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机变 第10天作者:金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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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机变 第10天作者:金英- 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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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唉,扈平心里叹息。快到疗养院了,已经看到那一道红墙隐着青青翠色,他加快了油门,她在那里,方晓飞也在,但方晓飞能为她做的,我也能;方晓飞不能为她的,我还能。 

      方晓飞在风中站了很久,全身都湿透了,他无知无觉。 
      水玲珑撑着把伞,站在他身后,“进去休息一下吧。” 
      方晓飞回头看着她,轻轻地说:“请你好好照顾她,她怀孕了。别让她吃生冷的,让她尽量多穿件衣服……” 
      水玲珑冷冷地盯着对方,“你懂得挺多的嘛,给女人侍候过月子?”说到最后,她几乎是在痛骂了,“我看你是鬼摸头了。” 
      她收起伞,抄起台阶上放着一个浇花用的小罐子,将里面雨水哗一下浇在他头上,“好好清醒一下!” 
      方晓飞吃了一惊,“你做什么?” 
      “给你大脑清清淤血!” 
      “现在不是我的大脑有淤泥,是她……她怀孕了。”方晓飞在大雨喊着。 
      “对,正像你要结婚一样,她怀孕了。你们各风流各的。”水玲珑把伞扔在他身上。 
      对呀,方晓飞飞快地转动着大脑──她怀孕了,我要结婚,对于我跟她来说,这本是两件别马腿的事情…… 
      这一“别”,接下来的就是分别。 
      ──你们各风流各的! 
      这是我和她结局,她就是这个意思吧? 
      方晓飞这时突然打了个激灵──我为什么会在今天收到那个邮件?谁发来的?用意又何在? 
      他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龙琪她抽烟吗?你们在一起时,她抽吗?” 
      水玲珑是抽烟的,她的手指上有淡淡的黄痕,老烟民都知道那是怎么薰出来的。当女人碰在一起,说着心里话,就会互相跟着学样儿。 
      “她不抽烟,她说她的手漂亮,怕薰黄了。”水玲珑说。 
      手漂亮。对,她的手,手指……方晓飞心思如电,在黑暗混沌中穿梭。不行,我得见见她,他回到龙琪的房间,妲拉把他挡住了,“她睡了,让她休息一下,你呢,去洗个澡,换件衣服,再让玲珑给你碗热姜汤喝,好吗?” 

      声音很舒服,方晓飞不由自主地点了点头。 
      刘正雄眼睁睁地看着扈平的车进了大门,很是气愤,但毫无办法,只好另寻出路。他在红墙外转了半天,觉得自己完全可以跳进去,他搓了搓手,攀住梧桐树的枝干往上一跃,将要过墙时,脚被人揪住了。 

      “刘正雄同志,这不大好吧?你这就不算入室行窃,也算得上是知法犯法。”上官文华站在墙根儿下,脸上后表情似笑非笑。 
      “你怎么来了。”刘正雄真是个叫骑虎难下,尴尬无比。 
      “来找你啊!”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儿?” 
      “那你又怎么会在这儿?” 
      给问住了,刘正雄只好下来,“走,回去吧。” 
      “回去?你不想进去玩玩吗?” 
      这一问,刘正雄的大脑才清醒下来,我进去作什么?搜查?查什么?龙琪?她犯法了吗?我有证据吗?找方队?我又跟方队说什么?就凭那张小报? 
      他摇了摇头,抹掉额头上的冷汗,幸亏呀,否则让人在里边逮住,那可就丢人丢大了,说不准还得局长亲自来“赎”。看来自己真的是太莽撞了,他默默地看着走在前边的上官文华,这个姑娘真是个人精,她怎么会来这儿? 

      方晓飞洗了个澡出来,龙琪的房间门紧阖着,算了,让她多睡一会儿吧。他来到庭院中,雨停了,空气很新鲜,他深深地吸了一口,带着花木清香的气流直入腑肺。他闭上眼,真静啊,水珠儿在枝叶上滚动。 

      只听啪一声,一块桔皮落在他肩上,谁这么没教养?他回过头,见汪寒洋一个人站在楼廊上向下望,还顺便给他做了个鬼脸。 
      “上来──” 
      这个姑娘给他的感觉一直是神神秘秘的,此时听她叫他,正中下怀。他上了楼,接过她递过的两颗樱桃,鲜灵灵的。 
      “这会儿还有这玩意儿?”他惊叹。樱桃上市都在春天端午前后。 
      “这叫美国樱桃,味道好着呢!”汪寒洋说。 
      “崇洋媚外。”方晓飞不以为然地把樱桃放下。再好还不是樱桃,不吃。 
      “有本事你晚上点蜡烛照明,电是爱迪生发明的。”汪寒洋反驳。然后嘻嘻一笑,“美国人以前用的火药是我们的,人家可没拒绝过更没抵制过,而且还曾用它炸塌了我们的国门。” 

