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歌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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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歌天下-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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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长歌笑说:“好甜,就是不知道是这荔枝甜,还是月儿的小嘴甜?”

    “哪比得上小王爷的甜。”月泠笑答。他们两人嬉闹不休,四只却全在凤卿身上捣鼓。凤卿怕痒,绷不住,终于扑哧一笑,再也别扭不下去了。

    月泠见赵长歌心情大好,于是伏在他身上,一边用小拇指的指甲刮擦着他眼下的红痣,一边说道:“亲哥哥,我求你一件事,成吗?”

    “你说。”赵长歌被他弄得痒起来了,捉住那顽皮的小手就是一口。

    月泠软语相求,“我和凤卿当年流落在外,曾大病了一场,险些丢掉性命,幸得京城鹤龄堂的少东陈大少慷慨救治。如今听说兵部要采购十万包行军散送到北边去,他很想为官家效力,只可惜没有门路,于是就找到我们这儿。亲哥哥,你看~~~”

    他的声音又甜又软,说到当初的苦难经历时,还用帕子拭一拭眼角,那楚楚可怜的模样叫人怎忍心拒绝。赵长歌一拍胸脯说:“小事,我去同兵部的人讲一声就好,保他做成这笔买卖。”

    “那可多谢了!这个陈大少也不是不明白事理的人,事成了,必定亲自前来叩谢小王爷的大恩大德。”月泠能说会道,言语得体。凤卿却从头到尾都没有出声,最后也就是两个字相送,“谢谢!”

    赵长歌从金玉苑出来时已是第二天的中午,第一件事就是召来赵月,命他立刻去查鹤龄堂的底细。他在刺眼阳光下伸了个大大的懒腰,心中暗笑,“居然连下毒的办法都想到了,萧拓此次率军来犯想是势在必得了。”

    长歌坐车回到王府,一进门就被人请往正厅,说是老王爷找他。还没走到门口,已看见一个人头带金冠,端坐在里面,武威王赵广胜亲自陪着他闲话解闷。赵长歌一阵手脚冰凉,这个人,他居然还有脸找上门来了。

    雍王元琛看见他,连忙起身,拉了他手讪讪地说:“长歌回来了。”

    “大殿下好,”长歌依旧对他毕恭毕敬地行礼,再恭恭敬敬地对他说,“请容微臣告退。”说完一甩手。

    “长歌,不得无礼!”武威王赵广胜开口斥责道,“大殿下在这里等了你一上午,你去了哪里?还不快过去谢罪。”

    赵长歌梗着脖子,磨磨蹭蹭地挨过去下跪,完全就像是小孩子在闹脾气,倒是把凤卿的别扭劲学了个十足。元琛赶紧扶他,对赵广胜说:“舅公,不怨长歌,是琛儿自己没事先打个招呼再过来。”

    武威王赵广胜点点头,“大殿下难得来我们这里,请多坐一会儿,臣老了,精神不济,叫长歌陪你到园子里逛逛,一起吃个午饭吧。”

    元琛大喜,“多谢舅公赏赐。”

    赵长歌板着个棺材脸,领了元琛在自家园子里瞎转。元琛赞一句,“好一池青莲,逸然出尘。”他就说:“等秋天时大殿下可采些莲藕回去吃了消火,小厮们常把死猫死狗死孩子往池子里扔,这藕肥着呢。”

    元琛夸一声,“好一处修竹,君子风范,岂可一日不见。”他又道:“前年吊死了个豁嘴暴牙的婆子,我们府里从此就无人敢进这林子了,大殿下要是喜欢,拿回去晾衣服也行。”赵长歌登鼻子上脸,有风驶尽帆,把元琛堵得不敢轻易说话了。

    元琛暗叹,他是正宫皇后嫡出的长子,生来便比其他皇子更加尊贵些,向来只有别人讨好他的,哪有他去讨好别人的理,何况这个人还不领情。

    初遇长歌那一年他才十二岁,正是懵懂的年纪。宫里种的樱桃熟了,红艳艳的甚是喜人,他想去摘些来送给李皇后。来到高大的樱树下,年少的皇子举起木棍敲打树枝,小太监和宫女们则拿着大大的白布在树下兜果子。

    敲到第三棵树时,才敲了一下,树上忽然掉下个小人来。幸亏大皇子习过武艺,赶忙扔掉棍子伸手去接,一个粉嫩嫩的男孩子就这样掉进了他的怀里。元琛被那孩子吓得不轻,等安全接住了才定下心来看。那孩子嘴里含着半颗樱桃,窝在他怀里睡得正香,一点醒来的迹象也没有。元琛发现他有长长的睫毛,五官精致得像个小瓷人,右眼下一颗朱砂痣更是造物主的点睛一笔。他虽然年纪幼小却漂亮得惊人,元琛心里翻来覆去竟是“天人”这两个字。身边有宫女认得他,笑道:“是太后家的那只野猴子,居然吃着吃着就在树上睡着了,也不怕跌下来摔坏。”

    他每每回想起当初,总会觉得这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元琛成年后不但娶了王妃,还纳了三个美貌侍妾,连男宠也养过不少,可无论是谁都不能填补他心中空缺。当年那一接,他便中了毒,中了一种名叫长歌的毒。如今唯一的解药就在眼前,叫他如何能不伸手。他说:“长歌,我的心思你已经知道了。赵家树大招风,舅公这些年来过得颇不容易。我今天来,就是想告诉你一句话,不管有什么,我元琛总之是护定你了。”

    赵长歌表面上和他斗气,其实心里早已盘算清楚。“两王之乱”后,皇帝与雍王这对父子之间的心结更深了。绍帝心病重,他对赵家严防死守了这么多年,以后也断不会改变。只怕到了临死还会留下密诏什么的,叫人杀掉赵氏男丁以保自家的江山万年不坏。元琛亲自来武威王府示好,那是给赵家划下了一条路走。照理说,赵长歌要是知趣就应该马上投诚,日后与他共进退,才能保住富贵荣华。长歌瞧瞧一脸亲和的大皇子,心中冷笑,“你就这么笃定,赵家除了依附你再也没有其他的路可走?”

