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合锁钥+番外 作者:程汐(晋江2014.05.30完结)》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璧合锁钥+番外 作者:程汐(晋江2014.05.30完结)- 第29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正在此时,曾妈惊慌失措地打电话过来,说小咩咩不知道被她妈妈抱去哪儿了。我的心突地一沉,意兴阑珊地撂下一句话:“她们母女失踪了,有个万一的话,做什么都没有意义了。”
我赶过去和他们一起找人,还好,虚惊一场,她们平安无事归来,只是受凉染病了。经一事长一智,他们那些朋友寸步不离地守着她们,我就不凑那个热闹了。
不管如何沉痛煎熬,事件处理结果终是出来了。果然,作恶者没受惩处,受害者也得不到应有的补偿,世界凌乱至斯。
每个人心里都不好受,尤其是海琛,觉得自己作为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却丝毫使不上力,异常挫败。为了排解郁闷,我陪他一起,游公园,逛商场,吃各地正宗的特色小吃。那些食店的装修很旧,要我一个人是不会进去的,没想到尝过后却印证了“人不可貌相”这条真理。
他终于变得开朗起来了,我感觉很有成就感,希冀日子就这样过下去。万万想不到,进展竟然出乎意料之外,就是回家过马路时,他猝然抓住我的手。我措手不及地一愣,抬眼触到了他带着笑意的暖眸,心瞬间踩在棉花上,轻飘飘的美妙。激动加紧张,我思维迟钝地找不到话,他也安静无言,我们的手就紧密胶着,但也不尴尬,天衣无缝般感觉契合。
我们走得很慢很慢了,楼洞还是近在咫尺。轻缓放开我的手,他怅怅然感慨:“真希望路没有尽头,我们一直走到永远。”
我羞涩地脸一热,“我上去了。”小声交代一句,我慌慌忙忙上楼。真好,难舍的不止我一个人。这天夜里,我好兴奋好兴奋,脑中不断回放我们相识以来的点点滴滴,很久很久才睡着,在梦中也是笑的。
一切都是那么理所当然,我们名正言顺地约会。除了商场、影院、公园,最常去的还是图书馆,这个缘起的地方,各拿一本书相向而坐,时光静好,岁月无惊。我们做了大多数情侣必备的事,牵手、拥抱、接吻,其实说起来有点糗,我是初吻,像人类登月一样不知道怎么迈步,是他耐心地带着我飞舞,从外向里探索。甜似蜜,轻如羽,飘啊晃啊上了云端。我也终于相信,小说里写的被种草莓是真的。
我一生中最美好的日子,和他一起之后悉数开始。生命以一场绚烂的爱情终结,我到底没有白活。我以为,这是上天赐予我最大的恩宠了,所以听到他求婚时,我结结实实呆了。以前,我对生命都抱着得过且过的态度,过一天少一天,恋爱结婚和我丝毫不沾边。羡慕渴望过那些身体健康人生圆满的女人,可我有自知之明,我不是正常人,没有她们的资本。
“傻瓜,”他那种宠溺中带着疼惜的语音再一次熏醉了我,我愣愣听他继续:“哪有什么正常不正常之说,你看,像陆驭吧,没病没痛但是说走就走了。人生无常,祸福难测,明天和意外谁也不知道哪个先来,我们能做的就是把握当下,过好今天。”
他的话恰如其分,而且,有哪个女人不憧憬穿上洁白的婚纱,和自己心爱的男人走过神圣的红地毯,我没扭捏地答应了。
爸爸却不同意,一口咬定他必有所图。我在心里狠狠地鄙视了他一把,真是的,以为每个人都是他啊,不惜利用爱情往上爬。只是,我时日无多了,省得无谓的浪费,便曲线救国,以哀婉的语调说道:“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像个木偶一样,捏着情绪过日子,很厌倦了,觉得生无可恋,死更不可惧,就盼着那个时刻快点到来,早死早超生。”
“小盈……”没被爸爸的难过愧疚打断,我径自说下去:“没想到在我平庸的生命尽头之前,竟然遇到了他,这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我终于找到了活着的意义。我想像个普通女人一样结婚成家,了无遗憾地过完最后的日子,这是我最后的心愿,爸爸,你成全我们吧!”
果然,爸爸是吃软不吃硬的,恰到好处地被我说服了,无奈叹口气,“好吧,只要你觉得幸福。”






第41章 番外二   何处惹尘埃(4)
时间紧迫,我们想快点在一起,就定最近的吉日。“小姐要嫁人了,好,真好…”曾妈乐呵呵地帮我准备嫁妆。婚礼也交给婚庆公司筹办,海琛在跟进,相比起来,我就是甩手新娘。我听他们的,养足精神迎接那个一生中最重要的日子。
心情的变化挺奇特的,开始时特别兴奋激动祈盼,真到这一天反而平静了,本本分分地配合安排。只是,当与他十指紧扣走红地毯时,我情不自禁地湿了眼眶。我何其有幸,在最美好的年华里,用最美好的姿态,遇见你。这一刻,地老天荒,好想好想,牵着你的手,一起,慢慢地,变老。
洞房花烛夜,紧张又害羞,他启蒙引导我,缓缓迈入美妙的天堂。说实话,第一次是痛,但并没有小说里面写的撕裂般那么夸张。而且,我觉得,痛感会让幸福更加深刻难忘。初恋、初吻、初夜,所有关于初字辈的都给了他,我多么自豪!