      方晓飞觉得自己有些过分了,但还是不想吃那两颗美国樱桃,便从果盘中拿了个苹果,“我还是吃这个吧。” 
      “那叫富士,日本的。” 
      提起日本,方晓飞更没好感,“现在还有什么是国产的?”放眼四周,从电器到日用品,我们已经国际化了。 
      “人!”汪寒洋一本正经地。 
      方晓飞笑了。 
      汪寒洋接着又说:“可是呢,我们的人在学英语、吃汉堡、喝可乐、看大片、过情人节愚人节圣诞节、染黄头发、去外企去白领……” 
      方晓飞的笑换成苦笑,有钱的就是大爷,就让人艳羡,连文化形式也会成为追捧的潮流。算了,不说这个也罢,他问:“怎么?没有休息啊?” 
      “你睡得着吗?”汪寒洋轻轻地说。 
      睡不着,今晚又是一个不眼之夜。 
      秋雨过后,秋寒更甚,层层叠叠的暗绿如浓云万顷,全压在了心上,沉甸甸的。 
      “对了寒洋,你家是哪儿的?可以说吗?”方晓飞随意地问。这个秋雨夜,混在他乡的游子应该都在想家吧?寒苦、失意会让这种思乡的情绪更上一层楼,此时问问家乡出处,应该是最合适的。 

      “我家是云南的。”汪寒洋叹了口气。 
      “寒洋,你跟陆薇是不是很熟?” 方队长突然问。在服装秀上,他看到她跟陆薇聊得很熟的样子。 
      汪寒洋想了想,“我跟陆星熟,我们是校友。” 
      “是比你高三届的校友中吧?” 
      “你怎么知道?” 
      “猜的呗,他比你年龄大,总不会跟你一届吧?陆星人那么聪明,高考这种小事他应该一击即中才对。” 
      这种解释合情合理,汪寒洋倒不好反驳,“是,比我高三届,我入学时,他都要毕业了。” 
      “他追过你吧?” 
      “这话儿怎么说?”汪寒洋生出几分警觉。 
      “你进校时他快毕业了,你们又不是老乡,又只有一年的相处时间,北大的校友那么多,才俊那么多,你能牢牢记住他,肯定是有点特殊关系吧?想来想去,我就只能想到最浪漫的这种了。” 

      汪寒洋没法回避,但又不想说什么,只好沉默。 
      方晓飞笑了,轻轻叫道:“橙子──” 
      汪寒洋脸色有点变,“你怎么知道我叫──”话音一落,才想着太过急切了。 
      这时,方晓飞从盘中拿起颗橙子,“我是问,你要不要吃橙子?橙子皮不好剥,我一般都是切开来吃,你呢?” 
      汪寒洋这时才领略到了方晓飞的心计,春雨般不经意地,悄悄潜入,你没法设防,也没法回避。 
      “我的小名就叫橙子,因为我喜欢吃橙子。”她说。对方既然都知道了,与其藏着掖着,倒不如痛快些。 
      “哦……”方晓飞专注地剥着橙子的皮,“喜欢吃就等等,我剥给你吃。这种橙子叫脐橙吧?唉,橙子这东西好啊,苏东坡有句诗就是说橙子的:一年好景君须记,正是橙黄橘绿时。橙子正好在秋天吃,煮几只螃蟹,看着几盆菊花,再摆几只橙子,古代有道菜就叫:蟹酿橙。据说极鲜极美……李时珍的《本草纲目》也夸橙子:其皮可熏衣,可和菹醢,可为酱荠,可蜜煎,可糖制为橙丁,可蜜制为橙膏。嗅之则香,食之则美,诚佳果也。橙子还可以入药,其性凉,可生津止渴,疏肝理气,通乳,对慢性支气炎也有一定疗效……” 

      他说着,将剥好皮的橙子给了汪寒洋,慢慢地,“这么好的佳物,谁都喜欢。不过──” 
      “不过什么?” 
      “不过你不能吃。”方晓飞笑着,又从汪寒洋手中拿过橙子。 
      “为什么?”精明的汪寒洋被他绕得有点发愣了。 
      “我突然记起乔烟眉曾给我说过,橙子性凉,所以风寒感冒者不宜食用……我听你说话鼻音很重,是不是感冒了?” 
      伶俐的汪寒洋说不出话来了,对方刚才一口一个“橙子”,显见得是他早就知道“橙子”这个名字,而且这两字上下足了功夫。说不定还专门咨询过乔烟眉这个中医。人常说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看来做警察也是。 

      这真是个有心的人,如果他不作警察作别的,也一样会成功。 
      她把视线转到那郁郁苍苍的花木间,等待方晓飞的下文。但他没话了,只是一心一意地吃那个剥好的橙子,其神态好像他从来没吃过橙子。 
      这又让汪寒洋诧异了,难道,他就此偃旗息鼓了吗? 
      方晓飞终吃完了那颗橙子,他用面巾纸小心地把手上的果汁擦干净,慢悠悠地说:“其实,爱情就像一场感冒,以中药的理论,感冒就像是小伤寒,小伤寒是可怕的,一个疏忽不留神,就会死人。所以,感冒的人千万不可吃橙子。” 

      他说着盯着汪寒洋,“你说呢,橙子?” 
      他的眼神寒湛湛的,这让汪寒洋看到了他的另一面──冷酷。 
      “你到底想问什么?”她有点受不住他的眼光。这是在审过无数犯人后历练出来的,含着鹤顶红般的巨毒。 
      方晓飞微笑,“干吗这么多心,我只是说橙子的味道很好。你们南方人很有福气,能吃到很多水果,香蕉、龙眼、菠萝等等,我第一次吃橙子,还是上大一的时候,陆薇送给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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