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个好人夫君~七巧劫天兵篇(出书版) 作者:金吉(倒霉鬼的遇上仙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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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个好人夫君~七巧劫天兵篇(出书版) 作者:金吉(倒霉鬼的遇上仙姑)-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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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转念一想,胡老爷为了生意,接触最多的女人就是烟花女子了,这实在怪不了他啊。
 
  「天命啊,你……你有没有哪里不舒服?爹去把大夫请回家照顾你。」这二十多年来,从胡天命到了牙牙学语的年纪却仍然不会开口,也不会哭闹,胡老爷就已经不再对这个儿子有任何期望,这二十多年来他也仅仅只是做到一个父亲最基本的本分,就是让胡天命不愁吃穿。他甚至有想过,如果儿子一辈子是这样,那他也认了,就这么养他一辈子罢。
 
  所以一时间,对这个大病一场后不只康复,还不再是白痴,会喊他爹的儿子,他有些生疏,更多的是不能适应。
 
  胡天兵很清楚自己身体没病,就算本来有,也好得七七八八了,就是闷太久,可以的话他真想练练拳,出去外头晃晃走走什么的。
 
  「我没事,只是……」胡天兵想着有什么合适的说词能解释他现在的状况,「我觉得我好像睡了很长很长的时间,身体都僵硬了,脑袋也钝钝的,我需要点时间适应。」
 
  胡老爷连忙点头,「一定的,我们天命一定是神智终于清醒过来,爹要办法会酬神!这一定是神的恩赐!」
 
  胡天兵灵机一动,乾脆道,「应该是玉帝开恩吧,我梦见玉帝要我下来,这才醒了过来。」他可没说谎,如此一来也省得以后要烦恼怎么解释自己笨了那么多年却一夕开窍。
 
  胡老爷一听,当然深信不疑,当下甚至立刻朝着大门口跪了下来,对着天空又是膜拜又是磕头的,「玉帝天恩呐!我胡万金今后定以玉帝弟子的名义造桥铺路,放粮济世,只求玉帝让我儿从此平安无恙!」
 
  看着那个肥硕的身子那么诚惶诚恐地对着门外磕着头,连一班家仆都跟着欢天喜地地跪了下来,胡天兵突然觉得有点愧疚。
 
  太久没有下凡来,他都忘了,原来人的感情这么丰富,虽然他跟胡万金并没有真正相处过,严格来说甚至连亲情都不能说有,但是这一刻他却深深地明白,至少在胡万金心里,「他」始终是他儿子。那一刻他心里酸酸的,眼眶有点热。
 
  当「人」真的很有趣,他想他会很快适应。
 
  胡万金决定让儿子好好休养。老实说这突然间他也有点害怕儿子很可能明天又傻了。他原本都做好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心理准备,因为下人的疏失,原本是白痴的儿子竟然跑出去淋了一天的雨,还跌到田里,送回家时竟昏迷不醒数日,连大夫都对天命的病束手无策,他一个人默默坐在书房,想着他家大业大,到最后竟然还落得没人送终,孤独无伴,空有数不尽花不完的家产环绕,多讽刺!
 
  儿子的病让他一夕间苍老了十多岁,然而此刻看着正常的儿子,他发现过去那个把事业摆第一的自己变得陌生了,现在的他对「老天」存在着卑微的感激,只希望儿子平平安安,其他的一切都不重要了。
 
  胡万金决定办流水宴,宴请的对象不再是过去那些与他熟稔的巨商和政要,而是穷人和乞丐,他还藉酬神的名义,宣布要到雪松城最贫困的下河区送白米。于是没多久胡家少爷康复并且不再是白痴的消息传了开来。
 
  这一传开,马上就有媒人婆上门。
 
  所以胡天兵──现在是胡天命了──他有时间把这个身体前半辈子的记忆给思考并且整理过一遍。
 
  基本上,作为一个白痴,他的前半生乏善可陈,不外乎是哪些家仆真心对他尊敬友好,而哪些会私底下欺凌他──哈哈!现在那些家伙一个个都巴结得很,深怕他对过去还有记忆,拿他们开刀。
 
  胡天命装作对以前的事没有印象,因为他觉得没必要跟小人计较,太浪费时间,何况总管忠叔眼睛也是雪亮的,做得太过分的哪还可能留到现在?
 
  除了家里的下人,还有一些远亲──唉,这也是让他头痛的,现在那些人全迫不及待地冒出来了,那当中许多人本来也常往他家走动,因为胡万金的儿子是白痴,亲戚们当然更巴不得往后胡万金过世自己也能分到一些财产,尤其胡万金在商界人脉广,有求于他的亲戚本来就不少;但现在那些人来得更频繁了,尤其是,他都不知道他有那么多表妹!
 
  「天命表哥!你以前说要娶人家……」
 
  「我不记得了!」胡天命装头疼,很快又躲回他的别苑。胡万金怕儿子身体又不适,所以也不让任何人对他纠缠不休,因此胡天命只要被缠烦了,他就装得一副病弱的模样,胡万金立刻就不管三七二十一地下逐客令。
 
  他一定会好好孝顺胡万金的,胡天命感慨地想,要不是他在地府磨蹭太久,一个凡人在胡万金这年纪,早就该享天伦之乐了吧。
 
  事实上,他还记得他那些表哥表弟表姊表妹,大多对他很冷淡,还有的,小时候总是欺负他,更甚者有些人连长大后也依旧背着所有人对他冷嘲热讽或恶作剧。
 
  但是,他也懒得秋后算帐。他下凡来可不是为了算帐,那太无聊了。
 
  这几天他没事就是待在书房里,胡万金简直喜极而泣,他没想到儿子不只不傻了,明明从没上过学堂,也没向夫子学习过的儿子竟然还不是文盲!
 
