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灵(短篇小说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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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灵(短篇小说集)-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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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觉突兀,怕他要说些我不爱听的话,我怕他要提出分手。
他开头的口气也真不像是求婚,他说:「我已经耽误你许久。」
我紧张,只得勉强笑说:「我并没有其他事。」
他说:「他们说走了超过一年不结婚就是存心拖。」
「也许因人而异,一年也不算很长。」
「我想我们了解也够深切……」
我张大眼睛等他把话说清楚。
「……我们可以结婚吗?」
那一刹那,我几乎瘫痪,我感动得眼睛都红了。
「如何?」他似乎也很担心。
「好好好,是是是。」我忙不迭说:「太好了。」
性格控制命运,两个很理智的人,省下一切繁文缛节,决定结婚。
他没有家长,我只有一个母亲。
我向妈妈宣布的时候,她呆住,不相信耳朵,因为她从没听说我有对象。
妹妹大叫,「隐瞒得这么好!」
弟弟说:「老奸巨滑。」
妈妈说:「他人在哪里?带上来呀。」
我红着脸说:「不准不喜欢他。」
这个顾忌是多余的,他们非常欢迎古文俊。
古自然有他可爱之处,为人正直,职业高贵,样子也过得去,弟妹因没有大哥,立刻接受他,古说一句话,比我说十句还好。
弟弟笑,「我一向问姐姐求助是习惯了的,以后可不打算改。」
妹妹说:「你好意思。」
妈妈说:「别在古先生面前出丑。」
古文俊寂寞了许久,现在遇见这一对猢狲,哪还有不乐的。
我们订下日子吃晚饭,安排母亲喜欢的潮州菜。
妹妹居然缺席。
「怎么一回事?」我质问。
「她跟朋友去应酬。」母亲歉意的说:「那边有长辈生日。」
啊,我马上明白,她也有新发展。那个青年有进一步的表示。
我问弟弟,「你呢?」
「我暂时不想再找异性朋友。」
我笑,我不信,他们年轻人,一下子一见钟情,一下子反脸成仇,什么都快得很。
弟妹两人做我的傧相,婚礼在深秋举行。
婚后生活很正常舒适平淡。弟妹时常来,吵吵闹闹,仍然不够零用,又希望借到车子用,偶尔也借宿一宵,喜欢来我书房做功课。
我与文俊的家便是他们的家。
希望不久将来可以听到妹妹成家的消息,明年她也要毕业了。
生活便是这个样子,有高有低,很多时候,乏善足陈,越是没有事情发生,越是幸福。而多人不是那么想,许多人爱表现,爱搅新闻,一半是命需如此,但性格成熟沉静的人处理感情,到底不会沦至万劫不复场面。


母亲说她以为最后结婚的必然是我,可能永远不结,她也不觉奇怪。
「没想到你秘密用兵。」她说。
也许我太工心计。不知恁地,我做事不大喜欢给人知道,这并不是什么美德,这只是一个习惯。这种习惯,究竟在做人道理中,也还是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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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天言情小说书库||人间书馆||亦舒《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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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友

笔友,顾名思义,便是用笔来做朋友。


用笔,当然是写,写成信,寄出去,对方收到了,再回信,久而久之,双方有一定的了解,便成为朋友。
少年人最喜有笔友,不单可以了解到异地的风光人情,且可以藉此集邮。
故此在少年人阅读的杂志上,总刊登着一列列的姓名地址,等笔友去信同他们做朋友。
通信到某一程度,两个人熟络了,会得提出进一步的要求,像交换照片,甚或见面之类。
我也有个笔友,不过不是通过杂志相识的。
让我慢慢来说。
我在一间建筑材料公司做事,年前有客户写信来订购一小批东方色彩的瓷砖,因为数量太少,老板不感兴趣,一直没有回覆。
我被信上一张邮票吸引。
火地岛,这是全地球最南端的一个岛屿,在南美洲最尾处,幼时读地理,知道有这么一个地方,再过去一点点,便已是南极洲,气温一定很寒冷。
一个中国人在那种地方干什么?我的好奇心被激发,便照着订单,替他办妥他要的东西,查明船期,给他寄了去。
我多事附了一句话,「在那样的地方,一个中国人可以做什么?」
邮包寄出,我也忘记这件事。三个月后,我收到回信。
这个名叫刘志强的人向我道谢,并且覆一句:「中国人足迹遍天下,现在连我自己都相信了。」
他很有幽默感。
为着满足自己,我去查百科全书:
火地岛,与南美洲当中夹着麦哲伦海峡,一五二○年由探险家麦哲伦发现。土地三份之二属智利,余三份一属阿根廷。气温属寒带,夏季约摄氏十一度,冬日时常在零度以下。
(为什么叫火地岛?)
火地岛主要产石油,其余就是牧羊,岛上共有羊只十八万余头。
这刘志强当然不是牧羊人(哈哈哈,牧羊人),那么他的职业当然是与开采石油有关。
当地除了印第安人外,也有南斯拉夫人、西班牙人、英国及意大利人。
真不能想像在那种地方长期生活是什么滋味。
住在本市的人,非常高傲,除却巫山不是云,连北美洲超级大国都嫌闷闷闷。
有一位表兄到加国的温尼柏念过书,回来诉苦说:「温尼柏不适合人类居住。」笑死我们。
更何况是火地岛。
他叫我们寄建筑材料给他,不是想在当地成家立室、落地生根吧。
收到信也算了。
但他继续又来了信。
「最值得尊敬的林先生,」他一直误会我是男性,「明知托你做这些事不该,奈何小弟在贵市没有亲友,只得劳烦阁下。弟在异乡为异客,想阅读中文刊物,可否代办,尤以武侠小说为上选,谢谢。」
信中附着巨额美金汇票,足可买一百套小说空邮寄出。
奇。
既从本市去,又怎么会在本市无亲无友,恐怕他不想人知道他的踪迹,故此托一个陌生人办事。
我买了整套新版的金庸小说替他寄出。即使从前看过,也不怕再读三百次,如果没有机会拜读,那此刻无异得到至大的宝藏。
此外我又替他订几份比较没那么无聊的时事刊物。
杂志社问我:「火地岛?!」
我都不知道怎么回答才好。
两星期后回信来了,仍称我为林先生,郑重向我致谢,不过没有再托我买什么。
我在外国读过几年书,有经验。相信我,人到外地是会变的,渐渐思乡,在家不值一顾的东西,到了异国,立刻变得刻骨铭心,什么邓丽君的录音带、各式周刊、陈皮梅、棉袄,全部派上用场,动不动弹吉他唱起我的中国心我的中国肺这种歌来,滑稽得要命,现在想来,真笑大了中国嘴。


