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中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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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中兴-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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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夏。
  火热的天气,催生火辣辣的情欲,小帅哥登时就全身激动,那玩艺不停的怂恿他举步向前,要去一探幽径。
  可惜美人身后跟了半老徐娘一个,原是她的奶娘,寸步不离,两人在花园里散步谈心。
  注意到朱云天愣愣的从旁经过,像个傻子一样只是看着自己,美人很有满足感,招手笑道:“朱公子有事否,为何到此呢?”
  朱云天恍然大悟状,拍自己的脑袋,叹道:“饭后无聊,便随意漫步,不想误入了姐姐地盘,真是非常的不好意思……我这就离开,以免打扰姐姐雅兴。”
  几句话说得让人浮想联翩,既有礼貌又蕴意万千,意思是我对你实在思念得紧,不由自主就来到了这里,以求见你一面,你要是讨厌我,我就走好了。
  鱼奴儿已经到了发情的年纪,加上女孩子总会有一颗敏感的心,古典名著看多了,喜欢琢磨男孩子的话外余音,对此哪能领会不到,脸上登时红了一大片,她回身对奶娘悄声嘱咐了几句。
  奶娘瞪了朱云天一眼,自便去了。只留下了二人单独立在花丛之畔,良久无语,各自揣摩对方的心思。
  小帅哥心想:趁这月闲着没什么事,何不一鼓作气,将你搞定?
  小美女的思虑却十分周密:你这家伙若对我有情有意,就该主动于父亲面前积极表现,立下功劳,方能打动二老,不然,你老这么接近于我,恐怕别人会有闲话,唉,好是为难……
  朱云天趁她发愣之际,手已经伸了过去,轻轻的触摸到了她的手背。好滑好热的玉手啊!比卢小欣的更要柔嫩百倍。他心中赞道,稍一使力,就握在手中。
  “你……你快放开,你我萍水相逢,这样让人看见甚是不好。”她甩了两下,没有摆脱,只好乖乖就范。一方面她拘于礼节不好意思挣脱,另一方面,此地四处无人,她害怕过于的反抗会激起对方更进一步的行动。
  管他奶奶的相逢不相逢!第一步取得了成功,朱云天也就不客气了,干脆挽着她的手坐到亭中的石凳上,身体紧紧靠住她,脸上的表情极为痴呆。
  这叫做“肉麻攻势”,在这种亲密的接触中,一般的女孩子会因此心烦意乱,丧失基本的语言逻辑,当本能战胜理智之后,自己就可以乘虚而入了。
  “你,你想做什么?保持一点距离好吗?朱公子……”
  “不,姐姐,我喜欢靠着你的感觉!有一句话,我憋了一月有余,全等今天要亲口对你讲……”当胸口接触到她的玉峰后,朱云天轻轻的,用自我感觉良好的一副磁性嗓音喃喃的说。
  鱼奴儿全身已经醉了,既是慌乱又很满足,不知如何应答才好,只是本能的问:“朱公子想跟我说什么?”
  这话在小帅哥听来,是世界上最美妙的呻吟,更加增强了他的信心。手绕到了她的背上,轻轻抚着,隔着薄薄的衣衫,感受着她的肌肤,道:“在尔虞我诈的乱世之中,我活得如此辛苦,却仍然努力的活着,姐姐知道为什么吗?”
  “不知道,为什么啊……”她哼哼着,在他的怀里,身心快要融化了。
  朱云天手上使劲,把她搂紧,十分感慨的说:“全是因为你,那天晚上,其实我已做了必死的决断,要离开这个万恶的世界,但自从你救了我的性命,从见到你的那一刻起,我便决定活下去,为了你,我决心努力的活着,像将军大人一样拥有一身好本事,最终的目的……就是想让你过得幸福,来报答你。”
  说完这番话,他自己的脸都不由得红了,红得像一块猪肝,因为他实在是被自己恶心的不得了。
  遗憾的是鱼奴儿此刻无瑕去观察他的脸色了,即便看到,也以为他这是害羞。她已经完全被这番话彻底征服、沉沦在里面无法挣扎。用一个很流行的词叫做“陶醉”。长年深居绣楼的大家闺秀,哪里经得起这么猛烈的爱情攻势?而且是几百年后才频繁使用的高级手段。
  她放弃了抵抗,心理防线彻底崩塌,心中只道:我白活了十八年,今日才明白快乐是什么滋味。
  “啊!”她突然惊叫起来,小手猛的一抓,小色狼伸到她裙下的手刚触到了她的敏感部位,就被她捉住了。
  接着,就是“啪啪啪啪啪啪啪……”一连串的脆响,和轻柔委屈的抽泣声。
  “你,你怎的如此无礼?!唔唔唔……”鱼奴儿忍不住哭起来,极力压抑着声音,怕被人听见,一副淑女的模样。
  蒙古女孩看上去挺开朗,到了这事儿上面,原来也这么保守啊。朱云天捂着被打得肿成猪肝的脸,明白了一个真理:有些事情,总是要付出代价,才会知道。
  他羞愧的站起来,开始背台词:“姐姐休怒,我实在是太喜欢你了,白天做事,晚上做梦,都在想着你。今天我是一时情动,本性而为之,还请姐姐原谅则个,如果姐姐还不解气,我这就跳进鱼池里淹死……”
  “哎……”好久不语,鱼奴儿望着花丛中的一对蝴蝶,痴痴的道:“莫非,这就是命……”
  “姐姐错了,这是缘份,不是命,命是由自己把握的,但缘份却是天注定。”
  朱云天急忙跟上,又背了一段以前从小说中看到的话。什么“命”、“缘份”的,他才没心情去琢磨的。他讲究的是今朝有酒今朝醉,今天有妞今天泡。
  “缘份……”鱼奴儿眼睛一亮,充满了神采。
  这词儿在元代的民间恐怕是第一次出现吧?小帅哥暗想,怪不得她听了感觉如此惊艳,看来,我在她心中已经成了一位伟大的抒情诗人了。
  鱼奴儿沉思默想,心乱如麻,望着站在自己跟前的这个看上去老实巴交的男子,不知下一步从何说起。但她已是立定了决心,要帮他在父亲手下谋一个体面的官位。没办法了,小坏种就这样大胆露骨的走进了她的心里。
  “你……且回去吧,请我独自安静一下。若你有事,我自会助你的……”她的声音低得像小虫子唱歌。
  朱云天见好就收,不失温尔儒雅的上前拍了拍她的望头,来了一个柔情脉脉的告别:“那我回去了,你也歇息去了吧。天气酷热,小心身体,莫让我担心啊。”
  “嗯……记下了。”鱼奴儿小声答应着,默默站起,回了后府。
  小美人的身影刚刚消失,朱云天就得意的“嗖”的一下原地蹦了好几下,双拳向天,叫道:“耶!”
