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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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肌-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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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我第一次觉得事情奇怪时只有三岁。
  “爸妈、哥哥与我到海滩散步,我找到一只大海星,妈妈同我说:‘小英,看完了把它放回海滩,它家人等它回家呢。’
  “我看到冰淇淋小贩,我走近。
  “有一家人已经在那里,他们也有一个小女孩,那小孩对我说‘你好吗’,我知道她表示善意,我朝他们笑。
  “小女孩过来拉我的手。
  “妈妈这时叫:‘小英,别走远。’
  “我转过头去,‘妈妈,妈妈。’
  “不料那家人大大惊异,他们看向我妈妈,又看看我:‘那是你妈妈?’
  “忽然,他们像是自觉失言,尴尬地走开。
  “为什么,为什么他们看到我妈妈,有那样的反应?
  “妈妈叫林茜安德信,雪白的肌肤,碧蓝双眼,金发,在电视台工作。
  “她在沙拉罗伦斯女子大学毕业,读新闻及政治系,家族在一百年前自爱尔兰移民到多伦多。
  “外公姓奥都,经营小小咖啡店,渐渐扩充成为一间著名餐馆,叫做‘爱尔兰眼睛’,客似云来,许多明星艺人政客都是常客。
  “外公对我与哥哥十分钟爱。”
  小英问哥哥小扬:“怎么样,开头还过得去吗?”

  小扬笑笑:“若你还在十一班,我会给你甲。”

  “真气馁。”

  “你还紧记着小学老信居臣太太所说:文章开头需有特殊吸引力,叫读者追着看?”

  小英点头。

  “那真是过时的写作方式。”

  英不服气,“双城记第一句是‘这是最好时刻,这是最坏时刻’,异乡人第一句是‘母亲今日辞世,或者是昨日’,都采取这种写法。”

  “他们是一级作家。”

  英笑了。

  “别理我,别听我,做一个写作人,第一步路就是寂寞的,别管别人说什么。”

  “扬,你第一次觉得事情奇怪是什么时候?”

  “三岁。”

  “同我一样。”

  “我不比你笨啊。”他笑。

  “你从来没与我讲起是怎么一回事。”

  “三岁,上学前幼儿班——”

  “是,一切烦恼从那时开始,一与人接触,就会有摩擦。”

  “一个白人男孩骂我:‘那是你妈妈?你倒想,你倒想有一个雪白妈妈!’”

  小英恻然,紧紧抱住哥哥手臂。

  “我的皮肤比你更深色,我受到歧视,比你更多。”

  “三岁到六岁是最难受的几年。”

  “是,一过八九岁,孩子们也学会虚伪,知道当面奚落看低人家是自贬身价行为,所以都把真实感受掩饰得很好。”

  小英微笑,“我在那时开始,在公众场所,不再大声叫妈妈。”

  “我也是。”

  “狡猾的小兄妹。”

  “后来就觉得爸妈真伟大。”

  小扬取过钥匙,“不与你说了,我有约会。”

  “玩得高兴点,早些回家,莫喝酒,小心驾车。”

  “你比妈妈啰嗦。”

  妈妈出差到英国去了,做一个特辑,访问英国一般市民,看他们对英政府刻意亲美作风的意见。

  林茜安德信在行内已是皇后级人物。

  英到国家电视台参观过,由衷崇敬母亲,只见一大班工作人员跟在她身边打理服装化妆,她一边看新闻稿一边坐下,最后助手喊:“三、二、林茜”,妈妈抬起头来,艳光四射,眼睛如蓝宝石般湛出晶光,微带笑容,读出当日头条。

  比起妈妈,小英自觉又黄又瘦,真不像妈妈的女儿。

  妈妈不是生母。

  她与哥哥是安德信家庭的领养儿。

  这解释了一般人看到黄皮肤小孩唤白人妈妈时的讶异神情。

  妈妈生活圈子里全是高级知识分子,他们拥有异常的智慧涵养,也拥有平常人不一样的机心,深沉阴暗。

  他们对不相干的事才不会轻易表示意见,看到安德信兄妹,一直亲切招呼问候。

  普通人就比较率直。

  嘴巴不说,眉毛也扬起,打着一个大大问号。

  有些会喃喃自语:“伟大,真伟大。”

  英幼时统共不知道特别,她一心以为白妈妈生黄女儿,或是白爸爸养黑小子是天经地义的事,就像一窝兔子,有白有黄有斑点,林林总总颜色,却仍是一家人。

  到了十岁八岁,才明白过来,人类血统十分奇妙,根据遗传因子,白妈白爸不能生黄皮肤女儿。

  约六七岁时英最羡慕雪白肌肤,时时用妈妈的粉搽白面孔,又用黄色毛线结成辫子戴在头上,闹了一年,母亲并不阻止,让她自由成长。

  到了十二三岁,升上中学,这种烦恼自然消失,她把乌黑长发的尾梢染成鲜红,比金发更加夺目,她开始接受自己,接受肤色,接受领养儿身份。

  林茜那时已经走红,时时出差,每周工作百余小时,顾得了事业顾不了家庭,她与彼得安德信协议离婚。

  小英听到消息哭出声来。

  小扬的脸色也好不了多少。

  “对不起,孩子们,这不表示父母不爱你们,你仍是我们至爱,我俩仍然会同从前一般爱护珍惜你们,只是,我们决定分开生活。”