  胡天命只好又推给玉帝,「这是玉帝恩赐。」哈哈,希望他的大老板不会怪他老是把祂的名号抬出来当藉口。
 
  虽然人间有各种文字,但身为神兵,原本就能读懂各朝各国的文字,他发现虽然他已经失去神力,这项能力倒没有消失。其实他也不是真的爱看书,只是身体休养期间他只能看书,而且他也需要知道关于这个世界的一些知识,比如他们的文明进展到哪,比如当朝天子是谁。
 
  看到累时,他就把胡天命的记忆再仔细想一遍,只有一件往事,让他十分好奇,非常在意,甚至……万般想念。
 
  胡天命是成过亲的。
 
  超惊人的,他第一次记起这件事时,差点从椅子上跳起来。
 
  原来,在他十七岁那年,胡万金其实有想过,儿子虽然是白痴,但也是正常人,不如给他讨房媳妇,说不定他们胡家还有希望!
 
  他记得那个女人──莫名的,明明他根本没见过她,但只要想起她,这个属于胡天命的身体,心脏却会跳得飞快。
 
  老天,这是怎么回事?因为这实在太诡异,所以他尽可能不去想那个女人,但是他发现见鬼的……从他开始想起她之后,那女人的样子就常常出现在他脑海。
 
  胡天命再把关于她的记忆回想一遍,似乎明白了些什么。
 
  那个女人,虽然是被胡万金买来的媳妇,也阳奉阴违地始终没与他同床共枕,却是胡天命出生以来,少数真心对他友善的女人。
 
  是真的,关于那女人的记忆,几乎都是快乐的。明明没有亲身经历,他却会在回过神时发现自己在傻笑,甚至有一回他因为回想她离开的那一天,回过神来还摸到自己脸上一片泪痕哩!
 
  真可怜。他说真的,这个身体很可怜,身为白痴,真心对他好的竟然一只手数都嫌多余,所以那个女人的友情对「胡天命」来说特别珍贵,她带给了胡天命真正快乐的记忆,哪怕只是一些日常的琐事。
 
  当了太久的神兵,他不知道那股心悸代表什么,只以为「胡天命」本能地想念着对自己友善的朋友。
 
  最最诡异,最最巧合的是,那个女人名叫「兰兰」。
 
  难道是命中注定?胡天命瞪着他书房正西那面墙的一幅画,这间书房是最近才隔出来的,原本空着,而这幅画却是老早就挂在墙上,画里是座小小的,无人的渡口,水湄边一片芒花,江面雾气缭绕,白雾中……也不知是画放久了纸上生斑或怎的,白雾中似乎有道影子,像个摆渡人──俨然就是他从忘川来到人间时的那一幕!
 
  「恩公啊恩公,难道你要我找的兰兰就是她?」他又对着画喃喃自语。
 
  但是兰兰如今在哪儿呢?
 
  胡天命的记忆告诉他,兰兰之所以被胡万金下休书赶出家门,是因为她做了一件太有正义感,但太伤害胡天命尊严的事……
 
  

  第二章
 
  雪松城位在常青山下,是麒麟皇朝仅次于京城的富庶城市,宁静的麻姑河在山下的平原拐了个大弯,将这座城市分成了上河区与下河区就像分开云和泥,分开黄金和污土。
 
  上河区和下河区,陆上交通全靠安平桥,红色的桥身上金漆虽已剥落,但仍然可以看出旧时有多么富丽堂皇。这座桥坚国得足以让十辆四轮马车同时通过当然其实没有那么多有能力搭乘马车的人需要使用到这座桥,那些有头有脸的人可不会没事到下河区,因此这桥上容纳了各式各样的小摊贩。
 
  简言之,下河区等于贫民窟,灰浊的房子破败又毫无秩序,点缀其间的那些色彩俗丽的地毯与旗子可能是他们从上河区的垃圾堆里捡来的。脏跟乱是这里的代名词,骗子,扒手,小偷,无处不在。
 
  但是这里的市集便宜下河区外四里那个地方的黑市不算,有很多上河区的有钱人,甚至是外地人,喜欢到外四里的黑市,人们不得不承认,有些宝贝真的得靠非法手段才能入手,所以热衷此道的人甘愿犯险。
 
  下河区的市集便宜,加上汇集了三教九流各行各业的人,所以有些上河区的平常老百姓会在桥上的市集,或在接近安平桥的内一里与内二里走动,好人家的女儿就算不得不出趟门,也是不会超出这范圆的,下河区内三里之后的地方,是良家妇女的禁地。
 
  苗兰兰在辰时才过便走出位在上河区世一里的安平王府侧门,身上穿着的是朴素的褐布衣裳,从头到脚神神秘秘地包紧紧地,还戴了副几可乱真的易容面具与白发。
 
  她刚结束今天的第一件生意,安平亲王的母亲是紫阳仙姑的忠实信徒,打赏给得大方,她照惯例为老太太念了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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