我们的蜜月旅行定向三亚,美山,美水,美食。不过,我觉得世间任何美景都比不上他。我们只在那边玩一个星期就回家了,相比起来,我还是更喜欢我们的小窝。是的,我们的爱窝很小,是他结婚之前一个人住的。爸爸要给我们换套大房子,我觉得没必要。两室一厅住两个人绰绰有余了。而且,空间小一点,幸福的浓度会更高。
我从来没想过还能过这种新婚燕尔的旖旎生活,早上在他怀里醒来,生机勃勃地对着镜子刷牙洗脸,一起吃完营养早餐后送他上班,我简单搞下家里的卫生,再去菜市场买菜,洗好了等他回来开炒。饭后我们出去散个步,或者不想动就在家窝着,看电影,看电视,看书。就是什么都不做,躺在他怀里,看窗外的树叶晃晃摆摆,一阵风吹过,它们在空中打几个转,悠然落在地上,会觉得时间变得很静很静,人变得很安逸很安逸,有种相依为命、地老天荒的感觉。其实我最喜欢偎着他,两个人看同一本书。而且,书让他拿,让他翻,我只动眼珠子。每当我这么懒时,他都会无奈又宠溺地叫我“笨羊”。呃,我属羊,被他从“傻瓜”换成“笨羊”了。他在充满情欲的时候,那一声声的“笨羊”最性感。
杨姐带着咩咩搬离S市,我们结婚时也没带她过来,我很挂念那个可爱的小人儿,想去看看她们。然而海琛说:“她是个不需要别人同情的人,既然搬走,就是想避开以前的伤心,如果见到旧人,怕是又会难过了,所以还是不去了吧。”也对,还是他想得周到。
以前我总是觉得,神爱世人,但不爱我。看过了杨姐一家的无妄之灾后,我的心态不知不觉间放平了,就像张爱玲说的,在这光怪陆离的人间,没有谁可以将日子过得行云流水。回想我二十几年来公主般众星拱月的生活,相比在菜市场看到的那些为生存而努力的人,甚至还有老人和小孩,其实上天待我很不薄了。更加幸运的,我还遇到海琛,体验了只羡鸳鸯不羡仙的美满甜蜜,年少气盛的不甘和怨愤通通抚平了。我也像张爱玲一样相信,走过平湖烟雨,岁月山河,那些历尽劫数、尝遍百味的人,会更加生动而干净。杨姐,那个外柔内刚的奇女子,终会有她自己该得的幸福。
我非常非常珍惜时间,把每天都当做最后一天来过。当越来越感觉呼吸难受,脸色灰白而发紫,我就知道,我生命的沙漏快流完了。只能执子之手却不能与子偕老,多么难堪的沉痛!以前的我无欲无求,对什么都抱持着无所谓的态度,现在有了他,我很不想很不想死,很想很想和他一起寿终正寝。人性太贪婪,还是我太贪婪?
欲望,像是巨人的孩子,有欲望就有遗憾。在被消极情绪击溃之前,我努力宽慰自己,关于幸福,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曾经拥有过就行了。而且,最后的时光那么幸福,这一生真的值了。
我们都绝口不提我的病,只是,他陪我的时间越来越多,能带的工作都带回家来。我好喜欢看他专注工作的轩昂侧影。他还包了所有家务活,呵护我到无微不至的地步。我抓紧一切时间,缠着他挖曾经。他的未来我无法参与了,多了解他的以前,拼凑还原出一条可以走进他过往生命的路。
他在高中毕业谈了一个女朋友,只到大二就分手了,此后一直空窗。我不想他以后又是孤孤单单的一个人,便交代他:“我死后,你找个情投意合的妻子,记住,一定要知根知底的,像亮姐和杨姐都是好女人,不要错过。然后生个可爱的孩子,像咩咩那样。”可一想象他们一家三口和和美美的幸福画面,我的心就扎得很痛。他不幸福,我会担心;他若幸福,我又会难过。“你找了别人也不要忘记我,就给少少的一点时间,小小的一点空间,稍稍地想念我一下。”
“我永远不会忘记你!”得到了他坚定的允诺。真好,我永远在他心里。
“其实我不应该有遗憾了,是不是?起码在有生之年遇到你,你给了我那么多美好的回忆。”
“是我要感谢你,出现在我的生命里!”
“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情形吗?”
“记得,你这个懒羊。”
“我当时真的觉得自己低到尘埃里,小到缝隙间。”
“真是笨羊。”
“现在变得好丑,真是难为你了。”
“比起初见时的你,我更爱你现在历经洗礼的容颜。”
油嘴滑舌,还套用杜拉斯的话,“真假,我现在这个样子哪里好了?”
“刚见面对你一无所知,只当一个路人般无关痛痒;现在了解你了,我爱你的坚忍,爱的是你的灵魂。”他说的好窝心,我的心好暖。但是也好累,我好想睡。
“笨羊…笨羊…”他带着哭意的声音在叫,我想再看一看这个我爱的男人,我想告诉他不要哭,我喜欢他笑的样子,可是你看得见我,我看不见你了,视线好模糊好模糊,呼吸好紧好紧,说话好吃力好吃力。
“对不起,笨羊…”他紧紧握住我的手。我真想也叫他一声“傻瓜”,我的病我自己知道,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