  语气平静和气,友谊分手。

  那番话并非外交辞令,他俩说得出做得到,仍然尽心尽意照顾一对子女。

  英与扬功课有问题,彼得安德信曾经告假一星期在家亲自教他们微积分。

  他也是忙人,他打理一家证券公司。

  可是学校要见家长,他俩必定出席:运动会、开放日、音乐节……林茜好几次特地自外地乘飞机赶回来参予,从不食言。

  家里有保母璜妮达,煮得一手好墨西哥菜,司机是印裔的赫辛,安德信家如联合国。

  英的周记总叫老师惊喜,一次她写赫辛的家乡孟买水灾,她帮他筹款救灾,老师叫她在课室里大声读出原文。

  英当时说:“多难为情,我出了一身汗。”

  英的童年及少年生活舒适富裕,备受父母钟爱,应当是一名快乐儿童。

  但同时又充满矛盾不安,时时需要克服歧视与不公平待遇。

  她自觉不普通。

  与小扬一样,他俩早熟,从来不问多余问题。

  许多华裔同学皮肤白皙,可是小英肤色略深,带一种蜜糖颜色,又像在阳光中沐浴整个下午,金光闪闪,十分亮丽。

  英是外国人口中所谓神秘美人:细长大眼,尖下巴,嘴唇微肿,黑发披肩,只不过她不穿旗袍不穿沙笼,她穿白衬衫卡其裤。

  电话响,英赶去听,原来是外公。
  。

  “英,来一趟,我做新甜品给你尝。”

  英笑,“立刻到。”

  她驾车到市中心,外公在餐馆外等她。

  祖孙拥抱一下。

  “有什么好吃的?”

  “昨晚大明星李夫斯带了十多个工作人员来用餐,包了一大间厢房,大吃大喝大笑,声震屋瓦,吵得不好意思,又请全场客人喝香槟道歉,结果所有人唱起歌来,我做了一客甜品,当场命名李夫斯巧克力甜心,你也来尝尝。”

  外公金发已经掉了八九成,蓝眼却炯炯有神。

  英笑,“你不叫我来看明星。”

  “时间晚了,小孩不宜上街,我替你要了签名照片,电影公司过两日送来。”

  外公仍然把她当小孩子。

  “他们有否给丰厚小费?”

  “有,伙计们都很高兴,接着下来,整整三个礼拜订座全满。”

  “恭喜你,外公。”

  外公说:“上星期省长在这里与市长喝咖啡,保镖坐临座(原文如此,似应为邻座),一谈个多小时,终于站起来走了,忘记结帐。”

  “有这种事!”

  “后来市政所秘书打电话来道歉,说马上派人来付款。”

  “你怎么说?”

  “我说由爱尔兰眼睛请客好了。”

  英拍手,“好极。”

  外公静下来,看着小英,“你是好孩子,有你外公就有笑声。”

  “外公。”英紧紧握住外公的手。

  厨房端出巧克力蛋糕。

  小英并不嗜甜,可是她却把蛋糕吃光光,还拿起碟子,拿到面前用舌头舔干净。

  大家见她那样夸张,都笑起来。

  外公说:“前总理杜鲁多最喜欢吃巧克力蛋糕,一次,有人给他一大块,他笑说:‘这叫巧克力死刑。’”

  英说:“一家甜品店就叫巧克力死刑。”

  说说笑笑,大半小时过去。

  外公终于垂头,“今日是你外婆冥寿。”

  “我知道。”小英声音放柔。

  “小英,你真乖巧,你看,我们现在这样好,外婆都看不见。”

  英把手放在老人手上,“外婆一定看得到。”

  外公感动,“是,你说得对。”

  这时有人提着一篮白玫瑰进来,一看,原来是哥哥与他女朋友。

  小英很高兴,原来他的约会在这里。

  外公忙着招呼他俩。

  小英坐窗前看街景。

  她几乎在这间餐馆长大,难得是外公一早就把小扬与她当作亲生。这家人真是没话说。

  她与小扬并没有爱尔兰眼睛,却一样受到钟爱。

  真幸运。

  半晌,小扬与他的红发女子走了。

  外公坐过来,“你也回去吧。”

  英点点头。

  “你爸可有来看你们?”

  “每个月都有见面。”

  “彼得是好人,真舍不得他。”

  英改变话题:“今晚有几桌客人?”

  外公却说:“真像是前几个月的事:大雪天,傍晚,他们一人抱一个幼儿进来,说是我外孙。”

  这故事英已经听过多次,她微笑。

  上了年纪的人总喜欢说:仿佛就似昨天……时间与空间忽然变得模糊,其实是无法接受时间飞逝。

  “我先去看襁褓中那个,唉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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