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玲珑 作者:闫灵(晋江12.11.12完结,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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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珑 作者:闫灵(晋江12.11.12完结,架空)- 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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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位救命恩人她认得,就是曾在大都绑过她的那个戴指环的男人。
  “姑娘身体可好些了?”男人温雅地笑笑,随即对身后推车的小厮摆摆手,后者自动退下。
  玲珑仍旧站在原处,“一直没能好好感谢您,救了我的命。”
  “坐吧。”男人示意她坐下。
  玲珑依话入坐。
  “救你,是因为欠你一命,上次在大都我害你不浅,有借有还,是我们这种人安身立命的根本,姑娘不必记挂在心。”靠到椅背上,沉吟半刻后,再道:“今天过来,一来是为探视姑娘的伤势,二来——是想问姑娘今后的打算。”
  玲珑忙抬眼看向他,“请放心,我们这两天就动身走。”
  男人笑着摆手,“姑娘不必紧张,在下不是赶姑娘走,只是想问你,家里可有什么人需要联系,在下虽然能力有限,但是跑腿报信的事还是能做到的。”
  玲珑低眼,“没有,没有人需要联系。”她现在只有小缎一个朋友。
  男人了然,随即颔首,“既是如此,那就等姑娘养好了身体再做打算吧,对了,还不知道姑娘的芳名。”
  “……家父姓火,家母姓玉,我——双字玲珑。”
  男人挑眉,那她到底姓火还是玉?“既是如此,便是玲珑姑娘了,在下姓陆,单名一个‘樵’字,家里人习惯唤我‘大哥’,你们也可以跟一起这么叫。”
  她怎么好这么叫?自然是叫陆大爷或陆大侠吧?
  这些日子,她已经想好,等伤势好利索一点,可以上路后,她得赶紧离开这儿,免得给人家添太多麻烦。
  
  “玲珑,玲珑!”小缎飞跑进门,一见陆樵也在,便笑道:“老大,你也在啊,今天的‘货’果然够肥,老大你真是料事如神。”
  陆樵笑得温和,“今天得了些什么好处?”
  “段方分了我两根金条。”晃动着手上的金条。
  “收获不错嘛。”
  “老大,下次有好买卖,一定要带上我,上刀山下油锅我都去。”小缎顺手把金条递给玲珑,她比较仔细,放在她这儿安全。
  玲珑好奇地看了一眼手上的金条,再看一眼喜笑颜开的小缎,“你去做什么买卖?”一下子这么多钱,而且衣服上还好多破洞。
  “还能做什么,打劫啊!”小缎呵呵大笑。
  “……打劫?”玲珑听不明白。
  “我的傻大姐,我不是跟你说了嘛,我们现在在晾马山庄,晾马山的绿林头一家,你怎么还不明白?就是土匪窝啊。”
  “……”玲珑失语,傻傻地看一眼陆樵,完全不能将这个温文尔雅的男人跟土匪重叠在一块。
  “姑娘这是不齿与我辈同流?”陆樵好笑地看着眼前的美人儿。
  “……没。”玲珑赶忙摇头,她父亲就是响马,怎么可能看不起别人——她就是觉得这个人不像土匪而已。
  见她一副很想解释,但又解释不出什么的样子,陆樵和小缎都笑了出来。
  
  因为刚做了一单大买卖,陆樵要去前面处理,客气了几句后,便让小厮推去前院。
  他一走,小缎便开始吥啦吥啦地讲述着她做得这单大买卖,而玲珑什么都没说,只是听着,因为也插不上话……末了,小缎突然停下,问她:“你不会还在想那个大混蛋吧?”
  玲珑看着小缎,失神之际,摇头,她没想,什么都没想。
  小缎叹口气,“想就想吧,你毕竟做了那么久他的女人,虽然是个混蛋,总难免日久生情,不过——你可要脑子放聪明点,他那种人,是要写到史书里被千古唾骂的,他们那种人根本不拿普通人当人看,尤其女人,能逃出来,你就乐吧。”
  玲珑点头,她知道这是个机会。
  “我们一起入伙吧?那个陆樵看上去人不错,反正我们也没地方去!”
  玲珑放好金条后,撩过长发编起来,“我什么都不会。”
  “你不是认得字吗?可以帮忙记账啊,再不济,到厨房烧火打杂都行,反正我有本事赚钱,等咱们赚够钱,你就跟我到宋国去,咱们自己拉伙当老大。”
  玲珑笑得睫毛直打颤,“入了伙,再想出来,可是很难的。”她父亲就是响马这行的,依稀还记得有人要逃跑,被他用鞭子抽过……虽然记不太全,但知道这种响马、土匪的伙可不是那么好入的。
  “管他呢,先赚钱活命要紧。”小缎向来是个顾头不顾尾的人,“对了,我还分了一匹布,你会做衣服吧?咱们俩的衣服都破的不成样儿了,我这就去拿来。”说罢就往外跑,跑到院子里时,想到什么,转回身,却见窗里的女人正对镜梳妆……不免停下脚步——她骗了她,她告诉她是那个人将她遗在了燃烧的宫院里。事实上——是她费了好大的劲才从那人身下把她拽出来,好像还掰断了那人的一根小指,不过她觉得骗她是对的,那种人不值得她想念,更不值得她浪费自己的一生,毕竟,这么美好的一个美人儿,浪费在那种人身上,多可惜。
  