    想归想,赵长歌面上的表情却是既生气又委屈。元琛以为将他说动,赶紧过去握住他手,柔声道:“以前是我错了,长歌别记恨,以后再不会委屈你。”

    赵长歌心里一阵恶寒,心中讥屑,就算是我也有不得不出卖色相的时候,真真丢人丢到姥姥家。可人家还在对面等着答复,这戏还得继续。他努努嘴,勉强勉强点了点头,只是眼泪却无论如何挤不出来,胃里的酸汁倒可以吐出一缸来。

    元琛大喜过望,搂住他肩头。赵长歌不得不拿出全部的控制力,才压抑住把他一脚踹死的念头。
第十一章
    第十一章

    隔天,边关急报。北戎借口岁币所献之稻米不足,发二十万大军,直扑周大将军镇守的雁门关。周游手下只有五万士卒,就算再加上另外两处边关重镇可调集的兵马,也不足十万人,寡不敌众啊!

    朝堂上,绍帝问道:“战事危急,诸位爱卿,谁愿领军前往边关,抗击强敌?”整个大殿一时间就炸了锅。雍王党竭力推荐新科武状元杨飞,吴王联合几位中立派大臣保举老将军海奇山。最后绍帝一语定夺,封海奇山为正帅,加扫北大将军,杨飞为副帅,共同领兵五万,驰援边关。掌管户部的吴王则负责调配钱粮,支持前线战事。

    “两王之乱”平息后一个月,元玮带着段子堇他们终于回到了京城。他江西之行处事得当,很得大臣们的赞许,绍帝奖勉了几句,赐下羊脂冻百蝠佛手瓜一对。下朝后,秦王亲自捧着送到了武威王府,在那里坐等长歌回来。

    赵长歌留他一起吃饭,主菜是取自东海色若胭脂的鱼脍和吱吱冒油的烤野猪后腿肉,另外还有一些精致的江南小菜。戚妃出生在鱼米水乡,所以元玮的口味也偏甜一些。这一餐吃得他心满意足,对武威王府的厨子大加赞赏。

    夜渐深,元玮没有告辞离开的意思,赵长歌也不催他,两人移到凉快的水阁里继续赏月喝酒。长歌叫人送了“醉红”过来,元玮饮下第一杯后问他:“这就是人称天下第一美酒的‘醉红’吗?怎么我喝了却品不出它的好来?”

    赵长歌笑笑不语,这“醉红”是前朝酒神刘洋所酿,到了现在,存世的只剩下他手里这三瓶而已。“醉红”精妙之处便是在于入口平淡无奇,其后酒意如同旭日东升一般喷薄而出。果然,元玮“啊”了一声不再问了。长歌为自己满上一杯,仰头喝下,等着那浓郁到了极至的酒香从自己胃中蔓延而出。三千红尘纷纷扰扰,争念不止,欲念不休,有几人能真正明了这酒的含义——“醉红”,连这红尘都能为之而醉吗?

    元玮看看倚靠在柱子上的赵长歌,觉得生平所见的人之中,论容止之美没有一个可以与他匹敌的。信王有无上清姿,梅花风骨,可他冷,冷得让人不敢靠近,不如长歌这样的活色生香。

    元玮今天来是有目的的。兄弟间的皇位之战已到要紧关头,绍帝对大皇子的防范之心也有目共睹。时不我待,他必须要有实际的动作,为自己争一个有利的位置。别人都当这位赵小王爷不学无术,他却很清楚长歌的隐忍与智谋,只因他自己也是这样善于在夹缝中求生的人。

    元玮知道赵长歌对他心怀歉疚,包括那两人间从来不宣于口的原因。想驱使他这样的人光有歉疚还远远不够,他要把他们的爱恨纠葛加深再加深,织一张网,叫那人不能逃脱。赵长歌这样的家世人品,要什么没有,能让他看在眼里的除了天下,只怕惟有一个情字了。这个情还要与众不同,惊心动魄才行。

    元玮主意早定,举起酒杯对赵长歌说:“今天是个重要的日子。来,我借花献佛,敬长歌一杯。”他原来一直亲热地叫赵长歌作哥哥,这时却忽然改口了。

    赵长歌问:“殿下怎么忽然兴致这样高了?”

    “长歌不记得了?”元玮显出失落的神色,旋即笑道,“不要紧,先干了这杯再说。”

    两人对饮一杯后,元玮又敬,一来二去,都喝了不少。这酒极醇厚,后劲绵长,赵长歌见他面上红润,眼角带着一丝俏丽,不由暗暗吃惊。元玮眉目纤细,自有一番江南山水般的温文俊秀,虽远不及长歌浓艳元璎清丽,但一笑脸上便现出一双极深的酒窝,叫人看着悦目。他正想着心事,秦王的身子已靠了过来。赵长歌连忙伸手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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