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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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法则- 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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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的人才才会动用到义字门高层的整体力量。”他突然又看着我,“晓不知道为什么我会推荐你?”

我感觉到他话中的重量,慎重地摇头。

“因为你确实是我看到过的人里面唯一一个文武双全的人才——这不是捧你,是事实——你的实力应该得到最大的发挥,但是如果你照现在的路走下去,安安心心的读完大学再找工作,你最多就把智力发挥出十分之一,明白吗?”

我点头。

“当然我也有为自己考虑的因素,那就是想自己的帮会可以发展得更快变得更强,这是一种集体感,你现在可能不是很明白,但你一旦也有自己为之奋斗的目标后肯定会有所体验。”伟人的目光忽变得炽热,“而且其中还有普通人没有办法感受到的刺激和乐趣……”说到这里,他忽然停口,露出回忆之色。

良久,他才吁出一口气,追忆道:“当年我是义哥亲自审察后引进门里的,他跟我拜了把兄弟,所以今天我才能够在义字门里算上一把手。”突转道:“晓不知道你今天的表现不但合格还多出了两个优点?”

我只道:“说罢。”

“那就是‘冷静’和‘智慧’,”他向我一笑,“义哥最重人才,尤其你今天说的那句‘社会中没有不可能,只有不存在’,还有跟警方合作的建议,他如果知道了,你今后前途肯定无量。”

“那要假设我答应入义字门——义哥是谁?”我并不表示出自己心中的想法,随口发问。

“大名方义,凡义字门中人都尊称他为义哥,是义字门的创始人。”伟人眼中透出柔和的光,令人知道他对这义哥有着非常深厚的感情,“义字门到今天只有七岁,所有根基和势力都是由义哥带领大家脚踏实地的拼出来的。”

我却想着其他东西,问道:“有个问题:我不明白为什么滇帮入川会绕一大圈?按理说他们应该走你们川南比较合理,因为不但近而且方便。”

伟人敛回所有异常情绪,答无不详地解释:“义字门早跟他们摊牌,不但不参与贩毒,而且只要他们敢贩毒入川就会受我们阻击。这几年已经发生过好几次下面冲突了,这一次只是多一次罢了。而唐门则因为跟我们义字门向来作对,虽然不敢公然参与贩毒,却暗中允许滇帮走他们这边线,所以我们才会多跑几百里到这边来拦截。”

路过农贸市场时我记起还未吃早饭,在那馒头摊处买了两人的份量,边吃边走。途中想起那馒头姑娘今次竟然不但没怒目相对还送上甜甜的微笑,不觉暗猜是否因为旁边多了伟人,一时胡思乱想,又自觉好笑。

伟人啃着馒头赞道:“这馒头做得不错!”又向我道歉:“老植你别怪我没跟你说老虎的事,因为门规所限,当时我必须为本门守秘,只好乱说一通。”

我哂道:“要怪你早怪了——我明白。”

一路上伟人再未与我提起入帮的事情,似是给我考虑的时间。他却不知道我心中早有了决定,只是在找最恰当的时机和最合适的方式跟他说明。

人各有志。我有自知之明,明白自己天性需要什么样的生活:做一个普通的人,不需要远大的志向和抱负,最高的理想只是娶一个心爱的妻子,在衣食无忧的情况下快快乐乐平平安安地活完一辈子,同时为社会和国家做出一点贡献——这是我从十八岁起就为自己定下的人生目标和态度,并且到现在都一直在为实现它努力。

没有人规定有能力就必须付出或使用。譬如一颗大树,它会在狂风暴雨烈日下顽强抵抗和生存,而不会主动去攻击天、地或人,但这样的生活并非没有意义。

任何生命的存在都有其自身的意义,无须强求。

第一卷 基础进程 第三十九章 天造佳配

这一天过得风平浪静,间中偶尔接接方妍的电话,感觉到她精神状态好了许多,自己亦颇觉欣慰,至少未愧对郑归元。

下午在食堂遇到林芳,这女孩态度转变巨大,竟破天荒地向我道歉:“对不起啊,那天我太冲动了些,请你原谅。”

和她同行的还有一位长相威猛的男生,我见有外人在场,拿不准是否她男友,只微笑道:“应该是我向你道谢才对——谢谢你这么关心方妍,她正需要你这样的朋友。”

两人临去时那男生屡屡意态不明地斜眼瞥我,还示威般牵住林芳的手。我见后者并不拒绝,暗叹君子情途坎坷。随即想起她曾问过伟人的相关事宜,不知是否真的对他有意,简单的恋爱一时间复杂得令人想想也头疼。

晚上被方妍约去自习。本想拒绝,但又怕这表里如一都是那么柔弱的女孩生出什么不正确的念头,只得应下来。

从夜色下步入灯火通明的教学大楼时,蓦地心生感慨。

这一种平常的生活和那种在黑帮中厮混拼搏的生活是如此迥然不同,恍若平地与高山,似无法并行,但我却有机会同时经历两种截然不同的生活,不知是有幸或不幸。

方妍蹦蹦跳跳东瞧一眼西看一眼,想找个空闲的教室。孰料从一楼直找至顶楼,竟没有一间遂意——遂她的意,亦即空教室。

我安慰她道:“大家刚才来这儿,当然有学习的激|情,不如随便找一间罢。”

方妍苦恼地道:“不可能的!这种学校怎么会有这么多爱学习的人,一定是……咦?”

