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门通缉:小丫头,你被捕了! 作者:忆凌轩(红袖2012-08-19vip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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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门通缉:小丫头,你被捕了! 作者:忆凌轩(红袖2012-08-19vip完结)- 第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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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叔,我想出去。我的伤已经好的差不多了。”花溪低低的说。她知道自己很没有骨气——自从他对她动了家法之后,她一直都很怕他。
  “你想去哪?”印世佑竟然没有一口回绝。
  就在这时,管家进来对印世佑说:“先生,叶小姐来了。”
  叶莎莎,他的女朋友!花溪嗤笑了一声:这个叶莎莎也太不知天高地厚了——印世佑从来都不会把女人带回家来,她竟然不问问他,就直接找上门来了。
  可印世佑瞥了花溪一眼后,竟然语气平静的对管家说:“把她带进来吧。”
  这…这…花溪的心里突然像有十几万只蚂蚁同时在爬一样,难受的不得了。印世佑…。他难道对那个叶莎莎是真心的?
  *
  人未到,妩媚的声音就抢先冲进了屋子:“世佑,我都要想死你了……”
  接着,叶莎莎快步走到印世佑的身边,扯住他的衣角,“你怎么两个星期没去公司啊,公司现在都乱成一锅粥了……两个星期了,我实在是太想你,只好到你家来找你了……”
  而印世佑的心思却不在叶莎莎的身上。他用余光瞄了瞄在一旁的花溪——她满脸是鄙夷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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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家的小狗不听话。。。【宠溺】
  “小溪,还不叫人,怎么这么没礼貌。蔺畋罅晓”印世佑略带责备的语气,对她说。
  “啊?”花溪愣住了,“二叔,我叫她什么啊……”
  叶莎莎撒娇似的推了印世佑一把,然后对着花溪说:“叫二婶好了。”
  二婶……
  为什么这两个字会像深海炸弹一样,炸的花溪的心里一阵阵的痛崆。
  为什么这两个字会这么难说出口?
  “二……二……”花溪成了结巴。
  见到花溪如此为难的表情,印世佑的心底闪过一丝快意。他说:“算了,叫叶小姐吧。哦”
  “叶小姐,好。”花溪说。这话可比那个二婶要好说多了。
  见到“二婶”变成了“叶小姐”,叶莎莎的表情显然有些不快,但是却被她很快掩饰过去。她嬉皮笑脸的问印世佑:“为什么你这么久都不去公司啊?”
  “我家的小狗不听我的话,我惩罚了它一下,结果过了头,所以我只能在家照顾它两个星期了。希望它以后能乖一点吧。”印世佑浅浅的坏笑着。
  “你……”花溪在一旁听的咬牙切齿,却最终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他在把她比作小狗!
  印世佑浅笑着欣赏她着急的,想说话又说不出来的表情。
  “不会吧,就为了照顾一只小狗,你就在家待了两个星期?世佑,你实在太菩萨心肠了,如果是我,早把那只狗丢到外面让它自生自灭算了。”叶莎莎说。
  印世佑听了,带着意味深长的眼神看着花溪,然后狡黠一笑。
  “切…”花溪轻哼着扭过头去。
  “那你的小狗伤好了吗?世佑,能不能带我出去玩玩啊,我好想再跟你出去……”叶莎莎撒起娇来,像个孩子一样扯着印世佑的手臂来回的摇晃。
  花溪看着她都觉得恶心做作,但是他居然轻轻的移开她的手臂,说:“好啊,你想去哪里?
  连叶莎莎自己都没有料到他竟然答应的如此爽快。她连忙讨好的说:“随便,都可以啊,带我去哪里我都愿意。”
  看着他们郎情妾意的,花溪实在受不了了,也不知是不是脑袋短路了,竟然走到他们中间,说:“我也要去!”
  “你……”叶莎莎心里在想,这个侄女也太不懂事了,怎么就要做电灯泡呢。她为难的说:“这好像不太方便啊……”
  “随你。”印世佑瞥了她一眼,说。
  “我先上去换衣服。”花溪说完,急匆匆的上了楼。
  *
  在花溪的房间。
  红的,绿的,各种各样的衣服都被她翻出来扔在了地上。她一边挑选,一边不服气的自言自语:“不就是长的好看一点,胸大一点,会发嗲一点吗?有什么了不起的…”
  她挑中了一件华丽的小礼服,还是以前参加舞会时印世佑给买的呢。她拿着礼服在身上比划了好几下……现在才发现,这个礼服还真漂亮。
  “不准穿这个去。”后面传来印世佑的声音。
  “为什么!”花溪火大的转身,不满的看着他。什么时候,连她穿什么衣服他都要管一管了?
  “我说不准就不准。”印世佑蛮横的拿起一套衣服扔给她:“穿这个去。”
  花溪接过来一看:厚厚的运动衣加运动裤,运动鞋。把这一身穿上,绝对远看像一个球,近看像一个驼球。
  “我才不要穿这个,大不了我不去了。”花溪把衣服重新扔给他。他是故意的,一定是他嫌弃自己去做他们的电灯泡,所以才故意要把自己打扮成这个样子,让她在叶莎莎面前出丑。
  现在才说不去,早就来不及了。印世佑的嘴角微微扬起:“是你自己换,还是我帮你换?”