  窗里,玲珑的视线从铜镜上转到小缎刚才的停驻处,勾唇,浅浅一笑,小缎是在为骗她而难过吧?
  她心里很清楚,那个人既然能回去找她,就一定不会丢下她,他那种人怎么可能轻易放手属于自己的东西?
  ——扯开衣袖,瞧她手臂上的指印,到现在还没消,可见他抓得有多深,真是个可怕的男人。视线再转回铜镜,看着铜镜里的女人,凄笑莞尔,“你的命可真大呀,怎么都死不了。”
  既然死不了,就得活下去——好好活下去。
  
  一个月后,齐国大都——
  自从王凤等人被罢官后,早朝上,除了日常的国事,并没什么要紧事,所以天盛早早出了议事殿,打算出城检阅刚调防来的西北付家军。
  “将军,八百里加急。”天盛一出大殿,屠伯便跟上来,递过一卷竹筒来。
  天盛驻足,打开竹筒看过后,又递回给屠伯。
  见天盛要走,屠伯忙道:“另外,关于夫人的消息……”
  天盛本欲抬腿,听到“夫人”两个字时,顿了一下,微微侧过头,似有倾听之意。
  “据镇裕关的记录来看,夫人应该已经出了齐境,但不知是往宋国,还是陈国,属下想两个方向一起查。”
  “陈国。”只说了这两个字,之后便抬脚下了天阶。
  “是。”
  
  主仆俩刚下天阶,就见一名宫人小跑了过来,“王爷。”是未央宫的,“太后请您移驾。”
  天盛看一眼日头的方向,时间尚早,便示意小太监引路。
  
  穿过七角八弯的宫道,未央宫里,安静如初。
  天盛进门时,安氏正在摆餐桌,见他来,不禁勾唇,吩咐两边的侍女道:“与将军去拿些水来清洗。”
  天盛缓缓来到桌前,拱手就要施君臣之礼,却被安氏打住,“以后在这儿就别跪了。”
  “太后的伤可好些了?”天盛难得有如此温和的态度——他一向是习惯性冷眉冷目的,唯独对这位安太后温和有加。
  “已经两个多月了,再不好,那些太医的医术也是太差了。”莞尔,抬手邀他入座,“听说今天你要去军中检阅,马背上颠簸,吃些东西再去吧。”筷子递到他手前。
  他们俩少时就识得,他的一些小习惯,她还是略微知道的——比如,不好好睡觉,也不好好吃饭。
  天盛看着手前的筷子,顿一下,方才接过来,“近日,陛下的学业似乎落下来不少。”
  “是啊,我也在愁这件事,自从上次蜀山行宫的事之后,这孩子就跟变了个人似的,不爱说话,睡不好也吃不好,更无心学业,想是被惊了神,请了国师来收魂,也没见多少成效。”
  “等回来,我来处理吧。”那小子不单是被吓到那么简单。
  安氏笑笑,本来她一直想问问他关于他那位夫人的事,但——每次见到他,又不知该如何开口,她也私下派了内卫去查过,据说没死,只是出了齐境。想开口问他,却又因为他对此事一直缄默,而问不出口——他甚至到现在都没在她面前提过任何关于玉玲珑的事,所以她不知道,那个女人在他心中的分量,是重要呢?还是不重要呢?
  再有不到一年的时间,她便要真正下嫁于他——多少也算圆了她幼时的梦想。
  他一直是个冷漠的人,自小就是,对谁都是,但对她却很好,她那时就想,也许她能唤起他的热情,可惜她却成了范袭的女人,如今,他仍然对她很好,只是这种好,太过尊重,也太过规矩了……
  “你什么时候回来?”
  天盛看她一眼,“半个月之后,朝中要是有事,可以跟左卿商量,宫里的事可以让羽申他们去办。”
  “……好。”他做事一向细致周到,“玉姑娘……找到了吗?”最终,她还是问了出来。
  “没有。”他只答了这两个字,再没有下文。
  是不想说,还是不愿跟她说?
  




38

38、三十四 老友 。。。 
 
 
  
  晾马山,陈之东北,齐之西北,山南近宋,山北临漠,贴山靠路,盗匪林立,其中,晾马山庄是盗匪中的大户,专劫关内外的大商客。
  小缎一直以为入了晾马山庄后,从此便可以大鱼大肉,金银财宝享用不尽,殊不知真正成了晾马山庄的一份子后,反倒是伙食降低,不分财宝,只领月钱。关于待遇不同的问题,段方也跟她解释过——没入伙前,她是编外人士,按道上的规矩,买卖做完,一次结清。一旦入伙成为晾马山庄的人,就要遵守山庄的规矩,每月按例领钱,不分寒暑,常年都有。
  这让小缎十分郁恼,本以为当了土匪,从此就可以无法无天,天天过好日子,孰知还是要省吃俭用。
  “你就陪我去吧,我出钱还不行吗?”小缎赖在玲珑身后,非要她陪着一起去山下赶集,说什么今天她也要吃顿好的。
  “你下午不是还要轮值去守后山?现在去能来得及么?”玲珑正在捶衣服,被她扯得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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