两辆救护车,把躺在担架上浑身是血的我和老越南运走了,我失去了任何知觉,直到刚才见到麦克医生。    
    黑色星期五的噩梦还在脑海里环绕,我再也无法入睡。    
    “对不起,我可以进来吗?”这是安娜的声音,我挣扎着要坐起来,就觉得浑身一阵剧痛,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冷气。    
    “别动,别动。”安娜俯下身子,轻轻按住我,用纸巾轻轻擦干我额头渗出的冷汗,她眼角挂着泪花,但没有滴下来,她把双唇轻轻贴在我的嘴上,一缕金发散落在我脸上,我闭上眼睛,闻着她特有的女人清香,享受着生死搏斗过后的宁静和爱抚,整个身心都开始溶化,所有的痛楚也在那一刻烟消云散了。    
    昔日生龙活虎的我浑身是伤地躺在病床上,何等地无助。刚才东华坐在床头泪流满面,是怕我痛,怕我死,她哭得让我心神不宁。安娜没有哭,但她知道我哪里痛,会为我解痛分忧,她为我带来欣慰和安宁。东华的哭是爱,爱得刻骨铭心,安娜的吻也是爱,爱得心有灵犀。对东华的爱,我可以肆意挥霍,也可以不屑一顾地抛在一边;对安娜的爱,我无法抗拒,只有缴械投降。这大概就是老婆与情人的区别。    
    红帽子是FBI在犯人中发展的内线,FBI和监狱结怨于几年之前,狱政局局长因涉嫌吸毒被FBI逮捕,后因证据不足释放,官复原职。FBI对此一直耿耿于怀。不久前,得知黑监狱长的中心监狱有人长期经营毒品生意,狱内收货,狱外结账。为报一箭之仇,FBI紧锣密鼓地展开了调查。黑监狱长为了保全自己,与儿子红帽子密谋,趁监狱刚刚收到一小批毒品的机会转移视线,嫁祸于人。红帽子假装找卷毛借钱,骗他把5000美元划到毒犯的账号上,又带领FBI从卷毛少尉的办公室搜出他事先藏好的毒品,把蒙在鼓里的卷毛少尉扯进了这桩案子。    
    星期五那天,红帽子故意不去指挥中心上班,因为卷毛开始追问划款的事。卷毛来监号找他,他就对汉德森谎称卷毛要来监号搜查毒品。汉德森哪知道内情,稀里糊涂为红帽子充当了打手。红帽子举报贩毒有功,可望提前假释;卷毛成了替罪羊,法官将来如何明断是以后的事,狱政局先把卷毛开除了,他不仅成了黑监狱长父子的替罪羊,而且还是背后更重要人物的牺牲品;我和老越南都无故被卷入这场是非,成了附带的牺牲品。    
    百听不厌。我根本不在乎歌词的含义,就是爱听、爱唱,因为它能唤起我对青少年时代的回忆和留恋,我把人生最美好的那段时光都撒在了那片黄土地上。    
    烽烟滚滚唱英雄,四面青山侧耳听,青天响雷敲金鼓,大海扬波作合声,人民战士驱虎豹,舍身忘死保和平。    
    四十岁以上的人都会唱这首歌,我也不知听过多少遍,可每次再听,都能令我热泪盈眶。    
    “你就爱听这些带火药味的歌。”东华不屑一顾。抒情歌也有:    
    五彩云霞空中飘,天上飞来金丝鸟……    
    “都老八辈子了。”她有时还不如我传统。    
    那就来新的,我又换了一盘”血染的风采”。    
    “……你是否还要永久地期待…”    
    刚唱几句又让她给打断了,“这还叫新,老山都还给越南了,你还期待什么?”    