  还是我帮你换……这,算不算赤。裸。裸的调戏?
  她知道他的命令不能违抗,只能妥协:“你出去,我自己换。”
  *
  在劳斯莱斯轿车上。
  花溪独自坐在副驾驶坐上,透过车镜看着坐在后座的印世佑和叶莎莎。
  叶莎莎还真是个美人啊,浑身皮肤都白皙,半透明,大大的双眼,优雅的气质让身上那件宝蓝色的小礼服更显名贵……花溪知道自己再怎么打扮也比不上她,但是印世佑也不能这么欺负自己啊,让自己在她面前穿成这样……
  不一会儿,车子停在了一个马场门口。花溪透过铁栅栏,看到一条条弯曲的马道,还有一些人在骑马,有的慢优悠的,有的则在狂奔。
  叶莎莎本以为印世佑会带她去什么名贵的餐厅,或者是百货大楼,电影院什么的…可是眼前的这一切,顿时让她花容失色:“世佑,怎么来这种地方?”
  “怎么,你不喜欢吗?”印世佑扭头,对她温柔一笑。
  “当…当然我喜欢。”叶莎莎露出讨好的表情,“可是我今天穿的不方便,不能骑马啊…”她把裙子往下拉了拉。
  “没关系,你看着我们骑好了。”印世佑说。
  花溪听到他的话,心中的酸水又冒上来几分。他想跟谁骑马?难道他在马场还有相好的?
  印世佑拉着不满的叶莎莎下了车,花溪也下来了。叶莎莎一闻到马场的气味,就受不了了,捂着鼻子准备走远:“世佑,不好意思,我对马味过敏,对草籽过敏,对石子过敏……”
  “我扶你去一旁坐坐吧。”花溪扶住叶莎莎的手,想跟她一起离开。她不想看到印世佑跟别的女人在一起,只能眼不见为净。
  可是她的手臂瞬间落入了他的大掌,接着是他邪魅的声音:“你走了,谁陪我骑马啊?”
  花溪一愣,原来刚刚他说的“我们”,竟然是指自己和他!
  她的手,不由自主的离开了叶莎莎。
  *
  在跑道上。
  花溪笨拙的骑在马背上。骑在另一匹马上的印世佑,紧紧的抓着她马的缰绳,小心的控制着它。
  走的好慢啊,花溪都感觉这不像是骑马,而是遛马。这地方青山绿水的很是漂亮,天空也像宝石一样的蓝,是一个约会的好地方,只是…只是身边的人不是男朋友,而是二叔。
  一匹匹马在主人的驱使下从身边飞驰而过,花溪的眼神追随着它们,直到它们消失。
  “怎么,很羡慕?”印世佑看出了她的心思。
  “它们自由自在的,我当然羡慕了。”花溪看他的眼神有些哀怨。
  “想不想狂奔一回?”印世佑嘴角那深不可测的笑容再次浮现。
  “想啊。”
  他牵动缰绳让马停下,下马后走到花溪的面前,把她抱了下来,然后猛地把她拦腰放在自己的马背上。
  他上了马,扭了一下马屁股,马就狂奔起来!
  拦腰趴在马背上的花溪,顿时感到胃里翻江倒海。随着马的狂奔,她也随之上下颠簸着,好像随时要被甩出去一样,好恐怖!
  她根本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为什么印世佑要这样对待她!
  “二叔,放我下来吧,我很难受很害怕!”她死死的抓住他的衣角,就如同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一般。
  他低头,饶有兴味的欣赏着她的狼狈。现在两人的姿势和动作,他感觉自己好像民,国时代强抢民女的大军阀,把女人拦腰按在马上抢走。
  不知道从何时开始,捉弄她已经成为了他生活中一个很大的乐趣。
  “还羡慕那些马吗?”他带着玩味的笑容,冷冷的问她。
  “我不羡慕了,我再也不羡慕了。”她感觉自己的五脏六腑都要被颠出来了,只能有气无力的求饶着。
  又狂奔了两圈,印世佑才舍得把她放下。出了马场之后,花溪已经晕的不成人形,靠扶着墙才可以走路。
  *
  在马场外一旁的座椅上,花溪看到了等着的叶莎莎。她满脸的堆笑也无法掩饰住她眉宇间的不悦——跟自己的男朋友出来约会,结果只能在这里干等,恐怕是个人都会不悦的吧。
  但花溪敢打赌,如果她知道刚刚在马场发生了什么事情,她恐怕就不会这么不悦了。看着她依旧华丽的衣服和精致的妆容,花溪真的好羡慕她。自己早被印世佑摧残的不成样子了。
  “世佑,你终于出来了,我好饿哦!我们去法式餐馆吃鹅肝好不好啊?鹅肝马上就要被禁止了,以后可都很难吃到了呢!”叶莎莎迎上去,发着嗲说。
  我知道你一个秘密。。。
  “不行!”花溪脑子再次短路,抢在印世佑前面,尖叫着反对。蔺畋罅晓法式餐馆里那暧昧的气氛,***的灯光……这让如此狼狈的自己,怎么在这两个金童玉女之间存活!
  “那你想吃什么?”印世佑抚了抚她乱遭遭的头发,说。
  “我……我要去……”或许是潜意识里就要跟叶莎莎作对,花溪环顾了四周,然后指着离马场不远的一家小饭馆,“就去那里吃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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