  今天的计划是出乎他意料的成功,虽然没有占到鱼奴儿身体的太大便宜,但是却为未来的计划埋下了很好的伏笔。更重要的是,在鱼奴儿身上,他并不奢求一定要占有她的身体。这并不重要,而是她的心。只要俘获了她的心,也就意味着他在将军府中的地位和安全拥有了足够的保证,可以得到许多第一手的消息。这才是他想要的。
  接下来,他的目标就是要除掉自己升官发财之路上最大的障碍朱元璋了。
  乐滋滋的回想着刚才那近乎销魂的一幕,裤裆里的小鸡鸡还直挺挺的下不去。看来,晚上只能去找个青楼女子解决这个现实问题了。可以去找几个仆人,免他们明天清扫便所的工作,让他们掏钱请客。能省一点就省点,这叫经济头脑。
  朱云天洋洋自得的算计着,哼着一首小曲,转过府中的一处小门,就欲拐去隔壁的阅兵场,先找地方抽支烟。??在自己房间里抽,他怕被那些烟鬼闻到烟味,跑来向自己索要就麻烦了。
  “哼!哼!”一声阴森无比的冷笑从身后发了出来。
  朱云天吓了一大跳,谁他妈的在老子背后奸笑?转身一瞧,竟是参军大人李虎。顿时警觉起来,“参军大人在此何干呀?真巧,来,抽支烟好吗。”他递了支烟过去。
  李虎接过去,塞进兜里,仍然不停的冷笑:“朱总管,真是没想到,你还有这手,刚才……你干的好事啊!”
  朱云天第一个念头就是:我摸小姐的那地方,被他发现了?额头上冒出了冷汗,如果李虎去告诉札朋,那可是大为不妙啊,定会马上让他死无葬身之地。
  不过……这未尝不是一件可以拿来做足文章的好事,他暗暗盘算。
  “呵呵,既然参军已经了然于胸,我也没必要说什么了,实话对你说吧,以小姐现在跟我的关系,已经不是将军可以改变得了的……如果有人对我不利,会有什么下场,想必参军大人不难猜到吧?”
  “你这是什么意思,可否明说一二?”李虎淡淡的道。他现在恨不得亲自动手,把眼前这个小坏种撕成无数碎片,再丢入粪坑。
  “呵呵,很明白的事儿呀,”朱云天决定赌一把,眨巴着眼说,“你李参军做的那些事情,就以为天不知地不觉吗?本总管好歹也是一个耳聪目明之人,这府中上上下下大大小小的一些事情,我还是看得非常透的……”
  他说完这番话,心里着实捏了一把汗。李虎跟自己一样,在府上肯定也有一些见不得人的事。但是,他无法预料这一招是不是有效。
  根据看电视剧的经验,大将军身边经常会有一些属下背地里做一些苟且之事,想必现实中也难免如此。即使李虎是干净的,他也要凭一张三寸不烂之舌把他给抹黑了。
  “嗯,本官知道……”李虎的脸平静得像一面镜子,但是语气却缓了下来:“所以,你不必惊慌,今天,我什么都没看见,只是来此转转,巡视一下府中的守卫。”
  “呵呵,哦,这样很好啊……今天的天气真好,参军吃了吗?……让一让,本总管吃饭去也!”
  朱云天背着手,吹着口哨走了。他直接回了房,不敢再去阅兵场。那地方空无一人,如果李虎跟去,在背后突然来一刀,把自己给解决了,就大大的不划算了。
  李虎独个儿站在阴影中,冷冷的看着朱云天潇洒的离开,心里已经在暗自揣摩,这小子是怎么知道我的事情的?哪个地方出了漏子?
  李虎自从进了军营,镇压农民起义,欺负黑社会,抢男霸女,涉足的事业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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