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情 by筑音(网络版结局+番外+书版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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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情 by筑音(网络版结局+番外+书版结局)- 第7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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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放得下你父亲的仇吗?”
  “相对于报仇,爸爸更希望笑笑平安无事。”
  “既然一切恩怨从此一笔勾消,你是不是准备继续做我的妻子?”
  顾湘湘色变:“嘉恒——”
  杜惜脸色微沉:“你不如叫我去死。”
  沈嘉恒笑:“你看,我怎么可能相信你,就如你不可能相信我一样。”
  “我来做担保,好不好?”一个声音从门口传来,耿绍昀赫然出现在门口。
  沈嘉恒迅速用枪指住笑笑的脑门,盯着杜惜若:“我说过只要你一个人来……”
  “不是她带我来的。”耿绍昀向前走:“我跟你有过同样的心态,所以,我猜你会回到这里,只是来碰碰运气,居然猜对了。”
  沈嘉恒调转枪口指向耿绍昀,他却没有停下脚步,继续走到小床边,顺手亮起一盏大灯,昏暗的小房间顿时通明。他仔细看了看笑笑,又摸摸笑笑的脸,回头对杜惜若点头:“笑笑没事。”俯身抱起了笑笑。
  沈嘉恒摆了摆手中的枪,“你逼我开枪吗?”
  耿绍昀说:“只要让他们母子平安离开,我保证,她向你许下的任何承诺一定会竞现,如果她不作为,我来作为,你信不过她,总该信得过我。”
  沈嘉恒沉默,从小一起长大,他自然知道沈耿绍昀的品行,一言九鼎,既便对于仇敌,他也能做到言出必行。
  耿绍昀抱着笑笑回到杜惜若的身边。
  顾湘湘突然嘶声说:“嘉恒,不要相信他们,难道我们还被他们害得不够,你忘记你阿姨是怎么死的了吗,她当众答应过要放你阿姨一条生路的,结果呢?她不杀你,自然有办法逼得你自杀或者让别人杀你”
  枪口又指向了杜惜若,耿绍昀让她抱住笑笑,把她拉往自己身后,用自己的身体挡在他们母子前面,平静直视沈嘉恒,“我也不瞒你,找到这里的时候,我马上通知了其他人,现在应该就在外面。不开这一枪,你可以继续做回以前那个风光无比的沈嘉恒,开了这一枪,你这一生真的永无翻身之日,你自己想清楚。”
  房间内沉静得只能听见各人的呼吸声,沈嘉恒看着杜惜若,许久,拿枪的手慢慢垂下,“其实,对你,我始终是下不了手。”
  耿绍昀转身一手抱过笑笑,另一只手挽住杜惜若的腰,护着她向门口走去。
  枪声骤然响起,一声之后,紧接着一声。耿绍昀猝然回首,顾湘湘垂着一只断腕,血如泉涌,一只小型手枪落在她脚下,她惨白的脸上满是凄笑:“你不忍心杀她,她却可以狠下心杀你。”
  沈嘉恒的胸口绽开着大片艳丽的鲜红色,他努力保持挺拔的身姿,扔下手中的枪,如释重负的笑:“这样也好,我把这一辈子欠你的,全部还给你,下一辈子就再也不用还债了。”
  耿绍昀回头,杜惜若手中口红形状的袖珍手枪犹冒着青烟。
  沈嘉恒开枪阻止顾湘湘杀她,她却开枪射中了他的心脏。
  “你现在原谅我了吗?”沈嘉恒轻声问杜惜若。
  她紧抿着唇不说话。
  “呵——”沈嘉恒的身体缓缓向后倒,犹如电影里的慢镜头,“到死都不肯原谅……”
  顾湘湘呆呆看着他,忘记了哭泣,也忘记了痛,似乎什么都忘了。
  耿绍昀静立片刻,把怀中的笑笑放回床上,缓缓走到他身旁,蹲下身,看见他的眼睛已经合上,他终究是合上了眼睛。
  门外传来嘈杂的脚步声,楚杰和江雅秋率人冲入房内,“惜若!”看清房内的情形,一切动作静止。
  杜惜若走到床前,俯身去抱笑笑,一滴水珠滴落,在床单上留下了一个水印。抬起头,她的神情平淡,雪白的脸庞上不见丝毫泪痕,抱着笑笑向外走去,一边走,一边冷静吩咐:“楚杰,你按排人把现场处理一下,秋姐,你陪我送笑笑去看医生。”
  耿绍昀侧过头,目送着她的背影,直到消失在门口,她始终没有回头。
  华丰巨额资金流失案件的两名主犯,以一名饮弹自尽,一名精神失常而告终。
  与沈嘉恒母亲毗邻的苏步昌墓已经迁走,沈嘉恒的骨灰被安葬在了这个空出来的位置——他母亲坟墓的旁边。入敛那天,除了沈氏家族的部份人,只有耿家兄弟,以及神志不清的顾湘湘。早已与沈嘉恒成为挂名夫妻的杜惜若没有出席葬礼。葬礼将近结束,江雅秋才抱着一束白菊出现,一言不发,把菊花放下在墓碑前,随即转身离去。经过耿绍昀前面,她脚步稍缓,低声说:“耿先生,惜若乘坐今天下午三点的班机离开,以后再也不会回这座城市了。”
  江雅秋的身影渐行渐远,绍谦看着绍昀,轻轻喊了声:“大哥——”
  耿绍昀无声摇了摇头,没有移动脚步。
  真如江雅秋所言,杜惜若离开之后,再也没有踏足这座城市,耿绍昀经常可以从媒体上得知她的消息,他们称赞她为“铁腕娘子”,把她与昔年的杜修宇并列,是杜氏家族的第二代传奇人物。他曾说过,不会第三次放弃他们母子,可是她却不再需要他,就如她永远不可能再成为当初的苏小小!