不过那时有需要。
我很同情刘志强。
过时过节,便用公司的卡片向他贺年。
是这样成为笔友的,有两年多了。
算一算,他在火地岛生活,也有四年整。
不出我所料,刘先生在该处做石油厂的工程师,负责维修输油管,该地有一条长数千公里的油管,任何一公分出毛病都不得了,共有数十个工程师为它服务,刘志强不过是其中之一。
我是多么孤陋寡闻,没料到那种天脚底的地方居然有这么庞大的事业在进行中。
他们公司的宿舍十分精致,年前进行维修,他便索性订购东方色彩的瓷砖及配件来奢侈一番。
薪水据说也比欧美高出百份之五十,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刘志强一去便四年。
他仍然把我当男人,因为我名字、职业,都似男性。
这样也好,免得两人之间有什么误会。
男人本来不大肯写信,也许因为寂寞,刘志强每个月总来一封信,有时半页,有时页半,写写身边的琐事及工作的进度。
他笔触很生动,为人具幽默感,即使短短数句,也令人莞尔,我佩服他的精力及意志力,回信的时候,尽量模仿他的笔调,绝对不婆妈,免他起疑。
圣诞我寄了丝棉背心给他。
他回我一张相当大的羊皮,可以铺床上当褥子。
刘志强并没有要回来的意思。
他虽不说,但我相信故事中少不免牵涉到一件没有结果的爱情。
为了她,他走到天之涯海之角去躲着独自伤怀,创伤痊愈后,他干脆留下来做一个隐土。
有时候烦起来,我也希望自己是他,离开这里越远越好,没有是非、误会、陷阱、嫉忌。
但我到底不是他,当气温略跌,便觉寒风割面,吃不消,还到那种地方去呢。
「两个」男人,竟通信那么久,真匪夷所思。
在他那里,到南极洲去探险倒是方便。一小时船到达,如果冰山不挡道的话。
中秋,我寄一盒月饼给他。重阳,金华火腿最好部份,多谢快速邮递服务,寄到时食物都还新鲜。
我很含蓄的同他说,也许应当回来一次,出国五年,也足够了。
也许前任女友已经是三子之母,事过情迁,还躲那么远自苦做什么。
他来信说也许明年会得回家看一看。工作经验已经足够,异乡生活也尝够。
他的家,出乎我意料,并不是本市,而是美国加州。
他在六岁便跟父母移民,差不多二十年,难怪在本市没有亲友,原来笔友之间了解还不够深切。
我只得说,希望他回家以后,继续通信。
不禁有点怅惘。回家以后大约不会再写信了,顶多一个电话。只有在火地岛这种千里冰封,万里雪飘的地方,才会有余闲给远方的人写信。
那是五月。
然后到了七月,还不见他有信来。
也许忙,我想。
但是一晃眼,八月也过去,没有信,三个月没有音讯,使我这个笔友有点担心。
怎么,忘记了,还是已经回家,忙于适应?
我忍不住去一封信询问。
这封信寄出之后,发觉感情投资已经太过份,连忙警惕自己,凡事要适可而止。
九月,仍无信。
我处之以淡,天下没有永生永世的事,这样结束也好。
同事们诧异的问:「怎么不见你收火地岛的信?」
我托辞:「那位亲戚回来了。」
「请介绍给我们认识,真不相信那种地方可以住人。」
这个叫刘志强的人,一直没有消息,直至十一月。
足足半年。
他信中说:「林兄,油田大火,我受了一点伤,日昨出院,发觉有信,未及早覆,歉甚。弟伤势已复元,勿念。经此一役,决定速速返家,下次再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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