我奇道:“是什么?怎么只说一半?”方妍脸色在灯光下一红,低头:“没……没什么,我忘了。”

我并不追问,微笑着转移话题:“找个座儿还不简单。”说着随意推开一扇门走了进去。

这间教室原本只两个人,我们找了与那两人对角的角落,刚刚坐定,那边突然传来一声呼唤:“妍妍!”

只看了一眼,方妍飞扑了过去:“如姐!”

赫然竟是她的室友,前次被她介绍为“管理系系花”的廖真如。

我愕然不已。之前只随便看了看,却未看出竟有廖真如在内。

随即眼中与心中均是一亮,无法抑制的舒适感觉腾然而起。

每次看到她都会有这种愉悦的感觉——那种因美而生的真实感觉,直深入内心深处,直接触到我心底对美丽的喜爱情绪,避无可避。

我向廖真如飘来的眼眸报以微笑,随即移目看向她旁边那男生,立刻认出他正是每每跟在她身边斯斯文文地叫“真如姐姐”的那好脾气男孩。后者向我点头示意,我略一回应便即坐下,隔着十来米的距离道:“方妍你坐哪儿?”

方妍犹未回答,忽然爆发出一声欢呼:“好可爱的狗狗!”望去时只见她双手捧出一只浑身棕色长毛、小得两手都可包住的耷耳小狗。她转头叫道:“哥你看,可不可爱?”

廖真如奇道:“妍妍你怎么叫他……叫他……你不是……”方妍脸颊一红,说不出话来。

我心内苦笑。看来方妍对我的事她们内部已然不是秘密,只望不要再传到外面。实际上以兄妹相称是早前我对方妍下的“严令”,由郑归元那处算起这称呼我是当之无愧;同时也是避嫌。

旁边那男孩插口转移话题道:“方妍你抱过去让他看看罢,隔这么远怎么看得清?”我多看他一眼,想到这人心肠倒好,看出大家的尴尬为方妍解围。由此想到廖真如那天在餐馆表现出的娇气,两人实是佳配,正适合去上演美人闯祸英雄收场的大片。

方妍红着脸捧着小狗走过来,不敢看我。我斜眼盯那狗,那狗不甘示弱,微举耷耳冲我直嗅且瞪,片刻后从方妍手掌跳到书桌上,扑上我手,用小犬牙咬着手指。

指缘传来痒痒酥酥的感觉。

我伸另一只手抓住它背上长毛,将被咬着的手指向外一拉。它正咬得欢,毫无放口的意思,顿时被我手指扯得前滑出少许。方妍看着它四足趴地与我相抗、又不肯放松口上咬势的可爱模样,不由娇笑起来。

逗狗嬉戏中注意到那男生走了过来,我抬头冲他友善地一笑。对方脸形微弯,露出脸上两个小小的涡,立时更增斯文之态:“它叫‘欢欢’,你可以叫它的名字。”

这时小狗咬了半天不得要领,松口抬头哑哑地汪了两声,似在为自己的名字注音。

我把小狗放回方妍手上,起身笑道:“这狗挺可爱的,是你的吗?”

他回头看了一廖真如一眼,呶嘴示意道:“本来是我的,现在是真如姐姐的了——我特地从家里给她带来的,她一直说要在寝室里养只小东西。”又抚抚那小狗的头,向方妍道:“从今以后你们都可以天天看到它了。”再向我作自我介绍:“我叫云海晨,是中文系的新生,你好——还要谢谢你上次帮了姐姐。”

我没想到这么一件连自己都快忘记的小事他还记得,只道:“嗯。我叫植渝轩,也是新生,以后有机会多聊聊。”

他甚是聪明,显然听出我语中的送客之意,一笑接过方妍手中的小狗欢欢回座位去了。

坐下后我低声问方妍他是哪儿人,才知道这人原来也是四川人,和廖真如都家在成都。

捧着书看了不到十分钟,我叹了一声放下书,侧头问挨着坐的方妍:“你是来看书的还是看人的?”她脸上大红,忙收回偷看我的目光,低下头去,未扎起来的披肩长发顺势垂得遮住了面颊,一语不发。

我捧回书执起笔开始作笔记。

又一个十分钟。

我放下笔侧靠到桌面上,双眼放肆地直观方妍的脸,清晰地看到她细嫩的脸肤上红晕如泼。我把脸凑到她眼前:“我的脸很好看吗?看了半天还不看不够?”

方妍窘得无以复加,呼地转过身去。我正要趁势追击,眼角余光忽扫到对角两人看来,只得收敛回来继续垂目看书。

小丫头就是小丫头。

来学校以后的第一次自习就这么在记忆中成为失败,直接因为是在近三个小时的时间内我没学进任何东西,根本原因就是我无法集中精神,而具体原因则是非只方妍不时偷看我,连对角的云海晨和廖真如都行来不下三十次注目礼,而且神态暧昧,令人难以想不到这两人是在看好戏。

结局发生在整个教室忽然一黑时。那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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