番外《残梦了无痕》

第一章、浪子不是什么人都能当的

  苏云若有一双极美的眼睛,眼波微微一漾,便如天下最甘醇的美酒,让无数人恨不能醉死其中,杜修宇就是这无数人中的一员,引用他的原话:美人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尽折腰。他书读得不多,能说出这么文雅的诗句,心中颇为自得。可是,当每次面对全身上下充满书卷味的苏云若时,他的自卑感油然而生。于是偷偷捧回一堆书,猛啃起书本来,不懂的地方就去问苏云若,虽说罗马不是一日建成的,好在他天资聪颖,接受能力极强,学得很快,于是“罗马”在他的勤思苦读中正在慢慢成形。
  这件事终于被赵晓峰知道,他捧着肚子在地上打了好几个滚,然后双手交握作祈祷状,仰天长叹:“苍天呐,一代浪子杜修宇就这样从良了”
  杜修宇恼怒的在他屁股上狠狠踢一脚:“给我滚远点。”其实杜修宇不能算是浪子,虽然他长得一幅相当出色的好皮囊,很有浪子的气质,深受夜总会红阿姑们的青睐。但是,纵观古今中外,凡是能被称之为浪子的人无一不是英俊潇酒、风流倜傥、文武全才,并且还要具备一样最最重要的条件,那就是富贵多金!而杜修宇缺乏的正是这一条最最重要的必备条件,他只是一个小混混。
  谁说混黑社会就一定有钱?杜修宇十二岁的时候没有了父母,于是一名及有可能成为未来社会五好市民的品学兼优好学生消失了,庙街里多出一个名叫杜修宇的小混混。刚开始,他挨打居多,每次被打得伤痕累累、体无完肤,让他觉得幸庆的是没有被打死或被打残。久而久之,随着年龄的增长,打架的本事练出来了,变成别人挨他打居多。
  到了二十岁,他在庙街一带已小有名气,投身九大帮会之一的天狼帮金老大手下,位列第九。因为身手相当不错,又重情重义,在道上颇得各路兄弟的敬重,几个帮会都想拉他入伙,他却独独选中了势力只能算是中等的天狼帮。金老大问过他是原因,杜修宇想了想说:“我喜欢你的名字,金多多,有创意,有深度。”
  金老大满意点头,对站在两边的兄弟们嚷嚷:“你们看看,人家说话多有水准,咱们混黑社会的,也要讲点素质。”
  杜修宇的日子暂时就这么安顿下来,混黑社会,黄赌毒的生意肯定免不了沾染,帮派火拼抢地盘更是家常便饭。钱来得快,去得也快,今朝有酒今朝醉,刀口上舔血的日子,谁知道还有没有明天。他从来没有想过未来,直到遇上苏云若。
  苏云若是圣德女校的学生,按理说这样一个身家清白的好女孩跟杜修宇这种混混不可能沾得上边。问题就出在她哥哥苏步昌的身上,苏步昌是皇家警察中的精英,专管庙街一带的治安。那个混乱的年代法治还不算完善,警匪勾结没什么大不了,只要送足好处费,别惹出什么大乱子,对于帮派的行为,不少警察基本上保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苏步昌偏是个油盐不进的主,正直清廉,上任之后,雷厉风行,弄得庙街一带的帮会损失惨重。金老大的地盘在庙街上最大,因此损失也就最大。他恨苏步昌恨得咬呀切齿,有心想把苏步昌给解决了,但人家是功勋累累的好警官,破过不少大案,市民心目中的英雄,随便动他会惹来更大的麻烦。
  金老大手下的智囊老四献计:“听说苏步昌有个漂亮妹妹叫苏云若,叫个兄弟去把她泡过来,让她黄赌毒全部沾上身,看看苏步昌怎么办。”
  苏云若也是孤儿,八岁时父母双亡,十八岁的哥哥苏步昌兄代父母职,悉心养育她成年,十年来兄妹相依为命,对彼此而言是这世上唯一的亲人。让苏步昌这费尽心血培育的妹妹学坏,的确对他是最大的打击。
  这个提议当场一致通过,好色的老六一脸□:“泡妞呀,我最在行,从没试过女学生的味道,老大,就让我去尝尝鲜。”
  金老大从口袋里掏了半天,掏出一面镜子递给老六:“滚一边照镜子去。”老六接过镜子,灰溜溜蹲一边去了。
  金老大的目光盯在杜修宇身上,杜修宇像被蜂蜇一样,一下子跳起来:“别找我,我不泡妞的。”
  “操,”金老大骂:“又不是处男,装什么纯洁。”
  杜修宇不是没有过女人,都是夜总会的小姐,他算不上是什么好人,可从不欺负女人。有头发谁愿意做秃子,这些出来做的姑娘十有八九身世十分可怜。看到有些小姐被客人欺负狠了,杜修宇经常会出手帮一把,他本身又长得十分俊美,颇有那种让女人沉醉的潇洒不羁气势,所以有不少小姐自愿免费跟他,其中不乏当红阿姑。虽不至于守身如玉,但他每次都会把钱付清,不管对方肯不肯收,钱货两清,再无纠葛。至于良家女子,他则从不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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