    三间卧室三台电视机,各取所需,互不干扰。    
    有一阵子,东华昼夜兼程地看“大宅门”,我就躲在另一间屋里复习“教父”,我称“教父”为美国版的“大宅门”,东华则说“大宅门”是中国版的“教父”。    
    露露嫌妈妈看的太东方,爸爸看的太老调,自己跟同学出去看最新上映的电影。当年一家三口围坐在一台电视机前观看“北京人在纽约”的情景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露露上了大学,家里只剩下我和东华两个人,每顿饭竟要做两次,口味不一样!东华不忌口,调料不重就食之无味。我却为自己定了许多清规戒律,低盐、低糖、低脂肪,两个人总不能顿顿吃饭都作妥协吧,干脆各做各的,懒的做就出去吃。露露一回来就更麻烦了,她也不知道受了什么人的挑唆,变成了素食主义者,荤腥一点都不沾,炒菜连油都不许放。这回可好,三口人的饭得做三回,除非有人情愿自我牺牲。    
    在这个家里,惟一能使三口人有共同语言的,就是那只浑身雪白的小狗贝贝。    
    贝贝是只英国纯种狗,只有白兔大小,长长的卷毛,十分惹人喜爱。那还是露露上高中时,我工作忙,东华总呆在国内,觉得露露每天自己在家怪孤单的,就到宠物商店花八百美元买了这只小狗,当时他才三个月,是露露自己选中的,还给他起了名字。从此,贝贝就成了家里的一员。    
    说是给露露买的狗,可她光知道跟小狗玩,什么都不管。养只狗跟养孩子也差不多,吃喝拉撒睡,一样都不少,也得抱,也要哄,还得训。一天不知不觉跟他得说一车的话,病了也得去宠物医院,定期还得打预防针,隔一段时间还得带他去洗澡、理发、剪指甲。    
    贝贝到了一岁,已经能够自立,大小便从不在屋里,哪怕一憋就是十几个小时,也要等我回来带他出去方便。他也养成了临出门才大口大口喝水的习惯,自己在家时就不喝水,免得有了尿还得憋着,你说他多懂事。    
    平时我跟东华对他讲中文,露露跟他说英语,贝贝一岁多时就成了双语者,中英文全通,你说他多聪明。劳累了一天,对着小狗诉说衷肠,贝贝会乖乖地冲着你正襟危坐,目不转睛地洗耳恭听。说到高兴之处,他会跟着摇头摆尾,若到伤心之时,他就依偎在你身上,用小舌头轻轻舔你的手以示安慰。在美国奋斗的心力交瘁,有这么个忠心耿耿、善解人意的小生灵陪伴左右,真是其乐无穷啊。    
    贝贝在家里被待之如人,爱之如子,无论谁有了不顺心的事,都要抱着贝贝诉说,最后都能破涕为笑,心中的郁闷顿时烟消云散。我和东华每次陷入冷战,都是因为有贝贝“从中搓合”才得以化解。


第10章 黑色星期五替罪羊(2)

    当年在部队想家时,我也爱跑到餐馆,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那时我比现在上大学的露露还小两岁,我从小就喜欢独来独往,不愿依赖别人。父亲的人生道路对我起到强烈的诱导作用,他20出头就离家出走,投身革命。他们那一代人,不仅改变了中国,也改变了自己的命运。比起父亲从农村到城市的转变,我又进了一大步,跃出了国门,在美国站稳了脚跟。女儿露露更是青出于蓝胜于蓝,美国都盛不下她了,她要走向世界。    
    我的梦想已经实现,虽然与我少年时代的宏图大志大相径庭,但毕竟是无奈中的最佳选择,我对此无怨无悔。    
    东华的梦想始终系在我和女儿身上,最初打算我一毕业就举家返国,后又寄希望于女儿能按自己的想法读完大学,回国找个体面的工作。她的一厢情愿都未得到我和女儿的认可,她只剩下一个破碎的梦,除了这些年的积蓄,她一无所有。    
    女儿的梦想自始至终也没得到我和东华的认可。露露刚来美国时,性格十分内向,为帮她克服这一不足,我们积极为她创造条件,鼓励她参加学校的各项课外活动。自从小学时主演小话剧“天掉下来了”,她便迷上了表演。到了高中,她还导演了两部莎士比亚戏剧,分别获得维吉尼亚和华盛顿地区高中生汇演比赛的头等奖。美国主流媒体“华盛顿邮报”在文艺专刊做了报道,还刊登了剧照。我们本想通过参加表演改变她的性格,谁想阴错阳差,不但改了性格,连爱好都改了。到了高中最后一年,也就是应该决定大学专业的时候,她竟斩钉截铁地告诉我们,她已经选择了南加州大学艺术系,学习表演专业,令我和东华目瞪口呆。    
    涉及到孩子的前途,我和东华便求同存异,结成统一战线。从露露决定要上艺术系的那天起,我俩便频频对她发起攻势,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她不要好高骛远,还是脚踏实地选个可以安身立命的专业。那知道,任你说破了嘴,也无法改变她的既定方针。    
    东华委屈求全留下来可不是为了我,而是为了她的宝贝女儿。如今女儿也不如她的愿,这才心灰意冷,下定决心离开美国。毕竟母女一场,下了决心还是不免牵肠挂肚。她把女儿叫到跟前,把要回国的想法告诉了她。露露沉思片刻,说道,既然妈妈在美国这么痛苦,干脆回去,走自己的路,按自己的方式生活。    
    东华听罢肝肠寸断,想不到自己一把屎一把尿带大的孩子,竟然如此绝情,连一句挽留的话都没有,这美国还有什么好留恋的,她抄起电话就定了回国的机票。    
    眼看母女俩相互误解,我只好充当翻译,从中调解。虽然露露不识中文,但日常对话还没问题,母女俩说的都是中文,干嘛还要翻译?问题在于两个人的思维方式完全不同。东华内心也充满了矛盾,既厌倦美国的生活,又舍不得尚未独立的女儿,她真想找一个让自己留下来的理由,她以为女儿会苦苦相劝,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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